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鍾響起的時候,我渾身酸痛,眼睛困倦得完全睜不開。


    但工作還是要去的,無緣無故請假向來不是我的風格。把受傷的腳塞進高跟鞋裏,是我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季旭破天荒地坐在客廳裏吃早餐,咖啡的香氣絲絲蔓延。這大概是第一次我早上起床時見到他,他穿了件米白色的寬鬆t恤,襯他淺棕色的肩部皮膚,左胸口上印著一個小小的logo。


    品味是沒的挑的,我挑挑眉。


    在落地鏡前整理衣服時,他主動問道,“今天還要去上班?”


    “為什麽不去?”我沒好氣地反問,“你給我發工資嗎?”


    “走得動路?”他的語氣認真了些。


    我轉頭看過去。


    “還有黑眼圈。”他笑了笑。


    其實我沒必要和他慪氣,說到底,是因為他恰好說中了我心中的脆弱點,才令我的反應那麽大。我們非親非故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讓自己活得那麽累。


    我在鏡子前轉了一圈,然後走過去,拿過他手裏的咖啡,“還不錯,挺香的。”我一口氣喝掉一半,腦子清楚了許多。


    “是我很喜歡的品種。”他拿起一塊點心,遞給我,“要不要再嚐嚐這個,我叫人跑了大半個城市去買的,雖然是昨天出爐,但味道還沒散。”


    我拿在手上,道了句謝,轉身出門。


    在路上咬了一口,頓時驚豔,心想這男人還真懂得享受。看了看點心上麵印的英文單詞,heartbeat,心跳,它的形狀就是一個鼓起的心形。


    多麽浪漫的意思。但卻並不太適合我此時的心情。


    這一整天,我感覺腳上的傷裂開又愈合,疼得都快沒知覺了。機械地做著一成不變的工作,腦海裏卻不斷浮現出沈皓安的話……“有時。”他說。


    我回想起我們兩人三年來的點點滴滴,越來越覺得自己就像是個惹人討厭卻又渾然不覺的自大狂。是我辜負了他的愛嗎?偉大的沈皓安,一直容忍著我的專橫和獨斷,他不離不棄的愛應該獲得好男人一級勳章。


    說好今天會給他一個解釋,可直到下班,我都提不起給他打電話的勇氣。我向來是個不喜歡拖延的人,但在這件事情上,我失去了大半的自信,一夜間跌落穀底,不知道自己該拿什麽樣的心情去麵對他。


    所以還是隻得回家去,也許到了傍晚,我會變身賽亞人也說不定。


    季旭一天都沒出去,大概是請了假。我進家門的時候,發現門前多了雙高跟鞋,而季旭的房間裏傳來女人的聲音。


    “身體怎麽樣?好幾天沒見你,都想你了。”語調溫軟細膩,我幾乎可以想象出這個女人正依偎在季旭懷裏,眼波情意綿綿。而且,如果我的聽力還算準確的話,這個聲音和我那晚聽到的簫魂叫聲有著某種程度上的相似。


    我推開自己的房門,正要進去,便感覺到身後一陣風。


    季旭的房門開了,而目標女性正站在門口,手裏端著一隻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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