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你管老子成本多少
律政劇上往往有那些牛逼蠻橫到不近人情的大律師,被塑造得幾乎和武俠片裏的世外高人或者科幻劇裏的瘋狂科學家差不多難相處。
但現實世界中,但凡有律師這麽搞,那麽橫死街頭將會是他們唯一的出路。
原因無他——武俠世界的世外高人,一身絕學別人是無法複製的。
瘋狂科學家的成果,也有獨門的科技裝備乃至專利法律、壟斷技術的財團巨頭保護。
但頂級大律師的創造性成果,卻是沒法築起技術性的壟斷壁壘的——
哪怕某個律師在世人都不能搞定外資投資國內傳媒巨頭這件事情時,發揮了他絕頂的聰明才智,設計出一套vie資本架構。或者在蘋果公司都不知道怎麽把錢留在海外避稅時,發明出“三明治避稅結構”。
但是,在賺完第一筆錢之後,這套方式方法總歸會被圈子裏的聰明人想明白,然後模仿。隨之而來的就是壟斷地位的消失、利潤的急劇縮水。
世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會保護律師在“發明新的犯罪方法或者鑽空子方法”方麵的原創利益的,這是發明型律師最苦逼的地方。
所以,要想在沒有製度保護的情況下,依然細水長流把錢給賺了。
要麽靠建立起無可辯駁的口碑和威望。
要麽同時輔之以對潛在客戶群的威懾,讓客戶心存忌憚,產生一種“如果不通過xxx搞這個事情,會不會被人盯上、從中作梗攪黃了?”的錯覺。
馮見雄此時此刻對潘華那恰到好處的拿捏和威脅,一張一弛,正是此道的妙法。
潘華當然可以選擇聽了馮見雄的方案之後,找報價更加便宜的事務所,把其中關節想明白了之後,再慢慢把問題解決了。
但馮見雄也把話撂在那兒了:要是聽了我的計策,卻不花錢請我,哥有的是辦法不計成本殺雞儆猴,到時候把你們弄虛作假運營品牌的醜聞都曝光出來。
而綠世界,對於這種正當的報複,容忍度還是很高的,幾乎是形成了一種行業自律。
國法雖然不會保護“發明新犯罪方法”的人,但國內有智商有資格發明新犯罪方法的頂尖大律師,畢竟就隻有這麽幾百個而已還要細分到幾十個領域。這麽一小撮人,通過全國的律師行業協會之類的組織互通有無,很容易形成分贓默契,誰也不太敢作出壞了行規撈過界的事情。
潘華原先為了打假、運作公司其他法務活動而聯係的律師事務所,並沒有牛逼到如此高度的。所以他對於這種頂級大律師圈子的思維模式並不是很了解。
剛剛被馮見雄威懾了一下,他內心也是有點不痛快的。
但是,很快他就得不痛快也得給我痛快了。
……
潘華很是重視地把馮見雄下午說的內容,大致地上報給了當總經理的大表哥李林。
李林平時主抓市場工作,按說是沒時間聽法務談判的細節的。
但聽表弟說,來者自稱可以“風險代理運作品牌快速馳名”的事兒,而且收費可能非常昂貴、聽了詳細方案之後就不能反悔了。李林也被這些聞所未聞的奇怪條件搞得有些好奇,這才紆尊降貴親自會客。
於是當晚的酒桌上,便是一派觥籌交錯的和諧景象。
馮見雄口才了得,又是一番變著花樣的說辭,表達了他發自肺腑的“農民企業家和讀書人隻是人生追求不同,並無高低貴賤”觀點。然後把李林也說得心有戚戚焉,覺得這個律師溝通起來真是舒服,一點酸氣都沒有。
當然,這種話術普通人肯定是學不來的。
因為馮見雄說這話時是真心發自肺腑,連他自己都相信了的。
就跟傑克馬說雞湯時一樣。
所以他的氣場才能渾然天成,讓農民企業家如沐春風,感受到不卑不亢、剛柔並濟的尊重。
要不是史妮可對馮見雄太了解,知道他平時是怎麽樣一個人、知道他是何等的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那就幾乎連史妮可都要騙過去了——其口才之恐怖,一致於斯。
然後,馮見雄才圖窮匕見地報了價:
“2000萬。隻要李總應了這個預算,我保你貴公司的‘l幹媽’品牌,在07年過年之前拿到馳名——可以風險代理哦,前期可以根據實際布局成本,分批開支30%。剩下的七成,馳名之後收取,不馳名不要錢。”
“2000萬?你怎麽不去搶?你當我們平時沒谘詢過不懂行情麽?”
第一時間開口駁斥的,竟不是李林,而是急於表現自己忠心和平素認真負責的潘華。所以這幾句話潘華更多是朝著李林在說,“哥,我問過別的事務所的,正常做一個馳名100多萬就夠了,絕對不到200萬的。他這個2000萬的價錢,比行規高了10倍!”
然而麵對這種“掃盲價”,馮見雄卻是一點也不惱羞成怒,隻是淡淡地哂笑:“200萬?也行啊,那你們找那些收200萬的事務所好了——至於08年10月,開換-屆會之前,來得及拿下來麽?會不會耽誤令堂當上全國議會代表?”
全國馳名都沒做到,你好意思去代表誰?
李林當了多年總經理,四十來歲年紀,學曆雖然不高,閱曆卻是夠的。對於各種討價還價熟得不能再熟。
所以,他也知道剛才潘華那番殺價,純粹是潘華為了在他麵前表達“我平時也是有認真做足功課的,不會被供應商騙了或者塞回扣”,順便唱個白臉。
這種表忠心的話,參考意義是幾乎不存在的。
於是他就負責唱紅臉:“馮先生的水平、資曆,剛才也有所耳聞了。一分錢一分貨麽,相信你敢報這個價,肯定是對自己的服務水平很有自信了。說說你的具體方案吧——放心,聽完之後,要麽讓你做,要麽咱就不做,絕對不會去找第三方剽竊你的思路的。”
李林這番話也算是大氣,至少充分表達清楚他已經知道合作不成的嚴重性了。
馮見雄聞言,當下簡明扼要地點出:“據我所知,貴公司的品牌,要通過國家工商總局的審批變得馳名,那就非得三年之功。我這條路子,主要就是走司法係統認定,繞開國家工商總局。
而如果要走司法認定的話,據我所知,目前貴公司的產品並沒有成功行銷全國所有省份,還有幾個盲點。同時,還有至少1015個省份,沒有出現過仿冒貴公司產品的侵權方,也沒有相關的維權訴訟記錄。而我要做的,就是確保全國所有省份,都有人假冒你們,同時被你告、然後打贏官司,湊夠司法馳名所需的覆蓋麵。
除此之外,我調查到貴公司的產品,有被部分海外華人的零售渠道,再沒有經銷授權的情況下,私下串貨零星在歐美市場發售。但貴公司從來沒有關注過海外渠道的打架,如果你們委托我的話,我一樣可以捏造出幾起品牌侵權的案子來……”
話說到這個份上,已經是直麵對方的總經理了,而且對方也知道剽竊的下場,所以沒什麽好再藏著掖著的,這一番描述,馮見雄加入了更多的操作細節,雙方一問一答,足足聊了20分鍾左右。
李林眼中一亮,心中駭然,竟不知道這事兒原來還能這麽幹。
他也請過律所,找過顧雯。但說句良心話,就憑黔省那些二三流的事務所,還真沒人站在馮見雄這樣的高度考慮過這個問題至少06年沒人有這個水平。那些事務所,最多是來一個案子打一個假,簡直就跟差生讀書撥一撥動一動差不多。
而一個好的法律顧問,從來不是用來告訴雇主“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的”。
好的法律顧問,要做到“隻要雇主想做,哪怕法律不允許做,那就換條路子換一個適用法律繼續做”。
李林聽完,爽氣地在原則上承認了馮見雄的套路,同時也毫不嘴軟地砍價:
“辦法不錯,但是2000萬太誇張了,我們去年全年的打假和對外法務訴訟經費全部加起來,才1200萬,今年也高不了多少。即使是事成之後付款,2000萬也相當於全公司一年半的法務開支了,何況你還要30%的預付,又不是零首付。”
馮見雄當然不能鬆口:“零首付是不可能的,我們是做整體品牌保護推廣的解決方案,不光是要付出法務成本。還要各處注冊皮包公司、偽造作坊、給法院訴訟費,這些都是有直接對外成本的。每在一個省‘自導自演,左右互搏’,哪怕我們自己的人義務勞動,對外付的錢隻怕就超過50萬了。”
李林聞言也不好直接反駁,故作讓潘華核算了一番,才裝作很慎重地說:“那這樣吧,如果不能零首付,我們最多按照1200萬做,這已經是全公司一年的法務預算了。再高,我這個總經理都說了不算,人心也會不服的——那些跟我們良好合作了這麽多年的事務所會怎麽想?隨便來個過江搶食的外來戶,就超過一年的預算?”
馮見雄在內心評估了一下對方這番話,知道如果自己鬆口到1200萬,這單子肯定是做得下來的。
但是到時候成本就去了一大半,自己忙活半年多,難道才隻賺那麽四五百萬淨利潤麽?
做人都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上半年他自己用專利碰瓷、乃至最後把作案方法脫手賣斷給金成義,可就前前後後賺了千把萬。
要是如今越活越回去了,忙半年純利潤才500萬,肯定是汙了自己的身價的。
馮見雄心中一陣煩悶,隨口問道:“那如果我不要首付款,100%純墊資風險代理,你們能給到多少?”
李林和潘華故作鄭重地商量了一番,報出了個1500萬的價格。
律政劇上往往有那些牛逼蠻橫到不近人情的大律師,被塑造得幾乎和武俠片裏的世外高人或者科幻劇裏的瘋狂科學家差不多難相處。
但現實世界中,但凡有律師這麽搞,那麽橫死街頭將會是他們唯一的出路。
原因無他——武俠世界的世外高人,一身絕學別人是無法複製的。
瘋狂科學家的成果,也有獨門的科技裝備乃至專利法律、壟斷技術的財團巨頭保護。
但頂級大律師的創造性成果,卻是沒法築起技術性的壟斷壁壘的——
哪怕某個律師在世人都不能搞定外資投資國內傳媒巨頭這件事情時,發揮了他絕頂的聰明才智,設計出一套vie資本架構。或者在蘋果公司都不知道怎麽把錢留在海外避稅時,發明出“三明治避稅結構”。
但是,在賺完第一筆錢之後,這套方式方法總歸會被圈子裏的聰明人想明白,然後模仿。隨之而來的就是壟斷地位的消失、利潤的急劇縮水。
世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會保護律師在“發明新的犯罪方法或者鑽空子方法”方麵的原創利益的,這是發明型律師最苦逼的地方。
所以,要想在沒有製度保護的情況下,依然細水長流把錢給賺了。
要麽靠建立起無可辯駁的口碑和威望。
要麽同時輔之以對潛在客戶群的威懾,讓客戶心存忌憚,產生一種“如果不通過xxx搞這個事情,會不會被人盯上、從中作梗攪黃了?”的錯覺。
馮見雄此時此刻對潘華那恰到好處的拿捏和威脅,一張一弛,正是此道的妙法。
潘華當然可以選擇聽了馮見雄的方案之後,找報價更加便宜的事務所,把其中關節想明白了之後,再慢慢把問題解決了。
但馮見雄也把話撂在那兒了:要是聽了我的計策,卻不花錢請我,哥有的是辦法不計成本殺雞儆猴,到時候把你們弄虛作假運營品牌的醜聞都曝光出來。
而綠世界,對於這種正當的報複,容忍度還是很高的,幾乎是形成了一種行業自律。
國法雖然不會保護“發明新犯罪方法”的人,但國內有智商有資格發明新犯罪方法的頂尖大律師,畢竟就隻有這麽幾百個而已還要細分到幾十個領域。這麽一小撮人,通過全國的律師行業協會之類的組織互通有無,很容易形成分贓默契,誰也不太敢作出壞了行規撈過界的事情。
潘華原先為了打假、運作公司其他法務活動而聯係的律師事務所,並沒有牛逼到如此高度的。所以他對於這種頂級大律師圈子的思維模式並不是很了解。
剛剛被馮見雄威懾了一下,他內心也是有點不痛快的。
但是,很快他就得不痛快也得給我痛快了。
……
潘華很是重視地把馮見雄下午說的內容,大致地上報給了當總經理的大表哥李林。
李林平時主抓市場工作,按說是沒時間聽法務談判的細節的。
但聽表弟說,來者自稱可以“風險代理運作品牌快速馳名”的事兒,而且收費可能非常昂貴、聽了詳細方案之後就不能反悔了。李林也被這些聞所未聞的奇怪條件搞得有些好奇,這才紆尊降貴親自會客。
於是當晚的酒桌上,便是一派觥籌交錯的和諧景象。
馮見雄口才了得,又是一番變著花樣的說辭,表達了他發自肺腑的“農民企業家和讀書人隻是人生追求不同,並無高低貴賤”觀點。然後把李林也說得心有戚戚焉,覺得這個律師溝通起來真是舒服,一點酸氣都沒有。
當然,這種話術普通人肯定是學不來的。
因為馮見雄說這話時是真心發自肺腑,連他自己都相信了的。
就跟傑克馬說雞湯時一樣。
所以他的氣場才能渾然天成,讓農民企業家如沐春風,感受到不卑不亢、剛柔並濟的尊重。
要不是史妮可對馮見雄太了解,知道他平時是怎麽樣一個人、知道他是何等的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那就幾乎連史妮可都要騙過去了——其口才之恐怖,一致於斯。
然後,馮見雄才圖窮匕見地報了價:
“2000萬。隻要李總應了這個預算,我保你貴公司的‘l幹媽’品牌,在07年過年之前拿到馳名——可以風險代理哦,前期可以根據實際布局成本,分批開支30%。剩下的七成,馳名之後收取,不馳名不要錢。”
“2000萬?你怎麽不去搶?你當我們平時沒谘詢過不懂行情麽?”
第一時間開口駁斥的,竟不是李林,而是急於表現自己忠心和平素認真負責的潘華。所以這幾句話潘華更多是朝著李林在說,“哥,我問過別的事務所的,正常做一個馳名100多萬就夠了,絕對不到200萬的。他這個2000萬的價錢,比行規高了10倍!”
然而麵對這種“掃盲價”,馮見雄卻是一點也不惱羞成怒,隻是淡淡地哂笑:“200萬?也行啊,那你們找那些收200萬的事務所好了——至於08年10月,開換-屆會之前,來得及拿下來麽?會不會耽誤令堂當上全國議會代表?”
全國馳名都沒做到,你好意思去代表誰?
李林當了多年總經理,四十來歲年紀,學曆雖然不高,閱曆卻是夠的。對於各種討價還價熟得不能再熟。
所以,他也知道剛才潘華那番殺價,純粹是潘華為了在他麵前表達“我平時也是有認真做足功課的,不會被供應商騙了或者塞回扣”,順便唱個白臉。
這種表忠心的話,參考意義是幾乎不存在的。
於是他就負責唱紅臉:“馮先生的水平、資曆,剛才也有所耳聞了。一分錢一分貨麽,相信你敢報這個價,肯定是對自己的服務水平很有自信了。說說你的具體方案吧——放心,聽完之後,要麽讓你做,要麽咱就不做,絕對不會去找第三方剽竊你的思路的。”
李林這番話也算是大氣,至少充分表達清楚他已經知道合作不成的嚴重性了。
馮見雄聞言,當下簡明扼要地點出:“據我所知,貴公司的品牌,要通過國家工商總局的審批變得馳名,那就非得三年之功。我這條路子,主要就是走司法係統認定,繞開國家工商總局。
而如果要走司法認定的話,據我所知,目前貴公司的產品並沒有成功行銷全國所有省份,還有幾個盲點。同時,還有至少1015個省份,沒有出現過仿冒貴公司產品的侵權方,也沒有相關的維權訴訟記錄。而我要做的,就是確保全國所有省份,都有人假冒你們,同時被你告、然後打贏官司,湊夠司法馳名所需的覆蓋麵。
除此之外,我調查到貴公司的產品,有被部分海外華人的零售渠道,再沒有經銷授權的情況下,私下串貨零星在歐美市場發售。但貴公司從來沒有關注過海外渠道的打架,如果你們委托我的話,我一樣可以捏造出幾起品牌侵權的案子來……”
話說到這個份上,已經是直麵對方的總經理了,而且對方也知道剽竊的下場,所以沒什麽好再藏著掖著的,這一番描述,馮見雄加入了更多的操作細節,雙方一問一答,足足聊了20分鍾左右。
李林眼中一亮,心中駭然,竟不知道這事兒原來還能這麽幹。
他也請過律所,找過顧雯。但說句良心話,就憑黔省那些二三流的事務所,還真沒人站在馮見雄這樣的高度考慮過這個問題至少06年沒人有這個水平。那些事務所,最多是來一個案子打一個假,簡直就跟差生讀書撥一撥動一動差不多。
而一個好的法律顧問,從來不是用來告訴雇主“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的”。
好的法律顧問,要做到“隻要雇主想做,哪怕法律不允許做,那就換條路子換一個適用法律繼續做”。
李林聽完,爽氣地在原則上承認了馮見雄的套路,同時也毫不嘴軟地砍價:
“辦法不錯,但是2000萬太誇張了,我們去年全年的打假和對外法務訴訟經費全部加起來,才1200萬,今年也高不了多少。即使是事成之後付款,2000萬也相當於全公司一年半的法務開支了,何況你還要30%的預付,又不是零首付。”
馮見雄當然不能鬆口:“零首付是不可能的,我們是做整體品牌保護推廣的解決方案,不光是要付出法務成本。還要各處注冊皮包公司、偽造作坊、給法院訴訟費,這些都是有直接對外成本的。每在一個省‘自導自演,左右互搏’,哪怕我們自己的人義務勞動,對外付的錢隻怕就超過50萬了。”
李林聞言也不好直接反駁,故作讓潘華核算了一番,才裝作很慎重地說:“那這樣吧,如果不能零首付,我們最多按照1200萬做,這已經是全公司一年的法務預算了。再高,我這個總經理都說了不算,人心也會不服的——那些跟我們良好合作了這麽多年的事務所會怎麽想?隨便來個過江搶食的外來戶,就超過一年的預算?”
馮見雄在內心評估了一下對方這番話,知道如果自己鬆口到1200萬,這單子肯定是做得下來的。
但是到時候成本就去了一大半,自己忙活半年多,難道才隻賺那麽四五百萬淨利潤麽?
做人都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上半年他自己用專利碰瓷、乃至最後把作案方法脫手賣斷給金成義,可就前前後後賺了千把萬。
要是如今越活越回去了,忙半年純利潤才500萬,肯定是汙了自己的身價的。
馮見雄心中一陣煩悶,隨口問道:“那如果我不要首付款,100%純墊資風險代理,你們能給到多少?”
李林和潘華故作鄭重地商量了一番,報出了個1500萬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