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你們這次是來做什麽?”“處理些公事。”戴心誠吃飯的速度極快,卻不粗魯,比起用餐,更像“進食”,隻講求效率而不在乎味道和溫度。坐對麵的丁厭看得目不轉睛,他問:“你是軍人嗎?”不可以的啊!吃飯要細嚼慢咽!“他父親是警察,家規森嚴。”楚瀛幫著解釋了一句。“什麽警察那麽嚴格?”丁厭心說你騙我不認識警察嗎。戴心誠含糊其辭地說:“老警察。”楚瀛替他解惑道:“他爸爸是你們隔壁省份的警察部門裏,排第二還是第三的副職。”丁厭肅然起敬,“你是官二代啊!”戴心誠:“我是被收養的。”“那也是名字寫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一家人呀,”丁厭現實裏沒見大官兒的家屬,他的腦子隨那碗米粉一齊吞下肚,張嘴就道,“你們那種圈子,真的很亂嗎?”“這些你留著問戴則靈,我知道的不多。”“哦……”丁厭不打擾他們聊天了,自己刷微信朋友圈解悶。他今天下午發了逛服裝展的照片和定位,收到了許多評論和私聊。在眾多頭像和名字中,他一眼看到了曲荷。曲荷:喲嗬~你說巧不巧?曲荷:[圖片]曲荷發的是她自己朋友圈的截圖,和他相同的定位地址,連拍攝角度也高度相似。:啊啊……你也在巴黎嗎!!!!曲荷:我昨天在,今天回英國了,剛好和你錯過。你來旅遊?你一年要來幾次歐洲啊,發財了?:嘿嘿嘿,和男朋友來的。曲荷:???:手機上不方便講,有空見麵再和你聊吧,我過兩天也要去倫敦!曲荷:什麽男人能把你掰彎啊?/嚇:是帥哥/害羞曲荷:發來看看/壞笑/勾手指/勾手指:你見過他啊拜托。那天要不是你在旁邊搗亂,催我加他微信,怎麽會有後來的事。曲荷:誰啊?我不記得了:你仔細想想/流汗,你出國前,我陪你去買電飯鍋的那天……曲荷:wtf!:我們快要結婚啦~我會給你包個大紅包/親親曲荷:我容我先想想曲荷:就是去年秋天,我們坐在咖啡店外麵,來搭訕的那個男的?還帶了個小女孩的那個?:yep,是他……曲荷:oh my……你瘋了:沒有啦,事情經過很複雜……所以我說要當麵跟你講!曲荷:那你快來啊啊!!!!我迫不及待想聽了!你們在巴黎做什麽?快來見我!:你等我問問丁厭輕咳兩聲,打斷了楚瀛和戴心誠敘舊。“我們能明天就回倫敦嗎?”“可以。”楚瀛無異議,“但怎麽突然要走?你不是想多逛一逛博物館嗎?”“我有個朋友說……她特別想見我。”要丁厭直說是去見前女友,那太難以啟齒了,這有外人在呢,他可不能讓楚瀛丟了麵子。然而楚瀛卻拆穿他道:“據我所知,你在英國的朋友隻有你的前女友。”“前女友?”戴心誠的聲音終於有了變化,匪夷所思道,“你,還有前女友?”那個“你”字後麵的停頓十分陰陽怪氣……丁厭總算明白戴則靈翻的那幾個白眼是什麽意思了;這男的真討厭,真討厭啊!直男中的敗類!他沉住氣反問:“我怎麽不能有前女友?”楚瀛:“那你是為了見她?”丁厭:“對呀。我和她是和平分手,現在就是普通的朋友關係,我想和她見見,像你們倆這樣聊一聊天,不可以嗎?”他行得端坐得正,不怕被懷疑和惡意揣測!“分了手還繼續做朋友,那就是沒分手。”戴心誠武斷道,“最怕這種藕斷絲連了。”“你心理有疾病吧!”丁厭沒法再忍氣吞聲了,怒懟道,“我問你了嗎?誰管你怎麽想?你誰啊你!哪兒來這麽多廢話!”戴心誠不是存心想激怒他,低下頭避免與他眼神對視,做了投降的手勢,“抱歉,我多嘴了,我說的是我,分手了還要當朋友,所以總是分不掉。”你這種傻叉男人也能找到對象,誰那麽喜歡撿垃圾。丁厭在肚子裏傾倒了一堆惡毒的話,咬緊牙關不開口。“好了不生氣了。”楚瀛捏捏他的臉頰,“那我們明天一早回去,你想見就去見,我不介意。”丁厭得到滿意的回答,消了氣。嗚嗚他的男朋友好好,善解人意,總能令他舒心,要不是餐館人多,好想抱著親……不過他是不會再給這個戴心誠好臉色了,嗬嗬!***第二天他們起得早,四個多小時的車程抵達倫敦後,丁厭還和曲荷約了一頓午餐。一年多沒見,曲荷的頭發變長了,人還是原樣,陽光美麗,健朗明媚。“丁厭,恭喜你啊!得償所願留了長頭發,氣色還這麽好,和你男朋友生活很開心吧?”“嗯!開心!”丁厭真想和她來個大大的擁抱,可想一想又不合適,萬一曲荷有新的戀愛對象了呢,於是作罷。“我太好奇了,你這一年多到底經曆了什麽?感覺你不止性取向,連氣場都改變了……”丁厭挑重點給她講了一些事情,語速先是緩慢而悠長,但一提起部分細節,他仍會麵紅耳赤、心緒澎湃或是氣急敗壞。曲荷不時被他逗得大笑不止,聽得入神了也會呆呆地含著勺子。他們待到餐廳結束營業才離開,在街邊一人買了一隻甜筒,繼續散步聊天。把去年發生的故事說得七七八八了,丁厭聲音也啞了,擺擺手道:“大概就這些了,累死我了。”“你的生活何止是多姿多彩,簡直是精彩紛呈啊。”曲荷歎道,“你能找到你的歸屬感,我真為你感到高興。我還以為你會糊裏糊塗地玩一輩子呢。”“我也以為。不過生活的變數那麽多,誰都不知道下一秒會出現什麽,隻能說一切皆有可能吧。”丁厭用甜筒和她幹了幹杯,“看到你學業順利、生活無憂,我也為你高興!”曲荷:“我的煩心事兒可多著呢,沒法和你比。”丁厭:“曲荷,我如果辦婚禮,你願意來給我當伴娘嗎?”她敲他的頭,“怎麽可能啊!誰會請前女友給自己當伴娘?你的腦子怎麽長的!我不幹!我願意參加你的婚禮,見證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但當伴娘不、可、能!”“……好吧。”丁厭失望道。曲荷可悲地搖了搖頭,“我相信你男朋友是真的疼你了,你完全沒有變聰明……”“謝謝!”丁厭沾沾自喜,“我就當這是祝福啦!”第67章 首飾盒28丁厭在倫敦住了一周, 玩遍了必遊景點,還和曲荷去古著店淘了兩條上世紀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開春,楚瀛帶他回了自家在英國鄉下的一座舊日莊園, 始建於19世紀的哥特式古典建築美輪美奐,幽然矗立於晨霧之中, 青青的淺草坪星散著紫白的小花兒。“我的天呀, 我好像穿越進了《唐頓莊園》裏……”丁厭難以置信道, “這是你家嗎?我們要住在這裏嗎?”“以後也是你家了。”楚瀛道,“它的規模遠不如那座海克利爾城堡, 建築麵積要小得多,而且地處偏遠, 沒有那麽顯赫的曆史。但我媽媽很喜歡, 於是我父親從一家落魄貴族手裏買下, 送給她作為結婚紀念日的禮物。”楚瀛牽著他邁過鬆軟的綠草, 推開了一扇厚重的門,帶他走入室內。“這種城堡平日的維護費用很驚人,我媽媽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畢竟自己住太空曠了,可是沒過多久她就生病住進了療養院,這座莊園跟著閑置下來, 每年隻能請專人打理。”一進門,丁厭心中的震撼, 和初次去盧浮宮參觀拿破侖的房間時別無二致。巨型的台階由純橡木打造, 牆上的裝飾是繪製著花紋的皮革和光澤閃爍的金屬, 一盞璀璨奪目水晶燈吊在頂上, 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掃得一塵不染, 但那古舊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隨意地去坐或躺下。“你家也太有錢了……”他詞窮道。“其實我父親動過心思把它處理掉, 但有財力接手古堡的買家並不多,我怕它被賣給別人,隻好把它要過來了。”“你伸手要你爸就給你?那你爸對你很好啊!”“我說保存好它是我媽媽生前的心願之一,他才答應給我的。現在我們要結婚了,就把這裏作為婚房吧,我媽媽泉下有知會很開心的。”丁厭訥訥道:“你要是早說婚房是這樣,世界上應該沒有人會拒絕嫁給你,無論是男是女。”楚瀛說:“我又沒有想要和隨便什麽人結婚。”一陣啪啪嗒嗒的動靜從身後傳來,是肉墊和指甲蹬在實木地板上的聲音。丁厭回頭,被那隻純黑色的成年卡斯羅獵犬嚇得往後退它的肩高起碼70cm,尖尖的小耳朵,肥厚鬆弛的大腮皮,雄壯矯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搖晃著向人示好。然而丁厭散發出的陌生氣味又令它感到警覺,所以它隻是站立在那裏,黑色的圓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視著他們。“你還養大型猛犬……”丁厭的手指下意識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長得好可怕,不咬人吧?”“不是我的狗。”楚瀛道,卻向大黑狗伸出手,“過來,狼狼。”帶著濃烈動物氣息狗狗靠近兩人。它嗅著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紅紅的舌頭看得丁厭心裏發毛。“不是你養的,它怎麽認識你……”“是戴心誠的狗。”楚瀛被舔了手,不習慣濕膩膩的觸感,找了紙巾擦拭,然後和狗對話,“狼狼,你爸爸呢?”丁厭對這類長相體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認為它們腦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聰明。但狼狼是特例,竟然聽懂了楚瀛的話,引他們去找自己的主人。“今晚我們先不住二樓的房間。”楚瀛沒頭沒尾地說,然後帶他跟上那條大狗。戴心誠站在一棵蘋果樹下抽煙,目光直直地鎖定著樓上的一扇窗戶。丁厭隨那道視線望去,不見窗邊有值得盯梢的人或風景。狼狼很喜歡它的爸爸,繞著戴心誠打轉,搖尾坐下,牢牢守著主人的一舉一動,等待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