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奶奶這次連氣都沒歎,隻是硬生生地反問他:“你這樣對得起誰?”張沉早看得出李奶奶如今看他的眼神不對,八成知道他和程聲那晚的事。她以前最喜歡張沉,跟他聊天眼睛都冒著光,可現在那雙眼睛裏還摻著憎惡,但她是文化人,萬萬做不到對外人惡語相向,隻能夾在尷尬和不友好之間。說到底大家都是動物本性,沒有威脅的憐憫果然轉瞬即逝,警報聲一響所有人都會撕開表麵那層皮走回自己的陣營。李奶奶的確知道他們之間的事,程聲在那晚過後剛踏進家門就被奶奶抓個正著,奶奶看他一瘸一拐兩腿打顫的樣子,不可置信地扶著老花鏡去看程聲的臉,可目光還沒挪到臉上就被他脖子上大片泛紅的吻痕嚇得一口氣差點斷在喉嚨口。緊接著程聲就挨了他人生裏的第一巴掌。從小到大老程沒少揍他,但專往不痛不癢的地方揍,胳膊大腿屁股脊背,不輕不重拿笤帚打十幾下,頂多出幾道印子,不耽誤第二天活蹦亂跳。讀書人不興打人臉,往臉上抽可是侮辱人,奶奶偏就抽了,因為這是自家孫子,還抽了不止一下,邊抽邊罵他,原本和藹的聲音被氣得活生生升了兩個調,“程聲,你現在怎麽學成這樣不知羞恥了?你是個男孩,以後怎麽談對象結婚?別人家姑娘要知道你被其他男孩……”這詞她也覺得難以啟齒,接下來的話愣是哽在喉嚨眼半天沒出來。程聲也不多話,他現在變得比以前沉默了許多,默默地挨打,再默默地回自己屋裏學習。可奶奶還是不放心,每天出門前在大門外多加了一把鎖,防止程聲偷偷跑出去。他被鎖在家裏三天,把下學期要用的課本過了一遍,擱置的財務係統也寫完了,期間程聲去客廳跟著碟練了倆小時鼓,開頭就進錯拍子,之後又連著錯拍,鼓聲震天響,打到後來樓上樓下全找上來,哐哐哐地敲門:“能小點聲麽?我家孩子在家連作業都沒法做!”程聲把鼓棒一扔,不打了。臥室床頭櫃上那台老諾基亞這幾天不斷地響,有時候是兩個發小催他回去,常欣說經紀公司把她放進一個缺貝斯手的金屬核樂隊裏,主唱開口就是大黑嗓,她一聽那唯恐地球不爆炸的黑嗓就要把弦按跑,但樂隊就她一個女生,幾個半大小夥不好意思凶她,嚷嚷著就過去了。常欣說當女生真好,程聲卻忽然想起李小芸,沒說話。秦瀟也給程聲打來長途電話,說他不再打算繼續玩搖滾,常欣一走就剩他們倆動不動就彈呲打錯拍的業餘男,誰看?更多的時候是老程打來的,一小時能炸他十幾次,每次都被程聲按掉,後來索性關機,眼不見心不煩地刷下學期專業課的題。可他剛關機五分鍾就重新開機,程聲怕自己錯過張沉的電話。然而他等了兩天,手機沒響,客廳的電話也沒響。第四天程聲就翻過窗戶逃了出去,區區一把鎖哪能攔得住程聲?就像張沉說的,他想去哪裏就能去哪裏。隻是那時候他下麵還有點餘疼,腿腳也不利索,翻出去時隻能靠胳膊和手使力,手上被磨破一層皮不說,最後一跳還崴了左腳,徹底變成一個歪歪扭扭的假瘸子。程聲一瘸一拐地往外走,天已經連續陰沉好幾天,他早就習慣,心情也沒因此變差,隻是走一步底下就撕裂般疼一下,但他還是不停地走。他覺得自己就像童話故事裏那條拿魚尾換雙腿的小美人魚,為了另一個世界的人執迷不悟地往刀刃上跳,一步一刀刃。程聲在這種痛感中明白,這種事一輩子隻可能做一次,他再也沒有力氣和膽量對下一個人這樣。就在他快要走到小區大門口時忽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那身影瘦瘦高高,挎著一個程聲熟悉的黑書包慢慢朝他走來。兩個人在陽光裏越走越近,那人顯然早就看到程聲,但腳步還是不慌不忙,就像那人平時的德行一樣,天塌下來依然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沒人知道他是真無所謂還是假無所謂。等走到程聲麵前,他從自己包裏拿出一張藍白色封麵的碟,上麵印著冰封一樣的道路、藍底黑叉的標誌、模糊的人影。“這兩天都在忙家裏事,抽空給你補個生日禮物。”程聲還盯著這張專輯封麵看了很久,他當然認得,是五月才剛發行的一張碟,radiohead的《okputer》。張沉見他傻愣愣盯著自己手裏這張碟看,既沒接過去,貧嘴也沒耍起來,先開口解釋:“你們玩樂隊的人不是最討厭流行樂嗎?就選了這個。”“不是……”程聲終於回過神,不可置信地問:“你怎麽知道那天是我生日?”“你那天晚上說夢話,還說值了。”“夢話你也信?”“一年總有一天是你生日,禮物是留給那天的。”“好吧。”程聲妥協了,他一條腿矗得筆直,一條腿瘸著,看起來有些滑稽,他不甘心,還要接著問:“你從哪兒買的?這張碟五月份才在日本發行,你哪有錢買這個?”張沉站在陽光裏,輪廓線上淡淡的一層光,以往那副總不大高興的樣子在此時消失得徹徹底底,他說:“摩托賣二手換的,我也沒什麽能給你。”這張專輯後來拿了大獎,每一個九十年代搖滾樂隊的專輯盤點中都有這張碟,它被程聲放在書包裏、桌子上、飛機行李架、公司電腦櫃、車載cd機,裏麵的十二首歌程聲卻一首一首忘,後來已經記不清這張專輯在唱什麽,隻記得裏麵有首歌裏唱,擦幹你的眼淚,今天我們就要私奔,我無法獨自逃亡,為我倆唱支歌吧。第26章 三拜張沉仍然覺得九七年八月的最後一周是他前十幾年破爛人生中最痛苦也最快樂的一周。他把跟了自家不知多少年的摩托賣給建材鋪老板,跑遍全城,最後在城中心一家音像店那裏拿全部錢買了老板的私人收藏。老板是搖滾迷,原本不想賣那張碟,說這可是漂洋過海還燙手的新碟,他們這樣的小城音像店有幾張粵語歌專輯已經算上得了台麵,海外飄過來的搖滾碟才不賣。但他後來見張沉倔得厲害,杵在店門口不走,出門吃飯回來竟還在那裏站著,隻能擺著手大歎氣:“算了祖宗!賣給你賣給你!”收到禮物的當天晚上,程聲拉著行李箱背著吉他逃到張沉家。張沉一開門就見程聲提著大包小包倚在門口,眼睛亮堂堂望著他,指指自己脖子上還沒消下去的印子,騙他說:“奶奶嫌我丟人,說我不知羞恥,給男人白睡,把我趕出來了,我現在沒地方去,隻能來你家。”家裏空無一人,張沉穿著大t恤和短褲,一副沒睡醒的樣子,站在門口來回掃一遍程聲和他背後的行李箱,也不在意他說的是真是假,就先把他拉進自家。客廳裏加了一張桌子,上麵供著李小芸的遺照,前麵有盞蓮花燈和一排燃著的香燭,香火味悠悠往外散。程聲把自己帶來的東西全堆進張沉臥室,出來在李小芸遺像前磕了三個頭,嘴裏還念念有詞“一拜、二拜、三拜……”張沉揉著眼睛在背後看他,“你在幹什麽?”程聲回頭,一伸胳膊把張沉拉下來,逼著他跟自己一起拜,等拜完便一副竊喜的樣子:“我倆這是結婚了。”張沉說:“男的和男的不能結婚。”程聲馬上反駁:“我們剛剛都三拜了,你媽是見證人。”張沉又說:“她在天上,管不了地下的人。”程聲毫不在意:“不管,在陰間領證也是領。”這胡攪蠻纏的說法把張沉嘴封住,隨他去了。張沉嘴上沒說什麽,手上卻不停,給程聲倒水,幫他整理帶來的那些東西。摸到吉他的時候,張沉轉頭問他:“你帶吉他來幹什麽?”程聲那會兒正坐在張沉課桌前,鼻梁上架著一個看字時才戴的眼鏡,就著張沉剛做完的卷子批改,頭也不抬地說:“送你的,我書包裏還有幾本樂理書,看完就能自己作曲編曲。以後要是不高興,彈彈琴寫寫歌就好了,歌裏還能罵人,什麽難受事都能寫。”說著忽然想起什麽,程聲把筆一撂,從書包裏翻出支木質鼓棒,遞給身後的張沉,麵上自我陶醉,“快,拿著!這可是我當初學鼓時第一支鼓棒,送你當我倆的定情信物。”張沉拿在手裏瞧了大半天,看不出這根木棍子有什麽特別之處,隨手往桌子上一放便靠在一邊,支著腦袋看程聲認真伏在書桌上轉紅筆的樣子。“下周走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