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馬來西亞大選中聯盟黨的失利,國內反對黨及反對政治的存在與發展理所當然被認為是最直接的原因,那麽,如何消除這一威脅,自然也就成了巫統所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1970年9月22日,tun abdul razak正式接替tunku abdul rahman,成為巫統主席和內閣首相。他針對反對黨的存在和影響所采取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擴大聯盟為國陣,以此一度有效地吸納、消化了反對政治勢力的威脅。20世紀70年代初,經過不斷努力,他終於說服非馬來人政黨領袖同意加入新的政治同盟——國陣( barisannasional/national front)。最初組成國陣的成員黨除巫統、馬華公會和印度人國大黨外,還有泛馬來亞伊斯蘭黨(1973-1977年為國陣成員黨)、人民進步黨、民政黨、砂拉越人聯黨(the sarawakunited peoples'' party)、砂拉越的土著黨(parti pesaka bumiputrabersatu/pbb)以及沙巴聯盟黨(the sabah alliance party)。1974年,國陣正式以一個政黨的身份獲得注冊,到2000年,已發展成員黨14個。


    國陣在成立過程中,曾遭到馬華公會的反對,因為預料到將會削弱自己在國陣中的影響。事實上,當民政黨成為國陣成員黨之後,馬華公會盡管仍是華人的最大政黨,並在國陣中居於第二大黨的位置,但是,其在馬來西亞國陣政府中已不再是惟一代表華人利益的黨。與此同時,由於成員黨的增加,以及巫統在國內政治支配地位的鞏固和強化,馬華公會在國陣內與巫統討價還價的地位和能力也再次受到削弱。這就直接導致了,國陣成立後,馬來西亞華人的政治地位和影響也進一步被削弱。


    國陣成立後,在巫統的帶領下,連續贏得幾次全國大選的勝利,而且均是以贏得聯合邦議會五分之四議席的多數而獲勝,毫無疑問,國陣力量的加強,就等於是巫統在國內的領導地位的加強,從族群政治這個角度看,就是代表馬來人的巫統執政地位的鞏固。


    由於獨立憲法是在特殊曆史條件下馬來人與非馬來人之間相互妥協的產物,是巫統主席tunku abdul rahman和馬華公會主席陳禎祿等老一代溫和派領導人一手促成的,這不僅很早就招致了激進的馬來民族主義者的不滿,招致了一些華裔群眾如華教人士的不滿,更主要的是,隨著巫統在國內政治支配地位的鞏固,反而成了束縛其統治的力量。因此,修憲就是在所難免了。還由於以巫統為代表的聯盟/國陣在聯合邦議會中占據有2/3以上的多數席位,這就使得修改憲法成了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所以,獨立以來,馬來西亞憲法修改的頻度是少見的,如從1958年到1985年的27年間,共修憲29次,其中1969年後修憲18次。執政黨修憲曆來都有利於鞏固和維護其統治的一麵,從族群問題方麵看,修憲的結果使得馬來人的特權地位得到了鞏固,這就是把它們全部列入“敏感”問題,而不允許公開討論。


    巫統的政治支配地位後來也曾麵臨過挑戰。1987年4月24日巫統舉行三年一度的中央選舉,結果造成了該黨內部高層的前所未有的分裂:現任巫統主席mahathir受到了tengku razaleigh的有力挑戰。選舉的結果是,mahathir僅以43票微弱多數當選,勉強保住了巫統主席和內閣首相職位。不僅如此,在隨後發生的黨選上訴案中,以mahathir為首的巫統還被宣判為非法的組織而遭到取締(1988年2月4日)。這迫使mahathir領導的巫統改換名稱為“新巫統”(umno baru,1988年2月16日成立,7月又改回“巫統”原名)。tengku razaleigh則組建了“四六精神黨”(1946年為巫統成立年)。這次巫統黨內危機還導致最高法院院長tun salleh abas被撤職。在這次黨內鬥爭中,mahathir充分利用了他所控製的國家機器,才令巫統的政治支配地位得以繼續維持下來。然而,在兩年後即1990年大選中,以巫統為首的國陣再次受到了包括“四六精神黨”在內的反對黨聯盟(替陣)的挑戰,馬來西亞的曆史也幾乎退到了1969年大選前夕的狀況,但國陣最終還是涉險過關,保住了原有的政治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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