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斥著殘酷的拷問與極刑的女巫大審判
從十四世紀到十七世紀,這段長達三百年的期間,全歐洲都陷入了女亞大審判的風暴當中。凡是被人指稱是女巫(或稱巫婆)的人,無論是真是假,都相繼遭到逮捕,經過殘酷的拷問逼供之後,再以火刑當眾處死。在這段期間有多少人因此而死?很難有確切的定論,從數十萬人至數百萬人說法不一。雖然沒有確切數字,不過,火刑處死女巫有時會留下文字紀錄,單從既有的數據來看,可以做出以下的概略估算。
以法國來說,在洛林當地,單是從1576至1606年,就處死了二~三千人,在波爾多,單是一五七七年一年就處死了四百人。在德國的特裏爾,從一五八七至一五九三年這短短幾年,就處死了三百六十八人,在維爾茨堡,從1623至1631年就處死了九百人,在漢堡,從1623至1633年就處死了六百人。
光是看這短短幾年留下的數據,可以想見因女巫罪名而死的人數有多麽驚人。以全歐洲來說,可靠記錄顯示,從十五世紀末至十八世紀初這段期間,死於火刑的人至少有三十萬人(也有人估算多達九百萬人)。
這些焚燒女巫的火堆冒起濃濃黑煙,飄升到歐洲的天空中,而且幾百年間毫不間斷、從不休止,光是想到這幅景象,就令人不寒而慄。
造成這種集體屠殺的原因,最先讓人聯想到的理由就是社會不安。當時歐洲正處於極度的低潮,全歐洲有三成的人口被黑死病奪去性命,活著的人則要麵對嚴重的通貨膨脹以及激烈的宗教改革運動,在這激蕩的時代中,人民心中的恐慌不安似乎毫無止境,而且無處可躲。
這不知該如何排解的不安,後來找到了一個宣泄的出口,也就是「女巫」。人們謠傳,女巫可以靠著法力影響天候,讓農作物收獲銳減,還靠著魔法讓胎兒流產、讓男性不舉。此外,女巫還喜歡屠殺嬰孩、吃孩童的肉、並且獻祭給撒旦……就這樣,人世間一切的不幸與罪惡,就全推給了女巫。
那時,歐洲正掀起宗教改革運動,為了與新教對抗,羅馬教皇建立了修道會,開始致力於鎮壓異端。女巫大審判的前身,是由十三世紀羅馬教皇額我略九世所創立的「異端審判」製度。異端審判法官擁有教皇的保護傘,權限高過各地主教與政府,他們的使命就是撲滅所有在基督救國家散布異端邪說的人。
後來,以迷信和殘酷聞名的若望二十二世繼任教皇,他在1318年二月二十七日頒布教令,從此決定了「女巫」的悲慘命運。在他寫給法國高階神職人員的信中,甚至明文提及「無論何時何處,你們都被授予審判女巫的絕對權限」。
這位教皇若望二十二世,日後在1323年、二六年、二七年、三十年、三一年連續頒布加強追殺女巫的命令,使得情勢急轉直下,那些異端審判法官也根據教皇命令,展開越來越激進的女巫大審判。
女巫大審判專用教範
當異端審判製度在歐洲各國布下天羅地網、開始運轉,追殺女巫的活動也在十五世紀達到顛峰,最具決定性的影響是一本名叫《製裁女巫的鐵錘》的書。這本書的作者是道明會的修士雅各布-施普林格與海因裏希-因斯提托裏斯兩人,在得到教皇依諾增爵八世的許可之後,於一四五八年出版,是一本專門講解女巫大審判的教範。
這本書甫一出版就銷售一空,在德國推出了十六版、在法國推出十一版,堪稱是當年的暢銷書。但是這本暢銷書帶來的傷害遍及全歐洲,於是後世的人這樣評論道:「人類寫下的眾多書籍,從沒有一本書像這本書,帶來如此巨大的苦難。」
這本書以聖經中的一句話「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做為後盾,詳細記載了舉發女巫的方法和拷問技術,對女巫發起全麵戰爭。
書的第一部,是以神學的立場說明女巫和巫師是真實存在的。想要告發女巫,必須先揭發女巫曾與惡魔交媾的罪狀,因此,性的要素在女巫大審判中占有很重要的影響力。
書的第二部,說明女巫如何操弄魔法、加害於人,並且舉出範例加以解說。比方說女巫會煮食嬰孩,藉此強化自身的妖術法力。還有,女巫可以讓人失去生殖能力,例如讓孕婦流產、讓男人不舉等等。
書的第三部,說明審判女巫的過程與方法。比方說在拷問被告時,必須剝光被告的衣物,並且仔細搜身,檢查身上有沒有隱藏魔法工具。另外,被告如果不肯自白吐實,則要用繩索捆綁,並施以嚴刑拷打。
假設市井間有人謠傳某人是個女巫,不管有沒有證據,都會遭到逮捕,並展開審判。審判過程中雖然會安排辯護人,替被告申冤,但是辯護人假若太過於熱心辯護,也會被視為魔鬼的同路人,屆時連辯護人都逃不了罪刑。
《製裁女巫的鐵錘》一書的出版,確立了「女巫是各種異端之中最邪惡的異端,必須加以撲滅」這樣的觀念。那些被捕受審的女巫。之所以都留下了極為類似的口供自白,想必是官員們照著這本書所教的方式去進行拷問,才會屈打成招吧。
密告與流言盛行
大部分的女巫審判,最初都是由熟人密告或是街頭巷尾的流言所引發的。
某個村子爆發傳染病、或是冷天降霜導致作物欠收、或是有誰發生了意外,人們就開始竊竊私語,懷疑起村裏那個不合群的女人、或是平常就討厭的女人,把種種罪過推到她身上。
有時,那個平日遭到排擠、如今被懷疑是女巫的人,會主動站出來向當局解釋自己的清白無瑕。可是,審判法庭不見得會接受她的說詞,反而會施以嚴刑拷打,直到她忍受不了酷刑,自己承認是女巫為止。總之,一旦女巫的流言傳開,那就跟判了死刑沒有兩樣。
另一種揭發女巫的手段是「密告」。異端審判製度獎勵人民密告,凡是十四歲以上的男性、十二歲以上的女性,都有告發異端的義務。如果知道某人是異端人士、卻沒有向上級報告,隱匿不報的人就會被抓進監獄服刑。
密告沒有親情的限製,孩子可以告發父母、父母可以告發孩子、哥哥可以告發弟弟……有時,年僅六~七歲的幼童前去密告,官府還是照樣受理,依法逮捕處決女巫。至於被捕的女巫,自然免不了嚴刑拷打,除非供出共犯,否則逼供不會停止。由於異端審判官可以沒收罪犯的財產,在利字所驅之下,還會用盡各種手段,牽連出更多「共犯」,貪圖他們的財物。
遭到拷問的人,想當然爾會希望盡早停止拷問,在意識模糊、失去判斷力的情況下,幹脆把自己認識的人通通說出來,這麽一來,「共犯」人數就大幅增長,四處株連。一名女巫「供出」上百名女巫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其實,這些被捕的「女巫」,說穿了不過是非常普通的平民百姓。她們被暴民拖到審判官麵前,經過一陣嚴刑拷打,根本沒人能承受的了,所以幾乎無一幸免,抓到十人就能定罪十人,全都遭到處決。
女巫的辨識方法
當時人們想出分辨女巫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針刺法」。那時人們認為,惡魔會把家畜變成「邪靈」賜給女巫當作助手,而女巫為了控製這些邪靈動物,則要把自己的鮮血分給牠們飲用。因此研究惡魔的學者主張,女巫身上應該有邪靈動物吸血的傷口,足以用來證明女巫的身分。
所以異端審判官就照這方法尋找女巫嫌犯身上的「印記」,先把女巫綁起來、剝光衣物,然後仔細檢查身體。這個過程可不馬虎,就連體毛都要剃得幹幹淨淨,為的就是找出身上任何可疑的傷痕。
一旦發現身上有傷痕,接下來審判官就用針去刺那些傷痕。據說女巫會靠著魔法去麻痹身體的感覺,所以審判官就在女巫的身上四處
下針刺探,看看女巫有什麽反應。拿針刺入皮肉當然不是件好受的事,而且,這「針刺」的過程就連眼瞼內、舌頭下、陰部私處都不放過,這過程已經算是不折不扣的拷問了。
要是這樣還無法判斷她是不是女巫,接下來還有另一個方法。大家相信女巫是無法浮在水麵上的,所以他們把女人的手腳捆住,扔進名為「女巫澡堂」的大水池內。假如那女人沒有浮起來,就證明她是女巫。可是,就算是遊泳健將,在手腳被捆住的情況下,也不免會溺水吧。
◆女巫大審判中實施的酷刑◆
歐洲各地現在仍舊留存著當年的拷問刑具,讓我們得以一窺「女巫們」遭受到的恐怖酷刑。這裏我們把女巫大審判常會用到的刑具整理出來,讓人家看看。
◆戮目之刑……用絞成麻花狀的鐵棒刺入眼中,把眼睛戳瞎。
◆吊刑……將被告人犯的手腳綁在背後,高高吊起,再突然放鬆吊索,在受刑人即將墜地之前,吊索突然繃緊,靠著慣性加速度拉扯人犯的手腳,用劇烈的衝擊力道讓人身受重傷。通常用刑一次就能讓四肢關節脫臼,用刑三次就會導致人犯死亡。
◆手指刑……用虎鉗之類的工具夾住手指,逐步夾緊,直到指甲與手指骨骼碎裂為止。還有一種刑具是夾住拇指,用螺絲來推動夾板,螺絲轉的越緊,夾板就越緊,造成手指噴血。另外,用鉗子拔指甲的酷刑也屬於此類。由於手指與指甲是神經非常密集的部位,遭到刑求時,承受的痛苦超乎我們所能想象。
◆絞裂內髒……把人犯的手腳向後綁在短梯子上,然後用繩索吊起來,轉動短梯子刑架,突然放鬆,人犯就會吊在空中不停的旋轉,就這樣朝左轉,朝右轉,不斷用刑,最後會造成人體內髒破裂。根據德國皇帝卡爾五世的刑事法典(加洛林納犯罪法)記述,如果罪犯不肯吐實,就要持續用刑,直到罪犯肚子鼓漲成球狀。
◆釘椅……將人犯強壓在一個布滿尖釘的椅子上,據說,曾有人犯被逼著坐在釘椅上長達六小時之久。
◆頸刑……用繩索套住脖子,然後轉動繩索,靠著繩索的纖維磨蹭頸部,根據記錄,有時用刑太久,甚至磨穿皮肉,露出頸骨。
◆冰水浴池……將被告人犯衣物剝光,長時間浸泡在倒滿冰塊的水槽裏。
◆火燒羽毛……把羽毛插在人犯的四肢關節等處,然後點火燃燒羽毛。
◆虎鉗……用虎鉗夾住受刑人的膝蓋,逐漸夾緊,骨骼碎裂之後會穿透皮膚,但是人犯不會立刻死亡,隻能不斷的承受痛楚。
◆靴刑……讓人犯穿上長靴,然後把煮的滾燙的熱水或熱油灌入靴子裏,有時則會用刀割開腿肉,然後將煮沸的熱油注入傷口中。
◆西班牙長靴……用長靴型的夾具夾住人犯的雙腳,逐步轉緊螺絲,壓迫雙腳,造成小腿與腳踝骨折。如果受刑人頑強不肯吐實,就在夾具內敲入木頭楔子,製造更強烈的痛苦。遭到這種方式刑求,就算最後僥幸留得一命,雙腿也會終身殘廢。
◆鹹魚料理……逼迫嫌犯吃下大量的鹽漬鯡魚,而接下來的數天則是禁止飲水,讓人口渴難耐。
◆疲勞之刑……連續數日不讓人犯睡覺,逼迫他不斷的在牢房內繞圈行走,不得休息。
◆火炬之刑……把手臂拉直綁好,然後用火把燒烤人犯的腋下,把皮肉烤焦。
拷問刑求的方法如此之多,而且取用不盡,所以一旦遭到逮捕,下管如何辯解,都無法逃脫酷刑的折磨。
異端審判的犧牲者——聖女貞德
遭到男人權謀利用的聖潔處女
談到女巫大審判以及異端審判,最為知名的無辜犧牲者,就是鼎鼎大名的「聖潔處女——聖女貞德」了。女巫大審判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中葉如同風暴一般席卷歐洲,其實比這段時期還要早六十年之前。聖女貞德就成了第一位受害者,以女巫罪名遭到起訴處決。
這場女巫大審判,發生在英法百年戰爭時期,當時聖女貞德領導法軍贏得奇跡式的勝利。為了摧毀法軍的士氣,英國運用政治策略將聖女貞德定位為女巫,並且送上異端審判這個至高無上的法庭,藉此汙蔑法軍的勝利都是魔法在作祟。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法國北部、諾曼底的古都魯昂的舊市集廣場上,一大早就有許多人前來看熱鬧。廣場中央正在搭建木頭的處刑台,台子下方堆起高高的柴薪。不久,一位穿著囚衣的女子,一麵哭泣著一麵被拉到火刑台前,同時,主教以威嚴的語氣大聲誦讀判決全文。
「妳假借上帝之名,犯下異端信仰、偶像崇拜、召喚惡魔等罪行,因此遭到教會驅逐,引渡給世俗的司法權進行審判……」
這位年輕女子就是人稱「奧爾良的少女」聖女貞德,當時已經是人們心目中的傳奇人物。年紀才十九歲的她,遭到英軍逮捕之後送交宗教法庭審判,被按上女巫之名,即將在處刑台上迎向她的死期。
貞德被綁在處刑台中央的高聳木柱上,周圍的柴薪點上了火,那些看熱鬧的人們發出驚呼聲,火勢越來越大,柴薪啪啦啪啦的響著,火焰的轟隆聲震懾住群眾。就在眾人圍觀之下,火焰中傳來「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哭喊聲,貞德死前的慘叫傳遍了廣場。就這樣,被視為神跡的聖女貞德,悲慘的結束她的人生。
十三歲那年夏天的啟示
貞德出生於法國東部的東雷米村,是個貧窮的牧羊人家的女兒。這個平凡的女孩日常的工作就是紡紗和照顧羊群,不過,自幼她就信仰堅定,更勝其它同年齡的孩子。在她十三歲那年夏天,貞德突然在院子裏得到了上帝的神籲,從此改變了她的命運。
當時的法國正值「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國家分裂為二,由菲利普四世的弟弟的法國後裔、和菲利普四世女兒所生的英國後裔,爭奪法國國王的王位。
一四二二年,國王查理六世去世,原本王位該傳承給王儲查理七世,但是謠傳說查理七世的母親伊莎貝拉紅杏出牆,使得王儲的血緣備受質疑,於是查理七世就被放逐到巴黎南方的布爾日。
英國國王見機不可失,立刻聲明自己擁有法國的王位繼承權,並出兵占領了法國西北部地區,後來甚至攻占巴黎,進逼到法國最後的防禦重鎮奧爾良市,在英軍猛攻之下,奧爾良也岌岌可危。
在這危急存亡時刻,法國若是想把入侵的英軍逐出法國,最需要的就是一位能夠帶給民眾希望與勇氣的領導者。過去法國有一則傳說,提到當國家即將滅亡時,將會出現一位聖潔處女來拯救法國。人民都相信這樣的傳說,熱切祈禱著救星降臨。也就是在這時,貞德突然出現在法國的曆史舞台上。
貞德十三歲那年(一四二五年)的某一天,發生了令她震驚的事件,當時她正在院子裏,突然見到炫目的光芒,在光芒中,出現了一位身穿鎧甲的人,那人自稱他是大天使米迦勒。他對著驚愕啞口無言的貞德說:「妳將得到神助,成為拯救祖國的聖潔處女。」
從那時起,聖米迦勒與聖瑪格麗特就經常顯現在貞德麵前,而天使們給她的諭令也越來越具體化,命令她:「盡快趕到王儲身邊,協助他率領軍隊作戰,從英軍手中拯救法國!」
貞德回答說:她隻是個鄉下女孩,從沒有騎過馬、更別提領軍作戰了。可是聖米迦勒說,隻要貞德前往弗穀勒會見當地的守軍指揮官博垂科特,他就會帶貞德去晉見王儲。
一開始,貞德有些不知所措,但她漸漸聽從了上帝的旨意,認定拯救法國就是她的使命。當然,她的家人、尤其是父親對此非常反對,甚至還找了貞德以前喜歡的青年出麵,說她如果不打消念頭,就要取消婚約。
十七歲少女的意誌
結果,貞德在一四二八年一月她十七歲那年,不顧家人的反對,出發前往弗穀勒。並且要求會見守軍指揮官博垂科特,可是,對方根本不想接見這來路不明的訪客,後來好不容易答應見麵,一看竟然是個鄉下女孩,而且這村姑還用毅然決然的語氣說道:
「是天主派遣我來的,上帝要我協助擁立查理成為法國國王。」
博垂科特起初懷疑這女孩是不是受到惡魔蠱惑的女巫?於是叫村裏的神父把貞德趕走,但是貞德不為所動,依舊堅稱除非她出麵,否則沒有人能奪回法國領土。
後來博垂科特終於敗給了貞德的熱誠,交給她一套甲冑和武器,派騎士和隨從護送她前往王儲居住的錫農。這趟旅程長達五百公裏之遠,途中還會經過向英國靠攏的法國貴族領地,貞德一行人隻能趁夜裏謹慎的趕路,白天則是躲在森林裏避入耳目。經過數日的旅程,一行人終於抵達了錫農城。
王儲查理的宮廷內,一直為了這「聖女」即將來訪而爭論不休,家臣連續兩天都在議論該不該讓這鄉下女孩晉見王儲。當然,王儲查理也聽過法國危難時、上帝將會派遣聖女前來協助法國取得勝利的古老傳說,而且這消息早巳在百姓之間傳開,說貞德就是那個傳說中的聖女。
麵對這種情況,查理心生一計,決定測試看看貞德是否真的就是傳說中神派來的使者。
那天傍晚,在五十支火炬照明的大廳內,一大群貴族和超過三百名的騎士聚集在廳內,王儲查理故意換上卑微的衣裝,躲在貴族人群中,而寶座上則是派了一位貴族坐在上麵假裝成王儲。
可是,這貧窮農家來的女孩,完全不看寶座上的人,直接走到貴族人群中的王儲麵前。
「王子殿下。」
貞德在王儲麵前屈膝行禮,流下感動的淚水,然後說道:
「我是上帝差遣來拯救您的王國的使者。請出兵向蘭斯進軍吧,上帝要您從蘭斯的大主教手中接過皇冠,正式登基為國王。」
最初還半信半疑的王儲,漸漸的了解到貞德這女孩對他有利用價值。隻要推出貞德這號人物,就能尊奉神的名號、提升自己的權威,讓衰微的士氣重新振作起來。
於是王儲撥交了三千兵馬給貞德,由她領軍出擊。原本那些官兵都不屑的認為,十八歲的少女怎麽可能會打仗?但久而久之,事實改變了他們的看法。
在解救法軍據點奧爾良的戰鬥中,貞德身穿全套重達二十公斤的甲冑長達一星期之久,換做一般男性,連續穿著甲冑兩天就會累得無法打仗了。而且,這一回法軍改變了過往那種一對一單打獨鬥的騎士作戰習慣,改用集體作戰的新式戰法。
貞德所率領的援軍來到英軍團團包圍的奧爾良城外,她騎著白馬站在部隊最前方,接著毫不猶豫的就朝英軍陣營衝殺過去。
「前進!敵軍必定會失敗,上帝會保護我們、帶領我們贏得勝利!」
這時,奧爾良城內也同時響起了鍾聲,好像在與貞德應和一般,城門突然打開,城內的守軍都衝出來襲擊英軍。
貞德率領的援軍和城內的守軍兩麵夾擊,很快的就打散了敵軍。在戰場上,英軍的屍首越來越多,化為一片血海。過去七個月來一直被圍困的奧爾良,隻經過十天的戰鬥,就從英軍手中解放了。
落入英軍的陰謀陷害
一四二九年,王儲查理意氣風發的在蘭斯的大教堂內即位成為查理七世,而貞德所率領的法軍,在接下來的戰役中依舊連戰連勝。貞德本人認定自己是服膺上帝的旨意來行動,擁有不可動搖的信念,連帶的,法軍也受到她的感召,士氣日益高昂。相對的,英軍士兵則對她避之唯恐不及,給貞德取了個「女巫」的綽號。
此時英軍仍舊占領著巴黎和法國西北部,不把英軍趕跑,法國就不算得到真正的勝利。可是,查理七世這時心裏想著要靠談判來鞏固疆域,那個不斷主張出兵進攻巴黎的貞德,就變成了絆腳石。
所以,後來貞德遭到友軍背叛,被英軍逮捕之後,國王根本沒有打算要救她一命,任憑英軍在異端審判中將貞德定罪為女巫。而貞德為法國贏得的勝利,也被汙蔑為惡魔的法術,向歐洲各國大肆宣傳。
經過設計的女巫大審判
貞德被捕之後,監禁在英軍占領區的魯昂城內。她戴著頭枷、手腳都用鐵鏈鎖住,裝在一個無法起身站直的鐵籠內,移送到監獄中。
當年監禁貞德的塔樓如今已經不在了,據說一樓與二樓都有士兵把守,貞德被監禁在二樓,那間牢房隻夠放置一張床鋪,鎖住貞德的鐵鏈被釘在大梁上,而她腳上的腳繚則串著沉重的鐵球。
審判始於一四三一年二月,由於貞德被捕的地方隸屬於博韋教區,因此由博韋大主教皮埃-科雄來主導這次審判。此外同席的還有副審判長尚-路-梅托爾、教區法庭檢察官尚-迪斯企維、兩名公證人、還有科雄指派的法官與助理法官。另外還有從巴黎請來五十多人的大學代表團蒞庭。
在眾多當代神學家的檢視下,召開了四次審判庭,年輕的貞德始終不卑不亢,用毅然決然的態度麵對審問。
審問的焦點,對準了貞德所聽到的聖米迦勒、聖凱瑟琳、聖瑪格麗特所傳達的「神籲」,也就是要她和英國交戰、拯救祖國這件事。對教會來說,這些天使的話語是真是假才是重點,如果判定這都是假的,那麽貞德所遵從的神籲其實都是惡魔的指示。
神學家質詢貞德「聖瑪格麗特說的是英語嗎?」、「聖米迦勒有沒有頭發?」、「妳擁抱的是他的上半身還是下半身?」等等,想要靠這些問題擾亂貞德的信念,但是貞德始終不為所動。
當她被問到「聖凱瑟琳是裸身的嗎?」,貞德回答「你們認為聖人沒有穿衣服嗎?」。被問到「妳認為自己有得到主的恩寵嗎?」,貞德回答「如果沒有,願天主垂憐我。如果有,願天主繼續眷顧我。」,這句答辯實在是太完美了,令在場的眾人大為驚訝。
另外,貞德身穿男裝的行為也被視為重罪。當時的教會共識是女人不應穿著男裝,可是被捕的貞德始終穿著男裝,這其實是有理由的。因為她被關在牢房內、手腳被鐵鏈捆住的情況下,身上的男裝是她唯一能阻撓他人強暴、保持處女之身的唯一手段。
事實上,貞德被鎖在牢房裏、手腳鏈住無法活動時,英軍士兵曾經好幾次想要侵犯貞德,但是貞德始終頑抗不從。
結果。要陷貞德入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貞德所聽到的「聲音」歸類為惡魔的耳語,這麽一來,貞德就成了女巫、術士、惡魔的使者,這些罪名絕對足以判她死刑。
在教會的觀念中,凡人必須透過教會才能與上帝溝通連結,貞德違反了這樣的律令,說她能直接與天使溝通,因此那些與她溝通的聲音都被界定為惡魔。至於穿著男裝一事,也被判違反了上帝訂定性別的神聖法則。
魯昂的火刑台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早上九點,過去曾集聚名譽與榮耀於一身、如今卻因為審訊與拷打而虛弱不堪的貞德,在告解神父和獄卒的伴隨下,搭上了載貨馬車。
被當成處決場的魯昂舊市集廣場原本是個魚市場,廣場上搭起三座看台,稍遠的地方則搭起高高的處刑台,堆滿了像小山一樣高的柴薪,這是把人活活燒死用的火刑台。
貞德被武裝的士兵拉到審判宮所在的看台前,然後交給死刑執行者,帶到火刑台上牢牢捆住。她身體不斷顫抖、臉色慘白,知道自己死期將近。
即使過去貞德是多麽勇敢無畏,在火刑台上俯視著底下的群眾,也失去了力量,隻能無奈的說出她的遺言。
「啊啊,魯昂,我擔心你將永遠無法逃脫處死我的惡名!」
當火焰延燒到貞德時,她痛苦的大叫「給我水!」這是極度恐懼之下的吶喊。但是隨即重拾了信心,大聲呼喚起上帝、天使與聖女的名字。
「沒錯!我聽到的是天主的旨意!我聽到的聲音絕不會背棄欺騙我!」
但是貞德的受難還沒結束,她的衣物被火焰燃燒殆盡,當火勢變弱時,死刑執行者就添加柴火,還讓群眾觀賞她被火焚燒的「私處」,藉此羞辱貞德並非聖女,而是個平凡無奇的女人。
貞德就在這無法想象的極度痛苦之中,結束了她短暫卻光芒萬丈的十九年生涯。這場火刑一直持續了四個小時之久,直到貞德被燒成了灰,而骨灰則被扔進塞納河裏,不讓法國人取回遺體下葬。
過了十五年之後,法國重新召開了審判庭,洗刷貞德的汙名,彰顯貞德的榮耀。後來,拿破侖統治法國時,因為推崇英雄主義,才把貞德定位為「救國的聖女」,那已經是十九世紀的事了。
女巫大審判的狂潮——德意誌-巴伐利亞地區
追殺女巫的風暴
巴伐利亞(拜爾倫)的麥西米連一世(一五七三~二八五一年),在一五九七年繼承了他父親威廉五世的王位。麥西米連一世結婚五年以來一直都沒有子嗣,深信自己是受到了惡魔的詛咒,而德意誌當地也還是老樣子,一直處於糧食短缺和失業問題的漩渦中,不斷行民眾暴動起義。為了在老門姓麵前展現自己的統治權威,麥西米連一世必須想出一套能夠鎮壓百姓的手段。
紀元一五九九年,麥西米連一世派出間諜前往公國統領下的各個鄉鎮,命令他們用盡各種方法搜尋女巫。接著在1611年、12年、22年又陸續製訂「反妖術法律」,於是,從1590年至1630年這段長達四十年的期間,德意誌一帶吹起了獵殺女巫的恐怖旋風。
當時在特裏爾市,有個名叫約爾克-艾卜裏耶的行刑劊子手,曾遊曆各地四處舉發女巫,並且調查賺犯身上有沒有惡魔的印記。他每調查一人就能領取兩盾,執行死刑則可以領到八盾,因此成了當地的富豪。
從一五八七年至八九年,尚戈(上巴伐利亞地區)這個小城就有六十三名女性以女巫罪名被斬首或火刑處死。在維登佛斯地方有個人口不及五千的小鎮,僅僅1590~91年這短短一年之間,就有四十九名女性因女巫罪名而被處以火刑。
自由城市諾林根的女巫審判
提到巴伐利亞,就聯想到當地的自由城市諾林根。在1590年五月至九月,諾林根市曾發起一場女巫審判訴訟,對象是一位名叫蕾貝佳-倫普的女性,這場審判鬧得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留下的紀錄也非常詳盡。其實,此地光是一年之內就有三十二人因「女巫」罪名被判火刑處死,除了這位倫普夫人之外,連市長的前妻、議員、政務宮等,都難逃女巫審判的摧殘。
倫普夫人是會計師佩德-倫普的妻子,也是六個孩子的母親。她在被人告發是女巫之後旋即被捕,當時她的丈夫正在外地出差,家裏隻有一群年幼不懂世事的孩子,這些孩子們在不安之中,寫了這樣的一封信給牢獄中的母親:
「親愛的媽媽,我們大家都很平安。(略)上帝啊,請讓母親能夠平安無事的回到我們的身旁,阿門。我們為媽媽買了一些啤酒和麵包,還買了一些煎魚回家。(略)如果那裏需要錢,請吩咐我們送去,媽媽的錢包裏有足夠的生活費用。再見,親愛的媽媽,請不必擔心我們,我們會乖乖的等媽媽回來。」
接下來,是倫普夫人在還沒遭到拷問之前,寫給丈夫的一封信:
「不必為此感到憂慮,就算有人舉發我上千次,我也是清白之身,問心無愧。假若我有半句謊言。就算惡魔爬出地獄。將我大卸八塊、千刀萬剮,我也毫無怨言。我沒有做出不實的自白口供,請你不必擔心。我秉持著天地良心、我的身體潔白無瑕。可是,我真的會遭到拷問嗎?我還是難以置信,我並沒有犯下任何罪行啊。」
不明不白的突然遭到逮捕監禁,而且前途未卜,內心的不安可以想象。但是,信件的字裏行間,還是看得出她想抓住那渺茫的希望。
相較之下,下一封信則是在幾個月之後寄出,這時她已經經曆了五次的拷問,也被逼自白招供了。我們至今仍不確定這封信究竟是透過什麽管道送出監獄的。
「法官逼迫我承認一件又一件的罪名,在嚴刑拷打中取得我的口供,(略)我親愛的丈夫,我的胸口好像就快要爆裂了。想到我的孩子即將失去母親,內心實在難過。請送一些能夠讓人輕鬆死去的毒藥給我吧,我已經無法承受更多的拷問了。」
在這信紙的背麵,則是繼續寫道:
「啊啊,親愛的,那些人不分是非的逼迫我倆分離,即使我沒有犯下任何的罪。為什麽上帝允許人世問出現這樣的慘劇呢?(略)這太殘酷了,上帝為什麽沒有聆聽我的禱告呢?」
這時,她已經失去了一切期待,放棄了自己,信中的文字彷佛像是在悲痛與絕望中哀嚎。不過,她並非完全絕望,因為她的丈夫佩德正在外頭拚了命的為妻子奔走請命。
當時她的丈夫向法院提出了請願書,這些文件至今仍保存著,以下就介紹部分的內容:
「之前在下曾提出請願,懇請法官釋放我的妻子,但是沒有得到法院受理,這次再度提出請願,希望法官明鑒。(略)我的妻子在牢獄中期盼著我的協助,對她來說,我是她至愛的伴侶和最好的朋友,是她的丈夫……(略)我無法想象為什麽妻子會遭到舉發,她從來沒有做過任何違反法律與善良風俗的惡事,我可以在此以靈魂起誓作證。(略)對丈夫而言,她是最謹守本分的妻子,對孩子而言,她是最值得依靠的母親。(略)由衷懇請法官對在下的妻子開恩,讓她能夠獲釋回到家人的身邊。」
可是,丈夫提出的兩次請願書都遭到駁回,到了1590年九月九日,倫普夫人被判有罪,並立即以火刑處決。
之後,這個地方追殺女巫的炙焰越燒越烈,監獄裏人滿為患,這許許多多無辜的人,在牢裏經曆過慘無人道的拷問之後,最後無一幸免全都被送上火刑台,活活的被火燒死。
悲慘的慕尼黑一家人
在巴伐利亞,還有另一件極為出名的女巫審判事件,遭到舉發的是一位名叫安娜-帕本海默的女人。
公元1600年當時已經五十九歲的安娜-帕本海默,她的父親是個挖墳工人、丈夫則是戶外公廁的清潔夫,都是社會階級中最低下的、也最肮髒的職業。安娜婚後生了三個孩子,結婚三十七年來,帕本海默一家人都一直居無定所,在各個鄉鎮流浪,打工清掃各地的廁所。
這樣的貧窮家族,也逃不過麥西米連一世的愚民政策,人們為了掃蕩女巫而奔走時,這一家人剛好成了最佳的獵物。
帕本海默一家屬於下層階級,居無定所,而且信奉路德教派,這在天主教教區裏算是少數派,各種因素都對他們不利。
雖然巴伐利亞的國家會議曾頒布許多禁令,例如「嚴禁宗教歧視,保障天主教徒與新教徒的工作權力。嚴禁預言與迷信。嚴禁強盜掠奪流浪者。」但是人們並沒有嚴格遵守這些法令。
而主政的麥西米連大公,為了讓臣民知道誰才是巴伐利亞的真正掌權者,就借著這些女巫審判來樹立他的權威。
在社會最底層受到壓迫的帕本海默一家,遭到某個被判死刑的巫師(女的叫做女巫,男的則叫做巫師)舉發,因此遭到逮捕,押送前往慕尼黑。這家人被分別關在不同的牢房內,經過反複的拷問刑求,一個一個都坦承曾經使用巫術。
安娜坦承她曾經乘坐木板在空中飛翔,與惡魔會麵,還與惡魔性交,並且用她
殺害幼童的手掌製作出巫術的粉末,還用這些粉末殺害他人。經過審判之後,帕本海默一家所有成員都因為使用妖術而被判有罪。
到了處決的那天,上幹人聚集在廣場上看熱鬧,其中不乏鄰近村鎮特地前來的群眾。安娜的衣物被剝除,行刑者拿著用火燒紅的鐵鉗烙印她的皮肉。
接著安娜的乳房被活活割下來,沾滿鮮血的乳房被硬塞進她兩個兒子的口中。在當時,這是對付女性罪犯的特有刑罰。
這一家人還要走上超過半英裏的路前往最後的刑場,隊伍前方有市政官員拿著巨大十字架作前導,後頭跟著法院官員、直屬於大公的最高審判長、神職人員。隊伍行進時,教堂敲起鍾聲,群眾唱著讚美詩歌,而小販則在路邊發放號外快報,上頭印著犯人的罪行。
安娜被挖除乳房留下的空洞不斷冒出鮮血,每當囚車震動搖晃,她的臉上就露出極度痛苦的表情。一家人抵達刑場之後,下了囚車,在十字架前下跪,懺悔自己所犯下的罪過。
安娜的丈夫保路斯也有酷刑在等著他,行刑者用沉重的鐵製車輪砸在他的胸口,直到他骨折為止。然後,再拿出一根大鐵錐,狠狠的插入保路斯的肛門。
這一家人除了麽兒之外,其它父母兄長四人都被捆在火刑台上,人們在他們腳邊堆上柴薪,然後點火燃燒。他們在被處以火刑之前並沒有先行絞死,因為火刑之前先行絞死是一種「特權」,他們無緣享用。
先行絞死或是在火刑台上慢慢燒死,兩者的差別很大。在火刑進行中,受刑的犧牲者會感受到超乎想象的痛楚,而且這痛楚不會消失,要一直持續三十分鍾以上,才會在痛苦中死去。真可稱的上是嚐盡了地獄的苦難。
至於最年幼的孩子,他則是在火刑台前方被逼著看自己的父母兄長遭到處決。當他看到母親安娜被周圍的大火吞噬,在火焰中痛苦的扭動時,這少年忍不住驚呼:「啊,媽媽燒起來了!」結果三個月之後。連這名少年都被處決了。
寄給女兒的一封訣別信——班堡市長
女巫審判的重鎮
德意誌的班堡位於雷格尼茨河與美因河匯流處的班堡,擁有仿羅馬式的「聖彼得喬治大教堂」以及全球知名的一流交響樂團,是個人口七萬的地方都市。
不過,在曆史中,班堡和符茲堡並列為女巫大審判的重鎮,如今,圖書館仍保存著許多文件,詳實記錄下了當年追殺女巫的事件,道出那空前絕後的殘酷故事。
打擊巫術的女巫大審判被引進班堡,是在1609~22年這段期間、約翰-哥德弗裏特-馮-艾舒豪森主教在位的時代。在他擔任主教的時期,遭到處決的「女巫」總數超過三百人,尤其是在1617年,僅僅一年之內就有一百零三人被處以火刑。
後來繼任的大主教哥德弗裏特-約翰-喬治二世、也就是福克斯-馮-德倫罕(任期1623~33年),信仰的瘋狂程度更甚於他的前輩,徹底推行女巫大審判,又把六百多名無辜的人送上了處刑台。他的殘酷行徑造就了班堡追殺女巫的鼎盛時期,因此被人們稱為「女巫大主教」。
1628年,在自由城市班堡擔任市長長達二十年的約翰尼斯-尤尼伍斯(五十五歲)被人舉發是行使巫術的巫師,因此被逮捕處決,這是當年非常有名的重大事件。尤尼伍斯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他的女兒,信中對自己的遭遇說明的非常詳盡,成為日後人們了解當年殘暴惡行的重要史料。
從尤尼伍斯的信中,我們可以了解到被告是如何在拷問中受到煎熬、還有在刑求之下,是如何舉發其它的嫌犯。
在此之前,他的妻子已經被判處女巫之罪而遭到處決,後來這莫須有的罪名延燒到班堡市長身上,就在處決前夕,他寫下了這樣的一封信,透過獄卒偷偷的轉交給他的獨生女。
自由城市班堡市長所寫的信
「我可愛的女兒薇洛妮卡。爸爸沒有犯任何罪,卻換來拷問,爸爸沒有犯任何罪,卻得麵對死亡。隻要被關進牢裏,任何人都會變成女巫和巫師,因為嚴刑拷打永遠不會結束,直到你昧著良心承認你是巫師為止!」
當市長在牢獄裏接受審訊時,坐在一旁的布朗博士威脅道:「你就是巫師,快坦白承認吧,難道你要我叫證人和刑求宮過來嗎?」然後,布朗博士叫來司法顧問的兒子賀安博士,他作證說「我在女巫術士的舞會上看到過你」,接著。司法顧問與艾澤。賀芬這幾個人也都證明曾看到市長出席女巫術士的舞會,這些發言都被紀錄在證詞中。
「後來刑求官出現了,把我的雙手捆住,拇指用『手指虎鉗』夾住,一直夾到鮮血從指甲縫裏噴出來為止。(略)
然後,他們又把我的雙手反綁在背後,用繩索把我吊在空中,再突然鬆開繩索讓我墜落在地板上,那種痛苦仿佛天懸地轉一般,我承受了八次這樣的極刑,實在是苦不堪言。(略)這些拷問是在六月三十日星期五進行的,我能夠撐過這麽多嚴刑拷打,真該感謝上蒼憐憫。從那天以後,我的手就不聽使喚,沒辦法自己穿衣服了。此外還有各種各樣的刑罰,全都加諸在我這沒有犯罪的人身上。
後來,有個刑求官帶我回牢房時對我說道:
『老大爺,你就坦白認罪吧,就算說謊也沒關係。你想想,這麽多的刑罰在等著你,就算你忍的住痛苦,但是這樣沒完沒了的活受罪,也不是辦法啊。(略)法官他們心裏想要的是什麽?你又不是不知道。在你坦承罪行之前,他們是不會罷手的。』
最後我終於自白了,全都是憑空捏造的謊話。(略)爸爸以為這樣就能夠結束我的苦難,可是,沒想到他們再一次叫刑求官過來,要我說出女巫術士舞會的地點在哪裏。這我怎麽可能知道呢?這時我想起顧問父子好像曾經提到豪普特森林之類的地方,就說出那個地名。
接著他們又訊問我,有哪些人曾經去過那次舞會,我回答我不知道,他們就說:『你還想討打嗎?那時你不是有看到顧問在場嗎?』
『嗯嗯,是的。』
『除此之外還有什麽人?』他們繼續問。我回答我不知道,於是法官差遣警衛:『把被告帶到市區去,從市場開始、一條路一條路的搜。』
警衛押著我前往市區,走到哪一條路上,我就要供出我認識的某某人住在哪一戶,就這樣一條街一條街的訊問我,我供出了八個人的名字,之後到了齊肯維爾特路,我又供出了一個人名。
當我被押解到通往格爾奧克托的橋上時,他們又再一次問我:『這城裏你認識誰?不管誰都好,快點招供!』就這樣毫無休止的要我牽連出其它人的名字。
可是,我實在想不出任何人的名字了,所以他們又把我交給刑求官。刑求官剝光我的衣服,剃掉體毛,然後把我吊起來,他們問我:『市場那一帶一定有某人你沒有坦白招供出來,你們不是每天都在一起辦公嗎?為什麽要替他隱瞞呢?』
這時我才了解,他們想要我說出區長狄托邁爾的名字,我隻好遵從他們的意思,供出了狄托邁爾。(略)這就是我所有的自白供述。
不久之後,我就要麵臨死刑了。啊啊,這全都是謊言、全都是捏造的。我為什麽要忍耐那麽多的刑求?為什麽又害怕刑求而編造這麽多謊言呢。
因為,要是我不肯自白,他們會繼續拷問下去。再怎麽信仰堅定的人,隻要落到他們手中,都會坦白自己是女巫或巫師。(略)在上帝尚未揭露事實真相之前,我和我的朋友、親戚都將遭到火刑處死,因為他們也和我一樣,被逼的不得不招認罪行。
我知道妳和我一樣,對上帝有著堅貞的信仰,可是,妳注定要承受許許多鄉的苦難。如果還有機會,妳要盡可能多帶些盤纏,
到外地去巡回朝聖,半年之內都不要回來。或者聽我的話,在事實真相還無法得到平反之前,妳要離開這個教區,永遠不要回來。(略)
我可愛的女兒啊,這封信妳要藏好,不要給任何人看見,免得父親我又要遭受無謂的拷問刑罰,而幫我帶這封信給妳的獄卒也會招來殺身之禍。(略)總之,這封信務必要保密。我死之後,妳要為殉教的我禱告祈福。(略)再見了,女兒,妳再也看不到妳的父親約翰尼靳,尤尼伍斯了。所以我才會一再地對妳說『再見了』。1628年七月二十四日」
被埋藏在曆史中的女巫大審判
這封信如今保存在漢堡市的圖書館裏,不過,一直隱沒在眾多文件之中無人知曉,要等到西園1883年該圖書館的司庫萊特修博士將這封信公開,才得以重見天日。
在這次事件之後,漢堡市仍舊遵照以加羅林法典為基礎所製訂的漢堡市刑法,對女巫趕盡殺絕。由於被捕的人數太多,既有的監獄人滿為患,還專門建造了一座擁有三十間單獨監禁房的「女巫監獄」(heenhaus)來收容暴增的被告。
根據當時的學說,出席惡魔崇拜聚會的女巫通常是一組十三人,所以這座監獄可以容納二~三組的女巫。而且,在女巫監獄裏還有專門為女巫定罪的法律專家,以及聽命拷問女巫的刑求官。
於是,女巫審判變成了一條生產線,從審問、自白供述(包含拷問所得到的自白)、到宣判罪刑和處決(大多都是處以火刑),這條生產線毫不問斷的製造出被害者。其實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盡快處死被告,然後沒收被告的財產。
沒收的財產被收歸教會所有,用來支付女巫審判所需的相關經費。當然,獄卒的餐飲、劊子手的酒錢、絞刑的繩索、火刑所需的柴薪與油料,也都列帳向教會請款。
以1630年的沒收財產清冊為例,就詳細記載著諾德凱爾沒收了十萬盾、艾德伍爾特沒收了一萬盾、霍夫曼斯坦沒收了五萬盾這些金額。
在這一年之間,各地沒收的總額高達五十萬盾,扣除監獄、拷問、審判、處決等等支出,仍舊有二十二萬二千盾的盈餘,因此,對當局來說,天底下實在沒有比這更有賺頭的審判了。
凡是認可沒收女巫財產的地區,遭到舉發女巫的人數就特別多,而不允許沒收財產的地區,就很少有人會舉發女巫。
女巫(或巫師)遭到處決之後,財產都會經過徹底清查,而女巫被逮捕之際,政府的財產托管人就會立刻搜索女巫的宅邸,扣押所有的賬冊與文件。
不光是女巫本人的財產會遭到沒收,假如女巫在生前曾經借錢給他人,那麽,在女巫被火刑處決之後,異端審判官還會代替已死的女巫去討債,真是諷刺到了極點。
修女也無法幸免的惡魔誘惑——法國-盧丹
俊美神父的悲劇
1634年八月十八日,法國西部一個名叫盧丹的小城外,有位名叫約爾班-葛藍迪耶的神父在廣場上遭到火刑處死。
他被控的罪名是操弄魔法、玩弄修道院裏的十七名修女,還讓她們被惡魔附體。
由於在火刑處死之前,已經先經過吊刑、水刑、烙刑等各種拷問刑求,所以葛藍迪耶早已沒有力氣自己走上火刑台,還得要別人把他拖上去捆住。
回到1617年,年輕的神父約爾班。葛藍迪耶剛來到盧丹的聖皮耶教會就任,當時就曾在鎮上引起了一陣騷動。
這位神父外貌俊美,很快的就變成市鎮裏女人們所傾慕的對象,於是流言四起,說葛藍迪耶神父不守教規,在外頭和女人胡搞,初審法院檢察宮特倫坎的女兒甚至還因此懷了葛藍迪耶的孩子。
女兒遭到玷汙而氣憤不已的特倫坎,於是向波瓦迪耶主教告發,說葛藍迪耶神父犯了冒瀆神明、通奸、強奸等罪名。
葛藍迪耶因此遭到逮捕,在眾人麵前施以鞭刑,但是後來又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釋放。葛藍迪耶獲釋之後,凱旋回到盧丹,城裏的女人還歡喜的上前迎接他,為他接風洗塵。
接下來登場的則是故事的另一位主人翁,珍妮-德-桑潔。她在盧丹市聖吳蘇樂會修道院擔任院長一職,有著明亮的眼眸和一頭金發,是大家公認的美女。不過,當時的修道院與世隔絕,生活起居必須嚴守戒律,更不允許有性生活,所以住在修道院中的修女們被壓抑久了,有時會傳出某某修女精神崩潰的流言。
這些修女生活在一個全都是女人的環境中,不知不覺間流傳起一些奇妙的怪事,她們看到人的靈魂在修道院裏飛翔、聽到不知從何而來的聲音、甚至在暗處見到男人的影子,總之就是有幽靈在作祟。
有一位修女提到,那幽靈的麵貌,就像是那赴任以來和城裏女性牽扯不清的聖皮耶教會神父葛藍迪耶。
聽到這流言,最先淪陷的就是修道院長珍妮。二十二歲青春年華的她,內心有著無法抒解的情色欲望,於是暗戀上那從未謀麵的葛藍迪耶,而且戀慕之情越燒越烈,無法遏止。
惡魔附體的修女
有一天,珍妮突然發了失心瘋,出現了怪異的舉動。她歇斯匠裏的叫著「葛藍迪耶!」,同時瘋狂的跳起舞來。更奇怪的是,修道院裏其它的修女也一個跟著一個像是被惡魔附體似的,大喊「葛藍迪耶!」之後就昏倒不省人事。
於是城裏的人開始謠傳,葛藍迪耶神父懂得操弄惡魔之術,他派出惡靈附身在修女們身上,製造出這些騷動。
這次的惡魔騷動後來演變成了給葛藍迪耶治罪的最佳借口。有個人一直想要整垮葛藍迪耶神父,他就是教會參事米尼昂。米尼昂是初審法院檢察官特倫坎的外甥,特倫坎一直為了女兒被玷汙一事耿耿於懷,於是米尼昂抓住這次機會想要複仇。
米尼昂首先申請要為修女驅魔,並邀集市鎮當局的人參觀驅魔儀式。那些教會派來的驅魔神父把發瘋的珍妮抓起來五花大綁,然後開始和附體在她身上的惡魔對話。
經過一番爭鬥,那「惡魔」終於坦承,說葛藍迪耶神父已經和惡魔簽下了契約。
可是修女們經過這驅魔的折騰,性幻想越來越高漲,她們走在城裏的時候口出惡言、髒話連篇,還大喊著葛藍迪耶的名字。這群修女接著走到市中心的廣場上,隨即脫下衣物,坦胸露背的跳起舞來。
有些修女頭部上下搖晃,下巴用猛烈的力道撞擊胸口,撞擊聲喀喀作響,好像下巴都快要骨折似的。有些修女匍匐在地,雙手手臂朝身後扭轉,並且抓住雙腳腳掌,整個人扭曲成一團、活像是在表演高難度的特技一般。
和惡魔簽下契約的男人
城裏的居民聽說這騷動,都跑出來一探究竟,當他們見到修女的怪異行徑時,不禁大叫道:「她們被惡魔附體了,都是那家夥搞的鬼!」隨即衝向葛藍迪耶住的地方。
葛藍迪耶當場被捕,之後官府的人在他家中搜出了他與惡魔阿斯摩太所簽下的交易契約。
「我在此與惡魔立下契約,在我有生之年將侍奉惡魔、否定基督與眾神,並且帶領人們走上邪惡之路。我若是毀棄這份契約,自願將肉體與靈魂獻給惡魔作為懲處。立約人——約爾班-葛藍迪耶」
想也知道,這份契約顯然是為了陷葛藍迪耶入罪而捏造出來的。不過有趣的是,整篇契約都是用鏡像文字所書寫而成,至今仍舊保存在巴黎的國立圖書館內。
為了讓葛藍迪耶承認他與惡魔簽下了契約,當局決定使用「針刺法」來鑒定真偽。當時人們相信,和惡魔立下契約之後,身上就會留下惡魔的印記,用針去刺那個部位,人不會感受到任何痛楚,這就是「針刺法」的由來。
米尼昂與驅魔神父在使用針刺法來鑒定時,偷
偷耍了點手段。之前在為修女們驅魔時,曾詢問「葛藍迪耶身上,哪裏有惡魔的印記?」他們在用針刺這些特定部位時,故意使用磨鈍的針頭,所以輕輕刺下根本不會感覺到痛苦。接著,又用銳利的針去刺身體其它部位,證明針刺法的確有效,一切都如修女的證詞所言,確認葛藍迪耶確實有惡魔加持。
另一方麵,市鎮當局則是找出那些曾經被葛藍迪耶玩弄後拋棄的、或是誘惑葛藍迪耶卻無法得手的女人,這些女人對他抱持著恨意,她們都編造出對葛藍迪耶極為不利的證詞。就這樣,證據越來越明確穩固,總計收集到六十多件民眾證詞,其中包括有冒瀆教會與不守教規與人私通等等,各種嫌疑應有盡有。
經曆拷問與刑求之後
到了二蘭一四年八月十八日,葛藍迪耶被判死刑定讖。不過,在處以火刑之前,他已經經曆過了各種各樣比死還要恐怖的刑求與拷問。
除了吊刑、烙刑之外,還有水刑、西班牙長靴以及慢慢拉長身體的刑具。經過一連串的拷問,葛藍迪耶的手腳筋骨都像豆腐一般碎裂,骨髓也噴濺出來。
這些拷問施加在人的身上,哀嚎慘叫是免不了的。可是葛藍迪耶卻一直忍耐著,沒有大聲呼救。見到他心智如此頑強,審判官靈機一動、突然逆勢操作,他們說,一般人遭到這等刑求,必定無法承受痛苦,隻有經過惡魔加持的葛藍迪耶,才能夠耐受這些極刑的煎熬。
事情演變至此,那些修女們越看越害怕,其中有幾人一麵哭泣一麵鼓起勇氣,坦白說出,當初的自白都是受了指使而說謊。
而盧丹市也有些地位較高的市民,出麵要求把這事件移交到巴黎的議會再做公正的審判,甚至考慮要請法國國王親自定奪。
可是這一切都為時已晚,葛藍迪耶早已被判死刑,當局為了避免夜長夢多,決定立即處死,任何替罪犯伸冤的人也都要判處重罪。
到了1634年八月十八日,葛藍迪耶被放在一具草率製作的木橇上,被拖行移送到設立在盧丹市郊的刑場上,因為經過這麽多刑求之後,他的雙腳已經無法行走了。接著,死刑執行者將他拖上火刑台,捆在木柱上。
即使死到臨頭,葛藍迪耶仍舊大聲喊道:「我沒有和惡魔簽下契約,我就算死了,也會永遠詛咒著你們!」這時神職人員趕緊把聖水潑在他的臉上,讓他封口住嘴。
葛藍迪耶死後,他所說的詛咒成真了嗎?事實上,執行死刑的拉克塔提伍斯神父、執行驅魔的特蘭斯基神父以及另一位驅魔神父巴萊,都遭遇到不祥之事。
拉克塔提伍斯神父在剛執行過死刑的那一個月,就大喊道「原諒我,葛藍迪耶,這不是我的錯!」並隨即死去。特蘭斯基神父在五年之後橫死。執行驅魔與針刺鑒定法的馬努裏博士後來精神錯亂而死。而巴萊神父則因為另一件惡魔附體事件處置不當,被驅逐流放到國外。
從十四世紀到十七世紀,這段長達三百年的期間,全歐洲都陷入了女亞大審判的風暴當中。凡是被人指稱是女巫(或稱巫婆)的人,無論是真是假,都相繼遭到逮捕,經過殘酷的拷問逼供之後,再以火刑當眾處死。在這段期間有多少人因此而死?很難有確切的定論,從數十萬人至數百萬人說法不一。雖然沒有確切數字,不過,火刑處死女巫有時會留下文字紀錄,單從既有的數據來看,可以做出以下的概略估算。
以法國來說,在洛林當地,單是從1576至1606年,就處死了二~三千人,在波爾多,單是一五七七年一年就處死了四百人。在德國的特裏爾,從一五八七至一五九三年這短短幾年,就處死了三百六十八人,在維爾茨堡,從1623至1631年就處死了九百人,在漢堡,從1623至1633年就處死了六百人。
光是看這短短幾年留下的數據,可以想見因女巫罪名而死的人數有多麽驚人。以全歐洲來說,可靠記錄顯示,從十五世紀末至十八世紀初這段期間,死於火刑的人至少有三十萬人(也有人估算多達九百萬人)。
這些焚燒女巫的火堆冒起濃濃黑煙,飄升到歐洲的天空中,而且幾百年間毫不間斷、從不休止,光是想到這幅景象,就令人不寒而慄。
造成這種集體屠殺的原因,最先讓人聯想到的理由就是社會不安。當時歐洲正處於極度的低潮,全歐洲有三成的人口被黑死病奪去性命,活著的人則要麵對嚴重的通貨膨脹以及激烈的宗教改革運動,在這激蕩的時代中,人民心中的恐慌不安似乎毫無止境,而且無處可躲。
這不知該如何排解的不安,後來找到了一個宣泄的出口,也就是「女巫」。人們謠傳,女巫可以靠著法力影響天候,讓農作物收獲銳減,還靠著魔法讓胎兒流產、讓男性不舉。此外,女巫還喜歡屠殺嬰孩、吃孩童的肉、並且獻祭給撒旦……就這樣,人世間一切的不幸與罪惡,就全推給了女巫。
那時,歐洲正掀起宗教改革運動,為了與新教對抗,羅馬教皇建立了修道會,開始致力於鎮壓異端。女巫大審判的前身,是由十三世紀羅馬教皇額我略九世所創立的「異端審判」製度。異端審判法官擁有教皇的保護傘,權限高過各地主教與政府,他們的使命就是撲滅所有在基督救國家散布異端邪說的人。
後來,以迷信和殘酷聞名的若望二十二世繼任教皇,他在1318年二月二十七日頒布教令,從此決定了「女巫」的悲慘命運。在他寫給法國高階神職人員的信中,甚至明文提及「無論何時何處,你們都被授予審判女巫的絕對權限」。
這位教皇若望二十二世,日後在1323年、二六年、二七年、三十年、三一年連續頒布加強追殺女巫的命令,使得情勢急轉直下,那些異端審判法官也根據教皇命令,展開越來越激進的女巫大審判。
女巫大審判專用教範
當異端審判製度在歐洲各國布下天羅地網、開始運轉,追殺女巫的活動也在十五世紀達到顛峰,最具決定性的影響是一本名叫《製裁女巫的鐵錘》的書。這本書的作者是道明會的修士雅各布-施普林格與海因裏希-因斯提托裏斯兩人,在得到教皇依諾增爵八世的許可之後,於一四五八年出版,是一本專門講解女巫大審判的教範。
這本書甫一出版就銷售一空,在德國推出了十六版、在法國推出十一版,堪稱是當年的暢銷書。但是這本暢銷書帶來的傷害遍及全歐洲,於是後世的人這樣評論道:「人類寫下的眾多書籍,從沒有一本書像這本書,帶來如此巨大的苦難。」
這本書以聖經中的一句話「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做為後盾,詳細記載了舉發女巫的方法和拷問技術,對女巫發起全麵戰爭。
書的第一部,是以神學的立場說明女巫和巫師是真實存在的。想要告發女巫,必須先揭發女巫曾與惡魔交媾的罪狀,因此,性的要素在女巫大審判中占有很重要的影響力。
書的第二部,說明女巫如何操弄魔法、加害於人,並且舉出範例加以解說。比方說女巫會煮食嬰孩,藉此強化自身的妖術法力。還有,女巫可以讓人失去生殖能力,例如讓孕婦流產、讓男人不舉等等。
書的第三部,說明審判女巫的過程與方法。比方說在拷問被告時,必須剝光被告的衣物,並且仔細搜身,檢查身上有沒有隱藏魔法工具。另外,被告如果不肯自白吐實,則要用繩索捆綁,並施以嚴刑拷打。
假設市井間有人謠傳某人是個女巫,不管有沒有證據,都會遭到逮捕,並展開審判。審判過程中雖然會安排辯護人,替被告申冤,但是辯護人假若太過於熱心辯護,也會被視為魔鬼的同路人,屆時連辯護人都逃不了罪刑。
《製裁女巫的鐵錘》一書的出版,確立了「女巫是各種異端之中最邪惡的異端,必須加以撲滅」這樣的觀念。那些被捕受審的女巫。之所以都留下了極為類似的口供自白,想必是官員們照著這本書所教的方式去進行拷問,才會屈打成招吧。
密告與流言盛行
大部分的女巫審判,最初都是由熟人密告或是街頭巷尾的流言所引發的。
某個村子爆發傳染病、或是冷天降霜導致作物欠收、或是有誰發生了意外,人們就開始竊竊私語,懷疑起村裏那個不合群的女人、或是平常就討厭的女人,把種種罪過推到她身上。
有時,那個平日遭到排擠、如今被懷疑是女巫的人,會主動站出來向當局解釋自己的清白無瑕。可是,審判法庭不見得會接受她的說詞,反而會施以嚴刑拷打,直到她忍受不了酷刑,自己承認是女巫為止。總之,一旦女巫的流言傳開,那就跟判了死刑沒有兩樣。
另一種揭發女巫的手段是「密告」。異端審判製度獎勵人民密告,凡是十四歲以上的男性、十二歲以上的女性,都有告發異端的義務。如果知道某人是異端人士、卻沒有向上級報告,隱匿不報的人就會被抓進監獄服刑。
密告沒有親情的限製,孩子可以告發父母、父母可以告發孩子、哥哥可以告發弟弟……有時,年僅六~七歲的幼童前去密告,官府還是照樣受理,依法逮捕處決女巫。至於被捕的女巫,自然免不了嚴刑拷打,除非供出共犯,否則逼供不會停止。由於異端審判官可以沒收罪犯的財產,在利字所驅之下,還會用盡各種手段,牽連出更多「共犯」,貪圖他們的財物。
遭到拷問的人,想當然爾會希望盡早停止拷問,在意識模糊、失去判斷力的情況下,幹脆把自己認識的人通通說出來,這麽一來,「共犯」人數就大幅增長,四處株連。一名女巫「供出」上百名女巫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其實,這些被捕的「女巫」,說穿了不過是非常普通的平民百姓。她們被暴民拖到審判官麵前,經過一陣嚴刑拷打,根本沒人能承受的了,所以幾乎無一幸免,抓到十人就能定罪十人,全都遭到處決。
女巫的辨識方法
當時人們想出分辨女巫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針刺法」。那時人們認為,惡魔會把家畜變成「邪靈」賜給女巫當作助手,而女巫為了控製這些邪靈動物,則要把自己的鮮血分給牠們飲用。因此研究惡魔的學者主張,女巫身上應該有邪靈動物吸血的傷口,足以用來證明女巫的身分。
所以異端審判官就照這方法尋找女巫嫌犯身上的「印記」,先把女巫綁起來、剝光衣物,然後仔細檢查身體。這個過程可不馬虎,就連體毛都要剃得幹幹淨淨,為的就是找出身上任何可疑的傷痕。
一旦發現身上有傷痕,接下來審判官就用針去刺那些傷痕。據說女巫會靠著魔法去麻痹身體的感覺,所以審判官就在女巫的身上四處
下針刺探,看看女巫有什麽反應。拿針刺入皮肉當然不是件好受的事,而且,這「針刺」的過程就連眼瞼內、舌頭下、陰部私處都不放過,這過程已經算是不折不扣的拷問了。
要是這樣還無法判斷她是不是女巫,接下來還有另一個方法。大家相信女巫是無法浮在水麵上的,所以他們把女人的手腳捆住,扔進名為「女巫澡堂」的大水池內。假如那女人沒有浮起來,就證明她是女巫。可是,就算是遊泳健將,在手腳被捆住的情況下,也不免會溺水吧。
◆女巫大審判中實施的酷刑◆
歐洲各地現在仍舊留存著當年的拷問刑具,讓我們得以一窺「女巫們」遭受到的恐怖酷刑。這裏我們把女巫大審判常會用到的刑具整理出來,讓人家看看。
◆戮目之刑……用絞成麻花狀的鐵棒刺入眼中,把眼睛戳瞎。
◆吊刑……將被告人犯的手腳綁在背後,高高吊起,再突然放鬆吊索,在受刑人即將墜地之前,吊索突然繃緊,靠著慣性加速度拉扯人犯的手腳,用劇烈的衝擊力道讓人身受重傷。通常用刑一次就能讓四肢關節脫臼,用刑三次就會導致人犯死亡。
◆手指刑……用虎鉗之類的工具夾住手指,逐步夾緊,直到指甲與手指骨骼碎裂為止。還有一種刑具是夾住拇指,用螺絲來推動夾板,螺絲轉的越緊,夾板就越緊,造成手指噴血。另外,用鉗子拔指甲的酷刑也屬於此類。由於手指與指甲是神經非常密集的部位,遭到刑求時,承受的痛苦超乎我們所能想象。
◆絞裂內髒……把人犯的手腳向後綁在短梯子上,然後用繩索吊起來,轉動短梯子刑架,突然放鬆,人犯就會吊在空中不停的旋轉,就這樣朝左轉,朝右轉,不斷用刑,最後會造成人體內髒破裂。根據德國皇帝卡爾五世的刑事法典(加洛林納犯罪法)記述,如果罪犯不肯吐實,就要持續用刑,直到罪犯肚子鼓漲成球狀。
◆釘椅……將人犯強壓在一個布滿尖釘的椅子上,據說,曾有人犯被逼著坐在釘椅上長達六小時之久。
◆頸刑……用繩索套住脖子,然後轉動繩索,靠著繩索的纖維磨蹭頸部,根據記錄,有時用刑太久,甚至磨穿皮肉,露出頸骨。
◆冰水浴池……將被告人犯衣物剝光,長時間浸泡在倒滿冰塊的水槽裏。
◆火燒羽毛……把羽毛插在人犯的四肢關節等處,然後點火燃燒羽毛。
◆虎鉗……用虎鉗夾住受刑人的膝蓋,逐漸夾緊,骨骼碎裂之後會穿透皮膚,但是人犯不會立刻死亡,隻能不斷的承受痛楚。
◆靴刑……讓人犯穿上長靴,然後把煮的滾燙的熱水或熱油灌入靴子裏,有時則會用刀割開腿肉,然後將煮沸的熱油注入傷口中。
◆西班牙長靴……用長靴型的夾具夾住人犯的雙腳,逐步轉緊螺絲,壓迫雙腳,造成小腿與腳踝骨折。如果受刑人頑強不肯吐實,就在夾具內敲入木頭楔子,製造更強烈的痛苦。遭到這種方式刑求,就算最後僥幸留得一命,雙腿也會終身殘廢。
◆鹹魚料理……逼迫嫌犯吃下大量的鹽漬鯡魚,而接下來的數天則是禁止飲水,讓人口渴難耐。
◆疲勞之刑……連續數日不讓人犯睡覺,逼迫他不斷的在牢房內繞圈行走,不得休息。
◆火炬之刑……把手臂拉直綁好,然後用火把燒烤人犯的腋下,把皮肉烤焦。
拷問刑求的方法如此之多,而且取用不盡,所以一旦遭到逮捕,下管如何辯解,都無法逃脫酷刑的折磨。
異端審判的犧牲者——聖女貞德
遭到男人權謀利用的聖潔處女
談到女巫大審判以及異端審判,最為知名的無辜犧牲者,就是鼎鼎大名的「聖潔處女——聖女貞德」了。女巫大審判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中葉如同風暴一般席卷歐洲,其實比這段時期還要早六十年之前。聖女貞德就成了第一位受害者,以女巫罪名遭到起訴處決。
這場女巫大審判,發生在英法百年戰爭時期,當時聖女貞德領導法軍贏得奇跡式的勝利。為了摧毀法軍的士氣,英國運用政治策略將聖女貞德定位為女巫,並且送上異端審判這個至高無上的法庭,藉此汙蔑法軍的勝利都是魔法在作祟。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法國北部、諾曼底的古都魯昂的舊市集廣場上,一大早就有許多人前來看熱鬧。廣場中央正在搭建木頭的處刑台,台子下方堆起高高的柴薪。不久,一位穿著囚衣的女子,一麵哭泣著一麵被拉到火刑台前,同時,主教以威嚴的語氣大聲誦讀判決全文。
「妳假借上帝之名,犯下異端信仰、偶像崇拜、召喚惡魔等罪行,因此遭到教會驅逐,引渡給世俗的司法權進行審判……」
這位年輕女子就是人稱「奧爾良的少女」聖女貞德,當時已經是人們心目中的傳奇人物。年紀才十九歲的她,遭到英軍逮捕之後送交宗教法庭審判,被按上女巫之名,即將在處刑台上迎向她的死期。
貞德被綁在處刑台中央的高聳木柱上,周圍的柴薪點上了火,那些看熱鬧的人們發出驚呼聲,火勢越來越大,柴薪啪啦啪啦的響著,火焰的轟隆聲震懾住群眾。就在眾人圍觀之下,火焰中傳來「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哭喊聲,貞德死前的慘叫傳遍了廣場。就這樣,被視為神跡的聖女貞德,悲慘的結束她的人生。
十三歲那年夏天的啟示
貞德出生於法國東部的東雷米村,是個貧窮的牧羊人家的女兒。這個平凡的女孩日常的工作就是紡紗和照顧羊群,不過,自幼她就信仰堅定,更勝其它同年齡的孩子。在她十三歲那年夏天,貞德突然在院子裏得到了上帝的神籲,從此改變了她的命運。
當時的法國正值「英法百年戰爭」時期,國家分裂為二,由菲利普四世的弟弟的法國後裔、和菲利普四世女兒所生的英國後裔,爭奪法國國王的王位。
一四二二年,國王查理六世去世,原本王位該傳承給王儲查理七世,但是謠傳說查理七世的母親伊莎貝拉紅杏出牆,使得王儲的血緣備受質疑,於是查理七世就被放逐到巴黎南方的布爾日。
英國國王見機不可失,立刻聲明自己擁有法國的王位繼承權,並出兵占領了法國西北部地區,後來甚至攻占巴黎,進逼到法國最後的防禦重鎮奧爾良市,在英軍猛攻之下,奧爾良也岌岌可危。
在這危急存亡時刻,法國若是想把入侵的英軍逐出法國,最需要的就是一位能夠帶給民眾希望與勇氣的領導者。過去法國有一則傳說,提到當國家即將滅亡時,將會出現一位聖潔處女來拯救法國。人民都相信這樣的傳說,熱切祈禱著救星降臨。也就是在這時,貞德突然出現在法國的曆史舞台上。
貞德十三歲那年(一四二五年)的某一天,發生了令她震驚的事件,當時她正在院子裏,突然見到炫目的光芒,在光芒中,出現了一位身穿鎧甲的人,那人自稱他是大天使米迦勒。他對著驚愕啞口無言的貞德說:「妳將得到神助,成為拯救祖國的聖潔處女。」
從那時起,聖米迦勒與聖瑪格麗特就經常顯現在貞德麵前,而天使們給她的諭令也越來越具體化,命令她:「盡快趕到王儲身邊,協助他率領軍隊作戰,從英軍手中拯救法國!」
貞德回答說:她隻是個鄉下女孩,從沒有騎過馬、更別提領軍作戰了。可是聖米迦勒說,隻要貞德前往弗穀勒會見當地的守軍指揮官博垂科特,他就會帶貞德去晉見王儲。
一開始,貞德有些不知所措,但她漸漸聽從了上帝的旨意,認定拯救法國就是她的使命。當然,她的家人、尤其是父親對此非常反對,甚至還找了貞德以前喜歡的青年出麵,說她如果不打消念頭,就要取消婚約。
十七歲少女的意誌
結果,貞德在一四二八年一月她十七歲那年,不顧家人的反對,出發前往弗穀勒。並且要求會見守軍指揮官博垂科特,可是,對方根本不想接見這來路不明的訪客,後來好不容易答應見麵,一看竟然是個鄉下女孩,而且這村姑還用毅然決然的語氣說道:
「是天主派遣我來的,上帝要我協助擁立查理成為法國國王。」
博垂科特起初懷疑這女孩是不是受到惡魔蠱惑的女巫?於是叫村裏的神父把貞德趕走,但是貞德不為所動,依舊堅稱除非她出麵,否則沒有人能奪回法國領土。
後來博垂科特終於敗給了貞德的熱誠,交給她一套甲冑和武器,派騎士和隨從護送她前往王儲居住的錫農。這趟旅程長達五百公裏之遠,途中還會經過向英國靠攏的法國貴族領地,貞德一行人隻能趁夜裏謹慎的趕路,白天則是躲在森林裏避入耳目。經過數日的旅程,一行人終於抵達了錫農城。
王儲查理的宮廷內,一直為了這「聖女」即將來訪而爭論不休,家臣連續兩天都在議論該不該讓這鄉下女孩晉見王儲。當然,王儲查理也聽過法國危難時、上帝將會派遣聖女前來協助法國取得勝利的古老傳說,而且這消息早巳在百姓之間傳開,說貞德就是那個傳說中的聖女。
麵對這種情況,查理心生一計,決定測試看看貞德是否真的就是傳說中神派來的使者。
那天傍晚,在五十支火炬照明的大廳內,一大群貴族和超過三百名的騎士聚集在廳內,王儲查理故意換上卑微的衣裝,躲在貴族人群中,而寶座上則是派了一位貴族坐在上麵假裝成王儲。
可是,這貧窮農家來的女孩,完全不看寶座上的人,直接走到貴族人群中的王儲麵前。
「王子殿下。」
貞德在王儲麵前屈膝行禮,流下感動的淚水,然後說道:
「我是上帝差遣來拯救您的王國的使者。請出兵向蘭斯進軍吧,上帝要您從蘭斯的大主教手中接過皇冠,正式登基為國王。」
最初還半信半疑的王儲,漸漸的了解到貞德這女孩對他有利用價值。隻要推出貞德這號人物,就能尊奉神的名號、提升自己的權威,讓衰微的士氣重新振作起來。
於是王儲撥交了三千兵馬給貞德,由她領軍出擊。原本那些官兵都不屑的認為,十八歲的少女怎麽可能會打仗?但久而久之,事實改變了他們的看法。
在解救法軍據點奧爾良的戰鬥中,貞德身穿全套重達二十公斤的甲冑長達一星期之久,換做一般男性,連續穿著甲冑兩天就會累得無法打仗了。而且,這一回法軍改變了過往那種一對一單打獨鬥的騎士作戰習慣,改用集體作戰的新式戰法。
貞德所率領的援軍來到英軍團團包圍的奧爾良城外,她騎著白馬站在部隊最前方,接著毫不猶豫的就朝英軍陣營衝殺過去。
「前進!敵軍必定會失敗,上帝會保護我們、帶領我們贏得勝利!」
這時,奧爾良城內也同時響起了鍾聲,好像在與貞德應和一般,城門突然打開,城內的守軍都衝出來襲擊英軍。
貞德率領的援軍和城內的守軍兩麵夾擊,很快的就打散了敵軍。在戰場上,英軍的屍首越來越多,化為一片血海。過去七個月來一直被圍困的奧爾良,隻經過十天的戰鬥,就從英軍手中解放了。
落入英軍的陰謀陷害
一四二九年,王儲查理意氣風發的在蘭斯的大教堂內即位成為查理七世,而貞德所率領的法軍,在接下來的戰役中依舊連戰連勝。貞德本人認定自己是服膺上帝的旨意來行動,擁有不可動搖的信念,連帶的,法軍也受到她的感召,士氣日益高昂。相對的,英軍士兵則對她避之唯恐不及,給貞德取了個「女巫」的綽號。
此時英軍仍舊占領著巴黎和法國西北部,不把英軍趕跑,法國就不算得到真正的勝利。可是,查理七世這時心裏想著要靠談判來鞏固疆域,那個不斷主張出兵進攻巴黎的貞德,就變成了絆腳石。
所以,後來貞德遭到友軍背叛,被英軍逮捕之後,國王根本沒有打算要救她一命,任憑英軍在異端審判中將貞德定罪為女巫。而貞德為法國贏得的勝利,也被汙蔑為惡魔的法術,向歐洲各國大肆宣傳。
經過設計的女巫大審判
貞德被捕之後,監禁在英軍占領區的魯昂城內。她戴著頭枷、手腳都用鐵鏈鎖住,裝在一個無法起身站直的鐵籠內,移送到監獄中。
當年監禁貞德的塔樓如今已經不在了,據說一樓與二樓都有士兵把守,貞德被監禁在二樓,那間牢房隻夠放置一張床鋪,鎖住貞德的鐵鏈被釘在大梁上,而她腳上的腳繚則串著沉重的鐵球。
審判始於一四三一年二月,由於貞德被捕的地方隸屬於博韋教區,因此由博韋大主教皮埃-科雄來主導這次審判。此外同席的還有副審判長尚-路-梅托爾、教區法庭檢察官尚-迪斯企維、兩名公證人、還有科雄指派的法官與助理法官。另外還有從巴黎請來五十多人的大學代表團蒞庭。
在眾多當代神學家的檢視下,召開了四次審判庭,年輕的貞德始終不卑不亢,用毅然決然的態度麵對審問。
審問的焦點,對準了貞德所聽到的聖米迦勒、聖凱瑟琳、聖瑪格麗特所傳達的「神籲」,也就是要她和英國交戰、拯救祖國這件事。對教會來說,這些天使的話語是真是假才是重點,如果判定這都是假的,那麽貞德所遵從的神籲其實都是惡魔的指示。
神學家質詢貞德「聖瑪格麗特說的是英語嗎?」、「聖米迦勒有沒有頭發?」、「妳擁抱的是他的上半身還是下半身?」等等,想要靠這些問題擾亂貞德的信念,但是貞德始終不為所動。
當她被問到「聖凱瑟琳是裸身的嗎?」,貞德回答「你們認為聖人沒有穿衣服嗎?」。被問到「妳認為自己有得到主的恩寵嗎?」,貞德回答「如果沒有,願天主垂憐我。如果有,願天主繼續眷顧我。」,這句答辯實在是太完美了,令在場的眾人大為驚訝。
另外,貞德身穿男裝的行為也被視為重罪。當時的教會共識是女人不應穿著男裝,可是被捕的貞德始終穿著男裝,這其實是有理由的。因為她被關在牢房內、手腳被鐵鏈捆住的情況下,身上的男裝是她唯一能阻撓他人強暴、保持處女之身的唯一手段。
事實上,貞德被鎖在牢房裏、手腳鏈住無法活動時,英軍士兵曾經好幾次想要侵犯貞德,但是貞德始終頑抗不從。
結果。要陷貞德入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貞德所聽到的「聲音」歸類為惡魔的耳語,這麽一來,貞德就成了女巫、術士、惡魔的使者,這些罪名絕對足以判她死刑。
在教會的觀念中,凡人必須透過教會才能與上帝溝通連結,貞德違反了這樣的律令,說她能直接與天使溝通,因此那些與她溝通的聲音都被界定為惡魔。至於穿著男裝一事,也被判違反了上帝訂定性別的神聖法則。
魯昂的火刑台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早上九點,過去曾集聚名譽與榮耀於一身、如今卻因為審訊與拷打而虛弱不堪的貞德,在告解神父和獄卒的伴隨下,搭上了載貨馬車。
被當成處決場的魯昂舊市集廣場原本是個魚市場,廣場上搭起三座看台,稍遠的地方則搭起高高的處刑台,堆滿了像小山一樣高的柴薪,這是把人活活燒死用的火刑台。
貞德被武裝的士兵拉到審判宮所在的看台前,然後交給死刑執行者,帶到火刑台上牢牢捆住。她身體不斷顫抖、臉色慘白,知道自己死期將近。
即使過去貞德是多麽勇敢無畏,在火刑台上俯視著底下的群眾,也失去了力量,隻能無奈的說出她的遺言。
「啊啊,魯昂,我擔心你將永遠無法逃脫處死我的惡名!」
當火焰延燒到貞德時,她痛苦的大叫「給我水!」這是極度恐懼之下的吶喊。但是隨即重拾了信心,大聲呼喚起上帝、天使與聖女的名字。
「沒錯!我聽到的是天主的旨意!我聽到的聲音絕不會背棄欺騙我!」
但是貞德的受難還沒結束,她的衣物被火焰燃燒殆盡,當火勢變弱時,死刑執行者就添加柴火,還讓群眾觀賞她被火焚燒的「私處」,藉此羞辱貞德並非聖女,而是個平凡無奇的女人。
貞德就在這無法想象的極度痛苦之中,結束了她短暫卻光芒萬丈的十九年生涯。這場火刑一直持續了四個小時之久,直到貞德被燒成了灰,而骨灰則被扔進塞納河裏,不讓法國人取回遺體下葬。
過了十五年之後,法國重新召開了審判庭,洗刷貞德的汙名,彰顯貞德的榮耀。後來,拿破侖統治法國時,因為推崇英雄主義,才把貞德定位為「救國的聖女」,那已經是十九世紀的事了。
女巫大審判的狂潮——德意誌-巴伐利亞地區
追殺女巫的風暴
巴伐利亞(拜爾倫)的麥西米連一世(一五七三~二八五一年),在一五九七年繼承了他父親威廉五世的王位。麥西米連一世結婚五年以來一直都沒有子嗣,深信自己是受到了惡魔的詛咒,而德意誌當地也還是老樣子,一直處於糧食短缺和失業問題的漩渦中,不斷行民眾暴動起義。為了在老門姓麵前展現自己的統治權威,麥西米連一世必須想出一套能夠鎮壓百姓的手段。
紀元一五九九年,麥西米連一世派出間諜前往公國統領下的各個鄉鎮,命令他們用盡各種方法搜尋女巫。接著在1611年、12年、22年又陸續製訂「反妖術法律」,於是,從1590年至1630年這段長達四十年的期間,德意誌一帶吹起了獵殺女巫的恐怖旋風。
當時在特裏爾市,有個名叫約爾克-艾卜裏耶的行刑劊子手,曾遊曆各地四處舉發女巫,並且調查賺犯身上有沒有惡魔的印記。他每調查一人就能領取兩盾,執行死刑則可以領到八盾,因此成了當地的富豪。
從一五八七年至八九年,尚戈(上巴伐利亞地區)這個小城就有六十三名女性以女巫罪名被斬首或火刑處死。在維登佛斯地方有個人口不及五千的小鎮,僅僅1590~91年這短短一年之間,就有四十九名女性因女巫罪名而被處以火刑。
自由城市諾林根的女巫審判
提到巴伐利亞,就聯想到當地的自由城市諾林根。在1590年五月至九月,諾林根市曾發起一場女巫審判訴訟,對象是一位名叫蕾貝佳-倫普的女性,這場審判鬧得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留下的紀錄也非常詳盡。其實,此地光是一年之內就有三十二人因「女巫」罪名被判火刑處死,除了這位倫普夫人之外,連市長的前妻、議員、政務宮等,都難逃女巫審判的摧殘。
倫普夫人是會計師佩德-倫普的妻子,也是六個孩子的母親。她在被人告發是女巫之後旋即被捕,當時她的丈夫正在外地出差,家裏隻有一群年幼不懂世事的孩子,這些孩子們在不安之中,寫了這樣的一封信給牢獄中的母親:
「親愛的媽媽,我們大家都很平安。(略)上帝啊,請讓母親能夠平安無事的回到我們的身旁,阿門。我們為媽媽買了一些啤酒和麵包,還買了一些煎魚回家。(略)如果那裏需要錢,請吩咐我們送去,媽媽的錢包裏有足夠的生活費用。再見,親愛的媽媽,請不必擔心我們,我們會乖乖的等媽媽回來。」
接下來,是倫普夫人在還沒遭到拷問之前,寫給丈夫的一封信:
「不必為此感到憂慮,就算有人舉發我上千次,我也是清白之身,問心無愧。假若我有半句謊言。就算惡魔爬出地獄。將我大卸八塊、千刀萬剮,我也毫無怨言。我沒有做出不實的自白口供,請你不必擔心。我秉持著天地良心、我的身體潔白無瑕。可是,我真的會遭到拷問嗎?我還是難以置信,我並沒有犯下任何罪行啊。」
不明不白的突然遭到逮捕監禁,而且前途未卜,內心的不安可以想象。但是,信件的字裏行間,還是看得出她想抓住那渺茫的希望。
相較之下,下一封信則是在幾個月之後寄出,這時她已經經曆了五次的拷問,也被逼自白招供了。我們至今仍不確定這封信究竟是透過什麽管道送出監獄的。
「法官逼迫我承認一件又一件的罪名,在嚴刑拷打中取得我的口供,(略)我親愛的丈夫,我的胸口好像就快要爆裂了。想到我的孩子即將失去母親,內心實在難過。請送一些能夠讓人輕鬆死去的毒藥給我吧,我已經無法承受更多的拷問了。」
在這信紙的背麵,則是繼續寫道:
「啊啊,親愛的,那些人不分是非的逼迫我倆分離,即使我沒有犯下任何的罪。為什麽上帝允許人世問出現這樣的慘劇呢?(略)這太殘酷了,上帝為什麽沒有聆聽我的禱告呢?」
這時,她已經失去了一切期待,放棄了自己,信中的文字彷佛像是在悲痛與絕望中哀嚎。不過,她並非完全絕望,因為她的丈夫佩德正在外頭拚了命的為妻子奔走請命。
當時她的丈夫向法院提出了請願書,這些文件至今仍保存著,以下就介紹部分的內容:
「之前在下曾提出請願,懇請法官釋放我的妻子,但是沒有得到法院受理,這次再度提出請願,希望法官明鑒。(略)我的妻子在牢獄中期盼著我的協助,對她來說,我是她至愛的伴侶和最好的朋友,是她的丈夫……(略)我無法想象為什麽妻子會遭到舉發,她從來沒有做過任何違反法律與善良風俗的惡事,我可以在此以靈魂起誓作證。(略)對丈夫而言,她是最謹守本分的妻子,對孩子而言,她是最值得依靠的母親。(略)由衷懇請法官對在下的妻子開恩,讓她能夠獲釋回到家人的身邊。」
可是,丈夫提出的兩次請願書都遭到駁回,到了1590年九月九日,倫普夫人被判有罪,並立即以火刑處決。
之後,這個地方追殺女巫的炙焰越燒越烈,監獄裏人滿為患,這許許多多無辜的人,在牢裏經曆過慘無人道的拷問之後,最後無一幸免全都被送上火刑台,活活的被火燒死。
悲慘的慕尼黑一家人
在巴伐利亞,還有另一件極為出名的女巫審判事件,遭到舉發的是一位名叫安娜-帕本海默的女人。
公元1600年當時已經五十九歲的安娜-帕本海默,她的父親是個挖墳工人、丈夫則是戶外公廁的清潔夫,都是社會階級中最低下的、也最肮髒的職業。安娜婚後生了三個孩子,結婚三十七年來,帕本海默一家人都一直居無定所,在各個鄉鎮流浪,打工清掃各地的廁所。
這樣的貧窮家族,也逃不過麥西米連一世的愚民政策,人們為了掃蕩女巫而奔走時,這一家人剛好成了最佳的獵物。
帕本海默一家屬於下層階級,居無定所,而且信奉路德教派,這在天主教教區裏算是少數派,各種因素都對他們不利。
雖然巴伐利亞的國家會議曾頒布許多禁令,例如「嚴禁宗教歧視,保障天主教徒與新教徒的工作權力。嚴禁預言與迷信。嚴禁強盜掠奪流浪者。」但是人們並沒有嚴格遵守這些法令。
而主政的麥西米連大公,為了讓臣民知道誰才是巴伐利亞的真正掌權者,就借著這些女巫審判來樹立他的權威。
在社會最底層受到壓迫的帕本海默一家,遭到某個被判死刑的巫師(女的叫做女巫,男的則叫做巫師)舉發,因此遭到逮捕,押送前往慕尼黑。這家人被分別關在不同的牢房內,經過反複的拷問刑求,一個一個都坦承曾經使用巫術。
安娜坦承她曾經乘坐木板在空中飛翔,與惡魔會麵,還與惡魔性交,並且用她
殺害幼童的手掌製作出巫術的粉末,還用這些粉末殺害他人。經過審判之後,帕本海默一家所有成員都因為使用妖術而被判有罪。
到了處決的那天,上幹人聚集在廣場上看熱鬧,其中不乏鄰近村鎮特地前來的群眾。安娜的衣物被剝除,行刑者拿著用火燒紅的鐵鉗烙印她的皮肉。
接著安娜的乳房被活活割下來,沾滿鮮血的乳房被硬塞進她兩個兒子的口中。在當時,這是對付女性罪犯的特有刑罰。
這一家人還要走上超過半英裏的路前往最後的刑場,隊伍前方有市政官員拿著巨大十字架作前導,後頭跟著法院官員、直屬於大公的最高審判長、神職人員。隊伍行進時,教堂敲起鍾聲,群眾唱著讚美詩歌,而小販則在路邊發放號外快報,上頭印著犯人的罪行。
安娜被挖除乳房留下的空洞不斷冒出鮮血,每當囚車震動搖晃,她的臉上就露出極度痛苦的表情。一家人抵達刑場之後,下了囚車,在十字架前下跪,懺悔自己所犯下的罪過。
安娜的丈夫保路斯也有酷刑在等著他,行刑者用沉重的鐵製車輪砸在他的胸口,直到他骨折為止。然後,再拿出一根大鐵錐,狠狠的插入保路斯的肛門。
這一家人除了麽兒之外,其它父母兄長四人都被捆在火刑台上,人們在他們腳邊堆上柴薪,然後點火燃燒。他們在被處以火刑之前並沒有先行絞死,因為火刑之前先行絞死是一種「特權」,他們無緣享用。
先行絞死或是在火刑台上慢慢燒死,兩者的差別很大。在火刑進行中,受刑的犧牲者會感受到超乎想象的痛楚,而且這痛楚不會消失,要一直持續三十分鍾以上,才會在痛苦中死去。真可稱的上是嚐盡了地獄的苦難。
至於最年幼的孩子,他則是在火刑台前方被逼著看自己的父母兄長遭到處決。當他看到母親安娜被周圍的大火吞噬,在火焰中痛苦的扭動時,這少年忍不住驚呼:「啊,媽媽燒起來了!」結果三個月之後。連這名少年都被處決了。
寄給女兒的一封訣別信——班堡市長
女巫審判的重鎮
德意誌的班堡位於雷格尼茨河與美因河匯流處的班堡,擁有仿羅馬式的「聖彼得喬治大教堂」以及全球知名的一流交響樂團,是個人口七萬的地方都市。
不過,在曆史中,班堡和符茲堡並列為女巫大審判的重鎮,如今,圖書館仍保存著許多文件,詳實記錄下了當年追殺女巫的事件,道出那空前絕後的殘酷故事。
打擊巫術的女巫大審判被引進班堡,是在1609~22年這段期間、約翰-哥德弗裏特-馮-艾舒豪森主教在位的時代。在他擔任主教的時期,遭到處決的「女巫」總數超過三百人,尤其是在1617年,僅僅一年之內就有一百零三人被處以火刑。
後來繼任的大主教哥德弗裏特-約翰-喬治二世、也就是福克斯-馮-德倫罕(任期1623~33年),信仰的瘋狂程度更甚於他的前輩,徹底推行女巫大審判,又把六百多名無辜的人送上了處刑台。他的殘酷行徑造就了班堡追殺女巫的鼎盛時期,因此被人們稱為「女巫大主教」。
1628年,在自由城市班堡擔任市長長達二十年的約翰尼斯-尤尼伍斯(五十五歲)被人舉發是行使巫術的巫師,因此被逮捕處決,這是當年非常有名的重大事件。尤尼伍斯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他的女兒,信中對自己的遭遇說明的非常詳盡,成為日後人們了解當年殘暴惡行的重要史料。
從尤尼伍斯的信中,我們可以了解到被告是如何在拷問中受到煎熬、還有在刑求之下,是如何舉發其它的嫌犯。
在此之前,他的妻子已經被判處女巫之罪而遭到處決,後來這莫須有的罪名延燒到班堡市長身上,就在處決前夕,他寫下了這樣的一封信,透過獄卒偷偷的轉交給他的獨生女。
自由城市班堡市長所寫的信
「我可愛的女兒薇洛妮卡。爸爸沒有犯任何罪,卻換來拷問,爸爸沒有犯任何罪,卻得麵對死亡。隻要被關進牢裏,任何人都會變成女巫和巫師,因為嚴刑拷打永遠不會結束,直到你昧著良心承認你是巫師為止!」
當市長在牢獄裏接受審訊時,坐在一旁的布朗博士威脅道:「你就是巫師,快坦白承認吧,難道你要我叫證人和刑求宮過來嗎?」然後,布朗博士叫來司法顧問的兒子賀安博士,他作證說「我在女巫術士的舞會上看到過你」,接著。司法顧問與艾澤。賀芬這幾個人也都證明曾看到市長出席女巫術士的舞會,這些發言都被紀錄在證詞中。
「後來刑求官出現了,把我的雙手捆住,拇指用『手指虎鉗』夾住,一直夾到鮮血從指甲縫裏噴出來為止。(略)
然後,他們又把我的雙手反綁在背後,用繩索把我吊在空中,再突然鬆開繩索讓我墜落在地板上,那種痛苦仿佛天懸地轉一般,我承受了八次這樣的極刑,實在是苦不堪言。(略)這些拷問是在六月三十日星期五進行的,我能夠撐過這麽多嚴刑拷打,真該感謝上蒼憐憫。從那天以後,我的手就不聽使喚,沒辦法自己穿衣服了。此外還有各種各樣的刑罰,全都加諸在我這沒有犯罪的人身上。
後來,有個刑求官帶我回牢房時對我說道:
『老大爺,你就坦白認罪吧,就算說謊也沒關係。你想想,這麽多的刑罰在等著你,就算你忍的住痛苦,但是這樣沒完沒了的活受罪,也不是辦法啊。(略)法官他們心裏想要的是什麽?你又不是不知道。在你坦承罪行之前,他們是不會罷手的。』
最後我終於自白了,全都是憑空捏造的謊話。(略)爸爸以為這樣就能夠結束我的苦難,可是,沒想到他們再一次叫刑求官過來,要我說出女巫術士舞會的地點在哪裏。這我怎麽可能知道呢?這時我想起顧問父子好像曾經提到豪普特森林之類的地方,就說出那個地名。
接著他們又訊問我,有哪些人曾經去過那次舞會,我回答我不知道,他們就說:『你還想討打嗎?那時你不是有看到顧問在場嗎?』
『嗯嗯,是的。』
『除此之外還有什麽人?』他們繼續問。我回答我不知道,於是法官差遣警衛:『把被告帶到市區去,從市場開始、一條路一條路的搜。』
警衛押著我前往市區,走到哪一條路上,我就要供出我認識的某某人住在哪一戶,就這樣一條街一條街的訊問我,我供出了八個人的名字,之後到了齊肯維爾特路,我又供出了一個人名。
當我被押解到通往格爾奧克托的橋上時,他們又再一次問我:『這城裏你認識誰?不管誰都好,快點招供!』就這樣毫無休止的要我牽連出其它人的名字。
可是,我實在想不出任何人的名字了,所以他們又把我交給刑求官。刑求官剝光我的衣服,剃掉體毛,然後把我吊起來,他們問我:『市場那一帶一定有某人你沒有坦白招供出來,你們不是每天都在一起辦公嗎?為什麽要替他隱瞞呢?』
這時我才了解,他們想要我說出區長狄托邁爾的名字,我隻好遵從他們的意思,供出了狄托邁爾。(略)這就是我所有的自白供述。
不久之後,我就要麵臨死刑了。啊啊,這全都是謊言、全都是捏造的。我為什麽要忍耐那麽多的刑求?為什麽又害怕刑求而編造這麽多謊言呢。
因為,要是我不肯自白,他們會繼續拷問下去。再怎麽信仰堅定的人,隻要落到他們手中,都會坦白自己是女巫或巫師。(略)在上帝尚未揭露事實真相之前,我和我的朋友、親戚都將遭到火刑處死,因為他們也和我一樣,被逼的不得不招認罪行。
我知道妳和我一樣,對上帝有著堅貞的信仰,可是,妳注定要承受許許多鄉的苦難。如果還有機會,妳要盡可能多帶些盤纏,
到外地去巡回朝聖,半年之內都不要回來。或者聽我的話,在事實真相還無法得到平反之前,妳要離開這個教區,永遠不要回來。(略)
我可愛的女兒啊,這封信妳要藏好,不要給任何人看見,免得父親我又要遭受無謂的拷問刑罰,而幫我帶這封信給妳的獄卒也會招來殺身之禍。(略)總之,這封信務必要保密。我死之後,妳要為殉教的我禱告祈福。(略)再見了,女兒,妳再也看不到妳的父親約翰尼靳,尤尼伍斯了。所以我才會一再地對妳說『再見了』。1628年七月二十四日」
被埋藏在曆史中的女巫大審判
這封信如今保存在漢堡市的圖書館裏,不過,一直隱沒在眾多文件之中無人知曉,要等到西園1883年該圖書館的司庫萊特修博士將這封信公開,才得以重見天日。
在這次事件之後,漢堡市仍舊遵照以加羅林法典為基礎所製訂的漢堡市刑法,對女巫趕盡殺絕。由於被捕的人數太多,既有的監獄人滿為患,還專門建造了一座擁有三十間單獨監禁房的「女巫監獄」(heenhaus)來收容暴增的被告。
根據當時的學說,出席惡魔崇拜聚會的女巫通常是一組十三人,所以這座監獄可以容納二~三組的女巫。而且,在女巫監獄裏還有專門為女巫定罪的法律專家,以及聽命拷問女巫的刑求官。
於是,女巫審判變成了一條生產線,從審問、自白供述(包含拷問所得到的自白)、到宣判罪刑和處決(大多都是處以火刑),這條生產線毫不問斷的製造出被害者。其實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盡快處死被告,然後沒收被告的財產。
沒收的財產被收歸教會所有,用來支付女巫審判所需的相關經費。當然,獄卒的餐飲、劊子手的酒錢、絞刑的繩索、火刑所需的柴薪與油料,也都列帳向教會請款。
以1630年的沒收財產清冊為例,就詳細記載著諾德凱爾沒收了十萬盾、艾德伍爾特沒收了一萬盾、霍夫曼斯坦沒收了五萬盾這些金額。
在這一年之間,各地沒收的總額高達五十萬盾,扣除監獄、拷問、審判、處決等等支出,仍舊有二十二萬二千盾的盈餘,因此,對當局來說,天底下實在沒有比這更有賺頭的審判了。
凡是認可沒收女巫財產的地區,遭到舉發女巫的人數就特別多,而不允許沒收財產的地區,就很少有人會舉發女巫。
女巫(或巫師)遭到處決之後,財產都會經過徹底清查,而女巫被逮捕之際,政府的財產托管人就會立刻搜索女巫的宅邸,扣押所有的賬冊與文件。
不光是女巫本人的財產會遭到沒收,假如女巫在生前曾經借錢給他人,那麽,在女巫被火刑處決之後,異端審判官還會代替已死的女巫去討債,真是諷刺到了極點。
修女也無法幸免的惡魔誘惑——法國-盧丹
俊美神父的悲劇
1634年八月十八日,法國西部一個名叫盧丹的小城外,有位名叫約爾班-葛藍迪耶的神父在廣場上遭到火刑處死。
他被控的罪名是操弄魔法、玩弄修道院裏的十七名修女,還讓她們被惡魔附體。
由於在火刑處死之前,已經先經過吊刑、水刑、烙刑等各種拷問刑求,所以葛藍迪耶早已沒有力氣自己走上火刑台,還得要別人把他拖上去捆住。
回到1617年,年輕的神父約爾班。葛藍迪耶剛來到盧丹的聖皮耶教會就任,當時就曾在鎮上引起了一陣騷動。
這位神父外貌俊美,很快的就變成市鎮裏女人們所傾慕的對象,於是流言四起,說葛藍迪耶神父不守教規,在外頭和女人胡搞,初審法院檢察宮特倫坎的女兒甚至還因此懷了葛藍迪耶的孩子。
女兒遭到玷汙而氣憤不已的特倫坎,於是向波瓦迪耶主教告發,說葛藍迪耶神父犯了冒瀆神明、通奸、強奸等罪名。
葛藍迪耶因此遭到逮捕,在眾人麵前施以鞭刑,但是後來又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釋放。葛藍迪耶獲釋之後,凱旋回到盧丹,城裏的女人還歡喜的上前迎接他,為他接風洗塵。
接下來登場的則是故事的另一位主人翁,珍妮-德-桑潔。她在盧丹市聖吳蘇樂會修道院擔任院長一職,有著明亮的眼眸和一頭金發,是大家公認的美女。不過,當時的修道院與世隔絕,生活起居必須嚴守戒律,更不允許有性生活,所以住在修道院中的修女們被壓抑久了,有時會傳出某某修女精神崩潰的流言。
這些修女生活在一個全都是女人的環境中,不知不覺間流傳起一些奇妙的怪事,她們看到人的靈魂在修道院裏飛翔、聽到不知從何而來的聲音、甚至在暗處見到男人的影子,總之就是有幽靈在作祟。
有一位修女提到,那幽靈的麵貌,就像是那赴任以來和城裏女性牽扯不清的聖皮耶教會神父葛藍迪耶。
聽到這流言,最先淪陷的就是修道院長珍妮。二十二歲青春年華的她,內心有著無法抒解的情色欲望,於是暗戀上那從未謀麵的葛藍迪耶,而且戀慕之情越燒越烈,無法遏止。
惡魔附體的修女
有一天,珍妮突然發了失心瘋,出現了怪異的舉動。她歇斯匠裏的叫著「葛藍迪耶!」,同時瘋狂的跳起舞來。更奇怪的是,修道院裏其它的修女也一個跟著一個像是被惡魔附體似的,大喊「葛藍迪耶!」之後就昏倒不省人事。
於是城裏的人開始謠傳,葛藍迪耶神父懂得操弄惡魔之術,他派出惡靈附身在修女們身上,製造出這些騷動。
這次的惡魔騷動後來演變成了給葛藍迪耶治罪的最佳借口。有個人一直想要整垮葛藍迪耶神父,他就是教會參事米尼昂。米尼昂是初審法院檢察官特倫坎的外甥,特倫坎一直為了女兒被玷汙一事耿耿於懷,於是米尼昂抓住這次機會想要複仇。
米尼昂首先申請要為修女驅魔,並邀集市鎮當局的人參觀驅魔儀式。那些教會派來的驅魔神父把發瘋的珍妮抓起來五花大綁,然後開始和附體在她身上的惡魔對話。
經過一番爭鬥,那「惡魔」終於坦承,說葛藍迪耶神父已經和惡魔簽下了契約。
可是修女們經過這驅魔的折騰,性幻想越來越高漲,她們走在城裏的時候口出惡言、髒話連篇,還大喊著葛藍迪耶的名字。這群修女接著走到市中心的廣場上,隨即脫下衣物,坦胸露背的跳起舞來。
有些修女頭部上下搖晃,下巴用猛烈的力道撞擊胸口,撞擊聲喀喀作響,好像下巴都快要骨折似的。有些修女匍匐在地,雙手手臂朝身後扭轉,並且抓住雙腳腳掌,整個人扭曲成一團、活像是在表演高難度的特技一般。
和惡魔簽下契約的男人
城裏的居民聽說這騷動,都跑出來一探究竟,當他們見到修女的怪異行徑時,不禁大叫道:「她們被惡魔附體了,都是那家夥搞的鬼!」隨即衝向葛藍迪耶住的地方。
葛藍迪耶當場被捕,之後官府的人在他家中搜出了他與惡魔阿斯摩太所簽下的交易契約。
「我在此與惡魔立下契約,在我有生之年將侍奉惡魔、否定基督與眾神,並且帶領人們走上邪惡之路。我若是毀棄這份契約,自願將肉體與靈魂獻給惡魔作為懲處。立約人——約爾班-葛藍迪耶」
想也知道,這份契約顯然是為了陷葛藍迪耶入罪而捏造出來的。不過有趣的是,整篇契約都是用鏡像文字所書寫而成,至今仍舊保存在巴黎的國立圖書館內。
為了讓葛藍迪耶承認他與惡魔簽下了契約,當局決定使用「針刺法」來鑒定真偽。當時人們相信,和惡魔立下契約之後,身上就會留下惡魔的印記,用針去刺那個部位,人不會感受到任何痛楚,這就是「針刺法」的由來。
米尼昂與驅魔神父在使用針刺法來鑒定時,偷
偷耍了點手段。之前在為修女們驅魔時,曾詢問「葛藍迪耶身上,哪裏有惡魔的印記?」他們在用針刺這些特定部位時,故意使用磨鈍的針頭,所以輕輕刺下根本不會感覺到痛苦。接著,又用銳利的針去刺身體其它部位,證明針刺法的確有效,一切都如修女的證詞所言,確認葛藍迪耶確實有惡魔加持。
另一方麵,市鎮當局則是找出那些曾經被葛藍迪耶玩弄後拋棄的、或是誘惑葛藍迪耶卻無法得手的女人,這些女人對他抱持著恨意,她們都編造出對葛藍迪耶極為不利的證詞。就這樣,證據越來越明確穩固,總計收集到六十多件民眾證詞,其中包括有冒瀆教會與不守教規與人私通等等,各種嫌疑應有盡有。
經曆拷問與刑求之後
到了二蘭一四年八月十八日,葛藍迪耶被判死刑定讖。不過,在處以火刑之前,他已經經曆過了各種各樣比死還要恐怖的刑求與拷問。
除了吊刑、烙刑之外,還有水刑、西班牙長靴以及慢慢拉長身體的刑具。經過一連串的拷問,葛藍迪耶的手腳筋骨都像豆腐一般碎裂,骨髓也噴濺出來。
這些拷問施加在人的身上,哀嚎慘叫是免不了的。可是葛藍迪耶卻一直忍耐著,沒有大聲呼救。見到他心智如此頑強,審判官靈機一動、突然逆勢操作,他們說,一般人遭到這等刑求,必定無法承受痛苦,隻有經過惡魔加持的葛藍迪耶,才能夠耐受這些極刑的煎熬。
事情演變至此,那些修女們越看越害怕,其中有幾人一麵哭泣一麵鼓起勇氣,坦白說出,當初的自白都是受了指使而說謊。
而盧丹市也有些地位較高的市民,出麵要求把這事件移交到巴黎的議會再做公正的審判,甚至考慮要請法國國王親自定奪。
可是這一切都為時已晚,葛藍迪耶早已被判死刑,當局為了避免夜長夢多,決定立即處死,任何替罪犯伸冤的人也都要判處重罪。
到了1634年八月十八日,葛藍迪耶被放在一具草率製作的木橇上,被拖行移送到設立在盧丹市郊的刑場上,因為經過這麽多刑求之後,他的雙腳已經無法行走了。接著,死刑執行者將他拖上火刑台,捆在木柱上。
即使死到臨頭,葛藍迪耶仍舊大聲喊道:「我沒有和惡魔簽下契約,我就算死了,也會永遠詛咒著你們!」這時神職人員趕緊把聖水潑在他的臉上,讓他封口住嘴。
葛藍迪耶死後,他所說的詛咒成真了嗎?事實上,執行死刑的拉克塔提伍斯神父、執行驅魔的特蘭斯基神父以及另一位驅魔神父巴萊,都遭遇到不祥之事。
拉克塔提伍斯神父在剛執行過死刑的那一個月,就大喊道「原諒我,葛藍迪耶,這不是我的錯!」並隨即死去。特蘭斯基神父在五年之後橫死。執行驅魔與針刺鑒定法的馬努裏博士後來精神錯亂而死。而巴萊神父則因為另一件惡魔附體事件處置不當,被驅逐流放到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