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吳餘狀告金家主母周氏,殘害現夫君,惡意販賣其原配子女,謀奪金氏家產。


    他進了縣府衙,往堂上一跪,話說的奇快,顯然是早早便想好的說辭:“……還望大人能明察秋毫,給金姑娘和金家一個公道……”


    “你已是鄉試舉人,起來說話即可。”劉雲飛抬抬手道,他昨兒看過今年鄉試青山縣中舉的名單,知道吳餘在榜。


    吳餘麵上微微一暗:“草民已被剝除舉人功名……”


    劉雲飛頗為驚訝,有心詢問緣由,但是看吳餘神色不對付,最終沒敢細究,隻是覺得有些可惜,“此事暫且不表,你狀告周氏之事,因你與金家非親非故,這訴訟官府是無法受理的。”


    各朝律法裏,原告的資格都有嚴格限製,因為家族倫理觀念的緣由,子女是不能起訴父母的,奴婢亦不可起訴主人。


    而原告的訴訟資格隻有成年的男性才有,女子的訴訟權被剝奪,如果女子需要起訴,家中又沒有成年的男性,隻能由她同族的人代為起訴。


    吳餘和金家既不是族親,又不是故交,是沒有資格來縣衙起訴周氏的。


    吳餘聞言,原本有些鬱鬱不歡的臉瞬間紅了起來,他結巴著聲道:“回大人,草民和金姑娘……已經已經……”


    見他久說不出口,在衙門口的金如蘭徑直過去跪下道:“回稟大人,餘相公已許民女一紙婚約,依大清律令他現在已有資格替民女狀告周氏謀害家父。”


    “是草民狀告周氏,與她……娘子無關,還望大人明鑒。”吳餘慌忙攬下訴訟權,大清律法有明文規定,子女狀告父母是為忤逆不孝,要過堂受刑罰,金如蘭現在的身體根本吃不消。


    劉雲飛想查辦此案,原告必不可少,但是金家族親不多,男丁還多在江南經商,金如蘭舅家又無人,根本無人替她出頭,吳餘能攬下訴訟權再好不過。


    “去傳周氏……”劉雲飛向來看重金如蘭,自是想將此案徹查清楚。


    衙役趕去金家,吳餘看金如蘭跪在那裏搖搖欲墜,頗為自責地道:“怪我嘴笨,還讓你親自出來替我正名。”


    金如蘭在醉鄉樓沒少受私罰,吳餘贖她出來的時候,渾身傷痕累累,又連夜趕回青山縣,身體已經難以負荷。


    “無妨,你說和我說都無區別,我就是擔心她會請訴訟師,怕你辯不過他們。”吳餘為贖她出醉鄉樓,已經開罪他的母親謝氏,還欠了書院一個師兄十幾兩銀子,根本無力再承擔請訴訟師的銀錢。


    他嘴笨拙,她又是周氏繼女沒有話語權,形勢對他們極為不利。


    “本是我拖累你。”當年在江漢書院讀書,金如蘭最看不上讀書死板的吳餘,對其態度也不甚好,可她身份曝光後,所有同窗都對她退避三舍,隻有吳餘不畏流言送她出書院回家。


    而這次被困醉鄉樓,險些清白不保,也是他拚死相救,甚至為她丟了功名。


    吳餘與她的恩情慎重,若是此次金家能安然度過危機,這一生,她便做他的妻,護他周全,讓他衣食無憂。


    “我是甘願的。”吳餘又紅了臉。


    金如蘭看他幾次伸手欲扶她,又偷偷縮了回去,小小示弱道:“你若是能主動些,我便好受點。”


    吳餘聞言,再也顧不上禮儀規範,連忙扶住已經強撐不住的金如蘭。


    周氏果然請了訴訟師,是青山縣頗有惡名的王秀才,情性高傲,尖酸刻薄,他接訴訟不論誰好壞,銀子多即可。


    “原告說和金氏女有婚約,可有婚書?若沒有婚書,你又用何證明身份?”他一張口,便懟的吳餘話都說不出來。


    吳餘麵紅耳赤,在金如蘭的點頭示意下答道:“我們已有夫妻之實,作不得假……”


    王秀才咄咄逼人道:“私相授受若也算是事實,你又怎麽證明你不是夥同金氏女妄圖謀奪金氏家財?”


    ……


    年景微微皺眉,這王秀才有些本事,一張嘴扭轉黑白、顛倒是非不說,還不停挖坑讓人往裏跳,就吳餘這板正的性子隻會被他牽著鼻子走。


    “這個吳餘,嘴這般笨拙,金如蘭時運真不好。”年二公子不知何時站到年景的身後,他對裏麵的形勢極為不看好,有些擔心他借出去的那十幾兩銀子要打水漂。


    年景微微側身,沒理他。


    年二公子顯然已經習慣他這般冷淡,自顧自話道:“我記得當年在江漢書院,金如蘭的身份暴露,有人要報到府衙嚴懲,你曾替她同山長說過話,怎麽這次不打算幫?”


    年景冷冷撇了一眼他:“就你話多。”


    他說完,徑直從後門出了府衙,然後又從正門進入大堂,拱拱手道:“抱歉,剛剛有事耽擱,來晚了些。”


    王秀才已經逼的吳餘節節敗退,金如蘭見狀,正欲不顧禮法王法親自上陣,就見多年未見的同窗走了進來。


    他明明還是那般瘦弱,可站在堂上的氣勢卻強大到讓人無法忽視,就連王秀才都是一愣:“你是何人?”


    “武昌府年瑾瑜,是此次原告的訴訟師。”年景是鄉試舉人,無需向王秀才見禮,便微微點頭示意禮貌。


    一連三載童試小三元,頗具盛名,王秀才自然也知曉,隻是他未想到年瑾瑜竟然還是個稚氣未脫的少年。


    年景等著回去重修年氏墓地,不想在此多耽擱,便先開口道:“互許情意也曾是佳話,王先生說的這般不堪,又如何能證明你不是為替周氏開脫罪行繼而誣告他們?”


    雙方辯論,最怕對方順著話反問,王秀才無法證明,就像吳餘也無法證明一般,“王某身為訴訟師,替苦主伸冤,自然是問心無愧。”


    年景神色未變,抬手示意吳餘說話。


    吳餘難得聰明一回,舉手發誓道:“草民對金姑娘的心日月可鑒,絕不是為圖她家財,若違本意便天打雷劈,不得善終。”


    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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