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了。
以後也請你繼續跟我當好朋友。
從樹葉縫隙照射過來的陽光,讓坡道路麵形成美麗的斑點。爬上坡道,就可以聽到蟬嗚叫聲。夏末的陽光也變得比較和煦溫柔。
這是一條斜度很陡、距離又長的坡道。我就走在美雪的後麵,很擔心她走一走會跌倒。不曉得為什麽,她今天很難得地穿上了高跟鞋,一隻手提著行李袋,美雪是個固執的人,所以也不會主動要人幫忙。
「我幫你提行李袋好嗎?」
美雪回過頭,眼尾和鼻子上麵都有皺紋。她的笑容就像小孩子般天真無邪,毫無防備之意。不曉得有多久沒看過她露出如此愜意的笑容了。
「沒問題,才這麽一點行李而已。」
早就知道她會這樣回答。她從以前就是那樣。不喜歡男性朋友們把她當成女人看待。
「剛剛應該先寄放在車站的置物櫃裏。」
「沒關係!沒關係!雖然隻有兩年半時間,但我倒是很有家庭主婦風範。比起提著兩個沉重的超市袋子爬樓梯,這個行李袋輕多了。」
話可不能這麽說。雖然隻是個小包包,但畢竟是個行李袋,而且裝了很多東西,都變得圓鼓鼓地。美雪是要去位於這條坡道上的某間佛寺,參拜過後就要從新幹線車站搭車回故鄉了。
「你打算待在廣島多久呢?」
她的行李不是隻有今天這個行李袋而已,秋天的衣服、喜歡的cd、經常會配戴的首飾等等,我知道她已經先把那些東西送回家了。
「對不起,老是麻煩你。每次都有事情時才打電話給你。如果你管不動貓咪大五郎,請馬上跟我連絡。雖然你住在可以養寵物的大樓裏,可是你隻養過烏龜而已,硬要你養貓,我也過意不去。」
「不,大五郎寄養在我這裏沒關係……我不是那個意思啦……」
「貓食很便宜,我想應該沒問題。而且大五郎什麽都能吃。我會將菜剁得很碎,還喂它吃我們人吃的飯。」
美雪似乎想避談這個話題,所以故意裝得很開朗地繼續說道:
「雖然它是貓,也很喜歡吃煎餅呢!隻要我拿煎餅給它吃,它就會喀喀地吃得很起勁。也吃洋芋片。萬一沒錢買貓食的話——」
「你不用付我貓食的錢,這點錢我還負擔的起。就算你不回來,要我養它一輩子也沒問題。」
可能終於死心了,美雪收起硬撐的笑容,雙眼直視前方說道:
「我爸媽叫我回去住久一點。他們可能認為如果我住久一點,就會改變心意吧!我已經可以猜到,他們一定又是對我講同樣的話:把租的房子退了吧,搬回老家跟我們住在一起吧——」
那時候我的眼睛一定眯得像在雨天被主人遺棄的貓一樣。美雪當然不會注意到我,那隻是我自己在胡思亂想,不過美雪接下來的話,聽起來好像是在安慰我。
「我一定會回來的。如果我每天待在家裏無所事事的話,時間一久,爸媽就會改變心意的。有位適婚年齡的女兒一直住在家裏,他們也會很困擾。所以,我一定會回來。況且大五郎也在等我回來。更重要的是,我不能把他一個人孤零零地丟在這裏。」
這半年來,美雪更瘦了,她抬起變得尖細的下巴,走在坡道上。在夏日樹木阻斷的坡道前方有一片水泥牆,從那裏可以看到狀似筆頭草的木製塔形碑的尖端。坡道上麵有一座老舊佛寺和排列整齊的墓園。
* * *
當坡道兩側看不到住家,在隻有樹木林立的地方,坡道被分成兩條歧路。右手邊是個已經看不清楚扁額文字的老朽山門。前方是一排石階。
「喂,還是我幫你拿行裏好了——」
美雪沒有回答,隻是將另一隻手抱的花束遞給對方。雖然美雪說她一定會再回來,但我發現到,她於上的花束比上個月忌日來找我時還大把。
「幫我拿這個吧!」
美雪虛張聲勢地,故意裝作很輕鬆的樣子,踏上了第一個石階,隻看見她提著行李袋的手臂大動作搖晃著。喂!喂!提不動就別勉強。她連身體都在搖晃,根本就站不穩。
腳踩著枯葉,走在樹蔭陰影下的石階上麵。蟬鳴聲越來越激動。好像它已經知道夏天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也即將劃上句點了吧?美雪的聲調比蟬鳴聲還高亢。
「你以前也來過這裏,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那小子做七七時,你不是也叫我來嗎?」
「不是啦,不是那一次,我是指更早的時候。」
「我有來過這裏?」
鐵製的手欄杆都生鏽了,斑駁脫落狀似焦黑色的魚鱗片。石階長滿了青苔。高大的樹木以茂盛的樹葉遮頂,兩側斜麵的粗壯樹根像蛇一樣蜿蜒著。這裏的寺社佛閣數目遠比便利商店還多,這也算是這個地方的特色之一。雖然這座佛寺稱不上是觀光勝地,但是也找不出別的佛寺跟它一樣是位在如此高的山丘上了,這應該也算是吸引人之處吧!
「是的,念大學的時候,我們三個人一起來過。還記得在石階上的那棵大樹嗎?」
「……啊,我想起來了。」
我和美雪、雄二在學生時代就認識了。
剛開始是我和雄二先成為朋友。當時我對於每天打工、倒酒、偶爾要去上課的生活感到厭煩,而雄二則因為社團人數過多,加上他有習慣性脫臼的毛病,所以決定退出橄欖球社,我們兩人就在大一暑假前夕,幾乎是同時間加入了同一個社團。我們的社團是超自然現象研究會。通稱為「神秘社團」。
在屈斜路湖架起帳蓬,嚐試斜坡攝影;或者登上ufo目擊情報最多的山峰,在山頂上召開宴會,這是個常會舉辦意外活動的社團,所以就被誤會這是個專門在晚上才聚會的組織,或是瘋狂宗教的地下組織,因此社員很少。人數最多的時候也隻有七個人而已。
因為偶爾也要在外麵過夜的關係,所以那些真正喜歡從事室內靜態活動的人,對於我們的神秘社團都敬而遠之。等我們升到大三時,有個新社團成立,那個社團專門播映美國國防部外流的外星人解剖鏡頭集結而成的秘密錄影帶,把我們的社員全部吸收過去,最後隻剩下我和雄二兩個人。
盡管如此,我和雄二仍然每天出現在這被學校文化部以社員減少為理由,奉勸解散的社團教室。後來大家熟識了,就計劃要舉辦新的神秘之旅。
雖然想出來的計劃堆積如山,但也僅止於構想的階段,幾乎沒有付諸實行。我是單親家庭,學費是由擔任保險業務員的母親辛辛苦苦攗出來的,根本沒有閑錢讓我參加社團活動,雄二的情況也很慘,他的家人並沒有寄生活費給他,他隻好住在沒有衛浴設備的公寓裏,我們兩個人都沒錢。我們會加入社團,不過是為了消磨無聊時光罷了。
覺得安排神秘之旅計劃玩膩了——或覺得老是在歎氣也膩了——在每個人準備要去打工前的這段時間,我們就玩遊戲度過無聊時光。通常都是玩撲克牌。因為隻有兩個人,隻好玩拱豬遊戲。
籌碼是日幣十元。一張籌碼的價值也是日幣十元。籌碼的最高上限是十張。這是一個可愛的賭博遊戲。不管怎麽說,在以萬元為賭注單位的高爾夫接待中心,想要能夠心平氣和地付錢,這個遊戲是必經階段。
持續玩過好幾次遊戲後,我們這兩位窮學生也曾有過連一點賭金都付不出來的時候。這時候輸的人就要賠禮道歉。因為本來就不是為了賺錢才玩遊戲,贏的人也會覺得很困擾,通常都是輸的人請贏的人吃一頓飯。輸的人還要被懲罰,就是讓贏的人用手指彈額頭,要彈到變紅為止。
最常賠禮道歉的人是雄二。那小子實在不適合玩遊戲。玩拱豬更不行。隻要看他的表情和手勢,就知道叫牌前他會出哪張牌。
希望在畢業前能存夠錢到尼斯湖一遊。如果要去的話,一定要住一個月。還要準備三台性能很好的數位相機——我們兩個人就在沒有其他人的社團教室裏頂著泛紅的額頭,熱烈地談論這些不可能會實現的蠢事。那時候酒喝光了,大家都醉了,還說了一些會讓人臉紅心跳的夢想。
就在那時候,美雪出現了。
「我想加入這個社團。」
美雪是從短期大學轉來就讀的學生,所以跟我們都一樣是三年級。但因為我曾重考一年,所以她小我一歲。在美雪加入社團後沒多久,她就這樣告訴我們:「我看你們兩個人很喜歡這個社團,本來是不想說的,但我還是要告訴你們,我之所以會加入這個社團的理由,原本我以為是推理小說研究會,就誤打誤撞進來了。」
我們確實來過這間佛寺。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們三個人企畫了「鎌倉靈異景點之旅」。跟學長借了一輛車,到各熱門景點拍攝靈異照片,又參觀了被評為鬼屋的建築物,回程途中還刻意穿越幽靈隧道。
「我想起來了。那小子曾經說過,在這附近他知道的佛寺中,有些佛寺會有鬼出現。對了,就是這裏。因為那時候天色已經暗了,在揀骨的時候我完全沒有察覺到。」
「你隻知道你家的菩堤寺。」
爬到石梯的最高階,右手邊有一棵老樹,垂下的樹枝看起來就像是長長的手臂,好像要伸手抓東西的樣子。
「當時那棵樹就發出沙沙的聲響,不停搖晃著。那應該是鳥停在樹枝上的關係,可是那小子竟然飛快地跑掉了。我想他應該不喜歡所謂的靈異話題吧!」
「他不是不喜歡,是覺得害怕。老是愛逞強,但其實是個膽小鬼。是他自己說要來的,而且還是他熟悉的地方,應該不用那麽害怕才對。」
美雪發出輕微的笑聲,但馬上又歎了一口氣。此時她的表情看起來好像是說,結果自己卻也來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方。
* * *
來到樹下,美雪停住腳步,抬頭望著快要碰到頭的樹枝。那天晚上看起來像是可以覆蓋整個夜空的巨木,在白天陽光的照射下,不過就像是一株泄了氣的老樹。
「這棵樹是櫻花樹。」
「應該叫垂枝櫻。這附近會有垂枝櫻,真的很難得。」
為什麽知道這棵樹是櫻花樹呢?兩人都沒有提到這個問題。納骨日是在四月初,正好是櫻花盛開的時候。櫻花真的很美,美到讓人覺得無情。它完全不理會人的感受,時間到了就開花,該結束了就花謝滿地。跟人類的生與死一樣,沒有任何情分可書。
「已經過了半年了。」
「我是覺得時間過得很慢,才半年而已。」
「到現在我還是不能相信。最後見到他時,完全看不出來他生了重病。」
美雪停下腳步,沒有再往前走。雖然她是來掃墓,但我卻覺得她好像不想走到墳墓前。
「你們兩個見過麵?」
「是的,去年底我們見過麵……對了,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訴你。是那小子要我轉達的。」
此時,美雪的手緊緊握著擺在石梯台階上的行李袋。
「你的表情別那麽嚴肅嘛!那天,那小子喝醉了。就像在酒席時開玩笑所說的話——」
我跟雄二約在四穀的居酒屋碰麵。他在位於新宿的商社總公司上班,我是銀座某家廣告公司的營業員,四穀剛好是我們兩人上班地點的中間點。學生時代雖然天天見麵,但畢業以後一年碰不到幾次麵。再加上美雪的話,三個人一年才見一次麵。三個人決定一定都得到齊的日子,是神秘社團「紀念日」。
「該從哪裏說起才好呢……對了,現在想想,那天一開始我就覺得那小子怪怪的。暍沒多少酒馬上就醉了。還突然說了一些很奇怪的話。」
「奇怪的話?」
「址的,突然問我是不是真的有所謂死後的世界。他還說人隻要死了,就什麽都沒有了。那小子相信ufo、尼斯湖怪物之類的傳說,卻不相信有幽靈存在或靈異現象。剛開始我以為他在跟我開玩笑,聽過就算了。可是他卻一直跟我聊這個話題,而且表情很嚴肅。」
美雪隻是「啊」一聲,看她的表情好像已經知道我會說什麽話了。
「佛教、基督教都相信有死後世界,他們認為生命是能量的凝縮體,就算肉體消滅了,生命依舊可能存在,他就是跟我說這些事情。那時候我完全不曉得他生病的事,說真的,當時我還在想,這小子是不是瘋了?」
「他應該是跟你說些與靈魂學、輪回轉世有關的話題吧?雖然他什麽都沒對我說,但有一次我整理他的書櫃時,發現到有好幾本那樣的書。就是癌症民間療法、如何選擇醫院之類的書籍。後來我質問他,他才一五一十地告訴我。他說檢查的結果不是良性的,是惡性腫瘤。我真的無法相信。那種事本來就應該先告訴自己的太太,結果他卻保持沉默。他這樣的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如果他早一點告訴我,也許能找到好方法醫治他……」
美雪幾乎是在怒吼,氣到眉毛都往上吊了,不過我想美雪自己應該也很清楚。那是末期癌症。就算她提早半個月知道,也是無濟於事。
「萬一我怎麽啦——當那小子說出那句話時,因為我什麽都不知道,還開玩笑地告訴他,你不用擔心,就算地球毀滅了,隻有你和蟑螂可以繼續存活下去。可是,那小子並沒有笑出來。」
美雪沉默不語,隻是頭歪歪地,似乎要催雄二繼續說下去。
「如果我先死,死後還有意識的話,我一定會送訊息給美雪和你。當時他是那樣說的。他要我將這番話告訴你。他說他會證明確實有死後世界給你看。」
美雪嚇呆了,聳聳肩,可是馬上她的臉上又浮現出另一種表情。
「……原來他那麽怕死啊!」
「嗯,他一定很怕留下美雪你一個人,然後自己先死。」
對於這番話,美雪並沒有回應,又繼續往前走。
* * *
隻有三個人的社團活動,我們也維持了四年時間。
「是槌子(譯注:長相像蛇的一種幻想動物。)嗎?在岡山地區陸續出現神奇生物。」
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則新聞,當天晚上就跟學長借車,載著數位相機和睡袋,奔馳在東名高速公路上,朝目的地前進。
當我們在有ufo麥加聖地之稱的山梨縣小村,滯留一周的時間裏,白天去割稻打工賺錢,晚上則身上貼著暖暖包保暖,蹲在手提油燈下麵,拿著望遠鏡觀望四周直到天亮。
當活動資金見底時,聽說七公分長的大甲蟲可以賣到日幣數十萬元,我們就到福島山中尋找人甲蟲。
一定要親眼目睹這世上所有的謎題景像——這是我們三個人的口號。可是我們也不能不顧及立即就出現在我們眼前的現實問題。
大家都說我們三個人是「美夢成真」(譯注:日本樂團,由兩男一女組成。),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像玩撲克牌般的危險友情,我們的關係確實跟「美夢成真」很像,沒多久就開始失去平衡了。雄二愛上了美雪。允許朋友把女朋友看得比友情重要,這是大多數男人心裏都已經認定的一種不成文規定,可是我不準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我和雄二一樣,都愛上了美雪。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愛上了美雪。該不會是在可以看見ufo的高原時,美雪因仰望夜空而將臉抬高,當我緊緊盯著她側臉的那一刻,就愛上她了吧?還是抓到5.8公分長的大甲蟲時,美雪像男孩子般不停地大聲吼叫且拚命地跳,她那種過度興奮的態度迷倒了我吧?抑或是推開被改建為文化部館置物間,原本屬於我們社團教室的門,她走進來的那一瞬間對她傾情的吧?
美雪一向對於男女的事感覺遲鈍,可是我和雄二早就知道彼此在想什麽。因此,到底該由誰先向美雪告白呢?誰能擁有這個優先權,必須先做個了結。這件事我並沒有告訴美雪,相信雄二應該也沒有向她提過這件事。如果讓美雪知道了,她的臉一定會氣到紅得像猴子屁股般。因為我們竟然是用拱豬遊戲來決定她的未來。
我們真的透過撲克牌決定告白的優先權。而且是一次定生死。當我們兩人做好決定,當天晚上我為了這場戰爭買了一副新的撲克牌,將牌放在口袋裏,又拿了一瓶便宜的威士忌到雄二住的地方。
我們兩人就學電影裏的賭神,各自喝了一杯沒有加冰塊的便宜威士忌,然後將全新的撲克牌包裝撕下。
「隻玩一局,所以不需要鬼牌。」
遊戲規矩跟以前一樣。但是,這次是一局決勝負。當然不可能再申訴。這次的心情跟平常以十元為籌碼賭輸贏的感覺截然不同,完全輕鬆不起來。
首先,我非常謹慎地慢慢洗牌。他也跟平常一樣,花同樣的時間再洗一次牌。畢竟大家都希望自己能贏得這場比賽,所以更加聚精會神。
首先我拿到的是兩張相同的牌。後來的三張都是紅心。可以同花清一色,也可以是同花順。平常我都是以同花順來擊倒對方。但是那天一定要很謹慎才行。就算牌局再壞,至少也有兩張同樣的牌。如果可以的話,有三張同樣的牌或full house(譯注:有三張相同的牌另加一對)。不需要急著贏得勝利。
雄二首先丟了兩張牌。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不是玩拱豬的高手。他自己可能不知道,雄二隻要一緊張,耳朵就會變得很紅。我隻丟了一張牌。
接著要叫牌了。
結果,我手上的牌隻有兩張是同花色。雄二他先掀牌,我看了一眼不禁在心裏大叫。
雄二是同花順。
雖然我打算以同花清一色擊敗他,但因為膽小而錯失了贏的機會。原來我也被那小子的撲克牌臉給騙了。想不到雄二的演技這麽好。曾聽人家說過,女人會讓男人變堅強,那一刻我真的可以確認這句話一點也沒錯。比起我這個沒耐心、容易半途而廢的人,那小子的氣勢確實都永遠淩駕在我之上。
那時候我一定是表現出很悔恨的樣子吧!因為後來維二是那麽說的:
「好吧!就讓你彈我的額頭一下吧!」
所以,我就用盡畢生的力量——我想那小子一定痛了很久吧——彈了他額頭一下。除了要他「加油!」,也告訴他要忍耐。時間過得真快,那天的比賽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了。
* * *
爬到石階的最高階,在本堂前方右轉,就看到在傾斜地麵上,排列成梯狀的墓地。雖然這間佛寺已經很老舊,但似乎有著強烈的經營意願,斜坡上方還在動工,準備改建為墓園。擺著木桶場地的旁邊鼠尾草花兒盛開,總覺得把鼠尾草花當成墓園的花,似乎過於鮮豔。
「真不夠意思!」
美雪開口了,好像要跟墓碑說話。
「說什麽唯一的優點就是身體很健康。當時還自豪地對我說:自從出生以後,連拉一次肚子都沒有,念小學時還得全勤獎。哼,全都是騙人的!」
這次可以確定她真的是在對墓碑講話。她那有點鬧脾氣的口吻刺痛著我的胸口。
美雪準備了一個棕刷,很認真地刷洗著墓碑,直到指關節都變紅了,選用舊牙刷將刻字溝紋裏的黴垢都刷得幹幹淨淨。然後小心翼翼地打了水、插了花。她好像不滿意花的位置,調整了好幾次。
等所有作業都結束後,美雪做出好像在幫男生整理西裝領的動作,先望著墓碑,然後歪著脖子,又將頭擺正。最後她輕輕地點頭。
「好了!」
我知道,下個月忌日那天她已經打算不來這裏了。也說不定以後都不會回來了。雖然她說嶽父母的想法會改變,但也有可能是她改變主意,真的要永遠搬離我們的家。
或許再也見不到。想到這裏的時候,香的煙熏濕了我的眼睛。剛好美雪也被熏得閉上了眼睛,讓我可以一直盯著她的側臉看。
「……那個」
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但最後還是沒有說話。終於美雪張開眼睛,而且很難得地竟然轉身回頭。
「什麽事?」
「……嗯,那個。」
終於要說了吧?你也不想她回廣島吧?
「十月—」
最後還是沒有說出來。你真是個懦夫!太陽就要下山了。已經沒時間了。
「十月怎樣呢?」
「……不,沒事。」
美雪又回過頭問他。十月的第三個周日是屬於我們三個人的紀念日。那是神秘社團多年來唯一的成果,也就是發現ufo的那一天。畢業以後,成為社會人士,還有我和美雪結婚以後,一整年裏就隻有這天三個人會再聚在一起,然後深夜驅車到ufo目擊現場——山梨縣,這是我們三人一年一度例行的公事。
在夜空中劃下不規則軌跡的那道光芒,至今依舊明顯地烙印在我的雙眸。雖然美雪老是笑著說,那是流星啦,可是,到底是ufo或流星,已經不重要了。信或不信都無所謂,但是當我們發現到那道光芒時,內心的那份悸動是很真實的,那可是讓我們現在已經分隔兩地的三個人,能夠每年聚首一次的最佳借口。
因為一直沒說話,害得美雪是一臉困惑。
「喂,到底是什麽事嗎?」
「啊,沒事,什麽事都沒有。」
「雄二,你到底怎麽啦?你好奇怪哦!」
美雪緩緩地朝我的這個方向轉過身。可是,她的雙眸是看著雄二,並不是在看我。真是遺憾,在美雪眼裏依舊找不到我的蹤影。雖然這半年來我已經習慣,不會再有人看到我,但那份哀傷仍然刺痛著我的心。
「在那小子的墓前講這些話,我會覺得過意不去……」
雄二的耳朵全紅了。沒關係的,雄二。你就說出來吧!該覺得過意不去的人是我。是我不服輸,搶先對美雪告白,做錯事的人是我。
五年前,有一天美雪一臉憂鬱地跑來問我,那是在我跟雄二以撲克牌決勝負後,過了一個月所發生的事。
「喂,阿嶽,你覺不覺得最近雄二很奇怪?跟他說話,他卻是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
雖然雄二念高中時,以快速後衛手之名,入選為全縣十五位最佳橄欖球選手,但是講到女人,他的感覺倒是很遲鈍,完全沒有男人所謂的矜持。因為他太在意美雪了,反而讓他無所適從,隻好以強硬的態度麵對美雪。他以為這樣,就可以讓美雪對他死心。可能他玩牌贏了我,也讓他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吧!
「我是不是做了什麽事惹雄二生氣了?」
「不,我想應該不是那樣。」
剛開始我還幫你講話,想幫你留後路,讓你有機會向美雪告白。一開始我確實是這麽想的。可是每次當我這麽做時:心裏就更痛苦,因為我不希望美雪被別人搶走,當時不想讓美雪被人搶走的念頭一直震撼著我,震得我全身發抖。
「……雄二他,該不會有女朋友了吧?在大家麵前我跟他走得太親近,也許會給他帶來困擾呢……」
我永遠忘不了那時候美雪的表情。她的聲調比平常還低沉沙啞,拚命地找出各種理由,想解釋一切。就在那一刻我完全明白了。如果雄二向美雪告白的話,我絕對連第二候補者的機會也沒有。
「也許是吧!」
我回答的很曖昧。真是個膽小鬼。雖然事後不斷回想那時候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我還是會那麽做。當時,同社團有個女孩子曾經向雄二告白過,這件事我和美雪都知道,但是雄二卻覺得很迷惑,一直沒有給這位女同學答案,而這件事隻有我知道。
要不要去喝杯酒?美雪很難得地主動約我去喝酒,她之所以會這樣,理由我也很清楚。
來到居酒屋,我們不再提起任何與雄二有關的事情。避而不談也許才是正確的做法。其實那次是第一次隻有我們兩個人一起去喝酒,我很高興,應該不停地說些關於自己的事。不過我已經不是記得很清楚了。那時候我和美雪酒力都不好,卻點了好多酒拚命喝,所以中途到底發生什麽事,記憶已經不鮮明了。連續攤的店是哪裏也不知道。還有為什麽我會在她住的地方過夜,理由也想不起來了。
我並沒有打算用酒來蒙蔽事實。隻是美雪因傷心變得脆弱的心被我叼走了。我就像是撲向迷途小鹿的大野狼。
雄二看到我和美雪開始交往後,他也沒有生氣,而且什麽話也沒說。一切都要怪自己拖拖拉拉,一開始就沒有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我想當時雄二一定是那樣想的。看雄二的態度還是跟以前一樣,於是我就自己給他找了這樣的借口。後來雄二也有跟同社團的那個女孩子交往,不過沒多久就分手了。
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我和美雪結婚了。在婚禮舉行之前,有件事我一定要做。那就是向雄二道歉賠罪。可是,我辦不到。就如美雪所說,我是個虛張聲勢的膽小鬼。結果,我隻是在婿宴邀請卡上麵多寫了幾行字,就將邀請卡寄出去了。
可是,對我和美雪來說,一生中最重要的好朋友雄二竟然寄了「不會出席」的回函回來。那是雄二對於我的背叛唯一的回答。一直以來我都背負著一股重擔。現在也是該將重擔卸下的時候了。反正,我都已經死了。
* * *
我可以很確定。人死了以後,還是能夠繼續活著。我就是最佳證據。不過隻是生命殘像般的意識會繼續存在而已,所以活著的人無法看見死者的身影。到現在為止,能夠看到我的人,隻有貓咪大五郎而已。
死了以後,才真正了解了很多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死後移動比活著時簡單多了。可以浮在半空中走路,如果隻是去近的地方,隻要憑意念馬上就能到達目的地。而且不用再怕鞋子會磨傷腳。
雄二,我也到過你家好幾次。如果是你的話,也許你會注意到我的存在吧!所以,不管你在想什麽我都知道,因為我是一個找不到任何破綻的跟蹤者。你像高中生在暗戀女生一樣,把美雪的照片藏在書桌的抽屜裏。常常會拉開抽屜,望著照片歎氣。
由西方照射過來的陽光變弱了。蟬也不再鳴叫,取而代之的是草叢裏的蟲兒,可以清楚聽到蟲鳴的聲音。跟盛夏時節相比,山丘上的晚風確實很冷,會讓人起雞皮疙瘩,可是現在雄二的額頭上卻冒出汗珠。當時到山裏找大甲蟲時,明明很熱,雄二也沒有流一滴汗,現在卻汗流浹背,實在難得。
「……嗯……那個」
「什麽事?」
別再猶豫了!真的讓人急死了。我就站在雄二的前麵。我試著踩了他的腳,但他好像完全沒有發覺。他的視線越過我的身體,注視著在我背後的鼠尾草。
這也是死後才知道的事。無法讓活人看到我,也無法再與現實世界有任何牽連。有好幾個晚上,我都想向雄二證明人死後還是有意識的,想告訴他死後世界是存在的,但是卻辦不到。
我也曾試過好幾次。想伸手碰觸美雪的臉頰,也想像我還活著的時候一樣,動動書桌上麵的筆或相框。可是,我能夠辦到的事情隻是讓窗簾不停晃動而已。可能因為我的意念能量不足的關係吧?聽說隻有對於人世間留有極大的怨恨或悔恨的人,才會讓活人看到他,因為這樣,才會有人說他見過鬼吧?剛剛在櫻花樹下,就有一位半邊臉爛掉的老婆婆直盯著我們三個人看。但為什麽我就是辦不到呢?就連死了也是個沒用的鬼。
盡管如此,我還是想再試試看。我將大拇指和食指彎成圓形。這次一定要成功。因為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機會了。
雖說人死後意識依舊存在,但是不可能永遠存在。當我在觀賞自己的葬禮時,那時候頭腦很清醒,可是隨著時間的經過,意識好像越來越模糊。最近總覺得意識變得片片斷斷,有時候好像還會打盹般,意識不清。現在如果沒有用盡力氣,恐怕連眼睛也張不開。第二次死亡,也就是意識消散的日子是越來越接近了。不過因為我已經死過一次,並沒有像第一次死亡時那麽害怕,這也算是萬幸的事。
我將所有的意識集中於指尖。將食指彎圓,以大拇指為弓,使盡全身力氣。然後用手指為箭頭朝雄二的額頭彈一下。
終於有感覺。雄二張大眼睛。我成功了。第一次如此成功。
雄二抬起頭,看著上麵,又環顧四周一圈。他可能以為是風將樹果吹過來撞到他額頭吧?他還是跟以前一樣,感覺超遲鈍。我一定要讓他想起五年前那個晚上被我彈額頭的感覺。
再一次,這次是用中指和無名指按著雄二的額頭,然後使盡全身力氣彈下去。
雄二用手按著頭,叫了一聲。
「怎麽了?頭痛嗎?」
因為雄二突然臉都歪了,美雪很擔心地詢問他。雄二搓搓額頭,眼睛瞪的好大,對美雪說。
「……那個」
「怎麽啪?」
「陽剛那小子來過了。」
「那小子?」
美雪歪著脖子看他。雄二將脖子轉動一百八十度,看了一下四周說。
「嗯,是那小子沒錯。阿嶽來過了……。」
「你在胡說些什麽?雄二怎麽連你也在開玩笑?你們兩個果然是麻吉,都那麽愛開玩笑。」
雄二的視線停留在半空中。他好像在找我。我以為他會露出害怕的神情,但是並沒有,他的眼神就像是正在尋找主人的小狗眼神。雄二,你真是個好人。你的心腸一直都比我好。
雄二環顧了四周好幾圈,最後他好像放棄了。他可能想對看不到的我做暗號,轉身對著墓碑,緩緩地做出相撲受獎人會做的手勢。以前玩拱豬,當雄二付不出賭金時,他就會做出那樣的「道歉」手勢。喂、喂,我不是在那裏。我人在你的後麵。
雄二再轉向美雪。雖然他的耳朵仍然很紅,不過語氣很清楚。
「今年十月的第三個星期天,雖然隻剩下我們兩個,但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去那個值得紀念的地方嗎?」
美雪露出笑容,她好像要跟雄二說別鬧了,可是雄二沒有給她說話的機會,他馬上又繼續說:
「不是隻有今年而已,以後每年都要跟你一起去。」
美雪臉上的表情顯得很複雜,警戒與迷惑交雜在一起。不過,畢竟我也算是跟她一起生活了兩年,我知道她真正的想法。如果她不喜歡的話,她是不會直視對方。
「所以,請你回到廣島後,一定要再回來。我希望你待在我身邊,否則我會很寂寞。你不願意嗎?那小子不在了,要你單獨跟我見麵,是不是會讓你很為難?」
雄二一股腦將心裏的話都說出來了,過了好久,美雪才開口說話。
「不是啦,一點也不會為難。」
這半年來,美雪為了扮演好未亡人的角色,臉上的表情一直都很僵硬,可是現在她的聲調卻是非常溫柔。
「因為我們是好朋友啊!」
嘴裏說你們是好朋友,但現在你們兩個四目交接的時間也未免太長了吧?我在他倆的耳邊歎了一口氣,但是他們卻聽不到。我歎氣一半是因為感到放心,另一半則是終於可以將積壓在心口這麽久的沉痛又沉重的空氣給吐出來了。
在這個世界上,會有男人願意當丘比特,幫自己的老婆和別的男人牽紅線,我想可能找不到幾個吧?我也可以說是被老婆甩的失戀男人吧?其實說真的,就算我現在已經死了,如果可以的話,我非常不願意放開美雪的手。就算我歎了好幾口氣,胸口還是覺得沉重,唉,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如果不將舊牌洗掉,是不可能創造出新牌局的。雄二啊,別再對美雪說,隻要當一輩子的好朋友就夠了。美雪就交給你了。
兩人走下石階。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雄二已幫美雪提她的行李箱了。他好像比我更適合美雪。美雪個子很高,為了顧慮我,她總是穿低跟鞋,現在她雖然很難得地穿上了一雙中高程度的高跟鞋,但是雄二的臉還是在很上麵,她一定要抬起頭才能看到雄二。
夕陽映照著他倆的背影。由西方投射過來的陽光照在夏天樹木的葉子上,讓每片葉子都閃爍著如霓虹般美麗的光芒,在美雪的長發上形成金色的邊框。就連已經腐朽老舊的扶梯手把也變成了金黃色。
死,並不是淨是壞事。活著的時候,根本沒有閑暇好好地欣賞如此美麗的夕陽。死後才知道夕陽真是無限好。春天的時候,泥土會散發出一股迷人的香氣。當櫻花掉落時,如果側耳傾聽的話,會聽到輕微的落地響聲。五月的雲朵就像是剛洗好的床單般皎白。靠近海邊的城鎮,夏天吹來的風會帶點鹹辣味。雖然美雪變瘦了點,但還是跟五年前從睡袋裏隻露出脖子時的睡容一樣,睡覺時眉毛都會變成「へ」字形。現在才讓他們兩人在一起,也許算遲了一點。
我拚命地將快要閉上的眼皮往上撐開,目送著沿著下坡離去的兩人背影。一直到樹蔭遮住,看不到他們兩人為止。
你知道嗎?鬼也會流眼淚呢!
以後也請你繼續跟我當好朋友。
從樹葉縫隙照射過來的陽光,讓坡道路麵形成美麗的斑點。爬上坡道,就可以聽到蟬嗚叫聲。夏末的陽光也變得比較和煦溫柔。
這是一條斜度很陡、距離又長的坡道。我就走在美雪的後麵,很擔心她走一走會跌倒。不曉得為什麽,她今天很難得地穿上了高跟鞋,一隻手提著行李袋,美雪是個固執的人,所以也不會主動要人幫忙。
「我幫你提行李袋好嗎?」
美雪回過頭,眼尾和鼻子上麵都有皺紋。她的笑容就像小孩子般天真無邪,毫無防備之意。不曉得有多久沒看過她露出如此愜意的笑容了。
「沒問題,才這麽一點行李而已。」
早就知道她會這樣回答。她從以前就是那樣。不喜歡男性朋友們把她當成女人看待。
「剛剛應該先寄放在車站的置物櫃裏。」
「沒關係!沒關係!雖然隻有兩年半時間,但我倒是很有家庭主婦風範。比起提著兩個沉重的超市袋子爬樓梯,這個行李袋輕多了。」
話可不能這麽說。雖然隻是個小包包,但畢竟是個行李袋,而且裝了很多東西,都變得圓鼓鼓地。美雪是要去位於這條坡道上的某間佛寺,參拜過後就要從新幹線車站搭車回故鄉了。
「你打算待在廣島多久呢?」
她的行李不是隻有今天這個行李袋而已,秋天的衣服、喜歡的cd、經常會配戴的首飾等等,我知道她已經先把那些東西送回家了。
「對不起,老是麻煩你。每次都有事情時才打電話給你。如果你管不動貓咪大五郎,請馬上跟我連絡。雖然你住在可以養寵物的大樓裏,可是你隻養過烏龜而已,硬要你養貓,我也過意不去。」
「不,大五郎寄養在我這裏沒關係……我不是那個意思啦……」
「貓食很便宜,我想應該沒問題。而且大五郎什麽都能吃。我會將菜剁得很碎,還喂它吃我們人吃的飯。」
美雪似乎想避談這個話題,所以故意裝得很開朗地繼續說道:
「雖然它是貓,也很喜歡吃煎餅呢!隻要我拿煎餅給它吃,它就會喀喀地吃得很起勁。也吃洋芋片。萬一沒錢買貓食的話——」
「你不用付我貓食的錢,這點錢我還負擔的起。就算你不回來,要我養它一輩子也沒問題。」
可能終於死心了,美雪收起硬撐的笑容,雙眼直視前方說道:
「我爸媽叫我回去住久一點。他們可能認為如果我住久一點,就會改變心意吧!我已經可以猜到,他們一定又是對我講同樣的話:把租的房子退了吧,搬回老家跟我們住在一起吧——」
那時候我的眼睛一定眯得像在雨天被主人遺棄的貓一樣。美雪當然不會注意到我,那隻是我自己在胡思亂想,不過美雪接下來的話,聽起來好像是在安慰我。
「我一定會回來的。如果我每天待在家裏無所事事的話,時間一久,爸媽就會改變心意的。有位適婚年齡的女兒一直住在家裏,他們也會很困擾。所以,我一定會回來。況且大五郎也在等我回來。更重要的是,我不能把他一個人孤零零地丟在這裏。」
這半年來,美雪更瘦了,她抬起變得尖細的下巴,走在坡道上。在夏日樹木阻斷的坡道前方有一片水泥牆,從那裏可以看到狀似筆頭草的木製塔形碑的尖端。坡道上麵有一座老舊佛寺和排列整齊的墓園。
* * *
當坡道兩側看不到住家,在隻有樹木林立的地方,坡道被分成兩條歧路。右手邊是個已經看不清楚扁額文字的老朽山門。前方是一排石階。
「喂,還是我幫你拿行裏好了——」
美雪沒有回答,隻是將另一隻手抱的花束遞給對方。雖然美雪說她一定會再回來,但我發現到,她於上的花束比上個月忌日來找我時還大把。
「幫我拿這個吧!」
美雪虛張聲勢地,故意裝作很輕鬆的樣子,踏上了第一個石階,隻看見她提著行李袋的手臂大動作搖晃著。喂!喂!提不動就別勉強。她連身體都在搖晃,根本就站不穩。
腳踩著枯葉,走在樹蔭陰影下的石階上麵。蟬鳴聲越來越激動。好像它已經知道夏天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也即將劃上句點了吧?美雪的聲調比蟬鳴聲還高亢。
「你以前也來過這裏,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那小子做七七時,你不是也叫我來嗎?」
「不是啦,不是那一次,我是指更早的時候。」
「我有來過這裏?」
鐵製的手欄杆都生鏽了,斑駁脫落狀似焦黑色的魚鱗片。石階長滿了青苔。高大的樹木以茂盛的樹葉遮頂,兩側斜麵的粗壯樹根像蛇一樣蜿蜒著。這裏的寺社佛閣數目遠比便利商店還多,這也算是這個地方的特色之一。雖然這座佛寺稱不上是觀光勝地,但是也找不出別的佛寺跟它一樣是位在如此高的山丘上了,這應該也算是吸引人之處吧!
「是的,念大學的時候,我們三個人一起來過。還記得在石階上的那棵大樹嗎?」
「……啊,我想起來了。」
我和美雪、雄二在學生時代就認識了。
剛開始是我和雄二先成為朋友。當時我對於每天打工、倒酒、偶爾要去上課的生活感到厭煩,而雄二則因為社團人數過多,加上他有習慣性脫臼的毛病,所以決定退出橄欖球社,我們兩人就在大一暑假前夕,幾乎是同時間加入了同一個社團。我們的社團是超自然現象研究會。通稱為「神秘社團」。
在屈斜路湖架起帳蓬,嚐試斜坡攝影;或者登上ufo目擊情報最多的山峰,在山頂上召開宴會,這是個常會舉辦意外活動的社團,所以就被誤會這是個專門在晚上才聚會的組織,或是瘋狂宗教的地下組織,因此社員很少。人數最多的時候也隻有七個人而已。
因為偶爾也要在外麵過夜的關係,所以那些真正喜歡從事室內靜態活動的人,對於我們的神秘社團都敬而遠之。等我們升到大三時,有個新社團成立,那個社團專門播映美國國防部外流的外星人解剖鏡頭集結而成的秘密錄影帶,把我們的社員全部吸收過去,最後隻剩下我和雄二兩個人。
盡管如此,我和雄二仍然每天出現在這被學校文化部以社員減少為理由,奉勸解散的社團教室。後來大家熟識了,就計劃要舉辦新的神秘之旅。
雖然想出來的計劃堆積如山,但也僅止於構想的階段,幾乎沒有付諸實行。我是單親家庭,學費是由擔任保險業務員的母親辛辛苦苦攗出來的,根本沒有閑錢讓我參加社團活動,雄二的情況也很慘,他的家人並沒有寄生活費給他,他隻好住在沒有衛浴設備的公寓裏,我們兩個人都沒錢。我們會加入社團,不過是為了消磨無聊時光罷了。
覺得安排神秘之旅計劃玩膩了——或覺得老是在歎氣也膩了——在每個人準備要去打工前的這段時間,我們就玩遊戲度過無聊時光。通常都是玩撲克牌。因為隻有兩個人,隻好玩拱豬遊戲。
籌碼是日幣十元。一張籌碼的價值也是日幣十元。籌碼的最高上限是十張。這是一個可愛的賭博遊戲。不管怎麽說,在以萬元為賭注單位的高爾夫接待中心,想要能夠心平氣和地付錢,這個遊戲是必經階段。
持續玩過好幾次遊戲後,我們這兩位窮學生也曾有過連一點賭金都付不出來的時候。這時候輸的人就要賠禮道歉。因為本來就不是為了賺錢才玩遊戲,贏的人也會覺得很困擾,通常都是輸的人請贏的人吃一頓飯。輸的人還要被懲罰,就是讓贏的人用手指彈額頭,要彈到變紅為止。
最常賠禮道歉的人是雄二。那小子實在不適合玩遊戲。玩拱豬更不行。隻要看他的表情和手勢,就知道叫牌前他會出哪張牌。
希望在畢業前能存夠錢到尼斯湖一遊。如果要去的話,一定要住一個月。還要準備三台性能很好的數位相機——我們兩個人就在沒有其他人的社團教室裏頂著泛紅的額頭,熱烈地談論這些不可能會實現的蠢事。那時候酒喝光了,大家都醉了,還說了一些會讓人臉紅心跳的夢想。
就在那時候,美雪出現了。
「我想加入這個社團。」
美雪是從短期大學轉來就讀的學生,所以跟我們都一樣是三年級。但因為我曾重考一年,所以她小我一歲。在美雪加入社團後沒多久,她就這樣告訴我們:「我看你們兩個人很喜歡這個社團,本來是不想說的,但我還是要告訴你們,我之所以會加入這個社團的理由,原本我以為是推理小說研究會,就誤打誤撞進來了。」
我們確實來過這間佛寺。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們三個人企畫了「鎌倉靈異景點之旅」。跟學長借了一輛車,到各熱門景點拍攝靈異照片,又參觀了被評為鬼屋的建築物,回程途中還刻意穿越幽靈隧道。
「我想起來了。那小子曾經說過,在這附近他知道的佛寺中,有些佛寺會有鬼出現。對了,就是這裏。因為那時候天色已經暗了,在揀骨的時候我完全沒有察覺到。」
「你隻知道你家的菩堤寺。」
爬到石梯的最高階,右手邊有一棵老樹,垂下的樹枝看起來就像是長長的手臂,好像要伸手抓東西的樣子。
「當時那棵樹就發出沙沙的聲響,不停搖晃著。那應該是鳥停在樹枝上的關係,可是那小子竟然飛快地跑掉了。我想他應該不喜歡所謂的靈異話題吧!」
「他不是不喜歡,是覺得害怕。老是愛逞強,但其實是個膽小鬼。是他自己說要來的,而且還是他熟悉的地方,應該不用那麽害怕才對。」
美雪發出輕微的笑聲,但馬上又歎了一口氣。此時她的表情看起來好像是說,結果自己卻也來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方。
* * *
來到樹下,美雪停住腳步,抬頭望著快要碰到頭的樹枝。那天晚上看起來像是可以覆蓋整個夜空的巨木,在白天陽光的照射下,不過就像是一株泄了氣的老樹。
「這棵樹是櫻花樹。」
「應該叫垂枝櫻。這附近會有垂枝櫻,真的很難得。」
為什麽知道這棵樹是櫻花樹呢?兩人都沒有提到這個問題。納骨日是在四月初,正好是櫻花盛開的時候。櫻花真的很美,美到讓人覺得無情。它完全不理會人的感受,時間到了就開花,該結束了就花謝滿地。跟人類的生與死一樣,沒有任何情分可書。
「已經過了半年了。」
「我是覺得時間過得很慢,才半年而已。」
「到現在我還是不能相信。最後見到他時,完全看不出來他生了重病。」
美雪停下腳步,沒有再往前走。雖然她是來掃墓,但我卻覺得她好像不想走到墳墓前。
「你們兩個見過麵?」
「是的,去年底我們見過麵……對了,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訴你。是那小子要我轉達的。」
此時,美雪的手緊緊握著擺在石梯台階上的行李袋。
「你的表情別那麽嚴肅嘛!那天,那小子喝醉了。就像在酒席時開玩笑所說的話——」
我跟雄二約在四穀的居酒屋碰麵。他在位於新宿的商社總公司上班,我是銀座某家廣告公司的營業員,四穀剛好是我們兩人上班地點的中間點。學生時代雖然天天見麵,但畢業以後一年碰不到幾次麵。再加上美雪的話,三個人一年才見一次麵。三個人決定一定都得到齊的日子,是神秘社團「紀念日」。
「該從哪裏說起才好呢……對了,現在想想,那天一開始我就覺得那小子怪怪的。暍沒多少酒馬上就醉了。還突然說了一些很奇怪的話。」
「奇怪的話?」
「址的,突然問我是不是真的有所謂死後的世界。他還說人隻要死了,就什麽都沒有了。那小子相信ufo、尼斯湖怪物之類的傳說,卻不相信有幽靈存在或靈異現象。剛開始我以為他在跟我開玩笑,聽過就算了。可是他卻一直跟我聊這個話題,而且表情很嚴肅。」
美雪隻是「啊」一聲,看她的表情好像已經知道我會說什麽話了。
「佛教、基督教都相信有死後世界,他們認為生命是能量的凝縮體,就算肉體消滅了,生命依舊可能存在,他就是跟我說這些事情。那時候我完全不曉得他生病的事,說真的,當時我還在想,這小子是不是瘋了?」
「他應該是跟你說些與靈魂學、輪回轉世有關的話題吧?雖然他什麽都沒對我說,但有一次我整理他的書櫃時,發現到有好幾本那樣的書。就是癌症民間療法、如何選擇醫院之類的書籍。後來我質問他,他才一五一十地告訴我。他說檢查的結果不是良性的,是惡性腫瘤。我真的無法相信。那種事本來就應該先告訴自己的太太,結果他卻保持沉默。他這樣的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如果他早一點告訴我,也許能找到好方法醫治他……」
美雪幾乎是在怒吼,氣到眉毛都往上吊了,不過我想美雪自己應該也很清楚。那是末期癌症。就算她提早半個月知道,也是無濟於事。
「萬一我怎麽啦——當那小子說出那句話時,因為我什麽都不知道,還開玩笑地告訴他,你不用擔心,就算地球毀滅了,隻有你和蟑螂可以繼續存活下去。可是,那小子並沒有笑出來。」
美雪沉默不語,隻是頭歪歪地,似乎要催雄二繼續說下去。
「如果我先死,死後還有意識的話,我一定會送訊息給美雪和你。當時他是那樣說的。他要我將這番話告訴你。他說他會證明確實有死後世界給你看。」
美雪嚇呆了,聳聳肩,可是馬上她的臉上又浮現出另一種表情。
「……原來他那麽怕死啊!」
「嗯,他一定很怕留下美雪你一個人,然後自己先死。」
對於這番話,美雪並沒有回應,又繼續往前走。
* * *
隻有三個人的社團活動,我們也維持了四年時間。
「是槌子(譯注:長相像蛇的一種幻想動物。)嗎?在岡山地區陸續出現神奇生物。」
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則新聞,當天晚上就跟學長借車,載著數位相機和睡袋,奔馳在東名高速公路上,朝目的地前進。
當我們在有ufo麥加聖地之稱的山梨縣小村,滯留一周的時間裏,白天去割稻打工賺錢,晚上則身上貼著暖暖包保暖,蹲在手提油燈下麵,拿著望遠鏡觀望四周直到天亮。
當活動資金見底時,聽說七公分長的大甲蟲可以賣到日幣數十萬元,我們就到福島山中尋找人甲蟲。
一定要親眼目睹這世上所有的謎題景像——這是我們三個人的口號。可是我們也不能不顧及立即就出現在我們眼前的現實問題。
大家都說我們三個人是「美夢成真」(譯注:日本樂團,由兩男一女組成。),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像玩撲克牌般的危險友情,我們的關係確實跟「美夢成真」很像,沒多久就開始失去平衡了。雄二愛上了美雪。允許朋友把女朋友看得比友情重要,這是大多數男人心裏都已經認定的一種不成文規定,可是我不準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我和雄二一樣,都愛上了美雪。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愛上了美雪。該不會是在可以看見ufo的高原時,美雪因仰望夜空而將臉抬高,當我緊緊盯著她側臉的那一刻,就愛上她了吧?還是抓到5.8公分長的大甲蟲時,美雪像男孩子般不停地大聲吼叫且拚命地跳,她那種過度興奮的態度迷倒了我吧?抑或是推開被改建為文化部館置物間,原本屬於我們社團教室的門,她走進來的那一瞬間對她傾情的吧?
美雪一向對於男女的事感覺遲鈍,可是我和雄二早就知道彼此在想什麽。因此,到底該由誰先向美雪告白呢?誰能擁有這個優先權,必須先做個了結。這件事我並沒有告訴美雪,相信雄二應該也沒有向她提過這件事。如果讓美雪知道了,她的臉一定會氣到紅得像猴子屁股般。因為我們竟然是用拱豬遊戲來決定她的未來。
我們真的透過撲克牌決定告白的優先權。而且是一次定生死。當我們兩人做好決定,當天晚上我為了這場戰爭買了一副新的撲克牌,將牌放在口袋裏,又拿了一瓶便宜的威士忌到雄二住的地方。
我們兩人就學電影裏的賭神,各自喝了一杯沒有加冰塊的便宜威士忌,然後將全新的撲克牌包裝撕下。
「隻玩一局,所以不需要鬼牌。」
遊戲規矩跟以前一樣。但是,這次是一局決勝負。當然不可能再申訴。這次的心情跟平常以十元為籌碼賭輸贏的感覺截然不同,完全輕鬆不起來。
首先,我非常謹慎地慢慢洗牌。他也跟平常一樣,花同樣的時間再洗一次牌。畢竟大家都希望自己能贏得這場比賽,所以更加聚精會神。
首先我拿到的是兩張相同的牌。後來的三張都是紅心。可以同花清一色,也可以是同花順。平常我都是以同花順來擊倒對方。但是那天一定要很謹慎才行。就算牌局再壞,至少也有兩張同樣的牌。如果可以的話,有三張同樣的牌或full house(譯注:有三張相同的牌另加一對)。不需要急著贏得勝利。
雄二首先丟了兩張牌。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不是玩拱豬的高手。他自己可能不知道,雄二隻要一緊張,耳朵就會變得很紅。我隻丟了一張牌。
接著要叫牌了。
結果,我手上的牌隻有兩張是同花色。雄二他先掀牌,我看了一眼不禁在心裏大叫。
雄二是同花順。
雖然我打算以同花清一色擊敗他,但因為膽小而錯失了贏的機會。原來我也被那小子的撲克牌臉給騙了。想不到雄二的演技這麽好。曾聽人家說過,女人會讓男人變堅強,那一刻我真的可以確認這句話一點也沒錯。比起我這個沒耐心、容易半途而廢的人,那小子的氣勢確實都永遠淩駕在我之上。
那時候我一定是表現出很悔恨的樣子吧!因為後來維二是那麽說的:
「好吧!就讓你彈我的額頭一下吧!」
所以,我就用盡畢生的力量——我想那小子一定痛了很久吧——彈了他額頭一下。除了要他「加油!」,也告訴他要忍耐。時間過得真快,那天的比賽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了。
* * *
爬到石階的最高階,在本堂前方右轉,就看到在傾斜地麵上,排列成梯狀的墓地。雖然這間佛寺已經很老舊,但似乎有著強烈的經營意願,斜坡上方還在動工,準備改建為墓園。擺著木桶場地的旁邊鼠尾草花兒盛開,總覺得把鼠尾草花當成墓園的花,似乎過於鮮豔。
「真不夠意思!」
美雪開口了,好像要跟墓碑說話。
「說什麽唯一的優點就是身體很健康。當時還自豪地對我說:自從出生以後,連拉一次肚子都沒有,念小學時還得全勤獎。哼,全都是騙人的!」
這次可以確定她真的是在對墓碑講話。她那有點鬧脾氣的口吻刺痛著我的胸口。
美雪準備了一個棕刷,很認真地刷洗著墓碑,直到指關節都變紅了,選用舊牙刷將刻字溝紋裏的黴垢都刷得幹幹淨淨。然後小心翼翼地打了水、插了花。她好像不滿意花的位置,調整了好幾次。
等所有作業都結束後,美雪做出好像在幫男生整理西裝領的動作,先望著墓碑,然後歪著脖子,又將頭擺正。最後她輕輕地點頭。
「好了!」
我知道,下個月忌日那天她已經打算不來這裏了。也說不定以後都不會回來了。雖然她說嶽父母的想法會改變,但也有可能是她改變主意,真的要永遠搬離我們的家。
或許再也見不到。想到這裏的時候,香的煙熏濕了我的眼睛。剛好美雪也被熏得閉上了眼睛,讓我可以一直盯著她的側臉看。
「……那個」
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但最後還是沒有說話。終於美雪張開眼睛,而且很難得地竟然轉身回頭。
「什麽事?」
「……嗯,那個。」
終於要說了吧?你也不想她回廣島吧?
「十月—」
最後還是沒有說出來。你真是個懦夫!太陽就要下山了。已經沒時間了。
「十月怎樣呢?」
「……不,沒事。」
美雪又回過頭問他。十月的第三個周日是屬於我們三個人的紀念日。那是神秘社團多年來唯一的成果,也就是發現ufo的那一天。畢業以後,成為社會人士,還有我和美雪結婚以後,一整年裏就隻有這天三個人會再聚在一起,然後深夜驅車到ufo目擊現場——山梨縣,這是我們三人一年一度例行的公事。
在夜空中劃下不規則軌跡的那道光芒,至今依舊明顯地烙印在我的雙眸。雖然美雪老是笑著說,那是流星啦,可是,到底是ufo或流星,已經不重要了。信或不信都無所謂,但是當我們發現到那道光芒時,內心的那份悸動是很真實的,那可是讓我們現在已經分隔兩地的三個人,能夠每年聚首一次的最佳借口。
因為一直沒說話,害得美雪是一臉困惑。
「喂,到底是什麽事嗎?」
「啊,沒事,什麽事都沒有。」
「雄二,你到底怎麽啦?你好奇怪哦!」
美雪緩緩地朝我的這個方向轉過身。可是,她的雙眸是看著雄二,並不是在看我。真是遺憾,在美雪眼裏依舊找不到我的蹤影。雖然這半年來我已經習慣,不會再有人看到我,但那份哀傷仍然刺痛著我的心。
「在那小子的墓前講這些話,我會覺得過意不去……」
雄二的耳朵全紅了。沒關係的,雄二。你就說出來吧!該覺得過意不去的人是我。是我不服輸,搶先對美雪告白,做錯事的人是我。
五年前,有一天美雪一臉憂鬱地跑來問我,那是在我跟雄二以撲克牌決勝負後,過了一個月所發生的事。
「喂,阿嶽,你覺不覺得最近雄二很奇怪?跟他說話,他卻是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
雖然雄二念高中時,以快速後衛手之名,入選為全縣十五位最佳橄欖球選手,但是講到女人,他的感覺倒是很遲鈍,完全沒有男人所謂的矜持。因為他太在意美雪了,反而讓他無所適從,隻好以強硬的態度麵對美雪。他以為這樣,就可以讓美雪對他死心。可能他玩牌贏了我,也讓他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吧!
「我是不是做了什麽事惹雄二生氣了?」
「不,我想應該不是那樣。」
剛開始我還幫你講話,想幫你留後路,讓你有機會向美雪告白。一開始我確實是這麽想的。可是每次當我這麽做時:心裏就更痛苦,因為我不希望美雪被別人搶走,當時不想讓美雪被人搶走的念頭一直震撼著我,震得我全身發抖。
「……雄二他,該不會有女朋友了吧?在大家麵前我跟他走得太親近,也許會給他帶來困擾呢……」
我永遠忘不了那時候美雪的表情。她的聲調比平常還低沉沙啞,拚命地找出各種理由,想解釋一切。就在那一刻我完全明白了。如果雄二向美雪告白的話,我絕對連第二候補者的機會也沒有。
「也許是吧!」
我回答的很曖昧。真是個膽小鬼。雖然事後不斷回想那時候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我還是會那麽做。當時,同社團有個女孩子曾經向雄二告白過,這件事我和美雪都知道,但是雄二卻覺得很迷惑,一直沒有給這位女同學答案,而這件事隻有我知道。
要不要去喝杯酒?美雪很難得地主動約我去喝酒,她之所以會這樣,理由我也很清楚。
來到居酒屋,我們不再提起任何與雄二有關的事情。避而不談也許才是正確的做法。其實那次是第一次隻有我們兩個人一起去喝酒,我很高興,應該不停地說些關於自己的事。不過我已經不是記得很清楚了。那時候我和美雪酒力都不好,卻點了好多酒拚命喝,所以中途到底發生什麽事,記憶已經不鮮明了。連續攤的店是哪裏也不知道。還有為什麽我會在她住的地方過夜,理由也想不起來了。
我並沒有打算用酒來蒙蔽事實。隻是美雪因傷心變得脆弱的心被我叼走了。我就像是撲向迷途小鹿的大野狼。
雄二看到我和美雪開始交往後,他也沒有生氣,而且什麽話也沒說。一切都要怪自己拖拖拉拉,一開始就沒有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我想當時雄二一定是那樣想的。看雄二的態度還是跟以前一樣,於是我就自己給他找了這樣的借口。後來雄二也有跟同社團的那個女孩子交往,不過沒多久就分手了。
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我和美雪結婚了。在婚禮舉行之前,有件事我一定要做。那就是向雄二道歉賠罪。可是,我辦不到。就如美雪所說,我是個虛張聲勢的膽小鬼。結果,我隻是在婿宴邀請卡上麵多寫了幾行字,就將邀請卡寄出去了。
可是,對我和美雪來說,一生中最重要的好朋友雄二竟然寄了「不會出席」的回函回來。那是雄二對於我的背叛唯一的回答。一直以來我都背負著一股重擔。現在也是該將重擔卸下的時候了。反正,我都已經死了。
* * *
我可以很確定。人死了以後,還是能夠繼續活著。我就是最佳證據。不過隻是生命殘像般的意識會繼續存在而已,所以活著的人無法看見死者的身影。到現在為止,能夠看到我的人,隻有貓咪大五郎而已。
死了以後,才真正了解了很多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死後移動比活著時簡單多了。可以浮在半空中走路,如果隻是去近的地方,隻要憑意念馬上就能到達目的地。而且不用再怕鞋子會磨傷腳。
雄二,我也到過你家好幾次。如果是你的話,也許你會注意到我的存在吧!所以,不管你在想什麽我都知道,因為我是一個找不到任何破綻的跟蹤者。你像高中生在暗戀女生一樣,把美雪的照片藏在書桌的抽屜裏。常常會拉開抽屜,望著照片歎氣。
由西方照射過來的陽光變弱了。蟬也不再鳴叫,取而代之的是草叢裏的蟲兒,可以清楚聽到蟲鳴的聲音。跟盛夏時節相比,山丘上的晚風確實很冷,會讓人起雞皮疙瘩,可是現在雄二的額頭上卻冒出汗珠。當時到山裏找大甲蟲時,明明很熱,雄二也沒有流一滴汗,現在卻汗流浹背,實在難得。
「……嗯……那個」
「什麽事?」
別再猶豫了!真的讓人急死了。我就站在雄二的前麵。我試著踩了他的腳,但他好像完全沒有發覺。他的視線越過我的身體,注視著在我背後的鼠尾草。
這也是死後才知道的事。無法讓活人看到我,也無法再與現實世界有任何牽連。有好幾個晚上,我都想向雄二證明人死後還是有意識的,想告訴他死後世界是存在的,但是卻辦不到。
我也曾試過好幾次。想伸手碰觸美雪的臉頰,也想像我還活著的時候一樣,動動書桌上麵的筆或相框。可是,我能夠辦到的事情隻是讓窗簾不停晃動而已。可能因為我的意念能量不足的關係吧?聽說隻有對於人世間留有極大的怨恨或悔恨的人,才會讓活人看到他,因為這樣,才會有人說他見過鬼吧?剛剛在櫻花樹下,就有一位半邊臉爛掉的老婆婆直盯著我們三個人看。但為什麽我就是辦不到呢?就連死了也是個沒用的鬼。
盡管如此,我還是想再試試看。我將大拇指和食指彎成圓形。這次一定要成功。因為這次可能是最後一次機會了。
雖說人死後意識依舊存在,但是不可能永遠存在。當我在觀賞自己的葬禮時,那時候頭腦很清醒,可是隨著時間的經過,意識好像越來越模糊。最近總覺得意識變得片片斷斷,有時候好像還會打盹般,意識不清。現在如果沒有用盡力氣,恐怕連眼睛也張不開。第二次死亡,也就是意識消散的日子是越來越接近了。不過因為我已經死過一次,並沒有像第一次死亡時那麽害怕,這也算是萬幸的事。
我將所有的意識集中於指尖。將食指彎圓,以大拇指為弓,使盡全身力氣。然後用手指為箭頭朝雄二的額頭彈一下。
終於有感覺。雄二張大眼睛。我成功了。第一次如此成功。
雄二抬起頭,看著上麵,又環顧四周一圈。他可能以為是風將樹果吹過來撞到他額頭吧?他還是跟以前一樣,感覺超遲鈍。我一定要讓他想起五年前那個晚上被我彈額頭的感覺。
再一次,這次是用中指和無名指按著雄二的額頭,然後使盡全身力氣彈下去。
雄二用手按著頭,叫了一聲。
「怎麽了?頭痛嗎?」
因為雄二突然臉都歪了,美雪很擔心地詢問他。雄二搓搓額頭,眼睛瞪的好大,對美雪說。
「……那個」
「怎麽啪?」
「陽剛那小子來過了。」
「那小子?」
美雪歪著脖子看他。雄二將脖子轉動一百八十度,看了一下四周說。
「嗯,是那小子沒錯。阿嶽來過了……。」
「你在胡說些什麽?雄二怎麽連你也在開玩笑?你們兩個果然是麻吉,都那麽愛開玩笑。」
雄二的視線停留在半空中。他好像在找我。我以為他會露出害怕的神情,但是並沒有,他的眼神就像是正在尋找主人的小狗眼神。雄二,你真是個好人。你的心腸一直都比我好。
雄二環顧了四周好幾圈,最後他好像放棄了。他可能想對看不到的我做暗號,轉身對著墓碑,緩緩地做出相撲受獎人會做的手勢。以前玩拱豬,當雄二付不出賭金時,他就會做出那樣的「道歉」手勢。喂、喂,我不是在那裏。我人在你的後麵。
雄二再轉向美雪。雖然他的耳朵仍然很紅,不過語氣很清楚。
「今年十月的第三個星期天,雖然隻剩下我們兩個,但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去那個值得紀念的地方嗎?」
美雪露出笑容,她好像要跟雄二說別鬧了,可是雄二沒有給她說話的機會,他馬上又繼續說:
「不是隻有今年而已,以後每年都要跟你一起去。」
美雪臉上的表情顯得很複雜,警戒與迷惑交雜在一起。不過,畢竟我也算是跟她一起生活了兩年,我知道她真正的想法。如果她不喜歡的話,她是不會直視對方。
「所以,請你回到廣島後,一定要再回來。我希望你待在我身邊,否則我會很寂寞。你不願意嗎?那小子不在了,要你單獨跟我見麵,是不是會讓你很為難?」
雄二一股腦將心裏的話都說出來了,過了好久,美雪才開口說話。
「不是啦,一點也不會為難。」
這半年來,美雪為了扮演好未亡人的角色,臉上的表情一直都很僵硬,可是現在她的聲調卻是非常溫柔。
「因為我們是好朋友啊!」
嘴裏說你們是好朋友,但現在你們兩個四目交接的時間也未免太長了吧?我在他倆的耳邊歎了一口氣,但是他們卻聽不到。我歎氣一半是因為感到放心,另一半則是終於可以將積壓在心口這麽久的沉痛又沉重的空氣給吐出來了。
在這個世界上,會有男人願意當丘比特,幫自己的老婆和別的男人牽紅線,我想可能找不到幾個吧?我也可以說是被老婆甩的失戀男人吧?其實說真的,就算我現在已經死了,如果可以的話,我非常不願意放開美雪的手。就算我歎了好幾口氣,胸口還是覺得沉重,唉,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如果不將舊牌洗掉,是不可能創造出新牌局的。雄二啊,別再對美雪說,隻要當一輩子的好朋友就夠了。美雪就交給你了。
兩人走下石階。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雄二已幫美雪提她的行李箱了。他好像比我更適合美雪。美雪個子很高,為了顧慮我,她總是穿低跟鞋,現在她雖然很難得地穿上了一雙中高程度的高跟鞋,但是雄二的臉還是在很上麵,她一定要抬起頭才能看到雄二。
夕陽映照著他倆的背影。由西方投射過來的陽光照在夏天樹木的葉子上,讓每片葉子都閃爍著如霓虹般美麗的光芒,在美雪的長發上形成金色的邊框。就連已經腐朽老舊的扶梯手把也變成了金黃色。
死,並不是淨是壞事。活著的時候,根本沒有閑暇好好地欣賞如此美麗的夕陽。死後才知道夕陽真是無限好。春天的時候,泥土會散發出一股迷人的香氣。當櫻花掉落時,如果側耳傾聽的話,會聽到輕微的落地響聲。五月的雲朵就像是剛洗好的床單般皎白。靠近海邊的城鎮,夏天吹來的風會帶點鹹辣味。雖然美雪變瘦了點,但還是跟五年前從睡袋裏隻露出脖子時的睡容一樣,睡覺時眉毛都會變成「へ」字形。現在才讓他們兩人在一起,也許算遲了一點。
我拚命地將快要閉上的眼皮往上撐開,目送著沿著下坡離去的兩人背影。一直到樹蔭遮住,看不到他們兩人為止。
你知道嗎?鬼也會流眼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