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姨娘,我沒事。”衛桂眼神閃躲,“我們、我們快些回去吧。”她雖是庶女,然而刺史府沒有嫡出的女兒,女兒中間便以長女最為貴重。她已經和皇城太常家的嫡公子訂了親,過兩年就要出嫁。她知道今天的一切都是因為,她得罪了衛淵。想到這裏,就不由得一陣心悸發寒。她為了含冤的弟弟不畏懼死亡,然而像之前那樣活著,比死還要嚇人。在荷花池遊水到夜晚,對大家閨秀而言已是出格無行之舉,倘若輕易說出真相,一不小心傳揚出去,大家必定都會認為她瘋了。頂著瘋癡的名聲成為別家婦,哪裏還會有好日子過?甚至還會帶累下麵的兩個妹妹,讓妹妹們都怨她恨她。不能說。跟誰都不能說。“大小姐這是因為沒穿鞋,不好走吧。”一個丫頭在旁邊恍然大悟。“那還不把你的鞋脫了,給大小姐換上!”大姨娘斥道。“是。”丫頭連忙脫掉鞋子,俯身低頭給衛桂換了,自己隻穿著布襪。丫頭的繡鞋套在衛桂腳上有些鬆,但還是能夠蹬上走路。接下來衛桂果然肯起身,大姨娘和兩個丫頭扶著衛桂,頂著蒙蒙細雨,朝木樨院走去。腳下的雨花石路被雨水淋過之後,越發瑩瑩鮮妍,如同石頭間綻開了五顏六色的剔透花朵。衛桂遊了半日水,如今踏實地麵,走起來一雙腿都是酥軟發飄的。不時有青色的鱗片,隨著她走動的步伐,沿著她細白小腿簌簌掉落在鮮妍的雨花石路上。這些鱗片在影影綽綽的燈光映照下,閃耀著細碎的光。……第二天衛淵起床,在房裏端著一碗熱牛乳慢慢喝,就聽送早飯過來的衛琥在那裏幸災樂禍道:“聽說大小姐病了。”“也不知真的假的,敢碰瓷我家公子,真是個討厭鬼,活該得個教訓。”和衛淵一起生活久了,衛琥等人嘴裏偶爾會蹦出不屬於這個時代的詞句。比如“碰瓷”。“她做這件事,站在她的立場倒也算情有可原。”衛琅在身後給衛淵梳頭發,衛淵端著牛乳道:“隻是遇到了就過來吵吵鬧鬧,還總聽不進去話,怪煩的,索性讓她一次怕了。”他曾經為了替戀人延壽,離開昆侖山,在人間翻手雲覆手雨。一樣東西、一個人隻要存在於世,就必定會有人喜愛有人憎惡。特別是衛淵這般相貌性情,遇上的人,往往對他的愛憎都非常分明極端。將喜愛化為敬仰,將憎惡化為懼怕,令這兩種人皆臣服於他、為他所用,是衛淵曾經的常規操作。吃過早飯,衛淵便讓衛琅推他去書房,繼續看那一套五本煉氣典籍。他曾經是仙神,雖說那一世抽了仙骨,仙軀盡毀,但既然未曾徹底散魂,神識就多少保留下來了一部分。再做不到一念之間將方圓千裏事物盡收眼底、須臾之間神遊四海八荒,卻過目不忘、頭腦比常人更加聰敏清晰。也就是因為如此,他上一世才能把已知的幾萬組基因數列全部記於腦中。這套煉氣典籍他看一遍就能完全記住,可是要想明白其中原理,想清楚該怎麽應用,還需要花時間琢磨。一邊看,衛淵一邊拿支粗鵝毛蘸了硯台裏的墨汁,在紙上寫寫劃劃。他前頭兩世,用過毛筆也用過鋼筆圓珠筆,因為使用毛筆的時間更長,書法繪畫的造詣相當不錯,上輩子墨寶甚至拍賣出過千萬天價,可還是比較喜歡現代的便利書寫方式。“公子,聽說衛夫人帶著府裏的公子小姐們出門了,除了大小姐病著,都跟了去。”衛淵在書房裏獨坐了大半個時辰,忽聽得珠簾一響,衛琥進來稟報:“說是去參加恭王舉辦的春日宴。”衛淵想了想,道:“稷城裏不就是有個同安王,哪裏來的恭王?”“同安王是開國皇帝分封到稷州的王爵,到現在跟皇城帝族已經隔著十來代,雖然身份說出去顯貴,但這幾代皇帝搞中央集權,沒有兵權不說,其封地更是被明裏暗裏削了好幾次,錢財勢力已經沒剩下多少,很多事甚至需要求著傍著刺史府。”衛琥笑道,“恭王就不一樣了,是現任皇帝親兒子,代聖駕到稷州來巡察民情的。”“你倒是挺清楚。”衛淵聽衛琥的回答,有些驚訝。別人不知道這頭老虎的底子,他還能不知道?因為之前一直在深山老林種地,最多跑到鎮上賣個貨,他們這群人實際上對這個時代的了解,就跟普通的鄉鎮百姓差不了多少。才來稷城幾天,衛琥就能把關於皇室王族的事情說得頭頭是道?“啊,我都是聽錦林說的。”衛琥搔搔頭,有些不好意思,“衛夫人她們出門,也是錦林打聽到的。”“他也就才來一天吧。”衛淵疑惑。“他長的好看,出去跑腿認路的時候,二姨娘院子裏有兩個丫頭見了他,知道他是長平院的,沒事就過來找他說話。”衛琥神神秘秘道,“我懷疑他給那兩個丫頭下了藥,嘖嘖,那簡直是嘴巴上沒個把門的,什麽話都敢往外倒。”二姨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