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舜典》上說“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在上一章“明詩第六”中,正是遵循“詩言誌、歌永言”,從而揭示了詩歌的本質,並得出來了一個定義:詩歌就是抒發誌氣情懷的文字表現。那麽,“聲依永、律和聲”又是什麽意思呢?


    人類走向文明生活以來,能夠進行文化交流和藝術傳承的物質基礎,依靠的正是自身最基本的感覺器官,也就是源自眼、耳、鼻、舌、身等“五官”的所謂“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在這中間,人類能夠說話或歌唱的行為本能,顯而易見的都與聽覺密切相關。所以說,凡能夠“言語歌唱”,必須與刺激感覺器官的聲音密不可分。在中國古代,針對聲音的節律、音調和強弱等分析後,有的歸結為“五聲十二律”,即:按音階分的宮、商、角、徵、羽等“五聲”;以及按音調分的六個陽律,即“黃鍾、太簇、姑洗、蕤賓、夷則、亡射”,還有六個陰律,即“大呂、夾鍾、中呂、林鍾、南呂、應鍾”,它們合稱為“十二律”。其實質上,聲音隻是頻率與振幅各自不同的聲波組成。在感官直覺上,聲音就是由高、低、強、弱不同的音調組成,而從聲樂角度,音樂詩歌就是一些有固定節律的音調而已。所以,凡抒發誌氣情懷的詩歌,如果僅是記錄在書本上,用以人們閱讀或流傳,即可籠統地說成是“詩歌文字”罷了。然而,如果“詩歌文字”,不僅能夠念出聲來令人賞心悅耳,並且還能唱出來成為優美動聽的歌聲……類似這樣一類詩歌,如果還要給它取個名字的話,就叫“樂府”。


    傳說蒼天之上,在上帝居住的地方,始終有樂聲嘹亮悠揚,並延綿不絕於耳。自葛天氏到三皇五帝期間,還說有過寓教於樂的名叫《八闋》的歌曲流傳。然而這一切,如同盛傳黃帝寫過《鹹池》、帝嚳曾創作《六英》一樣,都已經無法考證落實了。據《呂氏春秋?季春紀?音初》上記載:塗山氏女兒期盼夏禹唱的《候人歌》,應是南方樂歌之首;有娀氏二女傷懷時念的《飛燕謠》,則為北方樂歌的開始;夏朝孔甲居東陽而作的《破斧歌》,應為東方樂歌之端;商代整甲移西河吟的思念曲,則是西方樂歌的初興。事實上,四麵八方的地域性音樂歌曲,深究其具體演變過程,應該遠不會是這樣簡單,更不能如此一概而論。因為在遠古時節,黎民百姓,夫婦男女,因天因地因人而異,完全是不拘一格地因故謳歌或抒情吟唱。那時候的帝王首領,通常會派專人到四麵八方采風,並從中遴選時尚流行的動人作品,一般由盲人樂師譜曲後,再配以管弦鍾磬演奏,還會有專人聆聽分析,借以達到明察秋毫、聞樂理政的統治需要和管理目的。所以,春秋時節,晉國師曠聞“南樂”,預知楚國的盛衰;吳國季劄聽《詩經》,明白諸侯的興亡。這種能力水平真是太神奇微妙了啊!由此可見,民謠鄉音都是發自肝膽肺腑,不單單是人們真切感受、情緒、願望的客觀體現,而且這種情感氛圍還能夠彼此傳染和相互滲透,甚至能夠銘刻在人們的靈魂骨髓中,成為區域性文明符號,引領生活風貌的能夠持續長久地徹底改變。正因為如此,曆代帝王聖賢,都一貫高度重視音樂詩歌的風頭方向,務必及早發現並堅決杜絕任何淫邪糜亂樂歌的滋生泛濫;再者,也正是他們深知音樂文化的教育價值和意義,所以一貫謹嚴管教帝胄以及世族子弟,要求他們隻能聆聽、吟唱和學習恢弘德政禮儀的詩歌音樂,目的即是為了能夠德潤教化三才、四時和八方,同時也為了確保權勢富貴的世襲傳承。


    縱觀音樂詩歌,自雅正者沉寂之後,淫邪糜亂者,恣意泛濫,以至於喧賓奪主。加之秦始皇大肆焚燒《樂經》,待到漢朝立國後,樂歌才得以恢複興盛。漢初時,由樂師製氏(生卒名字不詳)裁定聲樂節律,而叔孫通(生卒不詳薛縣人曾為秦博士為漢王製定朝儀)明確儀禮程序和內容。於是,前有漢高祖的《武德舞》,後有漢文帝的《四時舞》,模仿的雖說是“虞韶”“大夏”的體例,實際上繼承的卻是秦代樂章。由此也可以看出,之前古代那種中正平和的旋律韻味,再也無法恢複了。因為漢武帝崇尚禮教,所以朝廷設立了“樂府”專職機構。這種專注音樂文化的政府機構,當初重點搜集的是趙、代以及齊、楚地界的鄉樂民歌,隨後再主要由樂師李延年(生年不詳西漢音樂家)等譜曲協律,使之適合演奏歌唱。與此同時,像文壇大家的朱買臣(生卒不詳字翁子西漢吳縣人)和司馬相如,也隨波逐浪,並將楚辭騷體也匯入當時的歌曲之中,所以隨之便有漢高祖的唐姬,也創作了《桂華》雜曲,雖然豔麗而不合規製;另外,漢武帝東巡的《赤雁》諸篇,盡管鋪張而難稱經典。所以當時,河間獻王(劉德公元前171―130年漢景帝劉啟第二子)向朝廷舉薦的古典雅樂,漢武帝一概熟視無睹。然而,當時的汲黯(公元前?-112年西漢名臣字長孺濮陽人)卻倡議把漢武帝的《天馬歌》納入“郊祀”大典的頌辭……如此溜須吹捧,不是維護皇帝尊嚴,實屬離心離德啊。漢宣帝(劉詢公元前91年-49年原名劉病已西漢第十位皇帝公元前74年-49年在位中國曆史上有名賢君)登基後,一段時期曾鼓吹“雅”“頌”,尤其熱衷效仿《詩經?小雅》的《鹿鳴》;然而在漢元帝、成帝二朝,淫樂沉渣再起,雅正糾偏徒勞,世風乖離日熾。漢祚東移後,由東平王劉蒼(公元?―83年東漢光武帝劉秀之子)新作的郊祀《武德舞歌》,盡管將雅正的歌詞雜糅在古樂音調之中,但在實際節律韻味效果上,全然沒有了古典樂官像舜夔、師曠的聲音。


    漢末曹魏三祖(曹操、曹丕、曹睿),神清氣爽,才華橫溢。他們的詩歌,不但音諧古韻,而且辭和新聲,還有奢靡趨平的特色,因此定格為“黃初風騷”。其中像曹操《苦寒行》、曹丕《燕歌行》等,或酣宴歡暢,或征途勞頓,情誌放縱坦蕩,辭令哀憐悲傷,雖“三調”(清調、平調、瑟調)合乎姬周韻律,但氣質流於“韶”“夏”之鄭聲。轉入晉代,傅玄(公元217-278年字休奕北地郡泥陽縣人西晉時期文學家思想家)通曉音律,其作品雅正,主要歌頌晉代祖先。而張華(公元232-300年字茂先範陽方城人西晉時期政治家文學家藏書家)博學思敏,才華橫溢,他的新作充斥當時宮廷內外。但是在當時測定音調標準方麵,像漢末杜夔(生卒年不詳約東漢末年至魏文帝年代字公良洛陽人)所校準的古樂,據說節奏太過舒緩;而魏晉荀勖(公元?-289年字公曾潁川潁陰人)調正的鍾罄琴瑟,聲調過於急促哀怨。他們同時代的阮鹹(生卒年不詳字仲容魏末“竹林七賢”之一精通音樂),就曾質疑那會兒使用的校音尺度與古代可能不同。後來考古驗證,果然不出阮鹹所料。所以說,音樂的奧妙精微,差之毫厘繆之千裏也。


    所謂樂府,就是音樂詩歌。詩歌若是樂府的主心骨,音樂則是樂府的肌膚容貌。僅就樂府而言,一般具備了什麽樣子主心骨的歌聲,當盲人樂師聆聽之後,便會心有靈犀,並譜寫出來什麽樣子的音韻曲調;因此,隻有具備了剛正不阿的旋律節奏,才有君子聞聲起舞,並書寫出來中正、寬厚、仁慈的絢爛辭章。所以在《詩經?唐風?蟋蟀》中,因為有“好樂無荒”的字句,所以季劄評論晉國的文化風氣,具備思深熟慮和遠見卓識;同樣在《詩經?鄭風?溱洧》中出現了“伊其相謔”,故而季劄預言鄭國,荒淫無度而必定早亡。由此可見,偏邦吳國的季劄,親臨禮儀文明的魯國,之所以要求耳聞目睹“國風”的現場演奏,絕不單純為了隨喜應酬,而是聞樂知政,目的從中預見未來啊。毋庸諱言,自古以來,凡靡靡之音必定伴隨淫邪叢生,而怨聲載道一定隨之乖戾橫行。那麽在淫邪乖戾風氣之下,為何典雅正氣不能馳騁榮耀呢?因為時俗鄉願曆來熱求新奇追風,而藝術競技慣常苛求標新立異,所以對於典雅藝術之所以能夠永恒存在的精致、溫潤和寬厚,熱衷時髦的人們不是目瞪口呆就是哈欠連天,他們對於賣乖弄俏的新鮮玩意兒,反而是歡呼雀躍,並且前仰後合。這就是“樂府”,為何一旦走入《詩經》中鄭聲的老路,必定衰敗凋亡的原因啊。


    樂府,或稱樂歌,或叫音樂詩歌,其歌詞就是詩,而把詩譜上韻律音調後,凡能夠唱出來的就是歌。若追根溯源,樂府是先有詩詞後有曲調,因而適合演歌;若原作詩句繁多,難以譜曲,則失去了它的特征本色,所以樂府貴在“簡約”。正因為如此,曹植曾經誇讚李延年,說他是一位擅長將名家或采風的詩詞剪接成為樂府的音樂大家。因此舉例樂府的代表作品,像漢高祖劉邦的《大風歌》和漢武帝劉徹的《李夫人歌》,都是詩句簡潔明了,即便兒童哼唱,同樣朗朗上口;再如曹丕、陸機的一些詩詞佳作,隻是因為當時沒有經過樂師專門裁剪配樂,故而不能歌唱,於是後人便認為他倆的作品已經乖離了樂府曲調。這豈不是亂點鴛鴦譜,純屬混淆視聽啊。至於其他一些特殊類型的歌曲,像黃帝時岐伯的《鼓吹曲》,以及漢代出現的《鐃歌》《挽歌》,他們雖屬於軍樂、哀樂等特殊音樂詩歌,但也因為其簡約明了而適合傳唱,可以歸類樂府吧;再者,像三國時期魏國繆襲(公元186-245年字熙伯東海蘭陵人)的《魏鼓吹曲》和吳國韋昭(公元204-273年字弘嗣吳郡雲陽人)的《吳鼓吹曲》,同樣可以歸入樂府吧。漢代劉向父子評價文章時,是將“詩”與“歌”分別開來,故在《七略》中,詩歸入《六藝略》而歌在《詩賦略》。所以,本篇主旨隻是給予“樂府”一個大概的界定而已。


    總而言之:音樂文化,樂府體例,詩詞為體,曲調為用。鄉野采風,宮廷譜樂,韶音難尋,鄭聲易得。四海追風,媚俗隨喜乎?禮樂知政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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