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密依舊頂著沙漠中的滾滾烈日趕路,他隻有一匹駱駝,帶著足夠三日的幹糧和淡水,荊紅綾說過,從這裏到天山隻有兩日的路程,到了天山下麵,就有了人家,再補充淡水和幹糧。[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求書小說網.qiushu](..首發)到了上午十點,太陽毒辣辣地照射下來,唐密找到一個沙丘下麵,挖了一個沙坑,開始休息,等到晚上才能繼續前進。


    晚上,也許會遇到陰魂不散的狼群,他的心裏已經沒有懼怕,跟狼群鬥一鬥,消滅一些狼,給草原上的牛羊減少傷害,也算是做了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


    那個狼王卻沒再出現,也許它經過上一次的拚殺,已經感覺到唐密的難鬥,也許,被陳家興吸引到另一條路上去了,這幾天,沒碰上陳家興,也許,他已經被狼追殺到沙漠之外的地方去了,唐密堅信,陳家興這樣一個長久生活在沙漠裏麵的人,不會輕易被狼吃掉的,他一定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兩天之後,果然看到了綿延起伏的天山,看到藍天下白白的雪山,唐密給駱駝加了一鞭,催它趕快走,駱駝好像也嗅到了草原的氣息,腳步噠噠,奔跑起來,後麵,卷起細細的塵沙,隨風飄散,倏忽不見,一如那些已經遠去的日子。


    走到傍中午才看到草原,這裏的氣候已經不似沙漠裏那麽酷熱難當,微微的風送來涼爽的潮濕的空氣,唐密站在山上望去,看到幾個圓圓的白白的蒙古包,那裏有他尋找的人家,有人的地方就有淡水和食物。


    唐密走在半路上的時候,聽到從遠處傳來急促的馬蹄聲,用手在額頭上遮住強烈的日光,看到天山下的方向揚起一片塵土,看來,有人發現了他的蹤跡,趕過來詢問。


    唐密心裏很是高興,這麽多天了,總算見到外人,幾經生死,見到的每一個陌生人都似親人一般,他舉起手,大聲呼喊:“哎唷嗨……我來啦,天山,我來了。”


    他知道,距離那些人還有很遠的距離,人的聲音對方聽不到,他還是禁不住要呼喊,表達自己激動的心情。


    遠方騎在馬背上的人越來越近了,已經能夠看到氈帽下麵張揚的胡須,來的人是兩個男人,穿著蒙古族的服裝,腰間掛著馬刀,從迅猛的動作上看,來人十分彪悍。


    唐密主動跳下了駱駝,活動一下漸漸麻木的手腳,彈去衣服上的浮灰,抹了抹頭發,他覺得,這麽多天過去,才認識到做人的尊嚴,意識到外表的重要性。


    兩匹馬潑刺刺來到近前,馭手狠狠向懷裏勒住馬韁,兩匹馬先後人立起來,再落在地麵上,這一手顯示出高超的駕馭技術,唐密自認做不到這一下人馬合一的境界,隻有那些從小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才能擁有這樣的馬技。


    來人是兩個身高在1,80米以上的彪形大漢,帶著草原特有的粗獷的氣勢,仔細看了看唐密,愣愣地問道:“你從哪裏來?要到何處去?”


    這裏的人問話跟內地不一樣,內地的人首先問對方的姓名,很少在乎何來何往,來去方便,來去便不是那麽重要了,在一馬平川的草原,問明來去的方向,就能猜出來人的目的,問明客人走過多少路,經曆過多大的艱險,就能評價出這個人的能力和性格,走過的路越長,走過的路越是艱險,就越是英雄。


    唐密毫不驚慌,盡管來人問的問題有些突兀,他還是回答道:“從張掖來,到羅馬去。”


    “什麽?騾馬?”兩個人相視一眼,哈哈大笑起來,那個先問話的男子長了一張滿臉胡子的臉,穿著淡綠色的蒙古袍,說道:“騾馬?沒聽說過這個地名,是一個小地方吧?你要向哪一個方向走?”


    顯然,他們沒聽說過著名的羅馬,那是一個不次於中國的北京、美國的紐約、日本的東京的地方,顯然這是兩個一輩子生活在消息閉塞,交通不便的草原上的人,沒出去闖蕩過,沒讀過書,不曉得地理曆史。(.)


    那個始終沒說話的是一個身體更高大的男子,他的眼睛像老鷹一般銳利,頭上光禿禿的,沒有一根頭發,胡子剃得光光的,頭顱像是一個巨大的肉團,這樣的兩個人放在古時候就是兩個綠林的強盜,專門幹一些打家劫舍的事情,殺人如草芥,絲毫不為感情左右。


    禿頭冷冷看了唐密一眼,說道:“把駱駝留下來,把身上的財物留下來,你可以走了。”


    “什麽?”唐密不由得瞠目結舌,說道:“你說什麽?”簡直不敢相信,剛剛才想到對方像是強盜,馬上就做出強盜的行徑。


    “打劫的,快把值錢的東西交出來。”那個滿臉胡子大叫大嚷著說道。


    唐密經過短暫的錯愕之後,馬上冷靜下來,他看了看對方,問道:“你們認識野豬嗎?”


    兩個人愣了,仔仔細細看了看,驚異地問道:“你認識大哥?”


    唐密聽到這裏之後,心裏有數了,眼前就是野豬一夥的人,看來,陳家興所言非虛,這個野豬,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動手打劫,顯然是有恃無恐,這些年,不知道傷害了多少無辜的人的生命。讓天山變成了畏途,善良的人紛紛避開這條路。


    唐密冷冷地看著他們說道:“好吧,看來,你們要的是這個。”


    說完,從後腰位置把槍拿了出來,隨手打開槍機保險,淡淡地說道:“都把手舉過頭,慢慢下馬,然後,趴在草地上,如果我認為你們可能會有危險的舉動,我的手會發抖,說不定,槍會走火,說不定,打在你們的身體任何一個部位,我的槍法一向不怎麽好。”


    唐密的語氣淡淡的,話語裏的威脅一點不少,那兩個人顯然想不到,唐密的身上會帶著手槍,那個滿臉胡子的人愣愣地問道:“政府不是不讓帶槍嗎?”


    唐密嘲弄地笑了笑說道:“是啊,可是政府更不允許打劫,做強盜的人跟帶槍的人比起來,好像,打劫的罪名更重,那你喜歡打劫,不喜歡帶槍的人嘍。”


    滿臉胡子想了想,說道:“是的,我喜歡打劫,不喜歡被槍指著。”


    “那你不打劫,我的槍也不會指著你了。”唐密心裏覺得有點好笑,


    “我,我不打劫了,真的,不敢打劫了。”滿臉胡子從唐密無害的話語裏聽到了希望,馬上很認真地表態說道。


    唐密歎口氣,都說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眼前這個人就是屬於那種四肢特別發達的人,他的頭腦真的是太簡單了,他輕輕動了動手裏的槍口,說道:“下馬,現在是我打劫你們,不是你們打劫我,看來,你還不知道,現在是誰說了算的。”


    滿臉胡子擔心地看了看禿頭,沒有得到示意,他隻有乖乖地坐在馬背上,唐密看出來了,那個禿頭才是兩個人的頭兒,他對著禿頭的大腿開了一槍,子彈穿透禿頭的大腿,他噗通一聲,從馬背上摔了下來。


    唐密一槍就把禿頭打下馬,那個滿臉胡子再也不敢倔強,舉著雙手甩蹬離鞍,跳了下來,這一次,他變得很乖,即使下馬,雙手也是高舉著的,離開馬鞍馬上老老實實趴在草地上,臉貼著地麵,連唐密都懷疑,他的臉怎麽會那麽厚,不怕堅硬的草根刺破了他的臉嗎?


    禿頭很是有忍耐力,即使大腿流出泊泊的鮮血,也咬著牙一聲不吭,他的性格的確凶悍,極具當土匪的潛質。


    唐密就是那種倔強的人,他反而不喜歡別人在他的麵前倔強,折服更強大的對手才有成就感,唐密很是陰險地笑了,走到禿頭的跟前,手槍抵在他的另一條大腿上,開了一槍,禿頭正要爬起來,再也受不住這一槍的衝擊力,他的身體忽然後仰,倒在地上,兩隻眼睛死死盯住了唐密。


    唐密笑道:“我很不喜歡你那雙死魚眼睛,我把它挖出來,看看你還能繼續盯著我不?”


    禿頭渾身打了一個冷戰,這才把眼睛閉上,唐密猛地回頭,那個滿臉胡子趁著他不備,從懷裏向外掏東西。


    唐密的反應很快,立刻半蹲下來,減少自己的身體目標,用力擊中在雙臂上,穩穩把持住槍身,對著滿臉胡子胸前開了一槍。


    這一槍隻有不到五米的距離,正好擊中了滿臉胡子的心髒,隻見他剛剛向外掏東西的右手變成捂住心髒,嘴角滲出鮮血,看了看唐密嘴巴張了張,象說話卻沒說出來,雙腿蹬了蹬,身體軟綿綿地趴在地上,臨死之前,身體扭成一個彎曲的形狀,顯示出他承受的痛苦非常大。


    唐密毫不顧惜一個強盜的死亡,走過去,抬腿踢開滿臉胡子的身體掏出他的右手,發現他的手掌裏捏著一盒香煙,唐密為滿臉胡子惋惜,他的舉動讓唐密認為懷裏藏著武器,這才痛下殺手,一個男人,為了一盒香煙喪命,可憐又可悲,強盜的下場可能都是這樣吧,刀頭舔血的生活隨時充滿了危險,任何一個動作做錯了都會發生致命的結果。倘若他麵對唐密的時候掏煙,唐密也不會果斷地開槍,如果他事先吱一聲再掏煙也不會死的。


    唐密正在沉思,一聲槍響,他覺得後麵有人用力推了他一把一樣,身體像一根木頭一樣向前栽倒,身後火辣辣地痛疼。


    原來,那個禿頭的身上才藏著武器,有一瞬間,唐密感到了後悔,沒先一槍把禿頭幹掉,這才遭了他的毒手。打蛇不死反被蛇咬的道理他總算是有了深刻的體會。唐密倒地的位置很巧妙,死人恰巧當了他的掩體,禿頭要再開槍就必須站起來,比唐密的位置高才能看到他的身體。


    禿頭的確十分凶悍,一隻手拉著馬韁繩,一隻手持槍,盡管雙腿被手槍擊穿,他還是利用單隻手臂的力量讓自己重新站起來,舉槍對著唐密。


    不等他再開槍,唐密已經恢複到戰鬥的狀態,跟狼群的數次麵對麵的搏鬥,讓他冷靜下來的速度很快,唐密舉槍對著禿頭的身體連開數槍,次次均打在他的胸膛上,禿頭的子彈打飛了,子彈擦著唐密的耳朵邊鑽進泥土裏麵。


    第一槍禿頭如果沒受傷,手臂不穩,可能那一槍就要了唐密的命,沒想到,就是一次輕微的顫抖,戰場的形勢發生了變化,決定性的一槍總是致命的,誰先下手,誰就能繼續活下去。


    唐密忍住痛,把手槍仍在地麵上,踢了禿頭一腳,看他死得透透的了,這才用力吐了口痰,罵道:“******,真是賊骨頭,死有餘辜。”他的傷口在後背上,自己無法看到,更不能包紮傷口,唐密簡單搜了搜兩個人,把躲在一邊的兩匹馬牽過來,拾起手槍,騎上駿馬,牽著駱駝,繼續向著有人家的地方走去。


    盡管禿頭的那一槍沒有讓唐密失去戰鬥力,他的身體還能活動,不過流淌的鮮血滴滴答答一路撒下來。


    走到半路唐密就覺得自己支持不住了,他的手裏緊緊攥著兩顆狼牙項鏈,就是死,也不會鬆開,好像一鬆開就失去了羅漪一樣,就是死,他也要在九泉之下跟羅漪相遇,兩個人在地下繼續做一對快樂的夫妻。


    他在馬背上昏昏沉沉的不知道走了多久,最後再也控製不住鞍轡,一下子失控了,從馬背上摔了下來,然後就什麽也不知道了。


    一陣劇痛讓他重新醒了過來,大叫一聲‘啊-----’,旁邊有一個男人的聲音說道:“好了,就要好了,你身體裏的子彈已經取出來了。”


    唐密咬著牙,咬破了嘴唇,旁邊遞過來一隻纖纖素手,手上放著一條毛巾,他張開嘴巴,咬住毛巾,沒容他看到及時遞過毛巾的人,後背又傳來一陣痛疼,他再次暈厥過去。


    第二次醒來,隻覺得身體上下無一處不痛,唐密睜開眼睛,看到自己躺在一個蒙古包裏麵,外麵傳來一個人的說話聲。


    一個動聽的女聲說道:“你不要亂跑啊,小心讓狼叼走了你。”


    唐密搖搖晃晃站了起來,走到門口,才發現一個年紀不大的女孩子背對著門,她的手邊撫摸著一頭小羊羔原來,她剛才對小羊羔在說話。


    唐密問道:“你們這裏有很多的狼嗎?”


    少女聽到他的話,回過頭來,驚訝地說道:“原來你醒過來了,紮吉大叔說,隻要你能在日落之前醒過來就沒事了,你的命真大,流了那麽多的血,還沒事一樣。”唐密驕傲地說道:“那是當然,我有九條命,一顆子彈還要不了我的命。”


    少女長得不算人間的絕色,在草原上人的臉普遍粗鄙的地方有這樣的少女也能給人一種驚豔的感覺,大大的眼睛,紅紅的腮暈,小巧唇線分明的唇,給人忍不住咬上一口的衝動。


    唐密的話把少女逗得咯咯直笑,露出兩顆好看的小虎牙,讓唐密看得有些發呆,少女的臉一紅,把腦袋歪過一邊,又悄悄回過頭來,偷偷看著他。


    唐密這才發現自己失態了,急忙咳嗽一聲,借以掩飾自己的冒失,說道:“是誰救了我?是你的紮吉大叔嗎?”


    “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醫生,阿爸騎了一夜的馬,才把他請來,你大概餓了吧?我去拿飯給你吃。”


    從少女的口中知道,她的名字叫達娃,才十七歲,他已經昏迷了三天三夜,當然,紮吉給他動手術的時候醒來的那一刻不算數,沒超過一分鍾他就重新暈過去了。


    唐密吃了香噴噴的羊奶茶泡飯,後背還是有些痛疼,不敢太用力,一連吃了三碗,忽然捧著肚子說道:“哎唷,肚子疼,哪兒有廁所?”


    達娃紅了紅臉,指了一個方向說道:“那邊。”然後,飛快地把一卷手紙遞給他。


    唐密一溜小跑,從廁所回來,才覺得肚子好受多了,他看到,這裏除了達娃的家,隔著二三百米還有四個蒙古包,也許是他們的鄰居。


    這裏有兩個牲口,裏麵空空如也,沒有一頭牲口在裏麵。附近有幾條遊蕩的牧羊犬,站立著回頭看看唐密,又把眼睛投向天山那邊。


    回到蒙古包裏麵,達娃才說道:“阿爸帶著法不達叔叔,把那兩個死人埋了,讓你放心,這件事不會有人知道的。”


    “你知道他們是什麽人?”


    “是,野豬的那幫土匪。”達娃很直爽,頓了頓,把知道的告訴了唐密。說道:“他們來到我的家,給我下聘禮的,野豬要娶我。”


    唐密瞪大了眼睛說道:“丫頭,咱不帶那麽玩的,野豬不是好人,是強盜啊。”


    達娃淡淡地說道:“我知道,凡是這一帶的人都知道,他已經有了三個夫人了,都是用武力搶奪的,我本來也不願意嫁給他,可是,我們無處可去,草原雖然很大,卻跑不過駿馬,無論我們走到哪裏,都會被野豬找到的,你殺了他的人,去躲一躲吧,他們還有很多人你自己萬萬不是他們的對手,小夥子,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生命之路走,為了那些強盜,不值得白白喪失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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