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費爾默牽著三匹駱駝出了門,向穀口走去,三叔和九叔,還有七叔的兒子蠻鐵一起給他送行,幾個人走的很慢,平時一個多時辰的路一直走了將近三個時辰。在穀口的位置,費爾默看到遠處向他揮手的費雪,他趕緊向她揮手示意。


    費雪此時不敢走進,害怕自己會控製不住情緒,隻遠遠的揮手,當他看到同樣揮手的費爾默時,心裏即有一絲喜悅更多的是傷感。這個為了自己可以不惜命的少年就要遠離自己,離開故鄉了,不知道下一次見麵將是何時。


    進了穀口以後,是一條極其狹長山縫,兩邊高聳入雲的山峰將日光遮的嚴嚴實實,即使正午時分,裏麵也很昏暗,好在費爾默的視力很好,不受什麽影響。另外一點,就是這條猶如地道般的山縫中風很大,幾乎可以將一匹駱駝吹起來。這條地溝山縫,耗了近五日的時間才走完。


    出了山縫後,是一片沙漠,入目的盡是黃橙橙金燦燦的沙子,非常的刺眼。


    看了看日頭估摸著方向,牽著三匹駱駝向東走去。


    沙漠中,第一日,他感覺到自己熱的厲害,燥熱的風沙帶走了身體中的水分,讓他不停的喝水,結果到了傍晚,發現駱駝背上的水消耗的太快,這樣的話,就很難走出沙漠了。當下決定,明天少喝點水。


    第二日,喝的水減少了些,不過沙漠的熱風吹的他皮膚幹裂。


    第三日,他遇上了沙塵暴,他和三匹駱駝一起被埋在沙子裏,好在他的憋氣能力強。可惜駱駝丟掉一隻,是一隻運水的駱駝,意味著以後他的飲水要減半。


    第五日的時候,他遇上了一隻沙漠巨蠍,他費力的殺死了這隻一丈多長的蠍子,沒有受傷,兩隻駱駝跑的老遠。憑借這對氣味的敏感,費了一個多時辰找回了兩隻駱駝,物資沒有什麽損失。


    第十三天,他看到遠處有一個巨大的,泛著金光的城池,這就是傳說中的蜃樓。


    第二十三天的時候,隻餘下一點水,肉幹還有很多。


    第二十五天的時候,遇上了一群沙漠巨蠍,一隻駱駝被蠍子的尾鉤刺中,中毒而死,最後一點水全流到沙子裏。


    牽著駱駝在沙漠中又走了兩日,此時毒辣的陽光,和酷烈的沙漠風逼的他不得不喝自己的尿,不過兩日後,他已經沒有了尿。


    在他缺尿的第四日後,終於看到了綠色,那是一望無盡的草原,遼闊的超過他的想象。找到一個水潭,痛飲一頓後。一群饑餓的家夥圍住了他,這是一群草原狼,沒有毛毛那麽龐大的體型,但是從這些狼群眼中的幽光,可以知道這是一群饑餓至極的狼。


    原本他還想和這群狼打個招呼,搞好關係,就像和毛毛他們家那樣。不過這群狼眼中的幽光製止了他的想法,這時候和這些家夥溝通是找死的想法。現在他有些慶幸,當初遇到毛毛他們一家的時候,它們並不饑餓,不然老亡靈在背後的指點半點作用不起。


    費爾默用他的短矛射死了五隻,彎刀劈死了十一隻,剩下的狼跑的不見蹤跡。唯一的那隻駱駝的一條腿被撕開了一個大口子,露出裏麵的血肉。他撕開了一件衣服,給駱駝進行了簡單的包紮,然後將背在駱駝背上的東西放在了自己的背上,繼續牽著它。


    當晚,他烤了一整隻狼,全部都吞進了肚子。


    “泉哥,喝點水?”柱子將水袋恭敬的遞到林泉的麵前。


    林泉喝了一口,“柱子,第一次出門,多看點,學點。吃我們這行飯,多學點東西都有可能在關鍵的地方保住命。”


    “泉哥,我一直都在用心的學,做的不對的地方,你就使勁的罵。打也行,不過別太用力。”柱子憨憨的說道。


    林泉用力的在這家夥頭上拍了一下,笑道,“好小子,不用力可不行,怕你記不住。”


    這時候,林泉腳邊的老狗將軍喉嚨裏嗡嗡的叫了幾聲,“有人過來了,柱子去看看是什麽人?”


    過了一會兒,柱子跑到林泉的身邊,“泉哥,是一個年紀和我差不多的小哥,打聽怎麽去天方城。”


    “什麽樣的人?”林泉。


    “年紀和我差不多,牽著一匹駱駝,那個駱駝好像有傷,自己背著一大包行禮,個子比我稍微高一點,有武器,幾根短矛,還有彎刀。”柱子慢慢的描述。


    “觀察的很仔細,不錯,把他帶到我麵前,讓我看看。”林泉誇讚了一聲。


    林泉自己打量著麵前的少年人,個子有些高,不算瘦也不胖,身體卻非常的結實,麵目算的上清秀,虎口沒有老繭,從露出其餘幾根手指能看到關節的地方起了很厚的繭,手指的關節不大。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少年,自己背著行禮,卻牽著駱駝。“小哥,貴姓。”


    “姓費,費爾默,族裏都叫我小默。”費爾默笑著自我介紹,同時也在觀察著眼前的人,年紀應該有三十多,可能比九叔還要年輕些,臉上有傷不深,雙目很有神,身上是一身做工精致的皮甲,握刀的姿勢看得出這一個人很在意自己手中刀,好像隨時都要拔出一般。


    “費兄弟,是要去天方城嗎?”林泉問道。


    “是的,不過不認識路,在草原上瞎轉悠了好幾天。”費爾默坦誠,從對麵的中年人的眼神中沒有看出惡意。


    “費兄弟,去天方城有什麽事嗎,雖然我問的有些冒昧,但我不得不問一下。”林泉繼續問道。


    “我是去找人的,受我祖父所托,去天方城尋找一個人,那是我祖父的舊識。”費爾默答道。


    “那麽,我可以再請教一個問題嗎,你從哪裏來。”林泉。


    “冰隙穀,我來的地方叫冰隙穀,離這裏有些遠。”費爾默想了想說道,“大約從這向西南方走半個月,那裏有一片沙漠,再用三十多天穿過沙漠,可以見到一片巨大的高聳如雲,被冰蓋和白雪所籠罩的山脈,冰隙穀就在山脈中。”費爾默答道。


    “費兄弟,你是說你一個人穿過了那片沙漠?”林泉有些驚奇的問道。


    費爾默點點頭。


    “不可思議,那片沙漠裏不但一滴水沒有,還酷熱難當,最要命的裏麵還有不少恐怖的沙漠生物,有的非常凶殘,有的卻有劇毒。”林泉。


    “你說的太對了,我差點渴死在沙漠裏,最後還喝了自己的尿。”說到此,費爾默感覺自己嘴太快了,竟然把不光彩的事情說出來。


    林泉並沒有因為費爾默喝尿事情看輕他,反而覺得麵前的少年真誠的可愛。“你遇到沙漠生物了嗎嗎?巨蜥,巨型蠍子,還有沙漠蠕蟲了嗎?”


    “巨蜥我倒見過,肉裏一點水分都沒有,幹巴巴的,我背上還有巨蜥的肉。至於巨型蠍子也碰到兩次,我有一隻駱駝被毒死了。”費爾默說道。


    費爾默說出來的話,讓林泉的內心有些震驚,當初他還是一個刀客的時候,曾經結伴闖過那片沙漠,結果是十三個同伴,有兩個喂了巨蜥,七個喂了蠍子,還有一個中毒死了,最後隻有三個人半途而廢,出了沙漠,每個人都幾乎被曬掉一層皮,用了好長一段時間身體才恢複過來。


    “費兄弟,我們這支商隊正要前往天方城,現在我邀請你與我們一起前行怎麽樣?”林泉微笑的發出邀請,他是商隊的護衛首領,有這個權力,當然最重要的是他沒有從這個少年人身上察覺到威脅與惡意。因為將軍也就在剛發現他的時候提示了幾聲,後麵就沒有叫過,這一點讓他非常放心,他對將軍的判斷比自己的判斷更要相信的多。


    能有人同行,對費爾默來說,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一個人出穀,將近兩個月時間的旅途,最痛苦的不是一路艱苦的環境,隨處可見的危險,而是寂寞。這種人類最常見的情緒,影響著他,使他有一種發狂的衝動,最後隻能把僅剩的那隻駱駝當做同伴,雖然它不會說話,但是幾聲簡短的叫聲也能慰藉一下他那沿途寂寞的心靈。


    傍晚時分,商隊在紮營,這種事情,費爾默幫不上什麽忙,一路行來,他都是幕天席地。


    將那隻駱駝拴好,他背上幾根短矛,加上一把匕首,就準備出去,他想給商隊打點獵物,和他們搞好關係還是有必要的。林泉看到他出門,囑咐柱子帶著幾人跟他一起,雖然從將軍的反應,知道這個年輕人並不會給商隊帶來危害,但是小心些總沒有什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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