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敘述性詭計在推理小說多如繁星的詭計裏,又是極為特異的手法。」


    針對二二村警部的提問,忘卻偵探掟上今日子給了一個這樣的回答——雖是在警察局的偵訊室裏與警官麵對麵,她卻沒有半點恐懼的樣子。


    當然,她並不是以嫌犯或關係人的身份接受調查,而是做為搜查顧問前來,但因為沒借到會議室,隻好在偵訊室裏談話——然而她那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態度,反而令二二村警部心跳一百。


    「特異的手法……是嗎?」


    「是的。也可以說是推理小說特有的——『懸疑推理』這個領域自成立以來,曆經無數次的變遷,概念遍及連續劇、漫畫、卡通、遊戲等表現方式,但是能夠使用敘述性詭計的,隻有推理小說。」


    今日子小姐十分肯定,接著話鋒一轉。


    「換個角度來看——所謂『推理小說』,全都是敘述性詭計。再說極端一點,舉凡是推理小說,都必須用上敘述性詭計。所有推理小說都理當是為敘述性詭計。」


    無論是不在場證明、密室、暗號、誰是凶手、手法為何、死前留言、失落環節、交換殺人、肢解屍體、有誰得利,當推理被寫成推理小說的時候,前提都是做為敘述性詭計進行——聽到這裏,二二村警部不禁正襟危坐。


    「就……就像是一切詭計的起源嗎?」


    「要說是起源嘛,倒也有點太誇張了。」


    今日子小姐卻聳聳肩。


    「不是那樣的。」


    感覺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


    「畢竟反過來說,敘述性詭計也隻能使用在推理小說之中。」


    「什麽?」


    「我並不是在說『密室詭計是推理作家妄想下的產物,不可能發生在現實之中』那種一般論——而是無論再怎麽瘋狂的推理迷,就算分不清現實與推理小說的而犯下罪行,也無法在現實世界重現敘述性詭計——因為敘述性詭計並非凶手能夠布置的機關,乃是作者才能安排的詭計。」


    所以——


    今日子小姐話講到一半,頓了一下,像是要開導迷途小羊般,向坐在對麵的二二村警部輕聲說道。


    「所以說,『凶手利用敘述性詭計殺死被害人』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


    2


    身為一名保護市民安全、維持社會秩序的警官,二二村警部居然從沒看過推理小說。提到「名偵探」,他腦海裏也隻有戴著獵鹿帽、叼著煙鬥、穿著圓領短披風的瘦高男人這種古典的刻板印象——也因此,看到透過前輩穿針引線,千辛萬苦請到警局來的「破案最快的忘卻偵探」那一身極為現代風格的穿著打扮時,不由得大吃一驚。


    出現在他眼前的「名偵探」,是一名戴著與全白發色相映生輝的毛帽,身穿長版牛角扣大衣,把雙手藏在毛茸茸的毛海袖筒裏麵,個頭嬌小,戴著眼鏡的女性。


    「初次見麵,我是置手紙偵探事務所的所長,掟上今日子。這次承蒙惠顧,不勝感激——無論是什麽樣的委托內容,我都會在一天內忘掉,所以什麽事都可以拿出來討論。」


    說完,名偵探深深地低頭行了個禮。即使姿勢放這麽低,帽子也不會掉下來,大概是用發夾之類的固定住了吧——二二村警部想著無關緊要的事。


    不管怎樣,那畢竟是她的招牌。


    不,不是指帽子……是指記憶重置的事。


    隻要一睡著,記憶就會重置——無論接受什麽樣的委托、調查過什麽樣的案件,都會忘得一幹二淨——身為偵探,再也沒有人比她更能遵守保密義務了,正因為她的這項特質,才能以一介平民老百姓的身份,得到是為公家機關的警方來自全國各地希望她協助辦案的委托。


    「可是這麽一來,不就連自己是誰也不知道了嗎?」


    二二村警部是第一次與今日子小姐共事,於是便直言不諱地對她提出發自內心的疑問。即使麵對已經見過第二次、第三次的人——像是與今日子小姐多次共事,還把她介紹給二二村警部的前輩——看到每次再度合作都是「初次見麵」的她,會產生這樣的疑問是再自然不過。


    「請不用擔心,就像這樣。」


    今日子小姐卷起左手的袖子。隻見手臂上用簽字筆寫著「我是掟上今日子。二十五歲。偵探。記憶每天都會重置」——最基本的個人檔案。原來如此,這個似乎就是所謂掟上今日子的備忘錄。


    「所以呢,找我有什麽事?」


    寒暄與自我介紹都隻點到為止,今日子小姐極有效率地切進工作模式——基於忘卻偵探每天都會失去記憶的體質,大概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費吧。


    別說是忘卻偵探,連偵探這行究竟在幹嘛都不甚熟悉的二二村警部,本來希望能更慎重地拿捏彼此之間的距離感,但看起來並沒有那個美國時間——於是,二二村警部便將今日子小姐帶進偵訊室。


    「事情發生在某個合宿所。」


    「某個是哪個?」


    原先想簡單扼要地說明一下,今日子小姐卻反問起細節——這大概是她身為偵探的行事作風吧,雖然覺得跟自己的做事方法有些出入,二二村警部還是補充說明。


    「是一個名為鳥川莊,位於劫罰島上的合宿所。」


    「劫罰島……聽起來還真凶惡,好像是會出現在橫溝正史的小說裏的名稱呢。相較之下,居然叫鳥川莊……落差也太大。啊,請繼續。」


    今日子小姐下了個短評,催著二二村警部繼續說下去。隻不過——橫溝正史是誰啊?有哪個內行人才知道的推理作家叫這個名字嗎?


    「被害人是利用寒假前往那個落差太大的鳥川莊進行合宿的大學社團成員之一。當時一共有兩個來自不同大學的社團住在鳥川莊裏……呃,我還是寫下來好了。」


    感覺今日子小姐似乎想知道得詳細些,所以二二村警部很貼心地打算找張紙列出涉入本案的相關人員姓名,名偵探卻在他拿出鋼筆時開口攔阻。


    「請等一下,留下書麵記錄有違忘卻偵探的作風。所以,如果您一定要寫下來的話,請務必寫在這裏。」


    說完,今日子小姐便挽起右手的袖子,將手臂伸到二二村警部麵前——看樣子是要他寫在手臂上。


    如同他這輩子還沒看過推理小說,二二村警部這輩子也還沒有機會在別人的皮膚上寫字,但是既然本人堅持,他也不好推辭——明明是在偵訊室這個自家主場裏談話,不知怎的,卻感覺完全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掌握主導權也是最快的嗎。


    不過,考慮到鋼筆的筆尖太過尖銳,二二村警部走出偵訊室,到辦公室拿了自己桌上的簽字筆過來。


    接著對照手邊記事本上的內容,在今日子小姐的手臂寫上以下資訊。


    樫阪大學推理小說研究會


    千良拍三(ちら·はくぞう/chira hakuzou)


    美女木直香(びじょぎ·なおか/bijyogi naoka)


    夥田芳野(おびただた·よしの/obitadata yoshino)


    大隅真實子(おおすみ·まみこ/oosumi mamiko)


    石林濟利(いしばやし·なりとし/ishibayashi naritoshi)


    壽壽花大學輕音社


    雪井美和(ゆきい·みわ/yukii miwa)


    裏中任太郎(さとなか·にんたろう/satonaka nintarou)


    益原楓(えきはら·かえで/ekihara kaede)


    殺風景(ころかぜ·けい/korok


    aze kei)


    兒玉融吉(こだま·ゆうきち/kodama yuukichi)


    「嗯哼。」


    看到二二村警部已經寫完,今日子小姐收回伸出的手,翻過手臂確認其上的一字一句。


    「是登場人物表呀。這可是推理小說必備產品呢。」


    「是嗎。」


    對二二村警部而言,就隻是相關人士的名單而已。


    或許也大同小異吧。


    再加上二二村警部就是為了多了解「推理小說」一些,才會請今日子小姐過來的。因為本案的被害人——正是推理小說研究會的成員。


    「被害人是千良拍三同……先生。」


    下意識地險些以「同學」稱呼,但想想千良拍三雖然還是學生,卻也已經成年了,而且年齡和自己也並未相去太遠,所以改了口。


    「他是社團的社長,這趟旅行也是由他主導的。卻在合宿旅行第二天的十二點過後,遭人毆打頭部,失去意識——凶器則是平台式鋼琴。」


    「什麽?」


    又被今日子小姐反問了。


    不過,無論是否合乎忘卻偵探的作風,正常人都會反問吧——聽到這裏要是沒反問才有問題。雖然這項事實早已眾所周知,新聞也鬧得沸沸揚揚,但對於記憶每天都會重置的忘卻偵探而言,卻是第一手消息。


    「凶器是平台式鋼琴。」


    二二村警部以清楚的發音再重複一遍。


    「千良先生先是被人用平台式鋼琴猛毆腦袋,不支倒地。接著凶手再把鋼琴往他身上一扔,壓死了他——現場的情況十分詭異。」


    盡管明白不該加入自己的意見,二二村警部還是忍不住陳述了個人的感想。但這也是所有偵辦人員共同的見解——人體被壓在平台式鋼琴底下的慘狀,實在是超乎想象。


    「如此聽來,莫非是像綠巨人浩克般的大力士抬起平台式鋼琴,拿著鋼琴毆打千良先生的頭部不說,最後還把鋼琴往倒地的他身上砸?」


    今日子小姐好似自言自語地這麽說,她應該不是認真的——話說回來,這凶器也的確怪到讓人隻得這麽想。


    一般人是不會拿平台式鋼琴來當凶器的。


    甚至不會想去抬。


    無論使出什麽手段,做為凶器都太不合常理了。


    「對了,請問那架平台式鋼琴大概有多重呢?」


    「大約三百公斤左右吧。」


    「……也有舉重社的朋友住在那個合宿所嗎?」


    雖說不曉得今日子小姐問這問題到底有多少是認真的,但二二村警部仍然據實以告。


    「並沒有,當天住進合宿所的人員,隻有推理小說研究會和輕音社這兩個社團的人而已。鳥川莊設有錄音室,還提供樂器的租借——成為凶器的平台式鋼琴也原本就是合宿所的設備。」


    「嗯。這麽一來,就產生另一個問題了。輕音社也就罷了,推理小說研究會的成員為何會下榻於鳥川莊呢?」


    「雖然入宿者以音樂人居多,但鳥川莊本身倒也不是非得要對音樂有興趣才能入住的設施……我曾問過推理研究會成員同樣的問題,得到的回答是『我們的活動在哪裏都可以進行,所以在什麽地方都能辦合宿』。」


    繼續追問「既然在哪都能進行活動,何必辦合宿」感覺不太好。畢竟他們是大學生,出門過夜旅行就像是應盡的義務——可惜卻引發了悲劇。


    「推理社團舉辦合宿,結果發生了悲劇——在很久以前的推理小說裏,這可是固定橋段呢。」


    自稱從「某個時期」開始就無法累積記憶的今日子小姐都說是「很久以前」了,大概是更久以前的趨勢——但看在對推理毫無概念的二二村警部眼中,世上居然會有這種社團就已經是文化衝擊。嘴上說著「活動在哪裏都可以進行」,但到底是從事什麽活動的團體,聽他們講了了半天也聽不出個所以然。研究會?是在研究什麽呢?輕音社雖然同樣是與二二村警部無緣的世界,但「致力於提升演奏水準」的社團宗旨至少還容易理解得多。


    「看在輕音社成員眼中,或許會覺得『連樂器也不會彈的家夥來音樂人的合宿所幹嘛』也說不定。」


    由於今日子小姐的語氣宛如閑話家常,所以二二村警部也不以為意地回以「就是說啊」甚至還點頭稱是,實在是太輕率了——今日子小姐會這麽說,大概是想試探是否有可能從動機來分析吧。


    說溜嘴了。


    居然在偵訊室裏說溜嘴,真是個不及格的警部。


    於是他打起精神,重新回答。


    「兩個社團之間的確彌漫著一觸即發的氣氛——但警方尚未能斷定是否即為引發這起凶案的背景。縱使凶器是鍵盤樂器,也不能就此研判輕音社有嫌疑。而且要說『正因為是輕音社,才更不會拿樂器當凶器』也說得通。」


    「也是,想清楚犯案手法,拿鋼琴做為凶器的理由就顯而易見了。」


    這句話同樣是講得輕描淡寫,使得二二村警部差點又脫口而出「就是說啊」——什麽?犯案手法?做為凶器的理由?顯而易見?


    什麽意思?


    「呃,我是說,使用平台式鋼琴做為凶器的理由及其方法——嚴格說來,理由可能有兩種,應該不至於有第三種。隻不過……」


    今日子小姐一派輕鬆地說著。說得輕鬆——那麽奇妙的現場、那麽奇妙的凶器,她卻完全不在意。


    「——而這次您找我來,並不是要我解開匪夷所思的犯案手法吧?您在電話裏是這麽說的——根據我的記憶,您找我來的最主要理由,是要我提供針對『某種詭計』的解說。」


    聽忘卻偵探談起記憶的感覺實在詭異,但是聽說每天直到重置之前,也就是在一天以內,她的記憶力可是遠遠超過一般人——既然如此,的確沒有「登場人物表」也無所謂。


    二二村警部一麵這麽想著,一麵切入主題。


    「沒錯,關於敘述性詭計。」


    對於從沒接觸過推理小說的他而言,這才是主題,而且是最大的難題。


    「今日子小姐,所謂的敘述性詭計,到底是什麽樣的詭計呢?」


    3


    發現時,被害人千良拍三整個身體被壓在平台式鋼琴底下——手中則緊握著自己的手機。


    「就是這支手機。」


    二二村警部將有問題的手機放在桌上。但今日子小姐並未伸手去拿——即便已知采取過指紋,仍不隨意徒手接觸物證,可見她是為偵探的專業。


    當然,二二村警部也戴著可以操作觸控式螢幕的手套——手機也已經預先充好電了。


    「畫麵跟發現時一樣嗎?」


    今日子小姐把臉湊近桌子上的手機,一邊目不轉睛地端詳,一邊問道。


    「是的,一模一樣。就是在這種狀態下被握在被害人手中。」


    畫麵中顯示著一本書的封麵。


    『yz的悲劇 岸澤定國』


    這並不是桌布。


    是運作中的電子書閱讀軟體——隻要用手指一滑,理應會切換至目錄。


    「原來如此,電子書呀。看來在我不知不覺之間已經徹底普及了呢——正確地說,是在我忘記的時候。」


    今日子小姐嘖嘖稱奇。


    或許不隻電子書,就連智慧型手機本身,對她而言都是「很新鮮」。


    然而,和二二村警部不同,她知道《yz的悲劇》這本書。


    「這可是岸澤定國發表於泡沫經濟時代的代表作喔。書名的感覺很像是在惡搞艾勒裏〈ellery〉·昆恩〈queen〉,但內容卻十分紮實,上下集加起來超過一千頁,


    要帶著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今時今日竟然已經可以下載到行動電話裏頭,真是好方便的時代啊——今日子小姐說道。


    「對了,提到作者岸澤老師,他可是與須永晝兵衛齊名的推理小說界巨擘。在我這個年紀,絕不會有人沒看過他們的作品。」


    要是放著不管,今日子小姐應該會一直沒完沒了地講解下去——當然,就是為了聽她講解,才會請她大駕光臨,可是關於這部分的高見,已經聽推理小說研究會的成員發表過。聽到二二村警部都快要會背了。


    「這樣嗎。那我就放心了。原來這部傑作現在也仍舊被人們閱讀著。而且還得以電子書化永續流傳,真是太好了。」


    今日子小姐興高采烈地說道。但是聽在日前遭受被害人的朋友們諸如「真不敢相信,你居然沒看過『這部傑作』,而且連書名都沒聽過!」之類猛烈炮火洗禮的二二村警部耳中,心情實在複雜——就算她說「在我這個年紀絕不會有人沒看過他們的作品」,怎麽想也絕對是沒看過的人比較多。


    艾勒裏〈ellery〉·昆恩〈queen〉?


    會叫做昆恩〈queen〉……女王?大概是女作家吧,可是二二村警部聯想到的也隻有這麽點——至於須永晝兵衛這位作家的名字,前陣子曾在新聞節目裏拜見過,但就僅止於此,也沒能從節目裏得知他寫過哪些書。


    不過,相信研究會的人也不是真心責怪二二村警部的無知——必定是隻能采取這種方式來宣泄目睹夥伴遭逢悲劇的心情。


    總之,二二村警部試著拉回主題。


    「據他們所述,《yz的悲劇》是一本敘述性詭計的傑作。被害人遇襲後刻意讓手機螢幕顯示出這本書,緊握手中——所以這一定是所謂的死、死、死死……」


    「死前留言。」


    見二二村警部支支吾吾地說不上來,今日子小姐替他把話說完整。


    「來自死者的留言——一般認為是由偉大的艾勒裏·昆恩所發明,也是推理小說的重要主題之一。」


    原來艾勒裏·昆恩很偉大呀?


    真不負其女王的威名。


    至於所謂「死前留言」的定義,二二村警部已經聽推理小說研究會的成員講解過了。


    「被害人在臨死前所留下,用以指認凶手的線索……由於直接寫下『殺我的是某某某』可能會被凶手發現處理掉,所以常常故意寫成像是暗號般的內容……沒錯吧?」


    「是的。大致上可以這樣理解。」


    沒錯。


    這種程度的話他明白——並不難理解。先不管是否真有其事(至少二二村警部至今從未遇過),但就算有也沒什麽好奇怪的。做為一種心理狀況,被害人想寫下對凶手的怨言,仍是符合常理——臨死之前腦子不清楚,寫成謎樣文章也是同樣。


    問題是,敘述性詭計是什麽?


    敘述?


    「據研究會成員所述,被害人千良先生是作家岸澤定國的忠實書迷,甚至宣稱自己把他所有的作品全都背了下來。在眾多作品之中,千良先生又將《yz的悲劇》視為『敘述性詭計』的代名詞——會緊握著那本書而死,表示使用平台式鋼琴毆打、壓死他的凶行,或許跟敘述性詭計有所關連。」


    「研究會的成員這麽說嗎?」


    「啊——呃,倒沒有。」


    這部分是二二村警部自己的推論。才會打電話給傳說中的「名偵探」,請她來講解何謂敘述性詭計——隻是,看樣子似乎是多此一舉。


    所謂的敘述性詭計,似乎不是二二村警部以為的那樣——像是怎麽抬起平台式鋼琴來打人的詭計。


    是極為特殊、絕無僅有的詭計。


    並非凶手對被害人或檢調行使的詭計,而是作者對讀者使出的詭計。


    隻能用在推理小說裏,抑或是所有推理小說都會用上的詭計——雖然今日子小姐這麽說,但二二村警部還是聽得滿頭霧水。


    「……不過,其實今日子小姐已經知道——凶手為何要用平台式鋼琴來做為凶器了吧?」


    「先知道的是手法。隻要知道手法,自然能推察出原因。」


    「那也跟敘述性詭計無關嗎?」


    二二村警部不屈不撓地堅持己見,今日子小姐卻滿臉笑容。


    「是的,沒有關係。」


    一刀兩斷。


    真是傷腦筋——二二村警部心想。


    自己一頭熱地委托她,不過對於偵探而言,似乎是白跑一趟。真不知該怎麽向她道歉才好。


    看樣子是非常初步的誤會,隻要問同事,或是更認真地聽取研究會的成員們講解就能知道的事情——盡管如此,該說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嗎,似乎因此掌握到這起奇妙案件的真相了。


    「還不能說是真相。就算不乏搞清楚詭計就能鎖定凶手的案例,但這次並非如此——因為每個人都能用平台式鋼琴傷害被害人。」


    「每……每個人都辦得到嗎?」


    「是的。即使不是舉重社的人,隻要有心,就連我也辦得到。」


    她悠悠地說。


    今日子小姐也辦得到嗎?


    用她那條頂多隻能寫下十個名字的細瘦手臂,抬起三百公斤重的平台式鋼琴嗎?


    「二二村警部當然也辦得到喔。」


    「是、是嗎……」


    那當然,如果連今日子小姐都辦得到,二二村警部不可能辦不到的——隻是就算辦得到,要不要這麽做又另當別論。是什麽樣的理由,會讓人想用鋼琴砸另一個人呢?


    「哼哼。因為實在不是什麽了不起到值得賣關子的詭計,不如我先來解開這個謎團吧?」


    「什麽?」


    隻能說是令人震撼的案發現場被今日子小姐下了個「不是什麽了不起的詭計」的評價這點固然驚人,但是「先來解開這個謎團」的「先來」更是讓二二村警部大吃一驚——意思是說「後來」還要解開什麽謎團嗎?


    死前留言?


    推測凶手?


    還是——敘述性詭計?


    「請放心。置手紙偵探事務所會包辦一切到好——關於套裝費用,請容我到最後再跟您說明嘍。」


    忘卻偵探若無其事地暗示將提高收費之後,說聲「接下來」便切進了主題。


    4


    「用常識思考,拿鋼琴,而且是拿平台式鋼琴來打人——而且還要打到人的頭——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要將重達三百公斤,體積還大到雙手無法環抱的物體抬到成人男性頭部的高度,若非是舉重社的成員絕無可能。」


    為何今日子小姐會對舉重社有那麽深厚的信賴呢(難道是因為她喜歡肌肉男嗎?)事實上,連舉重社的人也不可能吧——平台式鋼琴可不是杠鈴,並沒有設計成讓人能憑一己之力抬起來的形狀。


    更別說要抬到頭部的高度,就算被害人以外的所有人聯手,集合九人之力也辦不到吧。


    「所以即使從傷口或頭蓋骨的凹陷狀態研判凶器是平台式鋼琴,一般也不可能推斷是抬起鋼琴來行凶——應該會解釋為凶手抓住被害人的頭,用力地往放在地板上,靜止的平台式鋼琴邊緣猛敲。但是發現者與現場的鑒識官卻不這麽想,為什麽呢——我想,原因出在被害人被發現時的狀態。」


    「發現時的狀態……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被壓在平台式鋼琴底下的狀態。先不管用了什麽方法,凶手的確移動了平台式鋼琴——不僅如此,還把鋼琴砸在不支倒地的被害人身上。一旦看到這麽匪夷所思的現場,就會產生『凶手是能抬起平台式鋼琴的大力士』這種印象——也說不定。」


    今日子小姐噗哧一笑,接了句「抱歉」。或許是自覺用詞不太妥當。


    的確,雖然不至於想到什麽「大力士」,但或許會傾向認為是有人利用某種方法將平台式鋼琴抬起來。


    因此。


    才會產生「頭部傷痕也同樣是用平台式鋼琴砸出來」的假說——然而,並沒有人親眼目擊案發過程(要是有目擊者,當場就能鎖定凶手了)。


    「也就是說,頭部傷痕並不是被鋼琴砸出來,而是碰撞造成的嗎?」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可能吧。」


    看她說得這麽肯定,的確會覺得再也沒有其他可能——太單純了,單純到令人感到羞恥。


    「應該把『頭部的傷』和『壓在鋼琴底下』分開來解釋。如此一來,綠巨人浩克就不用背負殺人凶手的汙名。」


    沒有人懷疑綠巨人浩克。


    更何況。


    「就算如此,為了將昏倒的被害人壓在平台式鋼琴『底下』,還是得把鋼琴抬起來不是嗎?」


    縱使集合九人之力也辦不到吧。


    即便被害人已經倒在地上,但是要壓死他,還必須把鋼琴整個翻過來。由於平台式鋼琴下半部是空的,要將鋼琴上下顛倒,用那個叫……鋼琴的蓋子嗎?總之像是屋頂的部分壓在被害人身上才行——


    當然不這麽做也不是不行。


    還是有什麽非得把鋼琴壓在被害人身上的理由呢?


    理由……


    「凶手確實有著非這麽做不可的理由。但就算要這麽做,也不用因此就把平台式鋼琴抬起來——畢竟凶器終究是種樂器嘛。」


    今日子小姐說。


    「可以拆開的。」


    「啊……!」


    「隻要拆解到不能再拆解的地步,再將其上下顛倒地在被害人身上組裝起來就行了——這麽一來,即使隻有一個人,也可以不用抬起鋼琴,就把平台式鋼琴『壓在被害人身上』。」


    「……」


    可以。不——可以嗎?


    雖說比起推理小說還不算陌生,但是二二村警部對於音樂也稱不上很有研究,因此從未想過拆開鋼琴這件事,不過說得也是,畢竟鋼琴不是鋸下一整塊巨大木材,從中雕刻出形狀的——鍵盤和琴弦,也都是個別的零件。


    像模型那樣拆開再重組,理論上不無可能——隻是,平台式鋼琴畢竟不是模型,並不是用塑膠製成的。


    即使用螺絲起子拆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像是頂蓋部分,要憑一己之力抬起來仍然太重吧?還得倒著組裝回去,光是想象該怎麽裝就覺得比登天還難,再加上進行這項作業時,下麵墊著一具凹凸不平的人體……


    「很累人吧。不要隻想用螺絲起子,把剪鉗也拿來用就好啦。」


    「剪……剪鉗?」


    「哎呀,我說『剪鉗』是以組裝模型來比喻,在這裏應該會是像撬棍或榔頭之類的工具吧。反正也不用規規矩矩地組裝回原本樣子——因為那架平台式鋼琴已經『砸在不支倒地的被害人身上』了,有些破損或毀壞也無妨——不管是琴蓋裂開、框架散開都無所謂。無法恢複原狀的部分,就放著四分五裂也沒關係——這樣還比較有真實感吧。雖說是『抬起巨大且笨重的鋼琴』這樣荒唐無稽的真實感。」


    若原本設置著平台式鋼琴的房間就是案發現場,想必隔音效果很好,可以毫無顧忌地費時進行組裝作業。


    今日子小姐這麽一說,讓二二村警部驚訝到頓時語塞——當下隻覺得連現場照片都還沒看過,就能展開這般推理真是令人汗顏。至於案發地點的確是一間密閉的錄音室,而壓在被害人身上的鋼琴也確實並未保持原狀。


    這個人是千裏眼嗎。


    還是因為她是「名偵探」呢。


    隻不過,若說她的推理完全沒有可以討論的空間,倒也未必——「是否有人在案發現場實際進行過組裝鋼琴作業」應是一查便知,但重點在於凶手為何要做這種超乎想象的苦差事。


    如果不能就這點來說服他,這些推理就跟「從每個日本國民手中拿到一塊錢,就能賺一億圓喔」沒什麽兩樣,隻是紙上談兵。


    「偵探的推理基本上都是紙上談兵呢。」


    今日子小姐看了始終放在桌上的被害人手機一眼。


    「至於剛才的則是掟上談兵……開玩笑的,別擔心,我都說我已經知道原因了。就我的記憶所及,我從未說過謊。」


    這也隻能視為她今天尚未說謊。但是今日子小姐的確說過,隻要知道方法,就能知道原因——還說有兩個可能的原因。


    「這是很單純的推理小說常見法則——布置成不可能犯罪,是為了讓人以為這不可能是犯罪。雖然也有很多案例是由於巧合或失敗接二連三地發生而偶然形成的不可能犯罪,但那種推理實在一點都不美。」


    那是你個人的喜好問題吧……


    不過,二二村警村並未反唇相譏,而是默默傾聽名偵探的高見。


    「以這次的情況來說,可以想象凶手其實手無縛雞之力,才會借由布置案發現場,塑造出下手的是『能抬起平台式鋼琴的人』,好讓警方不會懷疑到自己頭上。例如像我這種弱女子的纖纖玉手,別說是平台式鋼琴了,連電子琴都抬不起來,根本不會有人認為我是凶手吧?」


    「原來如此……也就是說,凶手是這兩個社團的女社員……慢著。」


    話說到一半,想法又變了。


    但大前提不是「連強壯的成年男性也無法抬起平台式鋼琴」嗎——這樣不光是自己,所有人都會被摒除嫌疑。


    就擺脫嫌疑而言,倒不算沒有成效,而且還想讓夥伴們也一起退到嫌疑圈外的用心,甚至是令人佩服……


    「不過也可能隻是滿腦子想著如何讓自己擺脫嫌疑,沒想太多罷了。隻是那天剛好沒有舉重社的人入住,才會意外讓所有人都沒了嫌疑,形成不可能犯罪的狀況。」


    今日子小姐真是有話直說。


    「……這、這就是剛才提到的,因為巧合或失敗造成的不可能犯罪?」


    「畢竟這可不是推理小說,而是現實哪。」


    今日子小姐雙手一攤,苦笑著推翻自己說過的話。


    「順便提一下另一個可能的原因。可能是想讓人以為『凶手是女社員,或是手無縛雞之力的男社員』。」


    「好讓自己擺脫嫌疑——是這樣嗎?」


    簡言之,是想故布疑陣,讓人以為凶手是手無縛雞之力的人——但若是如此,就表示詭計遭到破解其實是計劃的一環,而且仍會遇上同樣的問題。


    因為誰也無法抬起平台式鋼琴。


    「不管怎樣,凶手打的如意算盤落空了——縱使不說是毫無意義,至少沒能照著他的計劃走。」


    「雖然剛才我說沒有第三種可能性,但如果徹底追究,其實還有一種可能性。」


    說著,今日子小姐豎起一根手指頭。


    這個人的肢體語言還真多。


    莫非是曾在國外住過嗎?就算有,應該也忘了吧。


    「第三個理由……是什麽呢?」


    「就是『因為剛好想到就做了』種可能性。該說是沒有什麽道理嗎,總之理由就是沒有理由。」


    沒有理由。沒有道理。


    感覺很像是「因為很煩所以就動手了」——是「因為剛好想到拿平台式鋼琴做為凶器的詭計,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動手做做看」這麽回事嗎?


    「就是這麽回事。不過請把這個理由視為推理小說的最後殺手鐧。」


    「咦……可是,現實中其實還挺常見的。像是毫無動機的殺人、目的不明確的犯罪……」


    「現實是一回事,我並不是否定心靈有黑暗麵,但是確實解釋『為何要采取這麽大費周章、莫名其妙的殺人手法』乃是推理小說的精髓,謎底若是『因為剛好想到就做了』難免會受到抨擊,作者會被批評太不用心。」


    推理迷的標準還真嚴格。


    或許是察覺到二二村警部有些畏縮,今日子小姐巧妙轉移話題。


    「基於最新的行動經濟學,人不見得凡事會采取合理的行動。」


    不知她口中的最新是指多早以前,還是今天早上剛吸收的知識。


    「總而言之,凶手基於這其中之一的原因,才選用平台式鋼琴來犯案——執行方法可能跟我想的不太一樣,但應該八九不離十。重點在於這並非不可能的犯罪,而是可能犯罪。」


    「這麽說倒也沒錯……隻要有一種方法,就有可能辦到……」


    「所以,讓我們幹脆放棄從犯案手法來鎖定凶手,直接進入死前留言的檢證吧。」


    敘述性詭計——是吧。


    這時,今日子小姐麵露抑鬱的神情。


    看來比起平台式鋼琴的詭計,這方麵的解釋更是難題。


    5


    「二二村警部,我有個不情之請——可以把您的手套借給我嗎?」


    「咦?沒問題……怎麽了嗎?」


    「我想先滿足二二村警部的期待,解釋清楚敘述性詭計究竟是什麽,但我也想同時利用這段時間,用那支手機來讀一讀《yz的悲劇》。」


    我其實還沒看過呢——今日子小姐說。


    她其實還沒看過啊。


    這個人剛才還那麽滔滔不絕地對根本還沒看過的書發表高見……不過這是讀書人常犯的毛病。另外,畢竟她是忘卻偵探,也可能其實曾經看過,隻是忘記了而已。


    總之,把手套借給她,讓她用被害人的手機閱讀那本書當然沒有任何問題,但即使是對推理小說沒什麽概念的二二村警部,也能想象「邊玩手機邊解謎」的「名偵探」應該是前所未見。


    話說回來,忘卻偵探會使用今天之前不曾看過(看過也忘了)的最新智慧型手機嗎?就算會用,能夠同時深入淺出地說明敘述性詭計為何物,讓對此一無所知的自己也聽得懂嗎——二二村警部在偵訊推理小說研究會成員時已經見識過了,狂熱分子對非我族類總是特別嚴格。


    還以為聽到外星人講話。


    身為負責偵辦此案的警部,實在是夠窩囊了。


    「喔哦!現在的電子書好厲害啊,翻起頁來好順喔。畫麵也很亮,讀起來好輕鬆。時下的年輕人除了這本以外,不知還珍藏了什麽書哪?」


    「呃,今日子小姐。請你集中精神閱讀《yz的悲劇》好嗎?」


    看樣子今日子小姐的適應力極高,對她而言操作手機根本不是問題,真是萬幸。


    「還有,也希望你詳細說明何謂敘述性詭計——我已經知道凶手並不是用那種詭計抬起鋼琴——那麽,敘述性詭計到底是什麽?」


    「我就說啦,是作家對讀者布下的機關——或該說是種後設的手法。」


    「後設?後設是什麽意思?」


    「如果我說了什麽您聽不懂的話,請您聽聽就好,不必深究。而且這已經是前一陣子的流行了。就像社會派呀本格係的,推理小說也經曆過各種不同的時代。」


    今日子小姐感慨萬千地說著以前(大概是很久以前)的事。


    雖然不太懂,但既是「社會」又是「本格」又有「派」還有「係」的,二二村警部原本以為推理小說就隻是娛樂,但聽起來是個挺政治的世界。


    「話題扯太遠,我接下來就隻針對敘述性詭計做說明吧。一言以蔽之,敘述性詭計就是『因為是文章才能成立的詭計』。」


    「『因為是文章才能成立的詭計』……所以才會說敘述性詭計是推理小說特有的詭計嗎?」


    「是的。無論是連續劇、漫畫或卡通,都不可能使其成立。」


    二二村警部心想她會不會說得太過武斷,但就當是「聽不懂的話」,不去深究——繼續聽下去。


    「當然,這並不表示在創作推理故事時,小說會比其他表現手法更為優越,這反而是因為小說這種表現手法極為原始,才得以保留的傳統技藝。請容我再重複一遍,隻要是推理小說,或多或少都一定要靠敘述性詭計。」


    「呃……一定,是嗎。」


    這會不會也太過武斷了?


    語氣雖然很平靜,但這個人說話都滿武斷的。


    甚至可以說是獨斷。


    「因為在寫作推理小說時,作家會刻意模糊凶手及詭計的存在,讓讀者無法一看就明白。明明『寫作』這件事,原本應該是要將作者的意圖明白傳達給讀者知道的手段。」


    「讓讀者……」


    這在推理小說的構造上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不過,或許要反過來看,是由於開創推理類型的前人徹底堅持這種結構,我們才會覺得理所當然。


    「沒錯。不僅如此,為文目的甚至就是要誤導。」


    「誤導——也就是騙人的意思嗎?」


    「不,對話以外的部分不能騙人——不可有虛偽記述,乃是推理小說的不成文規定。所以采用的是不說謊也能騙人的手法。」


    不說謊也能騙人。


    這不是詐騙集團在做的事嗎……


    「沒錯。『我沒說謊』是推理作家的慣用句。接下來,我將列舉實例來說明——例如這次的案子,您剛才說是發生在劫罰島的鳥川莊裏吧?」


    「嗯?是,是這樣沒錯。」


    還以為會被騙,二二村警部不禁提高警覺——話說回來,今日子小姐是名偵探,不是詐騙集團,也不是推理作家。


    「所以我們認為那個合宿所位於遺世隔絕的孤島,嫌犯則局限於兩個社團裏的成員,但——倘若所謂的『劫罰島』並不是島,隻是普通的地名,那又如何呢?」


    「什麽?」


    「您想想看,『廣島』也不是島啊!同樣地,劫罰島也不見得就一定是島——先讓讀者以為是一座島,最後再揭曉其實是位於內陸。」


    這便是敘述性詭計之1『地點誤導』——今日子小姐說道。


    二二村警部再度為之語塞。


    隻不過,這次並非訝異,而是覺得「這樣也行?」而目瞪口呆,這也未免太單純,或該說是太簡單了吧。


    「很荒唐吧?」


    二二村警部盡量保持不動聲色,但今日子小姐還是這麽說。


    「說穿了,推理小說的詭計其實都是些會讓人覺得『什麽嘛』的技倆。因為必須在沒有外景、沒有演技、沒有跨頁、沒有cg、也沒有壯大音樂的情況下與讀者一戰——可是請想象一下。至今讀來始終認定是以無人島為舞台的小說,在接近尾聲時才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您的心情如何呢?」


    「……」


    照她說的想象一下——雖然頗為勉強,不過二二村警部還算能想象那種宛如發現新大陸的心情——也可能會覺得「為何至今都沒發覺」。


    那大概不同於解開謎團、得知真相之後心情暢快無比的那種常見推理小說讀後感,而是正好相反,完全沒有解脫的感覺吧。


    「如何?會覺得好像瞬間移動了嗎?」


    今日子小姐的感想更浪漫了些——


    還瞬間移動咧。


    「不隻是單純用於誤導地點,也可以用於誤導情況。『劫罰島』看來是個日本地名,但故事的舞台其實是戰地,或者其實是位於可以合法持有槍械的國家——知道這件事的瞬間,世界會整個翻轉過來呢。」


    「世界會整個翻轉過來—


    —」


    的確……這的確是隻有小說才能帶來的體驗——閱讀體驗也說不定。


    問題是。


    「我想你應該很清楚,劫罰島……真的隻是一座島喔。」


    「是的,我知道。」


    今日子小姐點了點頭,若無其事地接著說。


    「接下來是敘述性詭計之2『時間誤導』。二二村警部您剛才說案發時刻為合宿第二天的十二點過後,但您並沒有明說那是半夜的十二點,還是中午的十二點。若是基於『耗時費力的犯罪通常都是發生在夜晚』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來閱讀,就會認定案發時刻是半夜的十二點——結果將使得讀者對於『登場人物的不在場證明成立與否』產生誤判。」


    「……或許我真的沒說清楚,隻是我覺得這點不用說也知道才沒說,千良先生的死亡推定時刻的確是半夜的十二點喔。」


    「是的,我知道。」


    所以我才說敘述性詭計是隻針對讀者,讓讀者無法確切充分認知登場人物麵貌的詭計嘛——忘卻偵探補上說明。


    「這是利用十二小時製與二十四小時製之間的模糊地帶,推移短短半天時間的敘述性詭計,而如果真的要寫,還可以更大膽地讓人以為是現代劇,結果其實是時代劇,或甚至是未來的科幻世界之類的敘述性詭計,想寫也是能夠寫得出來的。」


    「這……這麽做有意義嗎?」


    「讀者會大吃一驚。」


    她說得簡潔又肯定,一副「除此之外還需要什麽意義」似的——慢著,那跟「因為剛好想到就做了」有什麽不同。


    雖說現實中是挺常見的。


    不過現在是在討論推理小說吧?


    「隻要不去描寫,讀者就連書中的街頭風景也無法得知——還有一種時間型敘述性詭計,是讓人以為故事依照順序發展,其實處處穿插著過去的情節,或是時間順序其實是交錯顛倒等等。當一切真相大白之時,讀者會感覺自己剛才讀過的小說就像是另一本完全不同的小說。」


    「原來如此——但那隻是讀者的感覺,登場人物應該會發……」


    「並不會發現,不隻警察沒發現,凶手也無感。」


    為何要用心之俳句回答我。


    不,與其說是回答我,不如說是在耍弄我。


    「要繼續講下去嘍。接著請容我以這份登場人物表來進行解說。」


    今日子小姐將右手的下臂轉向二二村警部——手裏仍不停操作著手機,而且正以非比尋常的速度閱讀著《yz的悲劇》——最快的偵探不隻推理速度快,就連閱讀速度也最快嗎。


    說是超過千頁的大作,但是照她這個速度,或許一下子就看完了。


    「敘述性詭計之3『生死誤導』。」


    「生死……?呃,應該不至於把活人和死人搞錯吧。」


    「是嗎?二二村警部始終隻以『被害人』來稱呼這起案件的被害人千良先生——隻說他被人用平台式鋼琴毆打,還被壓在鋼琴底下而已。那麽,說不定其實他還活著?」


    「……他已經死掉了。」


    二二村警部記不得自己剛才是怎麽形容的(可是一想到忘卻偵探居然還記得,就覺得無地自容),隻是人都給鋼琴壓扁了——怎麽可能還活著。


    「話是這麽說,但隻要把他講得像是已經死了,之後就能使他成為故事裏的『透明人』,扮演暗中作亂的幕後黑手。相反地,同樣是透過描述,讓人以為千良先生還活著,但其實他早就死了。」


    「要是小說當然可以愛怎樣——」


    「沒錯,愛怎麽寫就怎麽寫。」


    「……」


    「愛怎麽寫都可以。」


    二二村警部漸漸明白了。


    隻是,總有一股不知來自何處的抗拒,令他不想明白。


    「若隻是故意說些引人誤會的話,讓讀者誤判地點或時間也還好……但是將已經死掉的人寫得好似還活著、把還活著的人寫到像是已經死掉了,就算是創作,感覺也玩得太過分了……」


    「沒錯。正因為大家都覺得不該這麽做,才刻意為之。」


    今日子小姐一臉清秀,卻語出驚人。


    「尤其那些推理小說家,更是樂此不疲。即使是一具任誰來看都已經回天乏術的屍體,也能將其描寫得栩栩如生,正是作家的本事。」


    「本事……嗎?」


    「接著是敘述性詭計之4『性別誤導』。將男性登場人物描寫成女性,或是將女性登場人物描寫成男性。」


    無視已經難掩臉上狐疑的二二村警部,今日子小姐繼續往下說——隻是關於這個「之4」,就連門外漢也很容易理解。


    「也就是『男裝麗人』或『偽娘』嗎?」


    「『偽娘』……?」


    這時反而是今日子小姐麵露茫然——對了,忘卻偵探聽不懂這種最近才發明的流行語啊。


    也可能是她覺得「這個警部,明明對推理小說用語一無所知,居然會知道『偽娘』這種名詞」。


    然而。不愧是專業,隨即重整步調。


    「以這個案子為例,比如這位推理小說研究會的美女木直香。名字裏有個『女』字,名字又是『直香』——無論如何都會給人是一名女生的印象,但原本就是姓的『美女木』當然不用說,就算叫做『直香』,也並非不可能是一名男生。」


    「……將男大學生描寫成女大學生有什麽意義呢?」


    「如此便能進入隻有女生才能進去的地方,或是反過來在有女賓止步限製的場所被擋在門外——此外還有各種可能性,總之會對推理時的先決條件造成影響。」


    「這……不過,這是專指登場人物並未男扮女裝,隻是作者刻意寫得讓讀者產生誤會的情況嗎?」


    「是的。不管是男扮女裝還是女扮男裝,一旦實際喬裝改扮,嚴格說來就不能說是敘述性詭計。在登場人物的眼中,美女木直香就隻是一個普通的男大學生。」


    「不過這個美女木是女大學生喔!」


    而且她還是推理小說研究會的副社長,不管在誰眼中怎麽看,美女木直香都是個女生。


    不折不扣的女生。


    「敘述性詭計之5『人物誤導』。算了,就直接拿寫在這上頭的順序來舉例吧——像是這位推理小說研究會的夥田芳野,光從名字也很難判斷此人是男是女。」


    「他是男的。」


    「哎呀,是嗎。嗯,也罷,假設合宿所內有個綽號叫做『yossie』的人——大家在閱讀的時候,自然都會以為是指這位『芳野〈yoshino〉』吧?」


    「也是……因為也沒有其他的『yossie』。」


    為求慎重,再度檢視寫在今日子小姐手臂上的所有名字之後,二二村警部如此附議。


    「騙到你了吧!」


    ——騙到你了吧?


    「如是是輕音社的兒玉融吉呢?『融吉』的『吉』有兩種發音,也能延伸成為『yossie』這個綽號,這樣又如何呢?」


    「又……又如何……」


    「一直以為是『夥田芳野』的『yossie』其實是另一個人——這下子就得把人物風評、人際關係,還有不在場證明都重新確認一遍了呢。」


    「呃,可是,夥田芳雄和兒玉融吉都沒人叫他們『yossie』……」


    而且在彼此認識的人際圈裏,應該不會因為綽號認錯人——隻有外麵的人才會搞錯。


    「是的。也就是說,隻有讀者會搞錯。」


    「……」


    「順帶一提,不隻綽號,也有利用本名來誤導讀者的模式。刻意將同姓或同名的人


    物混在一起描寫。」


    「在同一本小說裏出現同姓或同名的登場人物會很混亂吧。」


    「就是為了製造混亂才這樣寫啊!如果是一家人,更是理所當然有著同樣的姓氏。」


    通常是要能寫到讓讀者很清楚誰是誰,才是作家的本事吧——但是推理作家似乎正好相反。


    寫不清楚誰是誰。


    「敘述性詭計之6『年齡誤導』。讓人以為是大人,其實是嬰兒;讓人以為是小孩,其實是老人;讓人以為是老人,其實是小孩——因為投宿合宿所的都是大學生,讀者便會先入為主地認為所有人的年紀應該都在二十歲上下,然而或許大隅真實子其實是在退休後,想再度進修才來考大學,現年六十六歲的大一新生,或是跳級入學的十歲天才兒童也說不定。」


    跳級製度在日本還不普及——二二村警部正想反駁,隨即又想到在敘述性詭計的世界裏,沒人能保證樫阪大學是日本的大學。原來如此,根據敘述性詭計之1『地點誤導』——或許是同為漢字圈,具有跳級製度的國外大學——不不不,不是這樣的。


    現實世界的樫阪大學是日本的大學,而且大隅真實子也隻重考過一次,是個十九歲的少女。


    既不是老人,也不是小孩。


    「可是,如果大隅真實子『其實是小孩』,就能鑽進大人鑽不進去的排風管;如果她『其實是老人』,就能知道過去的真相。」


    什麽是過去的真相?


    她舉的例子都好粗糙。


    不過,如果是『性別誤導』,還有透過裝扮套回現實生活裏的情境,但『年齡誤導』再怎麽說都隻有小說才能成立——若不是隻用文字來表現,是不可能把老人和小孩搞錯的。


    若是用圖像表現,更是隻要一看就能分辨。


    和百聞不如一見相反,用百聞來誤導一見。


    「就是說呀。假如用『滿頭白發,戴著眼鏡,個頭嬌小的女性』來形容我的模樣,就能誘導讀者認為掟上今日子是個老太婆。」


    「這樣誘導有什麽好處?」


    「老太婆偵探不是很迷人嗎——這不重要,再來是敘述性詭計之7。」


    「……呃,請問那個『之幾』一共是到幾?」


    「若是想要舉例,可以舉出無數個例子,但是網羅所有敘述性詭計也沒有意義,再加上時間有限,配合篇幅就在?打住吧。」


    「?嗎……」


    比想象中得多,但是又比他害怕的要少。


    也不覺得這有配合到甚麽篇幅。


    「敘述性詭計之7『人類誤導』。」


    「『人類誤導』……這剛才不是已經說過了嗎?」


    「剛才說的是『人物誤導』,指的是讓讀者認錯人的手法,但『人類誤導』則是讓讀者誤以為是人或非人的敘述性詭計。」


    「非人——你的意思是說,像動物或機器人之類嗎?」


    「是的。亦即『其實是動物』或『其實是機器人』的敘述性詭計——也有倒過來『其實是人類』的模式。」


    就算她這麽說,二二村警部一時半刻也理解不過來。


    也幸好理解不過來,因此感受不到有多詭異。


    「就像《我是貓》嗎?我記得那部小說是以貓為第一人稱敘事……」


    「如果一開始隱藏了自己是『貓』這件事,就再也沒有比那部小說更完美的敘述性詭計了——當然,要是去挑剔『貓其實不可能想到那麽複雜的事』,就太不解風情了呢。」


    這也是隻有小說才辦得到——嗎?


    要是能看到貓的模樣,轉瞬間就會覺得很假。


    「有很多卡通裏的汽車或火車都會說話,倘若隻用文字來表現,別去描述外觀或形狀,或許就會讓讀者以為是兩個人類在對話,不是嗎?」


    「別去描述到外觀形狀嗎?可是,若挑剔起汽車或火車怎麽會說話,應該就不算是不解風情了吧?」


    「汽車導航就會說話呀。」


    「也是……原來如此。」


    「將物品塑造成沉默寡言的角色,也不失為一種方法。往這個方向去,也有隻利用敘述,讓讀者誤以為人偶或絨毛玩具是人類的做法。」


    不提絨毛玩具,人偶顧名思義有著人類的外形,要寫得模棱兩可,想必會更容易吧。


    寫作追求模棱兩可倒也挺奇怪的。


    「那麽讓故事裏出現鸚鵡及九官鳥,再安排它們講人話也行嗎?」


    「也行呀。」


    隻是隨口說說居然也行——真是無言。


    「比如推理小說研究會的石林濟利,雖然有名有姓,被提及時似乎也完全與人類無異,但或許其實是大隅從家裏帶來的貓。」


    「……有人會給寵物取全名嗎?」


    「反正又沒有要報戶口,取什麽名字是個人的自由吧。」


    「……」


    總覺得充滿了突破次元壁的感覺。


    「如果是貓,就能鑽進排風管裏抄捷徑了。」


    「你從剛才就一直在排風管,但現場的錄音室裏並沒有排風管喔。」


    「換成二二村警部剛才強推的鸚鵡,就能建立飛進案發現場的假說。」


    沒有強推。


    都說了,隻是隨口說說。


    「或是利用在大學研發出來的機器人——既然是機器人,就能用機械手臂抬起平台式鋼琴吧。」


    「這部分的推理不是已經有結論了嗎……」


    貓還說得過去,機器人未免也太扯了。


    不,或許是利用敘述性詭計寫成的現代風科幻未來世界吧。


    虛實之間的界線愈來愈模糊。


    「機器人是太誇張了點,但是安裝在這類數位裝置裏的軟體,不是也會有與人對話的功能之類嗎?登場人物之一的石林濟利,其實是一台智慧型手機——怎麽樣?」


    「石林是人。既不是動物,也不是機器人。我們見過麵、講過話。」


    「我想也是。」


    今日子小姐說著,同時讀著絕非人類的手機在液晶畫麵裏顯示的小說內容——難不成那個不上不下的?,是從閱讀進度估算出的數字嗎。


    「配合篇幅」是從這來的嗎。


    「敘述性詭計之8『人格誤導』。」


    「人格?呃,既非人類誤導,也非人物誤導——而是人格誤導嗎。」


    「或許並在一起說明會比較容易理解——但都已經擠牙膏式地講到這,就還請多多包涵——接下來輪到輕音社的成員了,雪井美和小姐。」


    「是,她是輕音社的社長。」


    「大家都以為如此,但雪井美和小姐其實有五重人格,輕音部的成員全都是她的副人格。」


    從今日子小姐口中說出來,就仿佛是由推理導出的驚人真相——啥?


    五重人格?


    咦?所謂人格誤導是這個意思嗎?


    「是的。即使早已被醫學界否定,推理小說界依舊當多重人格是存在的……」


    就算跟二二村警部訴說『依舊當是存在的』、『大家都是照這樣來』,他也不知該說些什麽……


    醫學界否定就是不存在吧。


    拿出推理小說界的看法和醫學界的見解相提並論,也還是不存在。


    「順帶一提,關於多重人格……」


    「不用,我知道多重人格是什麽,請不用像是對多重人格有什麽獨到見解似地跳出來。呃……也就是說,因為是副人格犯下的罪行,本人並不知情,或者是描寫得煞有其事,但其實是假想人格,所以根本沒有那個人……這樣的詭計嗎?」


    「是的。這麽一來,不隻輕音社的成員


    ,就連推理小說研究會的成員也可能隻是雪井小姐的副人格。」


    「不可能。所有人都是獨立的人物、獨立的人類、獨立的人格。」


    「當然當然——那麽敘述性詭計之9『敘事者誤導』。之前提到『對話以外的部分不得有虛偽記述』是推理小說的不成文規定,但是在第一人稱敘述的推理小說裏,便可以視為例外。也就是在『敘事者本身有所誤會』的情況下,就結果而言縱使等於是謊話連篇,也還在容許範圍內。」


    「敘事者……就像《我是貓》裏的那隻貓嗎?」


    「是的。『對話以外無虛言』的規定反過來,也可以解釋為在對話裏扯謊就沒關係——若是登場人物的台詞,其中有些誤會也沒關係——到這裏可以明白嗎?」


    怎麽可能沒關係——但是還算可以接受。畢竟人是很容易誤會的生物。


    「因此,隻要用一個人的台詞來貫穿整本小說,不管有多少虛言都能被接受。萬一發生在合宿所中的慘案是由裏中任太郎以第一人稱描述的悲劇,我們很可能會把他的主觀認定或斷章取義,乃至於偏見全部當成現實,照單全收。」


    想當然耳,二二村警部是取得被害人以外所有人的證詞,交叉比對每個人講的話再對照現場搜證結果,整理出客觀的陳述——並未偏重任何一個人的證詞。


    再說……什麽敘事者的。


    裏中任太郎或許是主唱,但可不是說書的。


    「隻要推說是誤會,就能將謊話說到底的話……鹹覺那個不成文規定還意外地挺寬鬆呢……」


    「這還算是嚴謹的了。要是推理小說以外的小說,即使是第三人稱,也經常在對話以外的部分扯謊撩白呢。」


    如果是以我做為第一人稱敘事者的推理小說,應該會用「我忘了」貫穿大部分的場麵吧——今日子小姐補上這一句。


    這樣的小說能看嗎。


    「敘述性詭計之10『作中作誤導』。終於來到之10了!」


    二二村警部看今日子小姐神采奕奕,似乎要為自己加油打氣,但居然講到二位數實在令人打不起精神來——更遑論她還是邊盯著手機邊說。


    「作中作……是什麽意思?」


    生平第一次聽到這個字眼。


    語感滿特別的。


    「也就是截至目前的事件發展,其實都是其中一個登場人物寫的小說——這般敘述性詭計。換句話說,因為是作品中的虛構人物寫的小說,即使恣意撒謊、前後矛盾,通篇自圓其說的糊弄也無所謂。」


    什麽也無所謂……這樣也無所謂?


    不過倒是明白作中作的意思了。


    就像影像作品中偶爾會出現,進入標題畫麵之前的劇情是劇中人物去出外景,或者根本是主角做的夢之類吧。


    「不過如果是做夢,又有點太過頭了。畢竟推理小說界同樣也禁止以做夢收場。」


    過與不及的界線到底在哪裏……


    「以做夢收場雖不常見,但作中作不隻會借由小說的形式,也會以手劄、日記、案件記錄的形式出現。這點與敘述性詭計之9『敘事者誤導』是相通的,因為是個人的記錄,真實性總是令人存疑。除此之外,一旦由自己執筆撰寫,就難免會有美化自己的傾向。」


    這倒是不限於敘述性詭計,現實中也是如此——聽說在解讀史書之時,就是考慮到這點,所以必須兼顧記述者的立場與角度來進行。


    曆史是贏家寫下的。


    或許這才是敘述性詭計的極致。


    「換句話說,假設這次的案子其實是由輕音社的益原楓撰寫的音樂劇劇本——會怎麽樣呢?」


    不會怎麽樣。


    況且輕音社是要寫什麽音樂劇劇本。


    「啊哈哈。但如果是推理小說研究會成員寫的推理小說又太常見了呀。接下來是敘述性詭計之?。」


    二二村警部對敘述性詭計是什麽東西愈來愈有概念了,然而也因為愈來愈有概念,心情反而愈發沉重。


    自己現在到底在幹什麽。


    「敘述性詭計之?『在不在誤導』。」


    「是指明明在現場,卻讓人以為不在場——明明不在場,卻讓人以為在現場嗎?」


    「哎呀,二二村警部已經能舉一反三了。可是,說話不經大腦的話,可能會中了我安排的敘述性詭計喔!」


    「我中計了嗎?」


    「沒中計,您說得對,一百分。讓讀者以為人物聚在密室裏對話,但實際上其中一個人並不在場,是透過電話——在電話的那頭說話,可是沒有寫出來,至於通話對象就在那個密室裏。房間裏的人物們都清楚得很,隻有讀者被隔絕在敘述性詭計的麵紗之外。」


    「隔絕在敘述性詭計的麵紗之外」聽起來很酷,但是在隻有文字提示的小說裏,把在場的人寫成不在場、把不在場的人寫成在場,隻讓人覺得很卑鄙——就像告訴讀者「雖然一直沒跟你說,但其實打從一開始就有個不愛講話的人坐在你旁邊」,讀者真的能接受嗎?


    「沒錯,不過用上『卑鄙』兩字就像是在說人壞話,所以像這種情況,我們會用『不公平〈unfair〉』這個詞匯來表達。」


    不公平〈unfair〉。


    這個聽起來也很酷。


    像是什麽電影的名稱。


    「沒錯。如果隻是不公平,還在可以容許的範圍內。若是以這次的案子為例,雖然之前都沒交代,但是輕音部的殺風景這位同學由於身體不舒服,其實是以視訊會議的方式參加演奏的吧?」


    「並不是!」


    「我想也是。」


    如果用這支手機的相機,感覺就可以視訊了呢——今日子小姐將液晶螢幕轉向二二村警部。


    42


    x17標準字體的畫麵裏呈現出《yz的悲劇》的內文——在開始解釋敘述性詭計以前有稍微瞄到,但身處這個距離,隻光看其中一頁也完全看不懂在寫什麽,不過現在至少知道今日子小姐已經看完百分之八十了——因為畫麵下方顯示著進度。


    敘述性詭計的講座也隻剩下三章,步調完全一致。


    這個人的腦子究竟是個什麽結構。


    總之。


    「要是有人以視訊會議的方式參加,我一定會跟你說。」


    「也是。二二村警部是很公平、很值得信賴的敘事者——那麽,敘述性詭計之?『外圍誤導』。」


    「嗯……」


    敘述性詭計之?『在不在誤導』從字麵上很容易想象是什麽意思,但「外圍」是什麽意思?


    外麵?外部?


    二二村警部歪著脖子滿臉疑惑。


    「這與其說是推理小說用語,不如說是出版用語哪。」


    今日子小姐邊看小說邊說。


    「『外圍』指的是書的封麵及封底、書衣或書腰——喔,不過電子書或許有別的說法。」


    原來如此,原來是指書籍的「外圍」啊。


    大概是因為把書衣或書腰「圍」在書本的「外」側才這麽說吧。


    然而,小說應該是寫在內頁——即書的內側,縱然推理作家使出渾身解數,也無法對外圍出手吧?


    「這樣不行喔!人太好會正中那群人的下懷喔!」


    那群人是誰。


    今日子小姐竟然把推理作家講得像詐騙集團似的——或許是《yz的悲劇》正進入最後高潮吧,令她情緒高漲。


    「請容我拿剛才提到過的書來舉例,例如夏目漱石大師的《我是貓》,要是封上印著這樣的書名,卻在最後揭曉敘事者的『我』並不是貓,豈不是驚天動地嗎?」


    今日子小姐為了說明敘


    述性詭計,終於不惜竄改大師的名作——的確,確實是會驚天動地。


    雖然第一行仍寫著「我是貓。」……不過這可用敘述性詭計之9『敘事者誤導』來開脫。


    配合敘述性詭計之7『人類誤導』來思考……假如那隻「還沒有名字的貓」是一個以為自己是隻貓的人類呢?


    「這麽一來……就成了超驚悚的私小說。」


    「就私小說而言固然超驚悚,但是就推理小說而言,卻會是很優秀的傑作喔。夏目大師就差那麽一步,真是太可惜了。」


    「請不要借此貶低夏目漱石……我明白了。這也是在某種意義上要鑽『對話以外無虛言』這個不成文規定漏洞的吧?沒有規定不能在印在書封上的書名動手腳。」


    「沒錯。」


    今日子小姐滿意地點點頭。


    「就這點來說,在書腰的宣傳文案、封底的故事大綱都可以想怎麽掰就怎麽掰,可說是完全三不管地帶。就算所言不虛,也可以讓讀者產生強烈的成見——假設本案的書名是『兒玉融吉的犯罪』,讀者在閱讀時,肯定會以『凶手就是名叫兒玉融吉的輕音社成員』為前提吧。但事實上,他犯的罪並不是殺人,而是包庇真凶的藏匿罪!」


    「……事實上並沒有什麽書名。貼在搜查本部門口的紙上寫的也是『劫罰島平台式鋼琴命案』。」


    「故事大綱或書腰上雖然寫著『他為何會動手殺人呢?』但這裏的『他』其實並不是指兒玉,而是兒玉的好朋友石林,他才是真凶。」


    誰才是真凶還未知,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就讀於不同大學,偶然住進同一間合宿所的兒玉融吉和石林濟利是好朋友——以相關人等來舉例說明理論,確實比較容易理解,但感覺卻也讓實際案情愈搞愈糾結。


    在講解完之後,她真的會好好解開這團亂麻嗎。


    「假如為推理小說取了個『掟上今日子的敘述性詭計』的題名,任誰都會以為內容和敘述性詭計有關,但直到最後卻竟然完全沒提及,也是一種出人意表的手法。」


    「一麵強調敘述性詭計,卻不使用敘述性詭計嗎……這還真新奇啊。」


    「不不不,這是很常見的手法。說是極為古典也不為過。」


    「不管怎樣,一般人做夢也想不到會被標題或書腰或故事大綱所騙……呃,啊!拜托你千萬不要真的寫成事件簿留下來呀!這可是我們警方委托你協助調查的前提。」


    「我知道。您大可白紙黑字地寫在對話以外——接下來是各位期待已久的敘述性詭計之?。」


    並沒有特別期待。


    「敘述性詭計之?『人數誤導』。」


    「……兩個社團的成員都輪過了,你打算怎麽舉例呢?」


    二二村警部看著今日子小姐右手臂的「登場人物表」問道——又要回到千良拍三嗎?


    「啊,不要緊的。因為是『人數誤導』——這是指『凶手不在這群人之中』的情況。也可以說是敘述性詭計之?『在不在誤導』的姐妹版——舉例來說,雖然沒寫進我手上的登場人物表,但是在可做為錄音室使用的合宿所裏,就算有個管理員也不奇怪吧?」


    「……」


    「或是有位煮飯給客人吃的廚師、住在合宿所裏的警衛、劫罰島與本島間接駁船的船員——並沒有法律規定要把所有登場人物都寫進登場人物表,也沒有規定凶手不能是沒寫在登場人物表上的人物。」


    的確,若要詳細描寫每個登場過的人物,會讓故事停滯不前——既然是篇幅有限的「小說」,就會有些登場人物被省略吧。


    凶手就在被省略的登場人物之中——她是這個意思嗎?


    「……不是用書封書腰,而是用登場人物表來蒙騙讀者嗎?」


    「這麽一來可能會有不公平之嫌,所以幹脆一開始就別把登場人物表放上——一旦進入解決篇,再讓根本沒人注意到其存在的管理員亮相,寫些『咦?你以為沒有管理員嗎?考量一般常識,想也知道會有管理員呀!怎麽可能沒有呢。這種事不用說也該知道』的記述就行了。」


    不行吧?


    這樣寫可是會引起暴動的。


    不過,倒是能明白她的言下之意——就像列出公車靠站時有幾個人上下車,要玩家計算車上有多少人的遊戲吧,而且是故意讓人忘了要把司機也算進去的那種。


    「總之,不得不說鳥川莊的管理員、工作人員也很可疑呢。」


    「你是在開玩笑吧?」


    「當然。不是開玩笑——我就是在開玩笑。真有管理員之類的存在,二二村警部沒理由不告訴我。」


    考量一般常識——今日子小姐講來毫無愧色。


    沒錯。


    鳥川莊是有管理員和廚師等工作人員沒錯——但他們都是通勤族,入夜前就全離開島上了——也沒有住在合宿所的警衛。


    從案發時間與狀況來看,大概還是推測凶手就在今日子小姐手臂上的「登場人物表」之中,應該較為妥當。


    「嗬嗬嗬。又是『大概』又是『應該』的,講得這麽曖昧會讓人以為是不是要耍什麽敘述性詭計喔。」


    「……最後一個是什麽?令人期待的敘述性詭計之?。」


    二二村警部語帶嘲諷地說。


    「讓您久候多時卻得辜負您的期待,真是有點不好意思說出口,敘述性詭計之?是『其他的誤導』。」


    嘲諷對她起不了作用。今日子小姐淡定以對。


    「咦?其他?就這樣?」


    「就這樣——用於罕見的,或是無法分類的情況。不屬於之1到之?的敘述性詭計。」


    是喔……二二村警部也隻能點頭。之1到之?已經分得很細了——若說還有什麽情況不屬於其中的任何一種,他實在想象不出來。


    推理作家的想像力難道是無極限的嗎。


    「不,呃,說真話來到敘述性詭計之?,因為實在太過於標新立異,在談公平不公平之前就有問題,但就算這樣,有時也會以『引起爭議的話題之作』的形式,獲得推理圈的矚目或評價。」


    「到底是大度還是小心眼啊……真是謎團重重的世界……」


    「畢竟是推理小說嘛。」


    「呃,這麽說來,果然還是要舉例比較容易理解……這次的案子假設正是那『之?』的情況,可以是什麽樣的敘述性詭計呢?」


    「我是偵探,不是推理作家,所以想像力有限……」


    今日子小姐頓時麵露思索,接著像是讀稿似地說道。


    「劫罰島其實是通往魔界的入口,下榻於鳥川莊的客人全都是魔法師,在解決篇裏終於揭曉真相,是其中一人用魔法讓平台式鋼琴飄起來的。作者的說詞是『我又沒說這裏不是魔界,也沒說他們不是魔法師。』」


    這倒是。但是在談敘述性詭計怎樣之前,應該先討論推理小說可以這樣嗎——話題之作。


    引爆的應該不隻是話題。


    「將案發現場設定為魔界,換個角度想也可以視為是敘述性詭計之1『地點誤導』……呃,也就是加入奇幻要素的敘述性詭計嗎?」


    「這隻是一個例子。說得隨便一點,看完後會覺得『這算什麽敘述性詭計啦!』的敘述性詭計,基本上都可以視為是這個之?。」


    其中也有令人驚豔的作品,但往往又太獨樹一格,難以分類呢——今日子小姐做出結論,停下一直在液晶螢幕上滑動的手指頭,將千良拍三的手機放回桌上,說了聲「謝謝」。


    零誤差。


    敘述性詭計講座似乎和閱讀《yz的悲劇》得以同時結束。


    不知是因為解決了「讓外行人也能理解敘述性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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