陳家興一聲不吭,任憑唐密把他的臉打成一道道的血痕,後背的衣服被撕裂開,滲出血珠滾落在沙漠裏,頃刻間被幹渴的沙子吸收掉,從上麵再也看不到一點血跡,沙漠,這是一頭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鬼,哪怕一個人的鮮血完全噴灑在沙漠裏,也看不到絲毫的痕跡。[]【..】


    一個人的死亡對於冷酷無情的沙漠來說,就是大海裏翻起的一個小小的浪花,冒一個泡,馬上消失了。


    唐密終於打累了,放下皮鞭,對陳家興說道:“給你兩個選擇,一個是繼續跟我走,一個是,你自己一個人走,怎麽做,你說說吧。”


    陳家興知道,讓他自己走,隻能不到一天的時間就死去,變成一堆白骨,甚至連骨頭也留不下,被野狼吃了。他舔了舔嘴唇,說道:“跟你走。”


    “那麽,從現在開始,你再背叛我的話,我就讓你餓死累死渴死在沙漠裏,明白了嗎?”


    “明白。”陳家興的話語依然不多,夠表達清楚心裏的想法就行。


    唐密放下皮鞭,說道:“我們白天休息,晚上趕路,你把駱駝收拾好,喂喂它們。”


    陳家興在唐密的監視下,很小心地把牲口喂飽了,唐密這才指揮陳家興把糧食和淡水集中在一匹最健壯的駱駝上麵,自己控製住最緊要的資源,讓陳家興遠離這些救命的物資,防止他再起不軌之心。


    唐密看到陳家興把一切收拾利索了,這才拿出繩索,把他捆綁起來,說道:“我睡覺的時候,你隻能這樣了,免得我睡不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滋味太難受了。”


    陳家興老老實實被他捆綁好,一點不敢反抗,對唐密說道:“白天休息,可以在沙子下麵,才不怕太陽。”


    唐密一聽這話,很有道理,依照陳家興的指點,在沙窩子下麵掏了一個坑,把人埋在一米厚的沙子下麵,隻露出一個腦袋,腦袋上麵用厚厚的棉襖遮住了陽光,沙丘擋住肆虐的風沙,太陽不透沙子,人身體的汗水失去的也少,再把駱駝圍攏起來,用繩子拴好,怕駱駝再次丟失。


    唐密已經兩夜一天沒有睡覺了,盡管白天的沙漠溫度能達到五六十度,他還是睡得很香,連一個夢也沒有做,極度的疲勞讓曾佛雯的影子也消失了,自離開張掖以來,第一次沒有想到曾佛雯,醒來後,他覺得有點對不起曾佛雯,那麽濃烈的愛,竟然在身體的疲勞之下被拋棄了。


    愛情跟生命比起來,還是生命更重要,唐密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他的心智經過幾天的淬煉,變得快速成熟起來,那個青澀的大學生,因為一係列的變故而長大了。這就是環境給人帶來的變化,想到在學校裏為了一句話的爭論,為了一個挑釁的眼神產生的憤怒,他不由得暗自搖頭,不成熟的表現就是,為了一些不相幹的小事而產生情緒上的波動,真正的成熟是,隻有為了生存而憤怒或拚爭,並且,需要拚爭到底,不在乎是不是在拚爭的時候死去。


    當夜晚降臨的時候,唐密才忽然醒過來,黑白顛倒的趕路方式,需要的水資源和幹糧都很少,起碼在最炎熱的白天很少出汗。


    晚上,沙漠裏的溫度降下來,隻能穿著厚厚的棉襖上路,夜晚,駱駝的精神頭也變得昂揚起來,原來,它們也怕炎熱的高溫,隻不過忍耐力太強,看不出來它們曾經遭受跟人一樣的罪。


    唐密讓陳家興走在前麵,他端著槍走在後麵看著整個隊伍,白天休息了,晚上就有了力氣繼續趕路,夜晚的沙漠更加可怕,四周靜悄悄的,就是風聲也變得嗚咽起來,像是鬼哭一般。


    唐密聽著風聲心裏變得很緊張,從黑暗的四周隨時有齧人的魔鬼撲上來一樣。(.無彈窗廣告)他警惕地看著四周,半點不敢大意,他敢肯定,那天夜裏失蹤的駱駝跟陳家興沒有關係,沙漠裏一定有怪物把駱駝拖走了。


    走到淩晨的時候,所有的淡水全部結了冰,隻有那個牛皮口袋裏麵的水還有一點餘溫,用牛皮做成的水袋就是好,白天,太陽不透,晚上,寒冷的空氣打不透厚厚的牛皮,古人發明的水袋比現代科技還實用。


    走在前麵的陳家興猛地站住了,讓唐密感到很驚訝,急忙跳下駱駝,來到前麵,問道:“怎麽啦?”


    陳家興不說話,而是指了指前麵,在黑暗中,一雙綠瑩瑩的光亮出現了,接著又是兩個綠瑩瑩的光,唐密略微迷惑了一下,很快知道,那是動物的兩隻眼睛,一雙綠瑩瑩的光就是一頭動物的眼睛,能夠有這樣一雙眼睛的,一定是野獸。


    唐密心頭一沉,壞了,這是野狼,他們被野狼包圍了。


    唐密迅速查看四周,果然,四麵八方都是這樣的綠眼睛。陳家興把煩躁不安的駱駝安撫下來,讓駱駝臥倒在地,聚成一個圈子。


    唐密也馬上明白過來,那夜失蹤的駱駝是被狼吃掉了,可是,狼究竟是怎麽把一頭駱駝牽走的,這還是一個謎,看來,狼也有狼的智慧。


    偷走駱駝的是一頭狼,現在,那頭狼引來了更多的野狼,在沙漠裏,野狼隨時隨地都處饑餓狀態,看到食物就會不惜性命撕咬,比森林裏的猛虎更加可怕。


    唐密心裏也沒了主意,想不到一下子會出現這麽多的狼,數了數,大概有二十幾頭野狼。他問道:“怎麽辦?”


    “沒辦法。”陳家興的話語裏透著絕望,赤手空拳的人在沙漠裏隻有任憑狼的主宰,它們才是這片土地上麵真正的主人,它們才是沙漠裏麵的王,這裏是野獸的天下,距離文明世界太遙遠了,遙遠的讓人不敢想象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事情。


    唐密的雙手緊緊握著獵槍,他不明白野狼還在等什麽,按理,饑餓的狼群看到獵物會馬上攻擊,獵取食物是狼的天性。


    唐密對陳家興問道:“狼怎麽還不上來吃掉我們?”


    “等。”


    “等什麽?”武夢俠摸不著頭腦,難道,狼也有紀律的約束?


    “等它們的王。”陳家興簡短的話語說得很明白了,原來,野狼也是有統領的,它們需要等待狼王過來,發出攻擊的命令,才能分享食物。


    唐密看著野狼,不是因為它們的凶殘而恐懼,而是因為它們的紀律,有了紀律的約束的狼是最可怕的,它們有了智慧,它們可以跟人類的軍隊媲美,有選擇地跟人類鬥智鬥勇,它們不再是散兵遊勇,而是經過訓練的隊伍,進退自如,如臂使指,抱成團的狼還會是狼嗎?


    唐密有點不相信陳家興的話,是什麽樣的王才能把狼統治成這樣乖順的?


    沒讓他們等待得太久,狼王終於出現了,這是一頭站起來比人高的野獸,有著高昂的頭顱,像一個籃球一樣大,渾身雪白,眼睛是冰冷無情的,絲毫沒有一點溫暖的顏色,能看到它眼睛裏潛藏的凶殘,攝人魂魄,狼王大模大樣在唐密的眼前出現,慢慢悠悠的,不慌不忙的,像是視察一般出現了,這樣的神態,唐密以前隻在某個官員的身上看到過,那叫,王者的風度,它圍著唐密和陳家興聚攏起來的圈子轉了一圈,然後悠閑地舉起前麵的蹄子,點了點一匹駱駝,然後,就在唐密目瞪口呆的眼睛裏,群狼撲了上來,那匹不幸被狼王點中的駱駝成為群狼的犧牲品。


    駱駝被一隻狼引到一旁,當著人的麵,把那隻駱駝咬死,駱駝的身體激烈地掙紮了一下,最後死去,群狼這才分開兩旁,狼王施施然走過來,掏開駱駝的心髒部位,把駱駝的心髒器官吃了下去。


    然後,狼王走開,群狼這才一起上前,把駱駝吃到肚子裏,唐密始終把這最可怕的一幕從頭看到尾。


    他的心激烈地跳動著,忍不住嘔吐起來,胃裏極不舒服,承受不了這樣血腥殘忍暴力的一幕,他總算是明白了什麽叫做人為刀殂我為魚肉的道理,身為魚肉,是不可反抗的,那個駱駝乖順的樣子,就是明顯的魚肉,任憑被狼吃掉。


    狼咀嚼骨頭的清脆聲,吞咽肉食的嗚咽聲,讓唐密格外寒心,一匹狼吃飽了,換成另外一批,沒有吃到的就在原地一動不動地等待,甚至能清晰地聽到它們吞咽讒液的咕嚕聲,盡管這樣,它們的進食依然是有條不紊的,從容不迫的。


    狼見到他的嘔吐,愣了一下,馬上繼續低頭進食,唐密抬起頭來,從狼王的眼睛裏清楚看到蔑視的味道,這是一種高高在上的蔑視,掌權者對弱者的蔑視,殺伐由心的蔑視,在他的眼裏,人類不再是地球之王,來到沙漠裏之後就變了,隻是它的盤中美餐,欲殺欲奪的食物。


    群狼都吃過了駱駝肉,狼王才對著夜空慘嚎一聲,群狼嗖嗖嗖地消失在夜色裏麵,最後一個走開的是狼王,臨走之前,回頭看了唐密一眼,放佛在說,我還會回來的,你保重。


    狼王走了很久很久,唐密才呻吟一聲,發出聲音來,這才發覺,自己身上不知道何時被汗水浸透了,身體變得僵硬,不能動彈。


    對呆呆不動的陳家興說道:“把我拉起來。”


    陳家興腳步沉重地走過來,把唐密拉起來,在四周走了走,活動開全身的血液,這才恢複正常,趴在地上又嘔吐了半晌,把昨天的食物都吐了出來,連綠色的胃液也滲入沙漠,這才直起腰來,衝著黑夜長長出口氣。


    唐密的精神極度沮喪,這一刻,他真的想離開吃人不吐骨頭的沙漠,回到城市裏,老老實實做一個平凡的人的想法,他的媽媽是威名赫赫的羅思思,就是做一個極度奢華的少爺,也即刻就能做到。他再也不要有什麽雄心壯誌了,可怕的狼群,更可怕的狼王,給他上了生動的一課,他總算是明白了,什麽叫做強勢,什麽叫做強者,能蔑視死亡的並不是英雄,能把蔑視死亡做到狼王這一步,才叫做真正的英雄,無情無義,絕情絕義,把別人玩弄於股掌之上的,才是真正的強者。


    唐密無語地看著陳家興,看得他心裏直發毛,吞了半天唾液,才喃喃地說道:“今晚,狼群還回來的。”


    “我知道。”唐密簡短地說道,看到陳家興懦弱的樣子,不由得激起他心中的桀驁。


    唐密猶豫了一下,接著問道:“你可有對付狼王的辦法?”他心想,最聰明的還是人類,狼王縱然是一個野獸裏的王者,也不會比人更聰明,應該有對付狼王的辦法。


    陳家興想了半天,深深歎口氣,搖搖頭說道:“沒有,一點辦法沒有。”他為了讓唐密更加相信,又多加了一句話。


    唐密哼了一聲,他才不相信陳家興的話呢,一定有讓狼王懼怕的東西,一定可以找到對付狼王的辦法來。當然,這裏是沙漠,不是內地,缺乏應手的武器,如果有坦克、大炮、機槍,甚至是一把能打連發的手槍也行,他手裏的獵槍跟一根木棒沒啥區別,打出一發子彈以後,需要重新添加子彈,那些狼太多了,剛才他數了數,一共是二十四隻,如果一擁而上,絕對不能抵抗。而且,狼是凶猛的動物,一發子彈不可能讓狼失去戰鬥力,需要兩發,甚至三發子彈。


    唐密無精打采地說道:“走吧。”


    陳家興死氣沉沉地牽著剩下的三匹駱駝重新上路,剛才,唐密去過死去的駱駝那邊看了看,連一個骨頭渣渣都沒剩下來,那些狼的確是餓狼。


    狼王之所以不一下子把他們全部吃掉,就是因為人和駱駝始終是它們嘴裏的食物,早一天吃掉晚一天吃掉是沒有區別的,一天一天吃,總是有新鮮的肉吃,全部咬死了,吃不完的肉會腐爛的,狼通常不吃腐爛的食物。


    唐密的心情無比沉重,情緒跌落到穀底,連食物也無法下咽,看到食物就覺得自己已經是狼群的食物,還有什麽心情吃得下去呢?盡管他嘔吐之後,胃裏變得空蕩蕩的十分難受。


    他看到了駱駝,真的有一些羨慕它們,駱駝就是臨死之前,也不會求饒恐懼的,它們是那麽順從,溫柔乖順,沒有恐懼地死去,是一件多麽幸福的事情啊,被狼撕咬的血肉模糊才是最恐怖的。


    天色漸漸亮了,唐密發現,陳家興走偏了,連忙喝止他,說道:“你走偏了,偏出一公裏。”


    陳家興表情呆滯地說道:“我沒錯,我們不能繼續走下去了,要想活命,隻有找到沙漠雙虎。”


    “什麽是沙漠雙虎?”唐密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名字。


    “強盜。”陳家興簡短地說道。讓唐密恨不得打開他的腦殼看看裏麵到底裝了些什麽東西,為什麽要說的如此簡單,難道說的詳細一點會死啊?


    “強盜?”唐密自言自語地說道:“難道,強盜比狼更仁慈一點?”


    “強盜比狼更可怕,可是,我們已經被狼盯上了,不把我們吃得幹淨了,狼是不會消失的。”


    唐密驚訝地看了看四周,沒發現狼的蹤跡,陳家興看出他心裏的疑惑,說道:“狼就在後麵不到十餘裏的地方跟著,不容我們走出它們的視線範圍,隻要需要,狼群隨時對我們發起新一輪的攻擊。”


    唐密對陳家興的說話有些懷疑,不是懷疑狼群會跟蹤他們,而是陳家興從話語裏表達的意思,一些流露出來的“視線範圍”、“新一輪的攻擊”之類的詞語,顯然不是沒有讀過書,沒有見識的人說出來的話,這些詞語都是很專業的術語。一個從小生長在沙漠裏的人,怎麽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呢?這個陳家興,究竟是什麽身份,難道,他真的是一個逃犯?早些年聽說在沙漠裏麵有一所監獄,沒有管教,沒有警察,隻有犯人,每一次,每一個犯人被空投下來,落在沙漠中央,然後,犯人沒有交通工具,不能徒步跑出沙漠,這樣一來,就不需要看管了,隻是定時定日給犯人送來食物和水就可以了,任由那些犯人在沙漠裏自生自滅,可以說,每一個進入沙漠監獄的犯人最終都會死的很慘,無聲無息地在沙漠裏死去,活得最長的,不過兩三年的時間,很多人成片成片死去。


    凡是被投放到沙漠監獄的,都是一些窮凶極惡的犯人,距離被槍斃隻有一步之差,於是,他們的生死,不容別人關心,很多人恨不得讓這些人早早死去。


    看陳家興的樣子,不像是窮凶極惡的犯人,可是,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那麽心狠手辣,卑鄙無恥,跟罪犯沒有什麽區別。


    唐密暗暗把懷疑藏在心裏,不動聲色地說道:“強盜可以保護我們的安全?”


    “我們加入他們,就會得到保護的。”陳家興顯然對沙漠雙虎比較了解一點,知道強盜的規矩。


    唐密心想,這不是飲鴆止渴嗎?驅逐了狼,迎來了老虎,唉,人想活下去,難道真的那麽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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