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待在密閉真空的世界裏太久,還是不習慣得到,還是不習慣別人對他好。  次日清晨,門口黑色的車已經挪走,時抱著水壺出門澆花苗,碰上隔壁早起出門買菜的潘阿姨。  “昨天下午去哪兒啦?”潘阿姨上前問道,“我們家偉跑來三趟都沒敲開門。”  “去楓城了。” 時說。  “回老家去啦?這樣好,跟家裏鬧得再僵,也該走動走動。”  “……嗯。”  剛搬過來的時候,潘阿姨曾打聽過時的來處,並通過他的年紀以及三緘其口的態度推測他是離家出走躲到這兒的,還苦口婆心地勸過他逢年過節回家看看,說畢竟那是家,有生你養你的爹娘。  時正好懶得解釋,既然潘阿姨給前因後果圓上了,他便將計就計撿了個現成的“身世”。  老一輩人家庭觀念重,又勸了幾句,潘阿姨眼尖地看見時戴著的手套,立馬明白怎麽回事了。  “喲,手織的啊。”她湊近瞅了瞅,“你媽媽給你做的?”  聽到“媽媽”兩個字,時條件反射地蜷了下肩膀,反應不及似的“啊”了一聲。  被潘阿姨當成默認。她替時高興:“你媽媽手藝真好,瞧這手套織得多漂亮。”  不止潘阿姨,她兒子也誇好看。  周一上午潘家偉沒課,背著吉他敲響時家的門,進屋先就昨天時不在家的事表示不爽。  “你知不知道我跑了五趟,足足五趟!”潘家偉抬手比了個五,“想著你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還以為你在家睡昏頭了,怕你餓死差點爬窗。”  時不明白餓死和爬窗之間的關係,想了想,說:“潘阿姨說你隻來了三趟。”  潘家偉沒好氣:“她記錯了,是五趟。”  時“哦”了一聲。  潘家偉等了半天,瞪大眼睛:“就‘哦’?”  時在整理顏料,扭頭看他,似在用眼神問:不然呢?  隻被看一眼,潘家偉就泄了氣,撓著頭發別開臉:“沒什麽,下次、下次別……唉算了,還是留個微信吧,省得我總跑空門。”  雖然不懂加微信和跑空門之間的關係,時還是和潘家偉加了個好友。  加上之後潘家偉立刻點開他的朋友圈,確認沒有被設置了權限,對著空空如也的頁麵愕然道:“這不會是你的小號吧?”  時眨眨眼睛:“什麽小號?”  與時的冷清不同,潘家偉的朋友圈五彩繽紛,大到參加音樂節,小到嗦了碗粉,事無巨細,幾乎每天都有圖文並茂的新動態,評論區也很是熱鬧,不是學姐學弟就是朋友親戚,開口就是恭喜恭喜。  潘家偉一邊下滑展示給時看:“喏,這才是正常人的朋友圈。”  時學到般地又“哦”了一聲,拿起自己的手機,調出相機模式,把手套擺在膝蓋上拍了一張。  “你媽做的啊?”潘家偉也看出這是手工製品,“怪好看的。”  時專心研究怎麽發動態,沒空理他。  潘家偉又問:“話說,你為什麽跑來潯城?真的是離家出走嗎?”  時還是沒理。  “難道是失戀治療情傷來了?”  說到失戀,時先是愣住,然後搖頭:“不是。”  “哦。”潘家偉學他,得出結論,“你沒談過戀愛。”  時好不容易編輯好內容,點了發送,順嘴“嗯”了一聲。  是的,我沒有談過戀愛,也不懂什麽叫愛。  隻是本能地靠近,又在受了傷之後本能地躲開。  如今才明白,愛大抵是溫暖的,柔軟的,像這副手套一樣,怎麽會痛得叫人哭都哭不出來?  潘家偉這次上門,又是來唱新歌給時聽的。  時聽音樂隻聽個節奏,因而每首都說好,得到評價時恰逢剛接過來的貓從樓上下來,慵懶地“喵”了一聲,潘家偉指著它問:“如果這貓會唱歌,你是不是也覺得好聽?”  時想了想:“不是。”  貓不會有節奏地叫。  潘家偉卻把這當成承認他的才華,洋洋得意地向貓揚起下巴:“手下敗將,還不報上名來!”  貓衝他呲牙:“喵”  於是時給他另取了個名字,叫喵喵。  “這麽草率的嗎?”潘家偉建議道,“不如叫……”  時沒聽清:“什麽?”  潘家偉秒慫,手指掃弦發出悅耳聲響:“沒什麽,我說喵喵就挺好。”  下午有課,潘家偉走之前慣例磨磨蹭蹭,一會兒說剛才沒發揮好彈錯幾個音,等下把音樂節現場的視頻發到他微信,一會兒又提醒他晚上少出門,說近來這一代不安寧。  “還記得我上回跟你說的外地車輛嗎?這回我看清楚了,是輛路虎攬勝。”說著潘家偉指向停車場方向,“今天早上我看見了,那人還在車裏呢,都周一了還遊手好閑,肯定是來蹲點的。”  對於這番有理有據的分析,時不知該如何回應,隻好沉默。  把客人送到院外,看到有個人背靠鐵欄杆站著,身量很高,背影卻顯得脆弱單薄,像糟了一場大難,隻有時知道,是因為病氣來勢洶洶。  潘家偉也看到他了。這麽大個人往門口一杵,很難叫人注意不到,何況傅宣燎無論從長相還是氣質都不像會出現在這個城鄉結合部的人,這一點和時一樣。  待看清傅宣燎的臉,潘家偉爆了句粗口,說:“就是這家夥!”  他擋在時身前,瞪著眼睛就要上前質問,卻被叫住了。  “我認識他。”時說。  傅宣燎大概也沒想到,他們兩人的關係,有一天會被時形容為“認識”。  就像互換過名片的合作夥伴,或者隔壁班有過幾麵之緣的同學,僅僅是認識,叫得出名字,再無其他交集。  實際上他們何止認識,他們接過無數次吻,做過無數次這世上最親密的事,他們見識過對方不為人知的陰暗麵、壞脾氣,也看過對方所有狼狽的樣子。  看著可以正大光明進到時住處的年輕男孩的背影,傅宣燎本就血絲彌漫的眼底頓時猩紅遍布,是一種自己的所有物被覬覦,更是一種美好的事物終被世人發現,他將不再獨屬於自己的恐慌。  時關上鐵門,即將轉身的時候,聽見一道聲音。  “還有三分鍾。”  傅宣燎的嗓音本就低沉,如今添了幾分沙啞,震得人心口微顫。  “剛才那小子進去的時候,我就想,半個小時,要是半個小時他還不出來,我就翻牆撞門進去把他揪出來……現在距離半小時,還有三分鍾。”  時習慣自己的事自己處理,最討厭牽扯無辜的人,聞言皺眉:“你憑什麽?”  得到回應,傅宣燎心下鬆快了些,灰敗的麵孔上也扯出一個笑:“就憑我和你不止認識,就憑昨晚……我夢到你了。”  時一怔。  能夢到什麽呢?時想,無非是那些不堪回首的過往。  可傅宣燎說:“我夢到你,又站在那艘船上。”  這是獨屬於他們兩人的經曆,隻有他倆能聽懂的暗語,此刻就算潘家偉在場,也插不進來哪怕一個字。  “你看著我,對我笑,按下打火機也隻是為了點燃煙火,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時覺得他燒糊塗了:“現在,不就是你想要的嗎?”  我已經放過你了,你還想要我怎麽樣?  心底升起一種無力的憤怒,想起昨日種種,像是知道自己不可能說得過他,時轉身欲走,然而一步還沒踏出去,他的衣角被拉住,身體忽然被一股力氣向後拖拽。  有風掠過,他聽見低啞的嗓音響在耳畔:“還好,還好……你還會生氣。”  傅宣燎如釋重負般地呼出一口氣,帶著不尋常的熱度。  他一隻手拉時衣角,另一隻手穿過欄杆間的縫隙,緊緊環住時的肩膀。  好久沒有這麽近了,近到讓人有一種失而複得的喜悅。  如同在幹旱沙漠中行走的旅人,終於獲得一瓢清水,他貪婪地飲,又珍惜至極,做夢都要抱在懷裏才安心。  “會生氣就好。”  會生氣,就代表還抱有希望,還留有餘地。無論如何,都比冷言冷語來得強。  雖然小蘑菇變成了小刺蝟,帶來的痛感都那麽熟悉。  傅宣燎問:“還記得去年你生日,最後的三分鍾嗎?”  被迫待在原地的時,整個人僵住。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不掙紮,為什麽不跑,大概是因為身後的人氣息虛弱,站都站不穩,仿佛一碰就要栽倒。  可是這與他又有什麽關係?又不是他讓他淋雨,又不是他讓他生病。  至於那三分鍾,那曾經讓他感受到類似幸福和甜蜜的三分鍾……  情急之下,時罕見地未經思考便回答:“不記得。”  孰料聽了他的回答,傅宣燎更加確定:“那就是記得,我知道你沒忘,我也一樣。”  好的,壞的,甜蜜的,痛苦的,統統都記在了心上。  隔著一扇形同虛設的門,傅宣燎手臂並未施加過多的力量,靠身體前傾竭力貼近時,迷糊並清醒著。  他氣息滾燙,看著時的眼神同樣炙熱:“以後我們會有很多個三分鍾,所有的三分鍾,每分每秒都給你,好不好?”第47章   皮膚散發的溫熱如同試探,發尾掃過臉龐時的觸感引起一陣酥酥的麻癢。  傅宣燎想起從前長發及肩的時,因為聽說他喜歡短發,便毫不猶豫地剪掉了。時前幾天又剪了頭發,這其中除了喜歡上短發的清爽利索,會不會保留了一點與他有關?  他不敢自作多情,隻偷偷地想,時或許也是心疼他的,或者用可憐這個詞也可以,時到底狠不下心,沒有把他當做一個可有可無的東西。  不過傅宣燎也很清楚,那隻是沒反應過來的時。  他剛想湊得更近些,貼上那溫軟的側臉,就被突如其來的一記肘擊擊中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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