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密拍了拍腰裏的手槍說道:“不怕,我有武器,就是沙漠裏的餓狼也要不了我的命。[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首發】”


    “我看到了你手裏的兩枚狼牙,還是新鮮的,你一定是一個大英雄,是神聖的安拉派你來拯救草原上苦命的牧民。”


    唐密讓她說得不好意思起來,說道:“我就是一個很普通的人,偶爾從你們這裏經過,野豬的名字我早聽說過,知道他是土匪,就想把他鏟除了,想不到,我沒去找他,他反倒是找上了我。”


    達娃雙手端來奶茶,說道:“沒啥好招待客人的東西,隻有粗製的茶葉和香噴噴的牛奶,你喝了吧,我們草原上最是敬重英雄的男人。”


    唐密在她崇拜的目光中把奶茶喝了,說道:“你不需要讀書的嗎?”


    “讀書?”達娃的眼睛一亮,說道:“我們這裏需要走上十天十夜才能到達有人群的地方,沒讀書的機會,那你一定讀過幾本書的了?你真是幸福啊,難怪能做出那麽英勇的事情來。”


    唐密幾乎要把奶茶噴出來了,讀過幾本書?每年讀過的書就有幾十本,十年下來有幾百本書了,可惜了,達娃一個好好的少女,就這麽默默無聞地生活在草原上,幾十年之後,跟這裏的一草一木埋葬在一起,草原上的人,就是這麽一輩一輩傳宗接代過來的,有的勇敢有的懦弱有的直爽有的卑鄙,就這麽生活著,他們不知道草原之外的世界,已經變得很先進了,更不曉得除了草原,還有更幸福的生活。


    唐密沉默了半天,才說道:“你的家裏,有很多的牛羊嗎?”


    “有一百多頭牛,六百頭羊,還有三十匹駿馬,十幾頭駱駝,還是很富足的。”達娃自豪地說道。


    唐密默默計算了一下,達娃家裏的資產換做鈔票也值近百萬,算是小康家庭了,不由得很是吃驚,脫口說道:“我靠,你的家裏很有錢啊。”雖然這些錢遠遠比不上他的媽媽羅思思的集團資產,在內地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什麽?”達娃瞪大了眼睛說道:“有錢人家?哈哈哈……我們不說誰的家裏有錢,有錢在這裏也花不出去,隻說誰的家裏有多少頭牲口,其實,在草原上,有幾百頭牲口是很常見的事情,我們吃著牲口的肉,也牽到山外麵去賣,每年一次吧,到了賣牲口的日子,就是最盛大的節日,每一個人都穿的整整齊齊的,到青海那邊,換回來衣服、茶葉、農具、鞍轡、韁繩什麽的必需品,回到草原,殺牛宰羊,喝酒唱歌跳舞,可熱鬧了,有人騎了一天一夜的馬,一起來慶祝,可以看到很多陌生的牧民,我們見了麵,都是一家人一樣。”


    唐密認真地聽著達娃的敘述,發現她的臉上漸漸有了光彩,馬上想到,達娃也有達娃的幸福,自己看不起草原人,是因為他們享受不到現代科技帶來的好處,其實,能生活在無憂無慮的草原上,騎馬喝酒放牧打獵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他又想到了羅漪,她不就是喜歡那種沒有煩擾,沒有匆匆來匆匆去朝九晚五的生活嗎?人這一輩子就是這樣,隻要自己能滿足,就是最幸福的,如果,不是來到草原上,他真的體會不到在社會上從未體驗到的幸福感覺。


    達娃看到唐密的臉色變了,說道:“你在回憶嗎?你想起了誰?是遠方的姑娘吧?”


    “你怎麽知道一定是姑娘?”


    “像你這樣的大英雄,一定有很多姑娘喜歡你。”達娃羞羞答答地說道。[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


    唐密哈哈大笑說道:“才不是呢,我是想起了一位姑娘,她有著牛奶一樣的皮膚,有著星星一樣明亮的眼睛,有著太陽一樣火熱的心,可惜,她死了,為了救我,她死了,再也看不到了。”


    “你是不是忘不了她?”達娃的語氣裏有些傷感。


    “嗯,一輩子都忘不掉。”唐密語氣堅定地說道。


    “如果,你再愛上另一位姑娘,就會忘了以前的姑娘的,把哀傷記在心裏,會很累很累的。”達娃委婉地說道。


    唐密搖搖頭說道:“你不懂的,我們深深愛著對方,可以為了另一個人去死,絕對不會忘記的,一輩子,不能忘。”


    達娃歎息道:“傻瓜,記著,又有什麽好?”說完,她轉身走了出去。


    唐密看著她的背影,細細品味她的話,不由得苦笑一下,是啊,他真的是傻瓜,羅漪也是傻瓜,就是這樣的傻瓜,才能演繹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讓人聽了潸然淚下,感動不已,他還是無法適應達娃那種平平淡淡的生活,在草原上,與世隔絕的地方,生活一年他就會鬱悶死的,他想得到的是激烈的角逐,拚力爭取,努力得到,開創屬於自己的幸福,如果可能,就開辟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和地。


    到了晚上,達娃的爸爸帶著牛羊群和她的媽媽一起回來了,西邊的法不達也回到了家中,蒙古包開始升起嫋嫋的炊煙,唐密站在牲口欄東邊的草地上,看著落日,心想,草原上的落日不如沙漠裏麵的輝煌,殘陽如血應該說的就是沙漠裏麵的黃昏。


    達娃的爸爸叫做昌順,媽媽叫做尼姬娃,是一個被風沙吹得滿臉都是粗糙的紅暈的女人。


    看到他們甘心讓達娃被野豬搶去做新娘,唐密就想到了在沙漠的時候,那匹被狼吃掉的駱駝,那匹駱駝被狼乖乖牽引走,狼撲上去,一口咬斷了駱駝的脖子,駱駝輕輕爭紮了一下,就死去,昌順一家人在野豬這匹餓狼的麵前,就是等待被吃下去的駱駝。


    唐密不禁暗暗歎息,對昌順說道:“大叔,你難道甘心達娃被野豬娶走嗎?”


    昌順的眼睛裏閃過一絲痛苦,說道:“我們打不過他,也沒那麽多的時間跟他們糾纏不休,達娃總是要嫁人的,聽說,野豬的幾個老婆從來不幹活,吃住都有專門的人伺候著,也算是不錯的一門婚姻。”


    唐密頓時覺得心裏難受,看來,在草原上,除了狼之外,還有比狼更凶狠的人,住在這裏並不是世外桃源,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鬥爭,有江湖。


    唐密很不理解沒有反抗的行為,甚至連敢怒不敢言也沒有,這樣的草原餓狼,說什麽都要消滅掉,給牧民一個太太平平的生活,還給草原藍藍的天空。


    他對昌順說道:“叔叔,你知道野豬住在什麽地方嗎?”


    昌順喝了一口酒說道:“就在天山最險峻的山上,聽說,那是一群逃犯,從沙漠裏麵逃出來的,已經有快十年的時間了。一直住在山上,有時候下來劫持過往的行人和遊客不過,天山那麽大,很難找到的。”


    唐密憤憤說道:“那就等著他來,他的手下說沒說他什麽時間來迎娶達娃?”


    昌順愛憐地看了一眼達娃,說道:“一個星期之內,沒定日子。”


    唐密心裏有數了,他的身上還帶著傷,不適合做長途奔襲,最好讓野豬不注意的時候,埋伏下來,等著他們來的時候,再一網打盡,現在,他的身邊沒有幫手,單單靠自己很難取勝,如果,荊紅綾和曾佛安在這裏就好了,以他們的武功就是手中沒有槍也能把野豬消滅掉。


    唐密養了三天的槍傷,覺得身體好了很多,可以慢慢活動著了,把自己的手槍和繳獲禿頭的手槍拿出來,仔細擦拭幹淨,保證開槍的時候不會發生卡殼,這些知識都是陳家興教給他的。


    達娃看著他擦槍,很有興趣地在一邊看著,唐密說道:“想不想學習開槍?手裏有了槍,就不怕任何人的騷擾,一槍射過去,就是鐵人也打穿了。”


    達娃的小臉很興奮地說道:“開槍?很難學嗎?”


    “一點也不難學,你看,前麵的這個凸起叫做準星,準星和人的眼睛目標成一條直線,然後摟扳機,子彈就射出去了,剛開始有點難,等適應了槍的後坐力就變得很容易了。”


    手把手教會了達娃開槍,少女很是興奮,拿著槍不停地擺弄,唐密教會她剩餘的知識,包括槍機保險的開合,半天的時間,達娃就學會了拆槍裝槍,她原來是一個很聰明的女孩子。


    一個星期之後,唐密天天守在通往天山的那片灌木林附近,眼下隻有這片矮樹林比較適合打伏擊,別的地方都是一馬平川的草原,藏不住人。


    這一天,他正在思念著羅漪,忽然聽到牧羊犬狂哮的聲音,拿出望遠鏡,看到山根那邊來了五匹馬,馬上隻有四個人,其中一匹馬的馬背上是空著的,他猜到來人可能是野豬一夥人,那匹空著的駿馬是給達娃準備的。


    他一隻手裏拿著手槍,另外一把槍藏在身後,在灌木林後麵潛行迎了上去,回頭看看蒙古包那邊,達娃手裏拿著擠牛奶的盆子,張眼向這麵望,他擺擺手,示意達娃進到蒙古包裏麵去。


    五匹馬排成一列,相互之間間隔十幾米遠,馬蹄噠噠,像是一陣悶雷響起,馬壯人威,令人膽寒。


    唐密猶豫了一下,手槍的有效射程隻有三十米,在這麽近的距離內,需要提前攔住馬頭,不讓馬隊經過,要不,擊打一下駿馬,一人一馬就跑遠了,轉眼就在手槍的射程之外,他後悔沒把獵槍帶來,就是有獵槍在手也不一定是野豬他們的對手,獵槍裝彈太慢,馬奔跑的速度太快,倘若野豬的人不怕死,一起衝上來,他就被馬蹄踏扁了。


    唐密咬咬牙,把槍藏好,從灌木林走了出去,方向正是野豬那夥人,他跟前麵的駿馬逐漸接近了,可以看到前麵的男子敞開多毛的胸膛,對襟白褂隨風舞動,愈發增加快馬的速度感。


    唐密舉起手,高聲叫道:“請下馬歇一歇吧,我妹子馬上就出來。”


    “籲。”前麵那個人勒住馬頭,驚異地看著唐密,問道:“你是誰?”


    唐密張開手,示意自己的手裏沒有武器,笑嗬嗬地說道:“我是達娃的表哥,今天來接待客人的。”


    “狗熊和禿子呢?”


    唐密明白,他說的狗熊和禿子就是被自己殺掉的那兩個人,指了指蒙古包說道:“他們就在裏麵,有兩個女人陪著他們呢。”


    那個強盜聽說有女人,顧不得細看唐密究竟是不是達娃的表哥,伸著頭向蒙古包那邊張望,雙眼變得炯炯有神起來。


    這麽一耽擱,後麵的駿馬追了過來,唐密看到其中一個穿著絲綢的男子,瞪著一雙虎目,凜凜生威,顧盼之間很有威風,心裏猜到那個人就是野豬,他飛快地側身掏出手槍,對著野豬的身體開了一槍,兔起鵲落的變故讓眾人大吃一驚,這些人都是久經戰陣的人,雖驚亂卻不慌張,紛紛拿出武器抵抗,狹路相逢勇者勝,逃跑的人隻有死的更快,他們很快看清四周的利弊。


    唐密匆忙之間一瞥,看到眾人的手中不外乎馬刀和火槍,並不見火力強大的武器,心中才略略放心。


    野豬中槍落馬,那些強盜用馬身作為掩護,向唐密展開攻擊,唐密急切間已經無力再射中任何人,野豬落馬不知道死活,他的手下張牙舞爪等待時機,隻要唐密的手裏子彈射光,他們就一湧而上把他亂刃分屍。


    唐密也覺察到現場的形勢變得對自己不利,他也不敢跑,人跑的速度跟不上駿馬,隻要跑出幾十米,手裏的手槍不能及遠,就給了強盜喘息之機。


    到了此時,唐密才知道有幫手的重要性,如果再有一個人幫著他,那些強盜就無處藏身,兩邊的火力夾攻,仗著武器的先進,就能把強盜全部幹掉。


    時間十分緊迫,不容唐密多做考慮,他分明看到,一個強盜的火槍架在馬背上,槍口對準了他。


    他等待著火槍的一聲轟響,心想,就讓自己死在槍口下吧,活得也夠本了,火槍果然開槍了,火光一閃,唐密盡管知道自己閃避不及,還是下意識地做了一個臥倒的動作,他躺在地上,不知道火槍的子彈飛到哪裏去了,隻看到馬蹄下,一雙雙人腳在不停地移動。


    心中不由得暗罵一聲,自己真是笨蛋,還是臨敵經驗不足啊,早就應該想到,馬的身體高大,那些人躲在馬背後,人站在地麵上,一定會露出腳來,這就叫做露出馬腳來了。


    他瞄準一條人腿開了一槍,那個人撲通一聲倒下了,唐密再衝著他的身體開了一槍,親眼看到那個人仰身倒在地上,胸口冒出泊泊的鮮血。


    一招奏效之後,唐密依法消滅了另外一個強盜,那些強盜看出自己明顯處於劣勢,一個強盜忍不住了,跳上馬背,他的算盤打得好,認為唐密俯身在地,身體角度小,他站在馬背上處於高位置,能躲開子彈,不料,就在他站在馬背上的瞬間一聲槍響,他一個倒栽蔥掉落下來。


    唐密也大吃一驚,這一槍,明明不是他開的,哪裏來的援兵?


    回頭看的時候,卻是達娃懷裏抱著他那杆獵槍,威風凜凜地站在不遠處,槍口對著強盜,她也嚇得呆住了,第一次殺人的心情的確不好過。


    還剩下一個身手完整的強盜,唐密站起來連連開槍,乒乒乓乓的槍聲大作,那匹被強盜拿來作掩護的駿馬瞬間被打死,躺倒在地,它倒下的時候,壓住了強盜的一條腿,唐密扔下空無子彈的手槍,拔出後腰的備用手槍,對準最後一個強盜的腦袋開了一槍,鮮血迸濺了他一頭一臉。


    他不敢再犯跟禿頭一樣的錯誤,對著每一個強盜的頭分別開一槍,那些人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他看到,野豬捂著小腹,手裏端著一把龐大的手槍,對準的卻是達娃的方向。


    唐密不曉得野豬為什麽這麽恨達娃,也許是因為他已經把達娃當成自己的女人,他在達娃的身上寄托了信任,沒想到達娃卻背叛了他,一個強勢的人物,絕對不允許被自己的信任背叛的,野豬這才尤其更恨達娃。


    唐密大叫一聲:“閃開。”


    隨著高呼,他對準野豬開了三槍,槍膛裏的子彈全部射進野豬的身體。一切不變得安靜下來,唐密回頭看達娃,才發現,她已經倒下了,急忙跑過去,看到達娃的胸前一片血跡,不由得心裏一沉,如果達娃的心髒部位中槍了,那就麻煩了。


    達娃還有呼吸,卻已經說不出話來,他憐惜地抱著達娃的身體,叫道:“別睡著了,你睜開眼睛看一看吧,看著我。”


    達娃的嘴角掙了掙,依舊是一言未發,不一會兒,就歪著頭,死去了。


    唐密不由得長歎一聲,這就是達娃的命吧,為了消滅強盜,搭上達娃的一條命,是值得還是不值得呢?他想不明白。


    晚上,昌順回來之後,看到達娃死了,兩口子自然抱頭痛哭一番,他們還有一個兒子,在蘭州讀書,這個女兒留在身邊,卻遭遇不測,唐密唉聲歎氣一番,也束手無策,隻能等待哀傷過去再勸勸他們了。其實,真的等哀痛過去,也不需要人來勸慰了。


    第二天,唐密騎著馬,向天山進發,他要把野豬的巢穴踏平了,免得打蛇不死反被蛇咬,敵人反撲是很可怕的。


    唐密來到天山下麵,順著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向山上走去,四周都是遮天蔽日的鬆樹林,也不怕找不到路,進出山區都是這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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