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被寵壞的孩子,很可能成長為社會的“危險群體”。其中不乏破壞善良意誌的人:有的利用媚俗的外表獲得擅權的機會,並在日常工作中破壞團隊的合作。有的竟然會公開地進行反叛:一旦沒有人對他們表現出諂媚和順從時,他們就會認為別人在背叛他;他們會覺得社會對他們是很不友好的,所以,產生了報複所有同類的惡毒想法。而社會經常反駁他們的生活方式,他們會以此為證據得出社會對他們有所虧待的結論。這也就是懲罰並不能奏效的原因,他們除了不斷鞏固“其他人都反對我”的想法之外,就別無他用了。其實,從本質上說,被寵壞的兒童所犯的錯誤都是相同的,雖然形式有所不同,有的是用溫柔的手法淩駕於別人之上,有的則是暴力相加。事實上,我們能夠發現:在他們中,很多人都先後運用以上兩種相異的方法,卻始終沒有變換過目標。他們認為:“獨占鼇頭就是生活的意義所在,一定要讓別人覺得自己重要,並想方設法得到想要的一切。”如果他們一直持有這樣的觀念,他們的所作所為將是完全錯誤的。
第二種導致兒童形成錯誤的“人生意義”的做法是對他們的忽視。這些兒童從來不了解愛與合作的真正內涵,他們忽視了友愛的力量,賦予生活不合理的解釋。我們不難了解,在他們麵對困難的時候總把困難看得太大,選擇低估自己,低估周圍的人對他的幫助。因為他之前遭遇到了社會的冷漠,從此便認為這個社會是永遠冷漠的。他覺得他可以通過對別人有利的行為來換取他人的情感以及對自己的尊重,所以,他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別人。其實,情感的地位是其他任何經驗都沒法替代的。作為一個母親,最重要的就是贏得孩子的信任,然後將這種信任無限地擴大到孩子生活環境的每一處細節。如果這一步失敗了,並沒有獲得孩子的興趣、情感以及合作,那麽這個孩子就很難對社會產生興趣,同時也不容易對其他夥伴產生友好的感覺。其實,每個人自身都具有對他人產生興趣的能力,隻是,這些能力需要他人的引導、發掘,是需要磨煉的;反之,其發展過程就會產生阻礙。
如果我們的身邊有這樣一個被冷落、被排斥、被厭惡的兒童,我們很容易發現:他是孤獨的,不喜歡和別人交往,也不懂得合作,對於能幫助他和其他人一起生存的事物也是完全不關注的。然而,我們知道,這樣的個體在他所在的環境中必定會走向毀滅。一個嬰兒,隻要成長為兒童,就足以證明外界對他一定施予了一定的關懷和照料。因此,我們這裏說的不是完全被忽視的兒童,而是那些受到的照顧相對於其他兒童來說較少,或者多數方麵是正常的,隻是在某一方麵被忽視的兒童。總而言之,我們可以認為:被冷落的兒童一定從未發現值得他信任的人。現實是充滿諷刺意味的:很多我們所說的失敗者,都是孤兒或私生子出身。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把這樣的兒童納入被冷落的兒童的行列。
生理缺陷、被溺愛、被冷落,都容易讓人產生錯誤的“生活意義”。陷入這些情境中的兒童看待問題的方法都是錯誤的,需要被糾正,必須有人站出來幫助他們徹底改變那些錯誤的想法。假如我們真心關心這些兒童,真的有興趣提供幫助,並且也曾經付出過努力,我們將在這些兒童的行為中看出他們的生活意義。
做夢和想象已經被證明非常有好處:雖然一個人的人格在做夢時和清醒時都是一樣的,但做夢的時候,社會壓力較小,可以避免防衛或隱瞞的行為。然而,要想清楚地了解一個人賦予自己的生活什麽樣的意義,最好的途徑就是記憶。每一段記憶都可以代表某一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無論這一段記憶是多麽短暫。
一個人之所以會回想一件事,是因為這件事在他生命中所占的位置至關重要。這種記憶會暗示他:“這件事物是你應該避免的。”“這件事是你所期待的。”“創造你的生活吧!”我們必須承認,每一段記憶都是具有紀念意義的。
兒童早期的回憶對於我們了解最早構成一個人生活態度的主要環境,以及這種態度已經存在多久這兩個問題具有重大的作用。為什麽早期的記憶如此重要呢?這是因為:首先,這些記憶反映了一個人對早期生存環境的印象和評價,這是一個綜合結果,包含著一個人對自身外貌的認知、對自身最初概念的確定、他人對他的要求等。其次,這些記憶是一個人主觀的起點,也是一個人為自己所做的最早的記錄。所以,通過這些記憶,我們會發現,在他的印象中,自己一直處於一個不安全的、脆弱的地位,這與他被外界當作一個強壯且非常安全的目標差別非常明顯。從心理學來看,這些記憶是否被人們當成最初的、真實的回憶,是無關緊要的。記憶之所以重要,就在於人們對它的解釋、對它的定義,以及這些記憶對現在及將來生活的影響。
在這裏,我們來看幾個關於最早記憶的例子,並看看由它們而引發的“生活意義”。
“太糟糕了,我被掉下來的咖啡壺燙傷了。”其實,這就是生活。如果你發現周圍有些無法擺脫孤獨感的女孩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描述其生活狀況時,沒必要感到驚訝。如果她內心深處總是在責怪其他人沒有照顧好她的話,我們也無須感到奇怪。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是有很多人特別粗心,極容易讓身邊幼小脆弱的嬰兒陷入極度的危險之中。在另外一個關於最初記憶的例子中,也出現了類似的事:“依稀記得,我在三歲時從嬰兒車上徑直掉了下來。正是在這個記憶的影響下,我經常會做這樣的夢:世界末日來臨了,午夜時分,我蘇醒過來,竟然看到天空被照得火紅火紅的。星星都一顆一顆落下來,地球將和另一個星球撞在一起。然而,在地球毀滅之前,我被驚醒了。”當當事人被問到有什麽事物是她所懼怕的時,她說道:“我怕我在生活中遭受失敗。”這便是最初記憶對她的影響,這些記憶及噩夢讓她對失敗和災難產生了恐懼。
一個12歲男孩由於夜尿以及和母親常常產生矛盾而被送到醫院。他說隱藏在他心中的最初記憶是:“媽媽還以為我走丟了,於是非常驚慌地在大街上大聲喊著我的名字,其實,我隻是藏在了家裏的大衣櫃中。”通過這個例子,我們產生了這樣一種猜測:生活的意義在於通過找麻煩的方式來引發別人的注意,安全感可以通過欺騙的手段來獲取。雖然我們受到了冷落,但是我們卻可以愚弄身邊的人。他的夜尿同樣也是他獲取他人關注的手段,他的母親麵對這件事時所表現出的緊張和擔心,反而讓他更加堅信他的觀點。正如前麵所講的例子,在很早的時候,在這個孩子的心中,就形成了這樣一種觀念:外麵的生活是充滿危險的。
隻有在其他人替他擔心的情況下,他才是安全的。也隻有通過這樣的方式,他才能夠對自己承諾:總會有人在他需要的時候站出來保護他。
有個婦女,已經35歲了。她的最初記憶是這樣的:“在我13歲的時候,一次,我單獨一人走進了地窖。當時地窖裏暗極了,正在我下樓梯的時候,年齡稍比我大的堂兄也開門隨我走了進去,當時我被他嚇到了。”從以上的記憶看來,她可能是一個孤僻的孩子,不喜歡和同伴一起玩,尤其是排斥異性。因此,我們猜測她是獨生子女,而這種猜測被證明是正確的。她35歲的時候,依然還是孤身一人。
下麵有一個案例,通過這個例子,我們能夠看出社會感在進一步的發展:“我記得媽媽曾經囑咐我推扶著娃娃車,當時妹妹坐在裏麵。”我們能從中得到這樣的暗示:她隻有和同她一樣幼小的孩子待在一起才會覺得快樂,還有,她對她的母親非常依賴。當新生兒降臨人間時,如果想得到年紀稍大的孩子的合作,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年長的孩子參與照顧他,這樣可以使他們對幼兒產生興趣,並且產生保護幼兒的興趣。如果通過這種方式得到他們的合作,就可以避免他們將父母對幼兒的專注視為對他們自身存在的威脅。
想和一個人在一起,並不等於對他感興趣。有一個女孩,當被問到她最初的記憶是什麽樣的時候,她說道:“我、姐姐及其他兩個女孩一起出去玩。”通過這句話,我們明顯可以看到她在學習與人交往,然而,當被人問起“什麽是你最懼怕的事”的時候,她所給出的答案卻是:“我最怕的是周圍的人都不理我。”我們能夠體會到她內心的掙紮。而且,我們能由此判定,她缺乏獨立性。
當我們了解一個人賦予生活的意義之後,便可以自然而然地了解他(她)的整個人格。曾有人說過:人類的個性特點是沒有辦法改變的,其實,隻有對於那些並未掌握這一技巧的人來說,這個觀點才是正確的。然而,我們也曾說過:如果沒法找到錯誤的症結所在,再多的討論和治療也都是徒勞的,唯一有效的方式是找到方法讓他們勇敢地正視生活。合作可稱為我們防止一個人發展為神經病的唯一有效途徑。因此,我們應該多鼓勵並有意地鍛煉兒童與他人進行合作。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我們應該允許兒童用自己的方式與人交往。任何阻礙合作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比如,一個被寵壞的、非常自我的孩子,在學校很可能也會表現出對他人缺乏興趣。他對某一個學科感興趣,或許隻是因為他覺得這樣的做法可以獲得老師的寵愛,他也隻願意做對自己有利的事。這種行為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現,是不利於個人發展的,這種局限會在他接近成年時表現得越來越突出。在這種情況發生時,他已經喪失了責任感和獨立性,他身上的任何特征都無法經受得起生活的考驗了。
當他開始品嚐到自己所釀成的苦果時,我們不能加以責備,而是應該想辦法幫助他。我們不能期望一個沒有學習過地理知識的孩子能夠在這個領域獲得成果,我們同樣也不能期望一個並未被教會如何與他人合作的孩子,在團隊協作中會有令人滿意的行為。然而,人類所麵臨的一切問題都需要人與人的合作,任何工作的完成都需要以一種互惠互利的合作的方式而完成。因此,隻有理解正確的“生活意義”是在於貢獻自己的力量之後,才能成功地解決各種各樣的問題。
假若心理學家們、老師們及父母們都能認識到:當我們賦予生活某種意義的時候,很有可能會導致錯誤的結果,我們在麵對困難的時候不應該采取推諉、埋怨或者博取他人同情、自認為丟人、自責等消極態度,而是應該不斷地努力。我們應該這樣認為:我們是自己的主人,我們一定要開拓新的生活,我們有能力這樣做,同時,這也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具有開創性的工作非我莫屬!如果每一個獨立的個體,都能采取合作的形式來麵對生活,那麽,人類社會必定會不斷的進步。
第二種導致兒童形成錯誤的“人生意義”的做法是對他們的忽視。這些兒童從來不了解愛與合作的真正內涵,他們忽視了友愛的力量,賦予生活不合理的解釋。我們不難了解,在他們麵對困難的時候總把困難看得太大,選擇低估自己,低估周圍的人對他的幫助。因為他之前遭遇到了社會的冷漠,從此便認為這個社會是永遠冷漠的。他覺得他可以通過對別人有利的行為來換取他人的情感以及對自己的尊重,所以,他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別人。其實,情感的地位是其他任何經驗都沒法替代的。作為一個母親,最重要的就是贏得孩子的信任,然後將這種信任無限地擴大到孩子生活環境的每一處細節。如果這一步失敗了,並沒有獲得孩子的興趣、情感以及合作,那麽這個孩子就很難對社會產生興趣,同時也不容易對其他夥伴產生友好的感覺。其實,每個人自身都具有對他人產生興趣的能力,隻是,這些能力需要他人的引導、發掘,是需要磨煉的;反之,其發展過程就會產生阻礙。
如果我們的身邊有這樣一個被冷落、被排斥、被厭惡的兒童,我們很容易發現:他是孤獨的,不喜歡和別人交往,也不懂得合作,對於能幫助他和其他人一起生存的事物也是完全不關注的。然而,我們知道,這樣的個體在他所在的環境中必定會走向毀滅。一個嬰兒,隻要成長為兒童,就足以證明外界對他一定施予了一定的關懷和照料。因此,我們這裏說的不是完全被忽視的兒童,而是那些受到的照顧相對於其他兒童來說較少,或者多數方麵是正常的,隻是在某一方麵被忽視的兒童。總而言之,我們可以認為:被冷落的兒童一定從未發現值得他信任的人。現實是充滿諷刺意味的:很多我們所說的失敗者,都是孤兒或私生子出身。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把這樣的兒童納入被冷落的兒童的行列。
生理缺陷、被溺愛、被冷落,都容易讓人產生錯誤的“生活意義”。陷入這些情境中的兒童看待問題的方法都是錯誤的,需要被糾正,必須有人站出來幫助他們徹底改變那些錯誤的想法。假如我們真心關心這些兒童,真的有興趣提供幫助,並且也曾經付出過努力,我們將在這些兒童的行為中看出他們的生活意義。
做夢和想象已經被證明非常有好處:雖然一個人的人格在做夢時和清醒時都是一樣的,但做夢的時候,社會壓力較小,可以避免防衛或隱瞞的行為。然而,要想清楚地了解一個人賦予自己的生活什麽樣的意義,最好的途徑就是記憶。每一段記憶都可以代表某一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無論這一段記憶是多麽短暫。
一個人之所以會回想一件事,是因為這件事在他生命中所占的位置至關重要。這種記憶會暗示他:“這件事物是你應該避免的。”“這件事是你所期待的。”“創造你的生活吧!”我們必須承認,每一段記憶都是具有紀念意義的。
兒童早期的回憶對於我們了解最早構成一個人生活態度的主要環境,以及這種態度已經存在多久這兩個問題具有重大的作用。為什麽早期的記憶如此重要呢?這是因為:首先,這些記憶反映了一個人對早期生存環境的印象和評價,這是一個綜合結果,包含著一個人對自身外貌的認知、對自身最初概念的確定、他人對他的要求等。其次,這些記憶是一個人主觀的起點,也是一個人為自己所做的最早的記錄。所以,通過這些記憶,我們會發現,在他的印象中,自己一直處於一個不安全的、脆弱的地位,這與他被外界當作一個強壯且非常安全的目標差別非常明顯。從心理學來看,這些記憶是否被人們當成最初的、真實的回憶,是無關緊要的。記憶之所以重要,就在於人們對它的解釋、對它的定義,以及這些記憶對現在及將來生活的影響。
在這裏,我們來看幾個關於最早記憶的例子,並看看由它們而引發的“生活意義”。
“太糟糕了,我被掉下來的咖啡壺燙傷了。”其實,這就是生活。如果你發現周圍有些無法擺脫孤獨感的女孩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描述其生活狀況時,沒必要感到驚訝。如果她內心深處總是在責怪其他人沒有照顧好她的話,我們也無須感到奇怪。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是有很多人特別粗心,極容易讓身邊幼小脆弱的嬰兒陷入極度的危險之中。在另外一個關於最初記憶的例子中,也出現了類似的事:“依稀記得,我在三歲時從嬰兒車上徑直掉了下來。正是在這個記憶的影響下,我經常會做這樣的夢:世界末日來臨了,午夜時分,我蘇醒過來,竟然看到天空被照得火紅火紅的。星星都一顆一顆落下來,地球將和另一個星球撞在一起。然而,在地球毀滅之前,我被驚醒了。”當當事人被問到有什麽事物是她所懼怕的時,她說道:“我怕我在生活中遭受失敗。”這便是最初記憶對她的影響,這些記憶及噩夢讓她對失敗和災難產生了恐懼。
一個12歲男孩由於夜尿以及和母親常常產生矛盾而被送到醫院。他說隱藏在他心中的最初記憶是:“媽媽還以為我走丟了,於是非常驚慌地在大街上大聲喊著我的名字,其實,我隻是藏在了家裏的大衣櫃中。”通過這個例子,我們產生了這樣一種猜測:生活的意義在於通過找麻煩的方式來引發別人的注意,安全感可以通過欺騙的手段來獲取。雖然我們受到了冷落,但是我們卻可以愚弄身邊的人。他的夜尿同樣也是他獲取他人關注的手段,他的母親麵對這件事時所表現出的緊張和擔心,反而讓他更加堅信他的觀點。正如前麵所講的例子,在很早的時候,在這個孩子的心中,就形成了這樣一種觀念:外麵的生活是充滿危險的。
隻有在其他人替他擔心的情況下,他才是安全的。也隻有通過這樣的方式,他才能夠對自己承諾:總會有人在他需要的時候站出來保護他。
有個婦女,已經35歲了。她的最初記憶是這樣的:“在我13歲的時候,一次,我單獨一人走進了地窖。當時地窖裏暗極了,正在我下樓梯的時候,年齡稍比我大的堂兄也開門隨我走了進去,當時我被他嚇到了。”從以上的記憶看來,她可能是一個孤僻的孩子,不喜歡和同伴一起玩,尤其是排斥異性。因此,我們猜測她是獨生子女,而這種猜測被證明是正確的。她35歲的時候,依然還是孤身一人。
下麵有一個案例,通過這個例子,我們能夠看出社會感在進一步的發展:“我記得媽媽曾經囑咐我推扶著娃娃車,當時妹妹坐在裏麵。”我們能從中得到這樣的暗示:她隻有和同她一樣幼小的孩子待在一起才會覺得快樂,還有,她對她的母親非常依賴。當新生兒降臨人間時,如果想得到年紀稍大的孩子的合作,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年長的孩子參與照顧他,這樣可以使他們對幼兒產生興趣,並且產生保護幼兒的興趣。如果通過這種方式得到他們的合作,就可以避免他們將父母對幼兒的專注視為對他們自身存在的威脅。
想和一個人在一起,並不等於對他感興趣。有一個女孩,當被問到她最初的記憶是什麽樣的時候,她說道:“我、姐姐及其他兩個女孩一起出去玩。”通過這句話,我們明顯可以看到她在學習與人交往,然而,當被人問起“什麽是你最懼怕的事”的時候,她所給出的答案卻是:“我最怕的是周圍的人都不理我。”我們能夠體會到她內心的掙紮。而且,我們能由此判定,她缺乏獨立性。
當我們了解一個人賦予生活的意義之後,便可以自然而然地了解他(她)的整個人格。曾有人說過:人類的個性特點是沒有辦法改變的,其實,隻有對於那些並未掌握這一技巧的人來說,這個觀點才是正確的。然而,我們也曾說過:如果沒法找到錯誤的症結所在,再多的討論和治療也都是徒勞的,唯一有效的方式是找到方法讓他們勇敢地正視生活。合作可稱為我們防止一個人發展為神經病的唯一有效途徑。因此,我們應該多鼓勵並有意地鍛煉兒童與他人進行合作。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我們應該允許兒童用自己的方式與人交往。任何阻礙合作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比如,一個被寵壞的、非常自我的孩子,在學校很可能也會表現出對他人缺乏興趣。他對某一個學科感興趣,或許隻是因為他覺得這樣的做法可以獲得老師的寵愛,他也隻願意做對自己有利的事。這種行為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現,是不利於個人發展的,這種局限會在他接近成年時表現得越來越突出。在這種情況發生時,他已經喪失了責任感和獨立性,他身上的任何特征都無法經受得起生活的考驗了。
當他開始品嚐到自己所釀成的苦果時,我們不能加以責備,而是應該想辦法幫助他。我們不能期望一個沒有學習過地理知識的孩子能夠在這個領域獲得成果,我們同樣也不能期望一個並未被教會如何與他人合作的孩子,在團隊協作中會有令人滿意的行為。然而,人類所麵臨的一切問題都需要人與人的合作,任何工作的完成都需要以一種互惠互利的合作的方式而完成。因此,隻有理解正確的“生活意義”是在於貢獻自己的力量之後,才能成功地解決各種各樣的問題。
假若心理學家們、老師們及父母們都能認識到:當我們賦予生活某種意義的時候,很有可能會導致錯誤的結果,我們在麵對困難的時候不應該采取推諉、埋怨或者博取他人同情、自認為丟人、自責等消極態度,而是應該不斷地努力。我們應該這樣認為:我們是自己的主人,我們一定要開拓新的生活,我們有能力這樣做,同時,這也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具有開創性的工作非我莫屬!如果每一個獨立的個體,都能采取合作的形式來麵對生活,那麽,人類社會必定會不斷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