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國進民退”的大背景下,民營企業取得了非常獨特的、令人眼花繚亂的進步。大家都知道,在這一年裏,在一個備受禁錮的領域-文化領域,一家公司上市了,這家公司叫華誼兄弟。大家都認為電影行業這個領域應該是“國進民退”,實際上這個領域是民進在先。接著,又有兩家民營的文化傳媒企業在美國上市。


    2010年,民營企業也發生了很多故事。我們看到,在房地產行業不斷被打壓、被調控的情況下,萬科的銷售業績超過了1000億元,這樣的成功意味著什麽?我們還看到,比亞迪不僅有奇跡般的增長,還招來了巴菲特幫它做廣告。還有國美發生的故事,當一個創辦人因為過失而失去自由的時候,他和經理人之間的纏鬥引起了媒體的軒然大波。在失去自由的情況下,他依然能操縱這家公司,在股票市場上買進賣出,在董事會上表決,簽字,賣資產,等等,這是怎麽回事?另外,還有騰訊和360的纏鬥,還有巴菲特和比爾·蓋茨來中國……所有這些都是民營企業發生的故事。在這些故事背後,我們看到了什麽?


    作為生意人、買賣人,我們所關心、糾結的無非是三件事。第一,我們每天都要和政府打交道,在複雜的政商關係中,怎樣才能避免失足。就像現在把“三陪小姐”叫成“失足婦女”,我們怎樣才能不成為“失足男子”,怎樣才能避免走進倪潤峰講的政商關係的兩難困境-民營企業和政府是“離不開、靠不住”的關係?這是我們民營企業最大的糾結。


    第二,我們怎樣才能不讓自己賺到的錢飛了,也就是說,我們怎樣賺錢、看錢、花錢、捐錢。我們跟錢睡了一輩子,我們怎樣才能知道錢對我們有多好,對社會有多好,怎樣才能把財產保住?這是世界上所有的民營企業都關心的事情。


    第三,我們怎樣才能比別人發展得更好,比預期發展得更好,也就是說,我們怎樣才能保持健康、穩定、持續的增長。


    通過民營企業發生的這些故事,我們來看看,有什麽樣的密碼、什麽樣的力量、什麽樣的基因能幫我們把這三件事解決好,讓我們去做最重要的事,而不是去做緊急的事。


    我們怎樣才能不成為“失足男子”


    第一,在處理政商關係時,我們怎樣才能保持理性,避免失足?


    就我自己的觀察,以及在和大家的交流中,我發現,能夠幫我們處理好政商關係的法寶就是我們的價值觀和治理結構,也就是在正確的價值觀引導下建立合理的治理結構。為什麽有些人幹勁非常大,半夜抱著錢去送給那些不該要的人?我聽說過一個故事,有個做房地產的人,有一次拎著包去給人送錢,結果發現那人家門口有很多人。他覺得自己拎的包有點兒小,應該拎個大的,所以他想幹脆下次再來吧,於是就回去了。過了一些日子,他又去給這個人送錢,結果這個人生病住院了,病房裏人很多,所以他又回去了。第三次,他又去送,結果被一些便衣攔住了,說不能上去。回去後他才知道這個人已經被雙規了,錢還沒有送出去,這人就坐牢了。後來,他跑到監獄圍牆下轉悠,想這件事。他想,如果當時我的包夠大,現在就和他在一起了。黃光裕的案子也涉及一些民營企業給官員送錢。另外,有人在香港也出了類似的問題,也是在給別人送錢的時候被當場發現。相反,有一家民營企業,就是萬科,其領導王石一直在講,不行賄是他的標簽。他為什麽不做這件事?他的智商比大家低嗎?很多人認為,隻要搞定領導,就能得到利益。王石活了60多歲,珠峰都上去兩回了,他能不知道這事嗎?世界上最高的地方他都上去過,金錢的高峰他也爬上去了,為什麽他不做這件事,而有的人做?這就涉及治理結構的問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股東的結構不同。


    大家知道,王石是個非常有理想的人。在萬科,王石不是最重要的股東,在創辦了萬科之後,他做了一個決定,就是隻做經理人,不做老板,所以他擁有的股份是微不足道的。而犯錯誤的這些人,大部分是自己當大股東,甚至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王石講不行賄,大家認為他這是吹牛,其實,大家低估了王石作為正常男人的判斷力。作為一個正常人,他不可能做這樣的決策-我去行賄,讓所有股東得利,最後我一個人坐牢。所以,治理結構在這裏起了作用。如果是私人老板,那他就會想,我拎著錢進去搞定領導以後,我至少能得70%。那他的幹勁得有多大?他可以鋌而走險。而王石不會用自己坐牢、失去自由這個代價讓所有股東獲得更多的回報,這是他的理性。


    大家會發現,股東結構相對分散、創始人所占股份在30%左右的公司是相對比較理性的。而且,這樣的公司的老板沒有動力去拿錢行賄,因為行賄的回報不如他做好人的回報高。比如你持有30%的股份,搞定人你得30%,給別人70%,最後你還可能坐牢。如果你做好人,對於在a股市場上市的公司來說,做好人的溢價是10%~15%。也就是說,你的治理結構、價值觀、團隊、領導人魅力、產品等所有這些在資本市場上的溢價是10%~15%。舉例來說,如果公司的價值是100億元,你占30%的股份,溢價10%就是10億元,那你就能得3億元。也就是說,你做好人可以多賺3億元,而且永遠不會出事。但如果做壞人,你得3億元,別人拿7億元,最後你還得坐牢。


    所以,治理結構會讓一個人在處理政商關係時變得理性。我們在海南的時候就發誓,不管別人怎麽樣,我們一定要堅持做好人,我們希望自己成為“夜總會裏的處女”,我們要堅持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如果你沒有這樣的信心和決心來建立自己的價值觀,並且把你的股東結構做好,那你就有可能像我前麵講的這個朋友一樣,拎的包稍微大一點兒,就進去了。


    企業隻有采取“人機分離”的治理模式,才能保住財產


    第二,我們來看看,究竟怎樣才能把自己的財產保住。


    大家知道,飛機一旦失事,基本上是機毀人亡,無一幸存。很多年以前,大陸的個別人腦子有問題,劫持飛機飛到台灣。這種人在大陸這邊算叛徒,在台灣那邊算義士,給黃金,然後飛機被扣留。後來進步了,進步以後是怎樣的?不管是台灣飛到大陸來,還是大陸飛到台灣去,人留下,飛機送回去,這叫“人機分離”模式,也就是人留下,財產送回去。民營企業也存在這種非常有趣的“人機分離”現象,國美的人出狀況了,接受了法律的製裁,但它的財產這架“飛機”還在外麵正常運轉。大家往前看,牟其中“機毀人亡”了,人倒了,公司沒了;愛多的人倒了,公司沒了。再往前看,在江湖時期,很多老板倒了,公司也隨之煙消雲散了。而現在呢?物美的原董事長也因為一些過失被限製了人身自由,但物美的運轉非常正常,柳傳誌的基金還投資了物美,現在物美比“大哥”在外麵的時候一點兒都不差。為什麽會這樣呢?凡是能做到“人機分離”的公司,都有幾個特點:第一,是股份公司;第二,不是一個老板絕對控股;第三,至少應該上市,最好是在香港上市。隻有這樣,公司的財產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經理人和職業團隊才能有所分工,在脫離了創辦人的時候,公司才能正常運轉。而“機毀人亡”的這些公司,大部分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而且沒有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人的直接委托關係以及分工明確的授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私人老板一旦出事,公司就完蛋了。


    我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在我們房地產行業,有個年輕人二十幾歲就進了秦城監獄,當時他的公司完全是他自己當私人老板,唯一不同的是,另一家大公司給他派了經理人和董事,相當於托管了。也就是說,在他失去自由以後,他的公司是由那家大公司派來的董事和經理在管理。他出來之後,發現公司比他在的時候還好,所以他就把公司變成了股份公司,把他自己的股份做了適當的分割,並請了職業的經理人來做。現在,這家公司已經成為該省規模最大的房地產公司,而這個老板才30多歲,他充分體會到了隻有“人機分離”,才能保住自己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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