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書寫記錄文字的作者被稱為


    “聖人”,而書中記錄下來的內容被稱作


    “道理”。而真正能夠熏陶並改變人類性情的根本,其實在於哲學。所謂


    “哲學”,本該是終極真相的揭示,通常卻變成了對於一些追根溯源問題上的邏輯思辨罷了。


    近代孔子的文章書籍,隨處可見,而古代帝王聖賢的音容笑貌,浮現其間。


    先王前賢的文化業績,彪炳史冊,孔夫子哲理箴言,始終閃爍著言辭智慧的光彩。


    借助文章書籍的傳承,原本遙遠模糊的唐堯盛世,依然可以煥然一新,而曆曆在目;像近代備受盛讚的姬周故事,更是書山文海,以至於汗牛充棟。


    所以說,凡曆史性的豐功偉業,必須通過


    “聖人”的文化記載,才能讓後人效仿學習和發揚光大。例如:鄭國攻陳,子產駁晉,孔子評價子產答辯是


    “言以足誌、文以足言”;宋宴折俎,繁文縟節,孔子欣賞貴族禮節為


    “情欲信、辭欲巧”也。其實,前者的事跡,強調在實踐上的功過是非,必須要據理力爭和善言巧辨;後麵的例證,說明於修養中的高低得失,必須要附庸風雅和言行得體。


    然而,隻有真正的誌氣軒昂,才有文采奕奕;唯有真誠的言談舉止,才能夠雍容華貴……這才是秉文含章的金科玉律啊。


    觀察日月周轉的規律,不得不欽佩明察秋毫後的神機妙算。熟稔著述成文的範例,同樣也會有契合不變的規律可循。


    文章規律,有的言簡意賅,為了突出訴求主題;有的文采洋溢,為了浮誇豐富情愫;有的據理力爭,為了追求獨立門戶;有的含沙射影,為了達到別樣索求。


    所以,孔子裁定《春秋》,貴在微言大義,而後學推敲


    “喪服”,意在舉重若輕……這就是言簡意賅的目的。《詩經·豳風》善用連章接句敘事,而《禮記·儒行》習慣縟說繁辭講情……這就是浮華誇張的典範。


    書寫書信契約,就要像《夬》卦一樣剛柔果斷;杜撰詔書檄文,必須有《離》卦一般火烈通明……這就是立場鮮明的道理。


    《易經》內


    “四象”變化多端,需要精益求精,力求知此知彼;《春秋》中


    “五例”曲直隱晦,必須細致入微,才能歎為觀止……這才是辨別虛實真偽的水平和能力。


    由此可見,文章在形式上可繁可簡,在內容上可隱可顯,在姿態上可屈可伸,而在根本上,其實就是靈活多變,必須順勢作為。


    所以說,我們要學習文化,就必須要師承周朝作品和孔子文章啊。劉向(約前77-前6)評價文章,必定比照古代聖王。


    匡衡(生卒年不詳西漢元帝在位前48-前33年間官至丞相)傳授知識,始終依據先哲經書。


    《周易》上講


    “辯物正言、斷辭則備”,《尚書》中說


    “辭尚體要、弗惟好異”。之所以然者,唯有明確了是非曲直的道理,才能夠立論明辨;唯有了解文章體例規格,才能出口成篇。


    盡管篇章詞藻有追求新穎非凡的偏好,而立論明辯必須有斬釘截鐵的果斷,但是其形式上是否精致完備的關鍵,在於不能歪曲道德真理;其內容上究竟簡繁直隱的選擇,在於不能背離章程規則。


    像古聖先哲的文章,就是內容與形式交相呼應的典範。而像顏闔(傳說戰國時魯國高士)評價孔夫子的文章,視為在色彩斑斕的羽毛上添加顏料,譏諷多此一舉……如此貶低先哲,不過適得其反。


    因為川流不息的古聖先哲的文籍經書,是文化形式與生活內容有機結合的最高典範。


    宇宙浩渺,即便仰觀俯察,通常虛實難辨。而文章雖多,觸手可及,唯深思熟慮,師承前人,取法乎上,始得其中也。


    總而言之:精益求精,觸類旁通。知識倍增,聰慧漸成。知書達理,孕育成文。


    若要文披華彩,必須借鑒日月,曆經采風山水。雖百歲身後,尚心誌長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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