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不讚成父母讓孩子們太早地認識肉體上的性關係,或者是讓孩子知道太多他們還無法接受的性知識。孩子怎樣看待婚姻,孩子的發展是非常關鍵的,假如我們運用了錯誤的方法,可能會讓孩子誤認為婚姻是令人恐懼的,是他們無法控製的。根據我的觀察,在5~6歲就已經知道相關性知識的孩子,以及那些思想比較成熟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很容易在愛情方麵遭遇挫折。在他們看來,軀體對於另一半的吸引力也是一種危險的信號,假如孩子是在比較成熟時才開始接觸到類似的事情,在他們心中就不會覺得害怕,他們也不會在處理男女關係的時候總是犯錯了。如果想要為孩子提供幫助,千萬不要欺騙他們,更不要對他們的問題避而不答,要了解潛藏在他們問題背後的實質是什麽,而且,對於他們的疑惑要在第一時間做出相應的解釋,並在他們能夠理解的範圍內,傳授給他們更多相關的知識。其實,從別處聽來的、憑空捏造的性知識會對孩子產生很大的危害。戀愛的問題和其他的問題都是一樣的,如果能讓孩子自己去尋找解決的辦法,那就最好不過了。我們應該引導孩子憑借自己的力量去找到想要的答案。如果說能在孩子和大人之間建立一種互相信任的關係,就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困擾。另外一種迷信的說法是孩子可能會因為聽到其他人的傳言而走入邪路。但事實上,我從未看到過一個非常健康的孩子因此而誤入歧途的。其實,孩子自己是有鑒別真假的能力的,他們不會輕易地相信其他同學說的話。如果他們對聽來的信息有所懷疑的話,就會向父母、哥哥、姐姐求助,當然,我們也知道,很多孩子在這方麵還是比較羞澀的,不太願意問長輩。


    就算是愛情中肉體吸引力的部分,也是在童年時期就已經被訓練出來了。孩子們會通過很多途徑來獲取對肉體吸引力的最初認識,比如,關於愛和吸引,以及異性給他們的感覺等。當周圍的一切異性給一個男孩子留下某一種印象之後,在他頭腦中,就會形成一種他所感興趣的吸引力模型,在這之後的生活中,他的想法都會被這樣的模型所影響。有時,一件藝術作品也會影響到他,每個人的審美觀念都是不同的,都會對他的行為產生作用。所以,可以這麽理解:一個人一旦受過類似的訓練,在之後的生活中就會失去對這類事情選擇的自由。這種對於美的追尋並不是沒有價值的,每個人的審美觀都是以他是個健康個體為前提的。當然,我們的一切能力和功能,也都是在這個原則下發展而來的。我們隻能接受,不能逃避。我們常常會覺得那些我們認為美麗的東西是可以經久不衰的,它們是那麽充滿吸引力。其實,我們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朝這樣的方向去健康發展。這些就是不斷鼓勵我們奮進的審美觀。


    如果說在現實中,女孩子和父親沒有建立親密關係,男孩和母親關係疏遠(如果說夫妻關係不好,這樣的情況是很常見的),那麽,孩子們在選擇異性的時候就會選擇與父母相反的人。假如一個男孩認為母親總是那麽挑剔,而他是一個怯懦的人,不喜歡被管製,那麽,他可能會樂於和那些外表比較溫順的女生相處,他在選擇另一半的時候,隻會選擇這樣的女生。然而,這樣的關係並不是平等的,所以,由此而來的婚姻一定不會幸福。假如一個人想要向他人證明自己並不是軟弱可欺,那麽,他可能會找一個外表強悍的人做另一半,或許他本來就喜歡這樣的類型,或許他是想要滿足自己的挑戰欲望。假如他和母親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那麽,在愛情和婚姻上他可能會麵臨很大的問題,甚至難以對異性產生興趣。對於這樣的困難,每個人的程度有所不同,最極端的表現就是對異性一點都不感興趣,最終發展為性欲錯亂。


    假如說父母之間的關係是恩愛且和睦的,那麽孩子們所做的準備就會比較好。一般來說,兒童都是從父母的關係中形成對婚姻最初的印象,所以,如果一個孩子出生在婚姻存在問題的家庭中,他可能會變成失敗者,這其實很好理解。如果父母的合作能力非常差,他們一定不會有心情去教育孩子怎樣更好地與人合作。我們常常將一個孩子所處的家庭是否和睦,以及他是否在這方麵受到過良好的訓練作為判斷一個孩子是否適合結婚的標準,而他對待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態度也是至關重要的。其實,最關鍵的是他在什麽樣的情景中得到了關於愛情和婚姻的印象及準備。當然,我們明白,環境並不能影響一個人的所有行為,起到重要作用的是他對待環境的態度,這是很重要的。或許因為他親眼見證了父母不和諧的婚姻關係,所以想要讓自己將來的婚姻生活更加和諧,他可能還會因此更加注意鍛煉自己在這方麵的能力。所以,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生活在不和諧的家庭中,就斷定他會遭受失敗婚姻的打擊,從而拒絕把機會給他。


    最糟糕的莫過於一個人隻看重自己的私利。如果有人對他灌輸過這樣的思想,他可能會整天盤算著:我怎麽才能從周圍的環境中獲取更多的快樂呢?他可能會向往自由或灑脫的生活,對伴侶卻不管不顧。這樣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就像緣木求魚一樣愚蠢。這並不是一種罪惡,隻是在處理問題時運用了錯誤的方式。所以,在麵對愛情和婚姻時,我們不能隻看重自己的私利或者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愛情是充滿懷疑的,就注定不會幸福。我們需要帶著永恒不變的決心去與另一半進行合作,當我們真正做到這一點時,就可以真正體會到愛情與婚姻的美妙了。這樣的恒心和堅定並不僅僅體現在養育後代上,還表現為:要對後代負責,給他們良好的教育,讓他們學會合作,並成為合格的公民,在社會中成為平等的個體。讓自己的婚姻更加幸福,就是我們教育後代的最好方式,我們都應該做到。婚姻和工作是有相通之處的,婚姻也有一定的準則,我們不能隻保留我們喜歡的部分,而將另一部分扔掉。婚姻所要遵循的準則就是要懂得合作。


    假如我們已經在無形中為自己的責任劃定了年限,比如五年、十年。或者,婚姻對於我們來說,就是一種實驗,那麽,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得到真正的愛情。如果說每個人都為自己留下了足夠的退路,那麽,我們就不會全心全意地付出。世界上任何一種需要認真對待的工作或者生活,都不允許我們提前為自己準備好後路。如果那樣,我們的愛情就無法達到極致。任何一個工於心計,想要從婚姻中逃避責任的人都是不正確的,他們的行為對於另一半來說就是巨大的傷害,會讓配偶徹底失望,之後,配偶或許也會放下自己的希望,不再繼續付出自己的真誠。我們都清楚,現在的社會中,人們總是麵臨太多的問題,這些問題阻礙了我們的前進,讓我們在愛情和婚姻中遇到坎坷,我們雖然非常想根除它們,卻始終不得要領。然而,如果因為這些就摒棄愛情,那絕對是錯誤的做法,我們想要解決的是生活中的問題。我們都清楚,如果想要得到甜蜜的愛情,就需要付出一些東西,比如真誠、專一、毫不保留的愛。我們可以想象,如果一個人總是抱著懷疑的態度,他就根本不應該結婚。如果婚姻雙方都想要自由地生活,那麽,他們就無法做到坦誠相待,這樣的關係也不能稱為愛情。愛情中是有一些束縛因素的,我們不能做到絕對自由,我們必定需要與對方合作。


    現在,讓我們通過分析事例來證明拒絕合作的行為不單是對婚姻有害的,也會損害到夫妻雙方的利益。


    在我的印象裏,有這樣一個案例:兩個離過婚的人結合在了一起,他們的受教育程度都比較高,並且都渴望這一次的婚姻關係會比上一次要美滿幸福。可是,他們並不清楚自己為什麽在第一次婚姻中遭到挫折,他們一直都在探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卻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因為缺乏社會合作精神。他們都崇尚思想自由,不想受到對方的控製。所以,他們約定好夫妻雙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自由活動,夫妻雙方可以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但是一定要信任對方,並把自己所經曆過的都向對方坦白。在這個問題上,這位男士似乎表現得非常勇敢。他每天下班後,都會將自己的那些風流過往告訴另一半。女人也不生氣,反而很享受這樣的過程,並且將這樣的事情看作她丈夫的驕傲。她也想模仿丈夫,在愛情方麵到處發展各種關係,然而,就在實施計劃之前,她卻患上了公共場所恐懼症。她就像精神病人一樣把自己關在家裏不敢出去,每當她走出屋子,就會感覺很不自在,於是又返回去。表麵看來,這樣的症狀似乎是因為想要避免計劃好的活動而發生的,其實並不是這樣。因為她不敢自己外出,所以,丈夫就留在身邊照顧她。我們發現,他們定下的規矩已經破除了,因為丈夫要照看妻子,就不能自由活動了。因為她不敢自己出去,所以也沒法擁有行動自由。這位妻子假如想要恢複健康,就一定要先了解一下婚姻的內涵,同時,這位先生也要將婚姻看作是需要合作來完成的事。


    此外,還有一些錯誤是在婚姻還未形成的時候開始的。被家庭寵壞的兒童,結婚後經常會認為另一半冷落了自己,他們適應不了社會的環境。被寵壞的兒童結婚後或許會變得喜怒無常,伴侶會感覺壓抑,就像在監牢裏生活一樣,並且總有一天會奮起反抗。如果是兩個被寵壞的人結合在一起,就會產生很多矛盾。他們都希望對方關心自己多一些,可是,他們又都做不到為對方著想。之後,他們就會想要解決問題:夫妻中的一方或許會與其他人曖昧不清,從而引起另一方的關心。有的人是不能忍受隻與一個對象戀愛的,他們常常喜歡同時和兩個人談情說愛。他們是想通過這樣的方式尋找自由,他們會有從一個人身邊逃離到另一個人身邊的感覺,並且,不必負什麽責任。然而,這種不專一的行為,遲早會落得雞飛蛋打的下場。


    有些人對愛情的印象是虛幻的,頗具浪漫主義色彩,他們一心陶醉在自己的夢幻中,尋找愛人的時候經常脫離現實。如果一個人對愛情的期望值太高,就會讓他們排斥與異性建立戀愛關係,因為,他們太過挑剔,覺得周圍的人無法配得上自己。很多人,尤其是女性,都容易在自身發展中培養出錯誤的人格特質,她們可能會暗示自己,異性是惹人厭煩的。她們進行自我設限,阻礙了自身功能的自然發展,如果不進行必要訓練的話,他們就與婚姻無緣了,在這裏我所指的是“對男性的欽佩”。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男性的地位相對於女人而言要高一些,所以,很多女人都會有這樣的錯誤認識。假如兒童對自己的性別並不自信,那麽,他們就會缺乏安全感。隻要男性依舊被認為是特別重要的,無論兒童是男是女,總會不自覺地對男性角色產生出欽佩的感覺。他們甚至會懷疑自己的能力是否足以擔當這樣的責任,同時會太過強調男性的地位,並且,對於別人檢驗自己的男性化程度的做法會感到相當排斥。在現代社會,很多人都對自己的性別不滿意。這樣的因素常常會導致女性對異性缺乏興趣,男性由於心理問題而出現陽痿的症狀。這些人都對婚姻和愛情產生了抗拒,而這樣的抗拒會導致一係列問題的出現。想要解決這樣的問題,除非我們可以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並且,隻要我們中間還有一部分人對自己的性別產生質疑,他們就很難在婚姻問題上取得成功。我們要用強調平等地位並增加訓練強度的辦法來進行補救,並且,我們也不能允許自己的後代對性別產生模糊的看法。


    我覺得,男女雙方在婚前避免發生性關係,對於愛情和婚姻來說是最有利的保障。一項調查顯示,多數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在婚前就已經失去貞潔。很多時候,男人很注重女孩的貞操,並且會因為女孩失貞而感到震驚。而且,在我們這個時代中,假如在婚前已經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性關係,一般是女孩會付出沉重的代價。假如促成婚姻的是恐懼而不是勇敢,那也並不是一種好現象。我們都明白,想要促成合作,就需要具備勇氣。如果人類由於無法戰勝恐懼的心理而與對方結合在一起,他們是不會對對方付出真心的。如果說他們的伴侶在教育程度或者其他方麵不如自己,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婚姻在他們看來是一件恐怖的事情,並且,他們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能夠很快對自己產生崇敬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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