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戒第二十六》記載,管仲曾對齊桓公講過:“無翼而飛者,聲也;無根而固者,情也。”在這句話裏麵,管仲意欲闡明的事實是:“沒有翅膀的名聲,一樣可以四處飛揚,而沒有血統關係的感情,同樣能夠牢固培養。”對此,凡文章書寫者,一旦徹底明白了這裏麵的義理所在,再於舞文弄墨之際,也就能夠特別謹慎小心了吧。
自古至今,無論名人大家,還是隨便舞文弄墨者,亦不管他們是否生活在同一時代裏,隻要大家一起躋身文壇之上,都難免會被放置一起,共同遭受後人一而再三的相互比較、彼此挑剔和眾口評說。即便曆代聖哲賢達的經典名作,在他們中間,亦無論屬於才華橫溢的神來之筆,抑或就是深思縝密的精益求精,都同樣不可能十全十美,也依然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缺陷和錯誤,因而會受到近似吹毛求疵的斥責。
三國時期的曹植,才高八鬥,文章蓋世。但是,當父親曹操逝世時,在他寫的《武王誄》中,竟有這樣一句話:“幽闥一扃,尊靈永蟄。”(大意是:墓門一關,聖體永遠蟄伏了。);另外,曹植曾經給侄子魏明帝曹睿,寫過一篇《冬至獻襪頌》,裏麵有一句:“翱翔萬域,聖體浮輕。”(大意是:穿上這襪子後,身體能夠漂浮起來,可以巡視國家四方了。)然而,如果使用像胡蝶一樣“浮輕”以及如昆蟲一般“永蟄”的比喻文字,來讚美尊貴的帝王,這在禮儀上怎能算是恰當的措辭呢?
西晉時期,在著名詩人左思《七諷》(今亡軼)中,竟然說孝道也可以不順從。像這樣的話語,簡直公然違背了聖人教誨,所以文中即便還有其他特別高明的觀點,也就不值得再看了。也在這一時期,當時最擅長寫哀悼文章的潘嶽,在悼念家兄時,竟然用到“感口澤”;而且在追思早逝女兒時,還使用了“心如疑”的字句。盡管在《禮記·玉藻》中,確實有這樣句子:“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爾。”(大意:母親去世後,再不敢使用她曾經用過的飲具,仿佛杯口留有母親的氣息。);而且在《禮記·問喪》中,也存在這樣的話:“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大意:去送喪路上,如同活著時的仰慕追尋。回來路上,還懷疑是否真的逝世。)。但是,像這種“口澤”“如疑”的用法,通常主要針對至尊的父母,若用於兄弟兒女,即便文辭寫得再哀怨悲憐,卻有失禮儀尊卑的倫理大義吧。
單言上述人物比擬中具體例句的得失,也就不難明白:在文章中,凡涉及帝王、君臣、父母、兄弟、子女時,必須要顧忌尊卑老幼的論理規範。但是,東漢時的崔瑗,為當時的一位李公,所書寫的誄文中,竟然把他比喻成黃帝和虞舜。還有魏晉時的向秀,在他懷念嵇康的《思舊賦》中,將嵇康臨刑時與兒子的告別話語,竟然與李斯的情況相互比對。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在一般文章中,如果選用比擬對應時,尤其在某些特殊場合,或者處於某種不得已的情況下,寧可在美好品行方麵,所使用的比喻可能過頭一些,但也不要在敗壞他人德行方麵,選用比喻的太過醜陋。所以,像《左傳·襄公十六年》記載,齊國大夫高厚在諸侯宴會上,當眾表演違背禮儀的歌舞時,不但其本人遭到譴責,而且致使其國家處於被動地位。毋庸諱言,精巧新穎的言談文字,一般都特別容易吸引耳目,而拙言悖論的措辭腔調,一樣也不難被人識破,並且遭到質疑、譴責或憎恨。這如同白玉微瑕一樣,之所以司空見慣,因為徹底清除幹淨甚難。所以,世間文章中存在瑕疵現象,實在不勝枚舉。上麵四個例句,僅是窺斑知豹而已。
文章之所以成立,並還能傳播,依賴的不過就是字詞文句本身所包含的內容意義罷了。所以,書寫文章時,尤其在選擇字詞文句當中,特別需要訓詁周正之後,才有可能在表情達意上,達到準確精道的理想效果。然而,除了像字詞文句本身的含義需要十分準確外,更需要組合起來的字詞文句,所要表達的主題思想、整體觀念和個人意見,都必須合乎社會民眾熱切向往和積極尊崇的道德倫理,這樣才有可能夠獲得更廣泛的傳揚廣播。
自晉末以來,文學作品的創作意旨,逐漸飄忽不定。這一時期,不但出現了像“賞際奇致”的鑒賞話語,並且還有如“撫叩酬酢”的怪誕評說,甚至單憑文章中的某一個字,即可評價為涵蓋了全部文章的誌氣情懷。然而,“賞”或“賞際”的本義是“因功而得到物質獎賞”,這和內心感受、思想穎悟和精神升華,根本沒有必然聯係;而“撫”或“扣”都是一些肢體動作而已,怎能表明道德倫理的是非對錯呢?像這樣一種批判文學的“指瑕”評說,在具有鮮明“美刺”價值意義的《詩經》之“風、雅、頌”中,不僅沒有見過,即便在整個漢魏時代,也不曾耳聞。所以,像如此怪誕奇葩的“指瑕”,或說文學鑒賞,或講批評文藝作品的使用標準,盡管貌似情有可原,然而即便單憑訓詁,也會即刻知道其中的荒誕謬誤。至於藝術鑒賞為何走向了如此低劣的程度,究其根本,一是源於世道錯訛失序,二是文風渙散不經。正因為如此,自劉宋至今,即便有才華的作家,也沒有根本轉變此等散漫荒誕的拙劣文風。而像這樣一種不良文化風氣,既然已經積習成俗,也絕非一朝一夕可以根除啊!
毋庸諱言,近代作家,彼此太多避諱,相互更加猜疑。他們相互之間,在類比修辭中,不僅熱衷挑剔聲韻的毛病,甚至於反切讀音中,尤其喜歡吹毛求疵。在這樣一種文化氛圍中,雖然他們都不屑與古典經書為伍,然而對於時尚流俗,卻格外情有獨鍾。例如一般文章中,一旦存在和別人一模一樣的字詞文句時,就應該徹底刪除掉。因為剽竊別人的文章,如同孔子譴責陽貨一樣,等同把魯國宮殿的寶玉大弓,據為己有……這可屬於罪大惡極啊。所以,全部抄襲別人的文章,罪同入室搶劫;部分抄襲,則類似小偷小摸。如果把古人作品當成自己創作成就可視為德行淺薄的話,那麽剽竊同代人的作品,則應屬無恥之尤吧。
另外,像後代注解前人的書籍,主要是為了訓詁字義和明辨事理。但是,有的釋說注疏,卻走向歧途,變成了蓄意歪曲和武斷演義。例如在東漢張衡的《西京賦》中,有一句“乃使中黃之士,育、獲之疇”。其原文本義,是感慨在中黃古國,一直盛產能夠搏擊虎象的勇力壯士。然而,三國吳人薛綜,卻把勇士注解成了太監頭領,進而把原作品宣揚“選擇勇士”的佳話,反而變成了“驅使太監”的意圖了。又如《周禮》記載,按照古代“井田製”征收賦稅,有十井三十家捐出一匹馬的規定。東漢的應劭,在《風俗通義》中,針對“井田製”捐出馬匹的“匹”字,竟然解釋為“量首數蹄”等……這純屬肆無忌憚的胡思亂想,與是否明辨事理,簡直毫不相幹吧。
不言而喻,古往今來,凡讀習經書典籍,一貫崇尚“訓詁字義”“辨別名稱”,即所謂“正名”。在日常讀習寫作中間,究竟達到何等程度才叫“正名”呢?舉例說明,像常見的“車輛”和“馬匹”,它們為何由兩個單字合在一起,便構成了一個固定名稱或名詞呢?若“正名”的話,其原因在於:最初形成這兩個名稱時,針對的不是一般老百姓使用的車馬,而是指符合禮儀出行時,必須要乘坐的車及其駕車的馬。古代講究禮儀時,凡出行乘坐的車和駕車的馬,一開始都是兩兩搭配使用,即承載人的車,必須分“正(主)車”與“副車”,故統稱“車輛”;而駕車的馬,分兩旁的“驂馬”和中間的“服馬”,故統稱“馬匹”。所以,伴隨車馬的廣泛使用,甚至就是單車單馬,已然積習成俗而暢通無阻,像“一輛車”“一匹馬”,屬於名副其實。類似情況,常用的“匹夫匹婦”,其源頭雷同。由此可見,即便“車輛”“馬匹”這樣通俗平常的字義名稱,因為隔世變遷,也容易造成理解、釋說、溯源上的謬誤。那麽在詩詞歌賦中間,即便就是一些看似淺顯易懂,甚至屬於近代眼前的故事說辭,往往也容易失之毫厘謬以千裏啊。依此類推,曆代鑽研注疏古代經書典籍的文章,如果存在一些瑕疵以至於顯著性差錯,還有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嗎?
本文論說“指瑕”,像上麵稽查例舉的具體人物及其文章,尤其是“量首數蹄”“選勇驅監”等,都是一些偏頗差繆的典型案例,旨在引起後人的警覺戒備。大千世界,比如繪畫的顏色,最初都十分光鮮豔麗,伴隨年代愈久,他們必定變得暗淡模糊。然而,文學藝術作品則不然。因為伴隨時光遷移,尤其通過後人對前世作品的不斷指瑕、釋說和批評,真正的文藝精品佳作,反而會愈發熠熠生輝。所以文人作家,務必於藝術創作之際,特別在字詞文句的選擇上,務求謹嚴慎重、精益求精……唯如此,才有可能傳之千載,而永無愧色。
總而言之:後羿射偏曾羞慚,東野敗駕跡在先;智者千慮有一失,精益求精莫等閑。白玉微瑕難磨滅,溫潤剛勁貴天然;文章何懼被指瑕,光陰曆煉愈燦爛。
自古至今,無論名人大家,還是隨便舞文弄墨者,亦不管他們是否生活在同一時代裏,隻要大家一起躋身文壇之上,都難免會被放置一起,共同遭受後人一而再三的相互比較、彼此挑剔和眾口評說。即便曆代聖哲賢達的經典名作,在他們中間,亦無論屬於才華橫溢的神來之筆,抑或就是深思縝密的精益求精,都同樣不可能十全十美,也依然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缺陷和錯誤,因而會受到近似吹毛求疵的斥責。
三國時期的曹植,才高八鬥,文章蓋世。但是,當父親曹操逝世時,在他寫的《武王誄》中,竟有這樣一句話:“幽闥一扃,尊靈永蟄。”(大意是:墓門一關,聖體永遠蟄伏了。);另外,曹植曾經給侄子魏明帝曹睿,寫過一篇《冬至獻襪頌》,裏麵有一句:“翱翔萬域,聖體浮輕。”(大意是:穿上這襪子後,身體能夠漂浮起來,可以巡視國家四方了。)然而,如果使用像胡蝶一樣“浮輕”以及如昆蟲一般“永蟄”的比喻文字,來讚美尊貴的帝王,這在禮儀上怎能算是恰當的措辭呢?
西晉時期,在著名詩人左思《七諷》(今亡軼)中,竟然說孝道也可以不順從。像這樣的話語,簡直公然違背了聖人教誨,所以文中即便還有其他特別高明的觀點,也就不值得再看了。也在這一時期,當時最擅長寫哀悼文章的潘嶽,在悼念家兄時,竟然用到“感口澤”;而且在追思早逝女兒時,還使用了“心如疑”的字句。盡管在《禮記·玉藻》中,確實有這樣句子:“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爾。”(大意:母親去世後,再不敢使用她曾經用過的飲具,仿佛杯口留有母親的氣息。);而且在《禮記·問喪》中,也存在這樣的話:“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大意:去送喪路上,如同活著時的仰慕追尋。回來路上,還懷疑是否真的逝世。)。但是,像這種“口澤”“如疑”的用法,通常主要針對至尊的父母,若用於兄弟兒女,即便文辭寫得再哀怨悲憐,卻有失禮儀尊卑的倫理大義吧。
單言上述人物比擬中具體例句的得失,也就不難明白:在文章中,凡涉及帝王、君臣、父母、兄弟、子女時,必須要顧忌尊卑老幼的論理規範。但是,東漢時的崔瑗,為當時的一位李公,所書寫的誄文中,竟然把他比喻成黃帝和虞舜。還有魏晉時的向秀,在他懷念嵇康的《思舊賦》中,將嵇康臨刑時與兒子的告別話語,竟然與李斯的情況相互比對。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在一般文章中,如果選用比擬對應時,尤其在某些特殊場合,或者處於某種不得已的情況下,寧可在美好品行方麵,所使用的比喻可能過頭一些,但也不要在敗壞他人德行方麵,選用比喻的太過醜陋。所以,像《左傳·襄公十六年》記載,齊國大夫高厚在諸侯宴會上,當眾表演違背禮儀的歌舞時,不但其本人遭到譴責,而且致使其國家處於被動地位。毋庸諱言,精巧新穎的言談文字,一般都特別容易吸引耳目,而拙言悖論的措辭腔調,一樣也不難被人識破,並且遭到質疑、譴責或憎恨。這如同白玉微瑕一樣,之所以司空見慣,因為徹底清除幹淨甚難。所以,世間文章中存在瑕疵現象,實在不勝枚舉。上麵四個例句,僅是窺斑知豹而已。
文章之所以成立,並還能傳播,依賴的不過就是字詞文句本身所包含的內容意義罷了。所以,書寫文章時,尤其在選擇字詞文句當中,特別需要訓詁周正之後,才有可能在表情達意上,達到準確精道的理想效果。然而,除了像字詞文句本身的含義需要十分準確外,更需要組合起來的字詞文句,所要表達的主題思想、整體觀念和個人意見,都必須合乎社會民眾熱切向往和積極尊崇的道德倫理,這樣才有可能夠獲得更廣泛的傳揚廣播。
自晉末以來,文學作品的創作意旨,逐漸飄忽不定。這一時期,不但出現了像“賞際奇致”的鑒賞話語,並且還有如“撫叩酬酢”的怪誕評說,甚至單憑文章中的某一個字,即可評價為涵蓋了全部文章的誌氣情懷。然而,“賞”或“賞際”的本義是“因功而得到物質獎賞”,這和內心感受、思想穎悟和精神升華,根本沒有必然聯係;而“撫”或“扣”都是一些肢體動作而已,怎能表明道德倫理的是非對錯呢?像這樣一種批判文學的“指瑕”評說,在具有鮮明“美刺”價值意義的《詩經》之“風、雅、頌”中,不僅沒有見過,即便在整個漢魏時代,也不曾耳聞。所以,像如此怪誕奇葩的“指瑕”,或說文學鑒賞,或講批評文藝作品的使用標準,盡管貌似情有可原,然而即便單憑訓詁,也會即刻知道其中的荒誕謬誤。至於藝術鑒賞為何走向了如此低劣的程度,究其根本,一是源於世道錯訛失序,二是文風渙散不經。正因為如此,自劉宋至今,即便有才華的作家,也沒有根本轉變此等散漫荒誕的拙劣文風。而像這樣一種不良文化風氣,既然已經積習成俗,也絕非一朝一夕可以根除啊!
毋庸諱言,近代作家,彼此太多避諱,相互更加猜疑。他們相互之間,在類比修辭中,不僅熱衷挑剔聲韻的毛病,甚至於反切讀音中,尤其喜歡吹毛求疵。在這樣一種文化氛圍中,雖然他們都不屑與古典經書為伍,然而對於時尚流俗,卻格外情有獨鍾。例如一般文章中,一旦存在和別人一模一樣的字詞文句時,就應該徹底刪除掉。因為剽竊別人的文章,如同孔子譴責陽貨一樣,等同把魯國宮殿的寶玉大弓,據為己有……這可屬於罪大惡極啊。所以,全部抄襲別人的文章,罪同入室搶劫;部分抄襲,則類似小偷小摸。如果把古人作品當成自己創作成就可視為德行淺薄的話,那麽剽竊同代人的作品,則應屬無恥之尤吧。
另外,像後代注解前人的書籍,主要是為了訓詁字義和明辨事理。但是,有的釋說注疏,卻走向歧途,變成了蓄意歪曲和武斷演義。例如在東漢張衡的《西京賦》中,有一句“乃使中黃之士,育、獲之疇”。其原文本義,是感慨在中黃古國,一直盛產能夠搏擊虎象的勇力壯士。然而,三國吳人薛綜,卻把勇士注解成了太監頭領,進而把原作品宣揚“選擇勇士”的佳話,反而變成了“驅使太監”的意圖了。又如《周禮》記載,按照古代“井田製”征收賦稅,有十井三十家捐出一匹馬的規定。東漢的應劭,在《風俗通義》中,針對“井田製”捐出馬匹的“匹”字,竟然解釋為“量首數蹄”等……這純屬肆無忌憚的胡思亂想,與是否明辨事理,簡直毫不相幹吧。
不言而喻,古往今來,凡讀習經書典籍,一貫崇尚“訓詁字義”“辨別名稱”,即所謂“正名”。在日常讀習寫作中間,究竟達到何等程度才叫“正名”呢?舉例說明,像常見的“車輛”和“馬匹”,它們為何由兩個單字合在一起,便構成了一個固定名稱或名詞呢?若“正名”的話,其原因在於:最初形成這兩個名稱時,針對的不是一般老百姓使用的車馬,而是指符合禮儀出行時,必須要乘坐的車及其駕車的馬。古代講究禮儀時,凡出行乘坐的車和駕車的馬,一開始都是兩兩搭配使用,即承載人的車,必須分“正(主)車”與“副車”,故統稱“車輛”;而駕車的馬,分兩旁的“驂馬”和中間的“服馬”,故統稱“馬匹”。所以,伴隨車馬的廣泛使用,甚至就是單車單馬,已然積習成俗而暢通無阻,像“一輛車”“一匹馬”,屬於名副其實。類似情況,常用的“匹夫匹婦”,其源頭雷同。由此可見,即便“車輛”“馬匹”這樣通俗平常的字義名稱,因為隔世變遷,也容易造成理解、釋說、溯源上的謬誤。那麽在詩詞歌賦中間,即便就是一些看似淺顯易懂,甚至屬於近代眼前的故事說辭,往往也容易失之毫厘謬以千裏啊。依此類推,曆代鑽研注疏古代經書典籍的文章,如果存在一些瑕疵以至於顯著性差錯,還有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嗎?
本文論說“指瑕”,像上麵稽查例舉的具體人物及其文章,尤其是“量首數蹄”“選勇驅監”等,都是一些偏頗差繆的典型案例,旨在引起後人的警覺戒備。大千世界,比如繪畫的顏色,最初都十分光鮮豔麗,伴隨年代愈久,他們必定變得暗淡模糊。然而,文學藝術作品則不然。因為伴隨時光遷移,尤其通過後人對前世作品的不斷指瑕、釋說和批評,真正的文藝精品佳作,反而會愈發熠熠生輝。所以文人作家,務必於藝術創作之際,特別在字詞文句的選擇上,務求謹嚴慎重、精益求精……唯如此,才有可能傳之千載,而永無愧色。
總而言之:後羿射偏曾羞慚,東野敗駕跡在先;智者千慮有一失,精益求精莫等閑。白玉微瑕難磨滅,溫潤剛勁貴天然;文章何懼被指瑕,光陰曆煉愈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