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著說,“天啊,伍德先生,誰都曉得你這個好男人,居然跑到人家的床上去了,真是顛覆我的認知了。不過想一想,也不必大驚小怪,你成熟穩重的氣質很令女人著迷,再加上你單身這麽多年,雄性荷爾蒙一定是分泌過剩的,所以,不知不覺便讓小合歡墜入情網了!你是不是也對小合歡有感覺?”


    伍德慌忙說:“我發誓,我對那個小合歡絕對一點想法都沒有,昨天晚上,你說我們要到荒原去找盧娜,我簡直擔心死了,神不守舍,小合歡姑娘安慰我,雖然我聽不懂她講什麽,但我知道她是關心我的。”


    “沒關係,巴馬族沒有什麽一夫一妻的概念,他們常常就是喜歡了便住到一起,遇到更好的,便移情別戀了。也不用擔心孩子的問題,因為巴馬族的孩子們都是大家一起養的。所以,伍德先生,你想一想,你既泡了妞,又不需要承擔養孩子的義務,怎麽算都是賺了。”


    伍德連連搖頭,“男人,是要為自己的每一個決定負責,也要為自己的每一次衝動負責的。”


    這便是伍德,他其實是一個很傳統的男人,也很理想化的男人,因此他會為自己的一次豔遇而自責,也會為了一份心中美好的愛情執著追尋了二十多年,更會為了盡到父親的責任深入不毛之地。


    伍德在胸前劃著十字:“仁慈的上帝,請原諒我的罪孽,也請全能地您驅走我心中的惡魔。”之後又對我說:“比利,小合歡好心給我吃了幾枚紅色的果子,那果子酸酸甜甜的,我吃完一個後,那種苦悶的感覺便一掃而光了,小合歡就讓我多吃幾個,結果吃完之後我竟然……竟然爬到了小合歡的身上,我簡直和禽獸沒什麽兩樣,我找到女兒之後一定向您深深懺悔我的罪過。”伍德絮絮叨叨地說著。


    我聽完之後,哈哈大笑,“小合歡給你吃的那種果子叫玉果,很好吃的”,我隻說了這些,後麵的話沒有告訴伍德,那玉果酸酸甜甜,吃上一兩個能增加人的食欲,倘若吃多了,玉果就成了欲果了,人便會全身燥熱,有催情之效,用中醫說,叫做壯陽。


    小合歡喜歡伍德,便給他吃了玉果,這便是巴馬女人吸引男人的方式。


    我一開始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後來覺得這種方式可能更好一些。


    在湯姆酒吧裏我看到那些美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其實也是在吸引著男人。和小合歡相比,兩種人用了兩種方式不同的方式,隻不過一個更直接,一個更含蓄。


    倘要說起目的,小合歡的目的可能更純粹一些,她隻想和伍德一起生個孩子,甚至不知道伍德曾是一名軍官,家裏有套別墅,還是正宗英國人。而那些酒吧女靠近男人、吸引男人的目的就很多了。我和皮優第一次去酒吧的時候,我就看到那個酒吧女郎對小布百般奉迎,當小布用一杯雞尾酒打發她的時候,她很快又投入另一個白人男子的懷抱。


    我忽然想起了盧娜,當時她一襲紅妝坐在酒吧裏的時候,宛如一隻開屏的孔雀驚豔了所有的人,但她的那份高冷又拒絕了所有的人,唯獨是因為我給她送去了十杯酒,讓她嫣然一笑。那一刻,她便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我終於知道《長恨歌》裏“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絕不是詩人的誇張的形容,它是可以真實存在的。


    所以我因為盧娜兩次祼奔卻根本對她起不了恨意,而看到她在醫院被市長夫人羞辱,也願挺身而出,現在聽到她跑進了荒原,又趕緊來找她,有時候,我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麽?因為愛情嗎?我不知道。我也很喜歡皮優的,很明顯,和皮優在一起,我是快樂的,有時甚至心甘情願做她的小弟,跟他一起胡鬧。這也是因為愛情嗎?


    如果都是,那我是不是也變成了伍德口中的渣男了!因為在我心中,最完美的愛情當然是父親和安妮之間跨越種族、跨越時空,甚至超越生死的愛情。


    安妮在第一次見到父親時便認準了自己相伴一生的人,而我現在還沒有搞清楚,看來皮優有時說我是渣男是對的,我可能真的有渣男的天賦和潛質吧?


    我一邊走,一邊繼續查看地上的腳印、散落的糞便以及一些動物的骨頭,根據這些蛛絲馬跡判斷土狼的蹤跡,如此又走了整整一天的時間。


    我發現這一帶出現大量的糞便,這些糞便是鬆散的,和土狼的糞便大不相同。因為土狼啃食獵物時,強大的下頷會把獵物的骨頭咬碎,然後吞掉,它們的糞便很硬時,有時還能從中發現骨頭渣子,人們也曾在發現土狼糞便的化石。


    但今天,從這家夥排出的糞便來看,這一帶出現了隻大家夥,絕對巨無霸級的存在,如果我猜想不錯的話,應該是一頭大野豬。


    澳洲千萬年來獨居海外,有許多特有的動物品種,與此同時,其他地方常見的動物卻沒有蹤跡,比如獅、虎、大象、長頸鹿,就連豬和狗也沒有,但當歐洲人踏上這片大陸的時候,澳洲的動物大家庭便開始熱鬧起來了。因為黔雖無驢,卻有好事者船載以入,有人帶來了兔子,有人帶來了家豬,有人則帶來了牛羊、貓狗和駱駝,這些動物們跑到野外,便迅速野化,因為沒能天敵,一個個吃得腦滿腸肥,變異成了極其強大的種群,有的個體甚至變成了龐然大物。


    我提醒伍德小心,但與此同時,心中極是興奮,獵殺巨獸,是每一個獵人的夢想。然後我們走了整整一天,也沒有見到那隻巨獸,隻捕獵了一隻大袋鼠,晚上便又找了個山洞,在洞口開始燒烤鼠肉,我知道越往前走,會越荒涼,可供獵殺的食物也就越少了,因此,我需要烤出大量的肉幹,以備不時之需。


    因為知道巨獸出沒我和伍德再次用石頭把洞口封死,這才躺上幹草上睡去。


    夜半時分,我突然感動地麵的震動,緊接著便是沉得的腳步聲。我用胳膊碰了一下尼莫,提醒他打起精神,伍德根本不用我提醒,他也用胳膊撞了一下我,作為對我的回應。


    直覺告訴我,洞口出現一個巨獸,它似乎是在用鼻子捕捉氣味,不斷的抽動鼻子聞著。我馬上明白了,我們的袋鼠肉把這大塊頭兒吸引過來了。


    呼啦一聲,石牆被暴力推倒,在彌漫的煙塵之中,一頭大野豬將長長的嘴巴伸了進來,同時繼續用鼻子捕捉著氣味。


    這可能是我見到的最大的野豬了,世界各地都有一些野豬,體型最大的在亞洲,那裏的野豬一般可以達到200千克,在人類眼中便已經稱得上是大家夥了,可今天的這隻野豬,體重絕對超過了400千克。它全身深褐色,臉上還有一道深深的傷疤,似乎是和其他野獸搏鬥時留下的。它背脊上針一般的剛毛,似乎是在宣示,在這一帶,它就是誰也不敢招惹的存在。


    我知道,以這隻野豬的塊頭,衝破石牆實在是太簡單了,倘若它看到自己把兩個人類堵在一個淺淺的洞裏,張嘴就可以吃到,估計睡覺都會笑醒。


    我不敢用獵槍或者匕首,因為我都無法保證自己可以一擊致命,倘若我隻是讓的這頭大野豬受了傷,那它絕對是狂性大發,到時候我們死得就更難看了。


    大野豬還在嗅著味道,我立即抓住我和伍德吃剩的那條袋鼠的腿,扔到那張嘴巴麵前,大野豬嗅到了氣味,張開血盆大口,露出了森森的獠牙,把袋鼠腿叼了出去。


    我看到它的獠牙足足有十多厘米長,有的尖尖的露到嘴巴外麵,閉合之間足可以貫穿人的身體,想到這裏我不禁頭皮發麻。


    我向伍德示意,讓他把烤好的袋鼠肉都拿了出來,一條袋鼠的腿根本滿足不了大野豬,更何況上麵的肉已經被我們割下來吃掉了。


    果然,大野豬隻吃了幾口,便把那個袋鼠腿丟在一邊,然後又把嘴巴伸出了洞裏。


    我趕緊把一塊袋鼠肉幹遞了過去,我想此刻的我比大金牙麵前的胖大廚還要孫子吧?那簡直是一定的,我現在隻想喂飽大野豬,讓它吃飽喝足,打著飽嗝離開,即使看到我也懶得咬上一口。


    大野豬歡快的叫了一聲,就那塊肉咬在嘴裏吃了起來,這些肉幹盡皆出自我的手中,曾經在布萊登大酒店征服了王子和總督等一眾賓客的味蕾,此刻卻好像變成了不值錢的爛白菜,被大野豬胡亂嚼著。


    我相信,大野豬也不曾吃到這樣的美味,它吃的很是歡暢,一大塊鼠肉三口兩口便吞進肚子,然後又把嘴巴伸進洞裏。


    看著自己辛苦烤出的肉幹被這個大塊頭糟蹋,我的心也在滴血。我隻好安慰自己,滴點血總比沒命要強。


    就這樣,我用一頭袋鼠烤出的肉幹被大野豬吃了個幹幹淨淨,它似乎吃得太飽了,對我再扔過去的肉幹開始變得挑剔起來,像一個宴會上的貴婦人,矜持地吃著各式的美味,最後終於心滿意足地哼哼著離開了洞口。


    我和伍德相視苦笑,我們近乎一天的勞作成果化為烏有。


    好在大野豬已經吃飽喝足,不會再有什麽危險了,我們便躺在山洞睡去。第二天早晨醒來,我和伍德有些傻眼,食物被大野豬吃了個幹幹淨淨,我們需要餓肚子了,隻好拿起水壺喝了幾口水勉強充饑。


    好在我還能在路上找到一些野果,可以讓我們補充身體失去的熱量。我隻好四處留意有沒有動物,沒有肉幹,我們在荒原活不過三天。


    還好,我的運氣不錯,一頭野牛出現在我的麵前,我一槍擊碎了它逃生的希望,它轟然倒地,到了晚間變成一條條的肉幹被架在火上烘烤。野牛肉的味道遠比袋鼠肉要好吃,我和伍德咕咕叫了一天的肚皮終於享受了美味帶來的飽脹感。


    剩下的牛肉也被我一一烘烤成肉幹,裝進了我們的行囊,有了這些肉幹,我便有膽氣跑到荒原的任何一個角落。


    然後,當我們準備酣睡的時候,地麵再次傳來了有力的腳步聲,我們砌起的石牆再次轟然倒塌,那張長滿獠牙的大嘴巴又伸了進來。昨天的劇本再次上演,我隻好把裝進行囊的肉幹拿了出來,一條條的喂給大野豬。


    我一邊喂著那張吃掉我心血的嘴巴,一邊詛咒著大野豬的祖宗十八代,吃我一次就可以了,我著急去找人,不跟你一般見識,怎麽還蹬鼻子上臉,還吃上癮了,你真拿我當大戶,可以隨便吃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誰,我的飯可不是那麽好吃的?你好好去反省去吧!


    也許因為大野豬昨天吃的太飽,今天沒有吃多少肉幹便哼哼唧唧的離開了。大野豬明顯是很享受這種不勞而獲的感覺。


    伍德沮喪的問:“比利,我們怎麽辦?”


    是呀,如果這隻大野豬一隻跟著我們,那簡直讓人發狂,世界上還沒能人能餓著肚子跑進荒原遛達的。我們現在的境地是不僅沒有食物,而且有危脅。


    我咬了咬牙,“伍德先生,我們需要把這隻大野豬烤成肉幹了。”


    伍德是一個狩獵愛好者,見我下定決心要獵殺這頭大野豬,臉上露出興奮之色。


    荒原上又迎來一個黎明,我們把剩下的肉幹打包,裝進包裏,繼續趕路,隻不過,剛過中午時分,我們便找地方露營了。傍晚時分,我把獵到的一隻羊放在洞口燒烤,這種明目張膽的方式,會讓烤羊的氣味傳得更遠,對那個大家夥有著強烈的吸引力。


    這個山洞準確來說隻是幾塊數千斤的巨石堆疊在一起,形成的一道縫隙,我可以從這邊鑽進去,從另一端鑽出來,但在我的眼中卻是大野豬的墳墓。


    我在洞口的兩塊巨石之間的地麵向下挖出一個深坑,又找來一些手腕粗的樹幹,將一端用匕首削尖,倒插在坑底,如果大野豬跌落坑底,這幾根木棒將貫穿它的肚皮,讓它知道它蟲子大爺的厲害。


    既然是陷阱,自然要進行偽裝,大野豬可不會乖乖地跳進陷阱去尋死,相反,這些龐然大物能在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中活下來,便已經說明它們非同尋常,既謹慎,又果斷,龐大的身軀和頂級的抗擊打能力,也是它們橫行荒原的資本。我在陷阱上搭了幾根長竿,又扯來一些蓬蔓,割來一些葦草,進行偽裝。


    我讓伍德先生拿著槍爬到一棵大樹上放哨,他在樹上可以看到下麵的一舉一動,我教給他一些簡單的交流手勢,可以讓我們在不被大野豬察覺的情況下保持聯絡,尤其是我可以告訴他什麽時候給我哪些接應。伍德本是一名軍官,他對這種手勢語很感興趣,直言野戰部隊早應該學一些這樣的手勢語和鳥語,而警察也應該學習的。


    我聽著伍德的感慨,又把這些手勢語和鳥語重複了一遍,確定伍德已經掌握才放心。


    我將匕首綁在一根手腕精細的木棒上,在和大野豬搏鬥時我可以把它當作獵叉使用,狠狠的刺進大野豬的心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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