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虞書?益稷》記載,虞舜帝說過“書用識哉”(結合原文大意:書寫記錄是為了閱讀,以便從中知道是非對錯啊。)所以古代書寫記錄者,通常都是隨時隨地發生的事情。另外,在遠古時代,隻有富有教化意義的聖賢言辭才會記錄下來。西漢楊雄說過:“語言是發自內心的聲音,而記錄是描繪內心的畫麵。通過聲音而建構的畫麵,君子或小人的區別,即刻顯現出來了。”由此而言,書就舒的意思,即把言論展開,並記載於簡牘之上。在《周易?係辭下》中,是將由結繩到契書再到文字的演進過程,視為符合“天澤夬”卦的象數變化規律。因為書寫記錄的本質,不僅是受益於當時的言行舉止,而且還能幫助未來做出正確的判斷、選擇和決斷。


    夏商周三代,當時帝王聖賢於政治閑暇中的言談記錄,現今已經十分罕見了。春秋時代,風雲變幻,社會動蕩不安,自王朝到諸侯,僅是為他們出謀劃策的書簡往來,頻繁的恰似車水馬龍。如果舉例這一時期聖賢交往的言語記載,一個是秦國大夫繞朝贈別晉國名人士會(約公元前660-583年又名範武子隨武子等春秋時晉國大夫)時的警言;再一個是鄭國大夫子家給晉國大夫趙盾表明國家處境的信函;另外一個是逃亡晉國的楚公子屈巫威懾楚國仇敵公子子反的書簡;還有一個就是鄭國大夫子產寄信勸告晉國權貴士匄(係士會之孫食邑於範諡宣子又稱範宣子)不該征收鄰邦繁重的貢品。記錄這四個故事的聞言書函,恰似麵對麵交談,都令人記憶深刻啊。再如《禮記?檀弓下》記載,滕成公去世時,魯國派子叔敬叔吊唁,而作為他副手的子服惠伯,在路上說的話也記入了史冊。由此可見,當時書錄記載,已經司空見慣了。進入戰國時代,僅是七國冠名“獻書”者,像《戰國策》上記載的蘇代《自齊獻書燕王》、樂毅《獻書報燕王》、魯仲連《遺燕將書》、張儀《獻書韓王》等,穿梭往來如同車輪飛旋,真的令人眼花繚亂啊。


    漢代之後,在文人雅士之間,筆信書劄往來習以為常。其中的措辭寓意,更是精彩紛呈。譬如司馬遷的《報任安書》、東方朔的《與公孫弘書》、楊惲的《報會宗書》、揚雄的《答劉歆書》等,一個個誌氣軒昂而珠光溢彩,一篇篇運籌尺素且碧血丹心。步入東漢,單論書記文本,首屈一指的當屬崔瑗。漢末三國時節,阮瑀的信劄,被曹丕稱為“書記翩翩”;當時孔融的遺作,即使僅剩半片簡牘,曹丕也曾高價收購;而像應璩熱衷時事,雖然也有隨時隨地的書記,但文筆內容欠佳。魏末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堪稱誌氣淩雲而才氣偉岸的驚世之作啊。西晉趙至(約公元249-289字景真後改名浚字允元代郡人寓居洛陽魏晉時文學家)的《與嵇茂齊書》,則是年輕氣盛者慷慨激昂作品而已。除外上麵流傳廣泛的書記體例,再有西漢陳遵(字孟公杜陵封嘉威侯)口述的信函百封,其中措辭有條不紊;漢末禰衡替代黃祖寫信,不僅寬嚴適度,而且合乎言者心意。他們兩位算是書寫信函的怪才偏才吧。


    縱覽書記文體,根本在於暢所欲言。這種文體的語言表達,旨在散發心中的鬱結激憤,假借文采氣勢,進而噴湧傾訴。所以說,凡書記體例,不避諱頤指使氣,而貴在剛柔兼濟,於言語雅致的一氣嗬成中間,包含著類似宴席上的獻辭答謝一樣的情感心聲。至於書記之中,涉及老幼尊卑等問題,應該特別注意禮節性的措辭習語。其實,戰國以前,君臣之間的信劄來往,統稱為“書”。秦漢之後,因為禮儀明確謹嚴,於宮廷內,凡自下而上的文本稱作表奏,但在諸侯國中,依然籠統叫奏書。例如膠州王的相國張敞《奏書諫膠東王太後數遊獵》,正因為仗義執言,從而贏得了普遍好評。


    東漢之後,書記名稱按等級有所區別。三公上書稱“奏記”,郡守上書稱“奏箋”。單言“記”,其本意是“誌”,是指闡述個人誌向;而“箋”類同“表”,其重在表達情感。東漢時期,崔實擔任大將軍司馬時寫過“奏記於公府”(亡軼)一文,由此獲得了崇尚謙讓的美譽;黃香(字文強江夏人東漢文人官至尚書令)給江夏太守的奏箋(該文亡軼),就頗具謙敬恭讓的古典遺風。漢末劉楨的箋記,例如《與曹植書》《諫曹植書》《答魏太子丕借郭落帶書》等,篇章謹嚴華麗,堪稱規勸益智的經典佳作。但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沒有評論劉禎這部分作品,因而被世人忽視了。其實拋開作品名稱的局限,劉禎在箋記方麵成就,確實勝過了他的詩篇。再者,劉廙(公元180-221年字恭嗣南陽人漢末魏初名士)的《上疏謝徙署丞相倉曹屬》,其中的假借寓意,堪稱痛徹心扉;而陸機因被誣陷而自辯的《謝吳王表》《與吳王表》《謝平原內史表》等,情思周全,而且言辭謹嚴。像這一些作品隸屬箋表的傑作吧。稽查探究上述箋記體例,不難發現:它們上與表奏接近,而下與書記相似;雖然有的類似表奏一樣謙讓恭敬,但沒有太多的卑怯畏懼;雖然也有書劄一般的直白縱情,但不能表現的傲慢無禮。所以說,擅長用親切柔美的情愫,來展示才華胸懷;敢於借絢麗華章的光彩,借以彰顯感人力量。這才是箋記能夠成為獨立文體的特色所在啊。


    溯本清源,若論書記範疇,可謂包羅萬象。單論筆劄名實,古今門類繁多。例如涉及民間事務者,則有譜、籍、簿、錄;事關醫藥、曆法、星象占卜者,則有方、術、占、式;再者,像申明法令或講解兵法者,則有律、令、法、製;另外,在朝廷或商業領域涉及憑證信譽者,則有符、契、券、疏;還有各種官吏之間谘詢或轉達信息者,則有關、刺、解、牒;至於黎民百姓為了表達情誌意願者,則有狀、列、辭、諺等等。所有這一切都屬於發自內心來抒發情感或闡述事理者,如此形成的文本篇籍,雖然屬於文藝作品的枝蔓末節,卻是處理國家政務或民間瑣事時節,必須要首先了解的知識範疇啊。


    何謂譜?譜字源同普,即擴大、拓展、普遍、普查的意思。所以“譜”用於講解家世血統源流,補充全麵信息資料。例如東漢鄭玄的《詩譜》,就是《詩經》的逐詩章句分析,將可能產生的地域、時期、社會背景等資料匯編成譜係,進而展現他們與當時政治、風土、人情的關係。


    何謂籍?籍字源同借,內含輔助、借用的意思。作為文本名稱,“籍”用於征用民工勞務時,由專人記錄,並載入冊頁備案。例如《左傳?昭公十五年》記載的故事,也是成語“數典忘祖”的出處,即周王質曾經質問晉國的籍談:“且昔而高祖孫伯魘,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過去你的遠祖父孫伯魘,是因為世代掌管宮廷實錄,才得到的籍姓啊)。


    何謂簿?“簿”發音近似“圃”。在字義上,類似園圃一樣可容納各種花草樹木。當文本冠名“簿”時,是指一類或多類文書的匯集。例如《史記?李將軍列傳》中有“急責廣之幕府對簿”(責令李廣趕緊到軍法處認罪),而《史記?酷吏列傳》記載“使使八輩簿責湯”(指派八批人對照羅列的罪狀責備張湯)。此二處均有“對簿公堂”之意,進而引申為稽查、核對或辨解罪名的對錯或真偽。


    何謂錄?作為文本的“錄”等同“領”,也就是統領,內含匯總、匯集、輯本的意思。《漢書?司馬遷傳第三十二》中說:“又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祖世所出。”這裏麵的“錄”就是將以往貴族的家係祖籍等信息資料,編輯成冊,匯總成篇,以方便一目了然。


    何謂方?《道德經》有言“大方無隅”,楊雄《太玄經?周》說“周無隅”。這裏的“方”就是“隅”,一方麵指六合八麵之內的角落,另一方麵是相對圓周的棱角。因此在中醫裏麵,針對某一病症或某一方麵疾患的治療辦法,無論是使用藥劑還是技能,一般籠統稱為藥方、方劑或方法。所以,凡文本冠名“方”者,必定在某一特定方麵有所精研。


    何謂術?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講;“術,邑中道也。”(術是城中道路)所以,術就是路,可引申為一種途徑、軌跡。例如計算曆法天象時,必定要計算到數字極限,但是一旦探明其中內在規律、途徑或軌跡後,即刻豁然開朗。因此,《九章算術》就是探究數字學問的軌跡精要;另外,傳說中的淮南王劉安的《萬畢術》,也是講解數理的專門著作。


    何謂占?其字來源自“覘”,本意是窺視、觀望、瞭望,內含伺候、候望,即等待著能夠看到。因為蒼穹之上,星辰雲圖,周匝輪轉,許多奇異星雲天象都是時隱時現,所以必須等待觀望,才能難得一見。然而,一旦它們出現時,無論朝廷還是好事者,必定記錄當時的形狀色彩以及伴隨的吉凶變故等。據說漢代就有過《雜占條列法》一書,就是記載這方麵內容。(注:近代馬王堆出土了帛書《天文氣象雜占》)


    何謂式?式本字應為軾。軾作為器具名稱,俗稱星盤、羅盤等。而“式”作為文本名稱,依從“則”的意思,就是規則、規程,即可指人為製度,也可為自然規律。因為陰陽的盈虧實虛,五行的輪替消長,貌似變化無常,實質上有其內在的因循規律。據《漢書?藝文誌》記載,漢代時五行家書籍有《羨門式》20卷。


    何謂律?在《說文解字》上“律,均布也。”因此,律是平衡中正的意思。所以“黃鍾律”是校準五音聲調的基準,而法律則是規範民政行為,其中的刑律,則為製約行為乖張。因此凡冠名“律”的文本,必定維護或達到“中正”的目的和需要。


    何謂令?《漢書?東方朔傳》中東方朔說過:“令者,命也。”其依據是,凡天子的命令以及國家嚴令禁止者,都如同天命一樣不能違抗啊。所以,在《管子?牧民?十一經》中有這樣的話:“下令於流水之原者,令順民心也……令順民心,則威令行。”(下命令如若像源頭之水一樣,居高臨下而一路順暢,其必定是順應民心啊……隻有順應民心的命令,即便再嚴厲,也能暢通無阻。)


    何謂法?《呂氏春秋?紀仲春?情欲》有言:“故古之治身與天下者,必法天地也。”(古代凡修身治天下者,必定遵循天地自然的變化規律。)所以“法”就是“象”,其義在於依照、模仿或引申為遵循。在軍事領域,盡管沒有必勝不敗的法則,但是在通常應對辦法之外,必定還會存在著能夠趨利避害的奇思妙想。所以,凡提供戰略戰術的軍事參考書,通產冠名“法”。比如《司馬法》《孫子兵法》等。


    何謂製?《說文解字》講:“製,裁也。”即像量體裁衣,亦如就範製器,一般指由上級製定標準、規章和製度等,而下級來遵照執行。例如漢文帝時期政府曾出版過《木製》《兵製》《服製》等規範製作的書籍。


    何謂符?作為通用器具或文本名稱,“符”在音義上等同“孚”,即“信物”。古代的“孚”為何被視為信物,因為卵在孵化時能夠在特定時間內破殼生物,故代表守信,因而值得信賴。凡稱為符者,一方麵作為軍隊征戰中或君王詔令時的通行信物或交接憑證;另一方麵在商貿流通領域,包含著做人做事都應該如同《周易?中孚》卦辭一樣,務必“誠信立身”。符作為信物,在夏、商、周三代一般用玉來製作,到了漢代改用銅製或竹製,在魏晉以後簡化成為文書證明了。


    何謂契?遠古沒有文字時代,人們結繩記事,這種繩子的“結”就是“契”的字形和意義的源流。例如:現今羌族和胡人依然使用計數交易,而商販有的貨幣單位用“緡”,都是古代結繩為契的遺風吧。


    何謂劵?其本意為“束”,是指捆紮或包裹成一體的樣子,引申有約束、限製或明令規定,目的是通過約定,來防止弄虛作假。姬周時代,券書一分為二,約定雙方各持一半,故又稱為“判書”。古代所謂“丹書鐵券”,是帝王賜給有特殊功勳的人,令其世代享受某些特權的信物證明。例如漢代王褒為購買奴仆撰寫的《僮約》一文,則是“劵”文的楷模啊。


    何謂疏?在政務或商貿中用於表明誠信的“疏”,等同“布”,即將東西羅列清楚,以保證明確無誤。一般適用於瑣碎器物或某些像貴重物件的登記說明,並且應屬於短小文書,才可稱為“疏”。


    何謂關?楊雄《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簡稱《方言》或《別國方言》)一書中記載“關,閉也。”其實,像常言“關門閉戶”成語中,關和閉是同一個意思。所以,通常“關”是交通要道中像咽喉一樣的關鍵部位,其開啟或閉合在保障運行暢通與否方麵,處於舉足輕重,或說至“關”緊要的地位。在政務中表明“關”的文本,旨在強調政治清明需要政令通暢,因而事前需要熟知和了解其中的關鍵所在。例如在《韓非子?問田》中有這樣一句話:“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大致意思:公孫亶回之所以成為聖德賢能的相國,是因為他從地方官員提拔上來,熟悉政治要務的關鍵所在啊。)這裏麵的“關”就是這個意思。


    何謂刺?在政治事務中標明“刺”者,內含“達”的意思,並有謀求達到某種顯而易見目的之功利。像《詩經》所謂“美刺”的藝術功用,以及《周禮?秋官?小司寇》所謂斷案的“三刺”,即“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等,都如同針灸刺穴一樣,之所以逐步緊逼,或旋逆提深,都是為了祛病療傷的目的和功效。


    何謂解?作為文本的“解”,等同“釋”的意思,即講清楚或分析說明。如同解開繩結一樣,遇到疑難困惑問題時,一般通過稽查例舉,給予講解說明。


    何謂牒?本意像葉子一樣,把許多記錄文字的簡牘或紙片編織在一切,恰似樹葉掛在樹枝上。例如《漢書?路溫舒傳》上說:“溫舒取澤中蒲,截以為牒,編用寫書。”(路溫舒收集沼澤中蒲草,剪成片段,然後編製在一起,在上麵書寫記錄。)講述的就是“牒”的形製。在政務中,官員之間用牒的形式交換意見或提交建議等。另外,還有一種類似牒文的形製,但上麵記錄文字十分纖細密集,故稱為“簽”。因為“簽”本意就是纖細的意思。


    何謂狀?“狀”原本是描繪具體形貌。因為形態體貌的描繪,必須符合實際原貌,所以貴在實事求是。以往死後的社會賢達人士,都要表彰追諡,因而需要書寫一篇顯現逝者生前事跡的行狀。像這種用途的“狀”,應屬於這一類文體中較為重要的作品吧。


    何謂列?“列”在此就是陳述、辯解,或為形象化的解釋,就是將某種事實羅列清楚,以便於一目了然,借以增加說服力。


    何謂辭?籠統的“辭”是人與人之間言談話語的字詞語句。其無論口語還是書麵,關鍵在於如何把自我意欲表達的心思,不單是明明白白地告知對方,還要用心於如何達到預期效果。據《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鄭國子產出使晉國,盡管把晉國簡陋賓館的圍牆都拆了,卻憑借一番說辭,不僅贏得了晉國尊重,而且還為其他諸侯國贏得了好處。所以說,亙古至今,修辭善言絕對不可小覷啊。


    何謂諺?本意特指流傳民間的語言,其特色就是直白、本色,也就是直言明說,即屬於不需要刻意添加修飾裝扮的言語文字。例如《孝經?喪親章》中便有“孝子之喪親,言不文。”(孝子在父母喪事中言語不需要文質彬彬)的句子。因此,吊唁的“唁”也可通假為“諺”字。民間的諺語一般普遍淺顯易懂,而且非常樸實無華。例如在賈誼《新書?春秋》中記載的周代諺語,像“囊漏貯中”(裝糧食的口袋即便破損了,漏了的糧食仍在。)既是當時十分粗俗而淺顯的語言。再者,像《尚書?牧誓》中“母雞不司晨”(母雞在早晨不負責打鳴報時)和《詩經?大雅》中“因憂而老”(多愁善感催人老啊)等古代諺語,雖然粗俗淺陋,卻都被經書典籍所引用了。另外,陳琳《諫何進召外兵》中引用“掩目捕雀”,潘嶽在哀唁中使用“掌珠”“伉儷”等詞語,也都是來自民間的通俗諺語。所以說,人世間最為粗俗淺顯的話語某過於民諺俗語啊,既然經書聖賢都曾經著述引用,那麽作為通行文本的書記簿籍又怎能忽略他們啊。


    通過上述分析隸屬書記體例中的六類各四條的不同名稱內涵,在義理上,他們之間不僅交相呼應,甚至相輔相成,但在文辭特征上,則有的彼此涇渭分明,有的自始至終樸實無華,有的不必強求辭藻,反而任由粗糙精微混雜其間。所以,用於書記的文體格式,貴在就事論事,若論其精妙綱要,其實就在於“隻有適合的才是最好的”。之所以如此,因為落實到具體事務的記載或交流中間,在整體句式內容方麵,如果缺少了一個字,便可能引起歧義爭執;如果多了一個字,很可能意思完全相反。所以像這種文案性的錯誤或誤導,屬於政府各級官吏都必須要嚴加防範的紕漏或疏忽。然而,恰恰在這一點上,又是一些粗枝大葉或華而不實的書記作者,最容易忽視而常犯的錯誤,甚至一些才華蓋世並創作了鴻篇巨著的名家學者,反而常常失足於書劄筆記之中。這就如同善於相馬的九方堙,雖然能夠識別千裏馬,卻辨別不清楚一匹馬的毛色和雌雄一樣。毋庸置疑,言語文辭如同身體披上華麗色彩的服飾,而文章篇籍更是王朝邦國是否福瑞吉祥的昭示炫耀。所以說,凡文壇雅士,都需要深思熟慮上述道理,更需要謹小慎微而求真務實啊。


    總而言之:文川書海匯汪洋,書劄筆記集末流;金相玉質風光好,木訥樸實旺生機。百花齊放道春色,姹紫嫣紅法自然;世間紛紜多少事,功過是非片紙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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