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們宰牛拿的都是環首短刀,而不是尖頭的宰牛刀,肯定是因為急切間找不到足夠的宰牛刀,才被迫用環首刀的。


    刀不好用,可以想象,牛皮肯定會有損傷。


    得不到完整的牛皮,牛皮不完整,日後有了合適的條件硝製後的牛皮再做皮甲,就得把破損的地方丟掉,會浪費部分材料。


    一名壯實的赤膊屠夫抓住牛耳,環首刀一刀朝牛脖子捅去,正如李孟羲之前對環首刀的評價,環首刀刀尖強度足夠,但刃角不夠尖銳,穿刺能力不足。


    在二十一世紀,治安管理法中,有規定,公共場合,不準攜帶刃角小於三十度的刀具。


    為何是三十度刃角?因為,當刀尖的刃角小於三十度時,穿刺性能很強,捅人一捅就捅穿。刃角小於三十度的刀,是極凶悍的利器。


    而環首刀的刃角最少四十五度,甚至角度更大,這樣的刃角固然堅固,也不容易折斷,但穿刺性能稀爛。


    屠夫拿環首刀往牛脖子一捅,一下沒怎麽捅進去,同樣的地方又用力捅了一次,刀才進去。


    捅牛脖子就這麽不好捅,戰場上,環首刀刀尖穿刺能力不夠,捅敵人的鎧甲,就更難捅穿了。


    刀刺進牛脖子裏,有暗紫色的鮮血從刀口緩緩流了出來,流出的血是半凝固狀態。


    一晚上的時間,牛的血液都快幹了,要是活的牛,一刀刺進牛脖子,熾熱的牛血會打開的水龍頭一樣,嘩啦啦的往外流。


    宰牛之前,李孟羲還疑惑,疑惑屠夫們為啥隻拿了大筐子來,不拿接牛血的盆呢,現在明白了,死牛放的時間長了,放不出多少血了。


    果然,專業人士就是專業人士。


    殺牛有些殘忍,不適合小孩子看,李孟羲用手捂住弟弟的眼睛。


    “哥哥你都擋住了,俺都看不見了!”弟弟推開李孟羲的手掌,就是要看殺牛。


    “那你做噩夢了我可不管。”李孟羲笑著摸了摸弟弟的頭。


    看看也無妨,沒啥大不了的。


    宰牛很有看頭,最有看頭的是剝牛皮,屠夫們圍著木架子,圍著吊掛的牛,按著刀,一點一點的把牛皮和脂肪層切離開。


    旁觀過程中,李孟羲發現了問題。


    因為人多,一堆屠夫,反而誤事了。


    要是一個屠夫剝牛皮,還能把牛皮剝的相對完整。


    可是人多,都想湊著幹活,一個沒配合好,就有一個屠夫可能經驗不足,把牛皮割破了。


    如同做板車一樣,解牛需要多人協作,人一多,溝通與協調不好,就容易出差錯。


    可能是有新手技術不行,不小心把牛皮割破了。


    “娘的!好好的牛皮你給割壞,笨的死去!”一名正操刀的八字的精瘦老人,當場眼一瞪,對年輕屠夫破口大罵。


    割壞牛皮的年輕屠夫臉色訕訕,可能是被當那麽多人麵罵了,年輕屠夫覺得丟了麵子,強硬了一下,梗著脖子強到,“刀不好使,怎麽怨俺?”


    八字胡精瘦老人脾氣可能有點暴躁,年輕人敢頂嘴,老人刀一甩,乍著膀子,指著就罵,“刀不好使,就剝不好皮?啊?老漢宰牛的時候,你娃娃還沒生下來呢。刀咋了?老漢我用個鐮子剝皮,也剝的囫圇。


    “你娃這手藝,還當屠戶,餓不死球你!”


    年輕人被訓斥臉漲的通紅。


    李孟羲看的想笑。


    老人言辭有點刻薄了。


    以李孟羲的觀察,這發生口角的一老一少兩個屠宰匠,應該之前都不認識的。


    因為按李孟羲如今對漢末風氣的理解,若是一家人,晚輩是不敢也不能跟長輩頂嘴的。


    這就有意思了,並不認識,別人割壞了牛皮,老屠戶看不過,對人破口大罵。


    按說,這牛又不是你的,割壞管你毛事,要你多嘴?


    李孟羲目睹了口角發生到結束的全過程,他覺得有點意思。


    有點口角,有點衝突,有點爭吵,也總比麻木不仁的好。


    反而,要是屠夫們來宰牛應付事兒一樣,牛皮管他爛不爛的就往下剝,趕緊把牛宰完想完事,這才是麻煩呢。


    一般呢,部分有本事的人脾氣大,李孟羲認為,脾氣暴躁的那個八字胡精瘦老人,就是今日這二三十個屠宰匠中,屠宰技藝最精湛的人。


    而在接下來的後續觀察中,驗證了李孟羲的想法。


    但見老屠戶下刀利索,幹到興起,還揮手趕人,讓礙事的人一邊去,別擋著。


    因為他年紀大,別人隻能忍讓。


    李孟羲覺得,又一個人才,被發現了。


    認真想來,在軍中,屠宰技術熟練的屠夫有可以用的地方,主要用到的地方自然是宰殺牲口的時候。


    屠宰牲口需要一定的技術力,熟練的屠夫能夠在把牲口解完之後,得到相對完整的皮子,牛筋等。


    不管是牛皮還是牛筋,都是珍貴的戰略資源。


    牛皮可用於製作皮甲,牛筋是製作弓箭弓弦的重要材料。


    除了可以得到原材料以外,更重要的是效率。


    讓沒有屠宰經驗的人去處理牲口,可能忙活半天都料理不完,畢竟一一頭牛,大幾百斤呢,用刀斧蠻幹,剁上半天,牛還是牛,並不會變成肉。


    古有庖丁解牛之說,故事是說,有一個叫庖丁的人,宰牛技術非常精湛,其能做到每下刀,必從牛骨的的縫隙中切入,於是,其宰牛刀用了十幾年,刃口仍新。


    而技藝不精湛宰牛不得其法的人,一把刀用不上半年就壞掉了。


    這就說明,屠宰技術是高是低,對屠宰速度和成效的影響極大。


    技術高超的屠夫,能很快把一頭牛解完,並分成容易攜帶的小肉塊。


    而技術若不夠好,解上一頭牛,得費老半天時間,而且分完的肉塊筋頭巴腦的,要食用的時候,還得再次加工,又浪費了時間。


    戰爭規模大了,一場大戰,戰場上的死馬不知有多少。


    戰後打掃戰場,馬屍什麽會被作為戰利品帶回營中,如果時間不充裕,打掃完戰場第二天就得轉移,整匹的馬屍不便運輸,那該怎麽辦?肯定是得連夜把馬匹宰成小的容易攜帶的肉塊,幾百斤的馬,分成小的肉塊之後,分散成幾十份,隨意找一些士兵,背著就能走了。


    因此,在特定的情況下,常備一支專門的屠夫隊伍,很便利。


    如果沒有事先把屠戶編成一伍,突然一仗大勝,打掃戰場時收獲了眾多馬屍,此時再臨時找屠夫,一是浪費時間,二是還不一定能找的到。


    畢竟專業的屠夫不像會編筐手藝的匠人那樣普遍,還是比較稀少的。


    大約到了上午十點多的時候,屠宰匠們把牛解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過程就是繁瑣的剃肉剁肉過程,因為沒有桌子之類的地方作業,李孟羲見屠夫們拿著刀斧把架子吊著的牛架的一塊肋排塊肋排的往下砍,顯得艱難無比。


    如果有一張桌子就方便多了,大塊的半拉肉排放在大桌子之上,拿斧頭哢哢一頓剁,不一會兒就能把肉分好不是。


    李孟羲想了一下,突然想起,好像高架的家具,比如八仙桌之類的,漢代是沒有的。


    不過,桌子結構那麽簡單,以木匠營現在的人力,做幾張桌子不是大的問題。


    腦補了一下,因為要屠宰的大型牲口,騾子,黃牛,還有死去的戰馬之類的,體型比較大,桌案做的大一些才比較好用。


    可是軍中運載條件有限,桌子的大小還應考慮到板車承載的極限,太大的桌子放在板車上就不好固定了。


    為了便於運輸,屠宰桌應該小一點,如果小了,就又不太適合用來作為宰殺大型牲口的案台了。


    那麽有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呢,是有的。


    桌子做的小一點,然後兩個甚至多個桌子拚一起,拚成一個大桌子就把問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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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不要桌子也行。


    匠營不久前,也需要平地來當做刨木頭的工作台。


    後來匠人們想到的解決辦法是,一是買門板,鋪地方好刨木頭。


    再一個,幹脆把板車車輪卸了,把車架翻過來把車底當桌子。


    這兩個方法都很好。


    現在看到屠宰牲口的時候,分肉也需要桌子,可以按匠營一樣的方法,也把板車翻過來當桌子。


    板車放在任何地方,都能帶來諸多便利,幸好義軍現在造車工業在穩步發展,一月最少可生產出二十輛板車。


    雖說,板車在逐步增多,可缺口依然很大,木匠營要有車拉木頭,還要有車來當做移動的生產基地,傷兵營的眾多傷兵,好多還在擔架上被人抬著走呢,再怎麽說,擔架又小又窄,躺上手腳伸不開,哪裏比的上寬敞的板車來的舒服。


    下次再有新做好的板車,可以先分出一輛來組建屠夫營,李孟羲覺得。


    李孟羲是這麽想的,隻一輛車,根本不夠用的,但是可以用來作為適應工具,讓編為一伍的屠夫們適應該如何利用起板車。


    各人的鋪蓋等雜物放板車上,又應該以怎樣的章程來,以及誰負責拉車,拉車的人該怎麽輪換,事無巨細,都需要時間適應。


    一群屠夫聚合在一起,不要求其嚴格軍事化,但至少得有半軍事化的水準。


    而要讓之前一盤散沙的屠夫們達到準軍事化水準,製定規章條例需要時間,讓屠夫們記住規章條例需要時間,屠夫們適應規章條例並按規章條例辦事,也需要時間,規章製度一開始製定,必定粗疏,再根據日常各種反饋,慢慢增補,也需要時間。


    所以,雖然隻是一輛板車而已,但這一輛板車,可以在一眾條件都不充足的情況下,可以先把屠夫隊伍開始整頓起來,當板車足夠,屠宰桌足夠,需要立刻組建一支完整的屠夫隊伍的時候,直接就可建成一支成熟的隊伍,而不會因為誰拉車誰不拉而產生矛盾,因為,在之前隻有一輛板車的時候,矛盾已經爆發過了,並被解決了,並且增補了相關規章製度,矛盾一勞永逸的解決了。


    這個思路,其實就跟後世組建航母艦隊一樣,沒有太多航母,甚至僅有的航母,從國外買回來,隻有個殼子,連鍋爐都沒有。


    此時咋辦?等航母生產出來了,再開始訓練和航母配套的人員?


    那就太耽誤時間了。


    新航母還沒生產出來,相關的人員就可以先一步訓練起來。


    哪怕是在平地上,畫個假的航母甲板,也能訓練。


    後世的經驗,拿到現在,屠夫營還沒條件去配足夠的板車。


    但隻要有一輛板車,借由這輛板車,就可以讓屠夫營逐步嚴謹起架構,規範起章程。


    八字尚沒有一撇,牛骨還沒剃完,屠夫們就被李孟羲已經給安排的明明白白了。


    按照之前數次的先例,軍中之前抽調各類人才,納入輜重後隊,以做備用。


    挑選出的會騎術的一部分人,因為馬匹不夠,不能成為騎兵,又因為騎術難學,騎兵兵員去當做步兵使用放在陣上廝殺,太浪費了。


    而要是把騎兵兵員抽出來之後,又不加管理,散了回去,就等於白浪費了一番功夫。


    所以,對包括騎兵兵員,當過獵戶射箭水平比較好的弓弩手兵員,還有擅長山地行走有組建山地部隊的兵員,挑選出來之後,都單成伍,作為二線部隊,被放在中軍協助管理民夫營數量眾多的民夫。


    當時商議出的安置各類人才的方法很完美,一是便於管理和維係這些較為難得的人員,二是,在日常協助管理民夫的時候,每日巡營放哨之類的簡單工作也是鍛煉。


    對屠夫隊伍的安置方式,按前邊很成熟的處理方法,應該是單編一伍,編入輜重隊中的。


    屠夫營組建起來了之後,大致會是最窮的一營,木匠營可以一斤一斤的掙糧食,隻有屠夫營,要是遇不到有牛有騾子死,可能半年都幹不了一次活兒。


    激賞之法在此情況下,不太好用了,但也能用。


    農村殺豬的時候,請人幫忙,村裏人幫忙殺完豬之後,主家讓讓幫忙的人撿點腸子啊豬肚啊什麽的拿點拿回家去作為酬勞,因為豬肉值錢,人家留著賣錢呢,而豬肚腸子之類的,不好賣,所以,禮節一來一去,幫忙殺豬的人拿點下水剛合適,拿肉就不太好了。


    屠宰牲口的話,工作太細太雜了,不能像做板車的木匠那樣,每做好一輛板車賞多少糧,也不能像做雜活的木匠那樣,把活輪著來做,屠宰工作,有剝皮剁骨剃肉等等工作,不好細分。


    所以,量化激賞之法,比如誰剃多少肉賞一斤糧,量化激賞之法,不好用了。


    既然精細的激賞方法不好用,那就粗放好了。


    就按前世農村殺豬那樣,宰完一頭牲口,讓屠夫們拿點零碎的下水當獎勵。


    現在不同尋常,災荒年間,糧食都金貴的不行,又何況肉食,雖隻是一丁點雜碎,但雜碎也是肉,規定每宰完一頭牲口,允許拿一點雜碎,屠夫們為了多拿到一點肉食,大概會想著快點幹完然後去宰下一頭。


    如此,激賞的效果還會有,能提高屠宰匠們的工作效率。


    和之前所有生產工作一樣,不管是編草鞋,編樹條筐,還是之後為關羽部做的攜行具,為了促進生產積極性,任何一項工作,都有各自不同的激賞策略。


    激賞之法既要起到足夠的激賞效果,又要控製好成本,事情雖小,卻不好把握。


    當時,李孟羲經過深思熟慮後,結合目前的義軍的條件,認為是,每三兩天的工作時間,賞的糧食夠吃上一頓飽飯,激賞效果就足夠了。


    即,按一項工作所需的工時和勞動強度,平均兩日的工作工時,賞額是一斤糧。


    這個標準,是義軍現在最核心的商業機密,李孟羲除了跟劉備背地裏說過,跟其他任何人都沒提過。


    甚至有次,傻乎乎的魯犁問,為何做個板車是五十斤糧呢,李孟羲並沒有告訴魯犁實情。


    因為,一旦這個“工資”標準被揭露,那麽可以肯定的是,有些人會比較聰明,下次再有什麽新活,比如蹂製皮革,不懂任何技術細節的李孟羲去問,問皮革匠人,問揉製一張牛皮得多少時間?


    長了心眼的皮革匠於是把工作量往大了說,然後,假設蹂製完一張皮子,需要四天時間,也就是官方需支付糧食,兩斤。


    而因為“工資”標準被匠人們知曉了,皮革匠故意把工作量說高了兩倍,四天能熟完的皮子,說八天才能熟完。


    於是,官方需支付糧食,就得支付四斤。


    區區幾斤糧食,多給匠人們點糧食其實無妨。


    但因為有人虛報了工作量,讓李孟羲,甚至所有高層都錯估了皮革的生產速度,由此又造成對軍備生產速度的錯估,對決策的影響是比較大的。


    商鞅的馭民五術所言,讓百姓越愚蠢越有利統治,雖然這麽說很黑暗,但是不得不說,方法真的很有用。


    就拿現在軍中的激賞體係來說,若讓民夫們知道李孟羲是如何額定賞額的,那麽知根知底之後的民夫們,就開始故意拖慢速度,對生產效率是極大的破壞。


    民夫們任勞任怨,幹活積極,但還是蠢一點,別那麽聰明的好。


    即要日後把屠夫編入生產序列,即要用激賞之法,那麽就要先弄明白,每宰一頭牛或是一頭騾子,需用的工時是多少。


    正好,今日第一次見屠夫們宰牛,正好大致算一下時間。


    當太陽至天空正中,正中午的時候,三角架子上一頭黃牛,被剃的隻剩一副骨架了,在稍遠的地方,另一個三角架上,那頭和黃牛一起被淋死的騾子也被剃的隻剩骨架了。


    嗯,從大約早上七八點,到中午十二點左右,大致四五個小時時間,可以把一頭牛,從完整的狀態,變成一副骨架。


    其中,解牛和剔牛身上大塊的肉用的時間不多,把肉從骨頭上剔下,用了最多的時間。


    李孟羲在一旁觀察的很清楚,宰牛的時候,四五個人就完全夠了,人再多其實也用不上力,牛就那麽大一點兒,圍滿了,也就圍四五個。


    倒是牛從整隻,拆成散落的牛骨之後,從牛骨上剔肉的過程,人手越多,肉剔的越快。


    還有,在前邊把牛抬著,往三角架子放,兩頭的人加起來六七人足矣。


    也就是說,不同於木匠營,木匠營做板車,十人一組人力剛好夠。


    屠夫隊伍如果編隊,六七人一伍才最合適。


    第三百四十七章 觀屠夫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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