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過,媽媽的病情時好時壞,一直高燒不退的媽媽最後被醫院檢查出罹患法定傳染病肺結核,因此才會在化療的過程中出現竭盡所能也無法解決的高燒問題。


    我們都震驚,完全說不出話來。


    醫生說,殺死癌細胞的藥劑得先停掉,暫時專注在與肺結核的作戰上。


    在這麼亟需醫院照顧的時候,我們即使很幹,但還是無奈地將媽從醫院最嚴密的地方,送進醫院最危險的地方,與肺結核病人共住的隔離病房。


    當初癌症治療時住的是正壓房,氣體隻能從房間流出去、卻不能從外界流入;現在肺結核住的是負壓房,氣體隻能從外界進去、但不會從裡頭流出來,好確實封印著院內傳染的可能。


    陪在醫院的我們,臉上所戴的口罩昇了一百個等級,從薄薄淺綠色的醫護口罩,一躍成了自費的n95口罩,一個七十五塊,兩天需換一次。再者,還是一樣用腳控製一道又一道厚重的玻璃門,但多了一道塑鋼門,必須要轉開喇叭鎖,再配合另一手壓轉橘色的鈕才能進房。


    那些日子的險惡處境,即使我再如何拒絕回憶,至今依舊歷歷在目。


    沒有毛毛狗,我很寂寞。我遠遠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豁達,卻又不想慶幸媽媽的重病狀態讓我盡可能地去忽視我的愛情完全崩落的事實。實際上我根本就是活在雙重毀滅的心情裡。


    寂寞是比傷心更難忍受的東西。


    傷心是爆發的、瞬間毀滅性的,寂寞則是長時間的靈魂消耗。


    當我握起手機,良久卻不曉得要打給誰時,這種虛無的引擎空轉感又會浮上心頭,空轉,空轉,然後淤積沉澱的油漬堆滿整個胸口。


    為了避免崩潰,我開始幻想在病房裡,還有一個叫「小球」的女孩陪著我。


    「所以,就是這麼一回事。」我說,看著坐在一旁的小球。


    「寂寞啊,要適可而止喔。」小球提醒。


    是啊,應該適可而止。


    小球是個綁著馬尾的女生,臉上有點淡淡雀斑,鼻子小小的,眼睛細細的,穿著白上衣,深藍色牛仔褲,白色球鞋。小球笑起來,很像我準備開始喜歡的女孩…該有的樣子。


    從現在開始,小球與我形影不離。


    「好不好?」我期待。


    「當然沒有問題溜。」小球笑笑。


    如果她高興,句子的結尾會有的可愛的溜字。


    小球幾歲,我還沒有決定,不過她很懂事地看著我幫媽按摩,跟我媽一起看韓劇《天國的階梯》。所以大概是…十七歲?


    「你這種想法真是要不得溜。」小球忍住笑,搖搖頭。


    我隻好放棄。


    媽看著電視,我打開電腦、嚐試寫小說《獵命師傳奇》,而小球原本專心在電視的俗爛劇情上,也忍不住關心我在做什麼。


    「我在寫小說。」我比了個勝利手勢,說起我的職業跟夢想。


    小球專心聽著,即使她聽過一百萬遍,但還是裝作很有興趣的樣子。


    好可愛啊,實在是。


    「別太累了,要記得起來走一走,免得屁股又痛了。」小球說,就這麼拉起我。


    我隻好甜蜜又無奈地,象徵性走了幾圈,畢竟病房很小很小。


    小球手掌小小的,手指細細的,跟我的手握起來,剛剛好嵌成最溫暖的組合。


    看著小球,突然有點想哭。


    「別再想了,這次已經不可能了。」小球善解人意地安慰:「就跟她說的一樣,你每次不快樂,就躲進小說裡。那你就躲進去吧。」


    我很難過,再度打開電腦,試圖讓三百年前在日本京都裡跑來跑去的吸血鬼占據我腦袋裡所有的快取記憶體,以免又有多餘的係統資源開始想毛。


    媽一直咳嗽,盜汗,我隻能無能為力地停止敲鍵盤,除了說幾句打氣的話,什麼忙也幫不上。


    好不容易,媽停止難受的咳嗽,用奇怪的姿勢睡著。小球跟我總算鬆了口氣。


    我想起了佳儀。


    關於佳儀的一切,可以寫足一個既純情又悲傷的青春故事,被我們一群人所共同擁有,飽滿,又充滿缺憾。


    我喜歡佳儀,從很青澀的國二開始,到還是有些青澀的大三,很努力喜歡佳儀八年。但換個喜歡的定義,到現在我還是非常喜歡佳儀,整整十五年,從來沒有間斷過;但喜歡的那個佳儀始終停留在以前的那個佳儀,無法轉化成現在的時空。


    我明白,我是對自己的感情忠誠,而不是對「人」忠誠。


    「嗯,當喜歡的女孩變了,你其實無法將情感延續下去,但你卻習慣將那份喜歡持續保留著,就像刻在墳上的墓誌銘。」小球說。


    「喜歡的感覺不會變,但喜歡的對象,就是無法再前進了。」我說,但其實不必多做解釋。


    我發現,小球的年齡不會是十七歲。


    應該再大一點?


    「你今天才寫三千個字,這樣下去是實現不了夢想的。」小球提醒我,但我的注意力已經失控。


    我不曉得毛最後會不會跟佳儀一樣,變成一個曾經的註解。


    不再屬於我的美好,就隻能是曾經的喜歡,而不能保持一個喜歡的進行式。


    原本我很期待跟毛分開後,兩人還能像親人般的彼此關懷,但羈絆得太深,我對毛的新感情其實很介意,我並不若我自我想像裡,能祝福得那麼徹底。


    說到底,我很不完美,簡直缺陷累累。


    我的祝福,還是一點一滴的給吧,湊得比較完整。


    「所以才有我,別趕我走。」小球央求。


    我哭了。


    一頭栽進小球的懷裡。


    就算明知道對方不是真命天子,也要好好去愛。


    因為你隻能愛她一次。


    媽媽的治療過程漫長又艱辛,我們所能夠做的,就隻是陪伴在媽身邊而已。


    那些日子灰暗得可怕,現在想起來我能夠無比脆弱又拚命堅強地過下去,真是不可思議,我想,這一切全賴媽媽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讓自己撐過去,我們才有辦法振作起來。


    菩薩保佑,媽的情況越來越有進步,我們也越來越有信心。


    每一階段的化療結束,媽就回家休養一陣子,想辦法把身子吃胖一點。如果媽站在體重計上麵,若指針往右邊再靠一滴滴,我們就會高興得像中了樂透。


    此時我們三兄弟,同時向學校提出論文口試審查的要求。每天待在家裡,我除了準備碩士論文就是寫小說、看書看漫畫,媽整理家裡、晾衣服活動身子,到了吃飯時間,我就在媽旁邊學煮菜,幫一些連笨蛋也不會出錯的忙,例如挑菜(原來花椰菜要先將莖的硬皮切開剝掉)、削皮、翻動煎魚、煎蛋、放鹽、攪動小魚乾、加沙茶、跟亂開玩笑。


    我最喜歡跟媽出去走走。


    有一次我跟媽在附近公園散步,不意講起了以前在新竹念書時,跟毛毛狗常常喂流浪狗的往事。


    話說有一天晚上,我跟毛在交大管科係館的教室念書,念到一半,有一條滿口暴牙的捲毛狗突然闖進教室,直截了當向我討東西吃。


    可我沒有啊,怎辦?就這樣耗著。


    捲毛狗也頗識相,乾脆趴下來裝睡,偶而睡累了,就會走出教室逛大街,然後又回到我的腳邊。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大概是十點多吧,我肚子終於餓了。


    「我們去吃東西吧,順便買個包子回來給牠吃。」我說。


    「拜託,那時牠還會在嗎?」毛。


    「這種事我怎麼會知道。」我說。


    於是我們收拾好東西離開係館,目標清大夜市。然而捲毛狗並沒有睡死在教室,而是亦步亦趨地跟著我,直跟到了係館旁停放機車的車棚。


    毛覺得好玩,但我覺得很詭異,因為我還沒發動機車,那捲毛狗就跳了上去。


    「不是吧?」我心想,這一定是有人養過的狗。


    想趕牠下車,牠卻一個勁的笑,露出非常誇張的暴牙。就是不肯走。


    「載牠去清大夜市,然後再載牠回來就好了啊?」毛在後麵說。


    「好吧,看牠蠻聰明的樣子。」


    我蠻不在乎,就這樣兩人一狗,滑出機車環校道路,直往清大夜市而去。


    一到夜市,還記得是停在那家總是將豆腐炸得很軟的臭豆腐店前。才剛停好車子,捲毛狗就興奮地跳下車,一溜煙不見。


    我傻眼,毛也傻眼。


    「牠迷路的話該怎麼辦?如果等一下找不到牠該怎麼辦?」我有點慌。


    「……」毛無言。


    忘了我們是吃什麼當宵夜,總之我們飽餐一頓後,到7-eleven買了個肉包,但怎麼找也找不到那隻捲毛狗,又不知道牠的名字,無從嚷起。


    沒辦法,還是得回學校,就當作夜市滿地都是食物渣渣,餓不死狗的。


    正當我發動機車時,一個電影等級的畫麵驟然出現。


    捲毛狗興奮地從左邊某處飛奔而來,張著一口暴牙,一蹦一蹦地跳上我的機車,嚇呆了我跟毛。


    「太扯了!真的是太扯了!」我大叫。


    「ohmygod,牠好聰明!」毛跟著興奮起來。


    於是我們就載著超級聰明的捲毛狗,莫名其妙開心地騎回交大車棚。


    當時我就在想,以後跟誰說起這麼奇怪的事,大概也不會有人相信吧?


    停好機車,我將肉包子放在地上,捲毛狗迅速吃了個乾淨。但不肯走。


    我一發動機車,想從係館旁的車棚騎回更上麵的宿舍車棚時,那捲毛狗就機靈地跳上前座,怎麼拐就是不肯下去。


    「不好意思,雖然你超級聰明,但我不可能在學校宿舍養條狗啊!」我蹲下,試著開導捲毛狗。既然你那麼聰明,多多少少也知道我在說些什麼吧?


    但還是不成。


    隻要我一發動機車,捲毛狗就飛也似跳上,重複了幾次開導也一樣。老實說,我覺得很悶,覺得牠怎麼這麼任性,而且好像有點過動兒的傾向。


    畢竟真的不可能在擠滿四人的宿舍內養狗,於是我選擇了毅然決然拋??br />


    計畫很簡單。毛負責引誘捲毛狗在某處玩耍,我負責發動機車,緩慢沿環校道路上行,最後毛飛奔過來,跳上車子,兩人揚長而上。


    捲毛狗沒有放棄,不停衝上,連狂吠的力氣都省了,專注在趕上我的追逐中。


    我很難受,但油門卻催得更緊,直到捲毛狗完全消失在後頭……


    回憶結束。


    我牽著媽慢慢走回新家,媽戴著我的帽子。


    我沒有告訴媽的是,在我跟毛分手後的某個深夜,我跟哥騎機車出門將一大包舊衣服丟到舊衣回收筒時,有一條幾乎一模一樣的捲毛狗突然從巷子裡奔出,緊追著我倆。


    迅速勾起我的記憶下,我注意到了,那捲毛狗也有一口暴牙。


    我開始跟哥說這件往事,不曉得他信不信。


    但剛剛還緊追著我們的捲毛狗已經消失,無從考證什麼。


    我不是一個喜歡故作感傷的人。但我真的很希望,那條活在曾經的暴牙捲毛狗,不是剛剛衝出的那一隻。或許聰明又有耐力的牠,又大膽賴上了某個好心人的車,從此有了幸福的歸宿。


    從此有了幸福的歸宿……


    時間作用在每一個家人的身上。


    puma真的好老了,牙齒掉光了不說,鼻子旁邊白了一圈。


    有一天我騎機車要載puma去兜風散心時,puma兩隻前腳搭上腳踏板,想撐起身體爬上車時,竟失去平衡在地上翻了兩翻。當時我還來不及嚇到,就看見puma笨拙地從地上爬起,吐著舌頭,模樣很滑稽,我還笑了出來。


    奶奶在一旁看了,便將puma直接抱上腳踏板,讓我載牠去逛八卦山。


    puma睡得越來越沉,對周遭的反應變很遲鈍。


    要知道,博美是一種非常神經質的狗,以前我在二樓偷偷摸摸踮著腳尖走路,在一樓的puma也會從睡夢中驚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牠睡覺不可。有時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鐵門都拉下了,爸遠遠從火車站走回來,我根本一無所覺,puma卻聽見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對著門就吠。


    但現在,puma卻老態龍鍾到,我打開隆隆聲不斷的鐵門,關上,走到牠身邊打開電腦,喝水吃東西,上了半個小時的網路,puma才姍姍醒來,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藥局家裡,不斷撫摸puma好幾下,叫牠的名字,puma才睡眼惺忪醒來。


    puma見了我當然非常高興,一路跌跌撞撞被我牽去對麵的電線桿尿尿,但後腳抬起不久,就因為沒有力氣保持平衡而滑倒。我又笑了—該死的主人,誰叫puma自己也蠻幽默地看著我猛笑,好像在說:「嘿,我能有什麼辦法?」


    媽的體力慢慢恢復中,puma後腳的無力感卻越來越明顯,走路就像在滑壘,動不動就滑倒,模樣好玩但惹人心疼。坐著的姿勢對牠來說好像很辛苦,所以puma能趴下的時候就不坐。


    就連常常抱著我的小腿猛幹的猥褻動作,puma都因為兩腿無力獨自站起,而沒辦法執行。puma似乎很氣自己,失敗了就猛吠,然後趴在地上裝可憐。


    雖然puma叫起來的聲音依舊充滿了精神,但我又聯想到營養不良上,於是我們開始喂puma好吃的東西,味道很重的鈣粉,喂牠吃媽媽牌的特效藥,連常常假裝不關心puma的奶奶都特地跑去買雞腿。


    但哥終究還是拎了puma去看獸醫,確認puma到底是怎麼了。


    獸醫說,puma得的是退化性關節炎,來得突然,但原因是沒有意外的老化。


    「怎麼辦?」我問。


    「老了就老了啊,人會老,狗也會老,你問我怎麼辦?」獸醫聳聳肩。


    吃藥可以緩解關節炎的症狀,但無法根治,除非找到青春不老泉…這種好東西我大概找不到,所以隻好看著辦。


    老了啊…唉,我也老了。


    puma年輕猛幹我小腿的年輕歲月,正是我們家最年輕的時光。


    puma老了,大家也不再年輕。


    以前我可以兩點睡覺六點半起床,連續幾天都沒有關係。


    現在不管我多晚睡,都得睡足七個小時才夠眠,不會因為我熬夜就多積攢下多餘的時間。離題了。


    就狗的年齡來說,puma的十四歲相當人類的八十幾歲,是隻老公公了。


    獸醫跟哥說,他很少看見這麼老的博美狗,puma的健康情況算是不錯的了,彰化可能沒幾隻這樣的老博美。


    獸醫還說,如果puma可以活到十九歲,他就要找記者來採訪,想來十九歲的狗不隻在同儕中受狗尊敬,也值得我們人類掌聲鼓勵。


    說真的,就一隻狗來說,puma是隻非常俊俏的帥狗,而且總是一張娃娃臉,如果有性感的母狗看到牠,若不跟牠舌吻還真無法察覺puma已經牙齒掉光光。所以我對puma的年事已高總是不大有感覺。


    前一陣子我才從比喻法中驚覺,原來十四歲的puma如果是人,現在已經上了國二!


    我的天,國二的時候我在做什麼?


    暗戀坐在我後麵的沉佳儀,苦惱的二元一次聯立方程式,玄學般的因式分解,印在課本後麵的化學元素表…


    「可是你什麼都不會。」


    我抱著puma,牠毫不介懷地吐舌傻笑。


    如果puma真的有一天投胎當了我兒子,我就認真教一次puma因式分解吧!


    這幾年,我換了好幾台數位相機。


    但沒有一台,美得像當初我在家樂福注視千百回的傳統相機。


    人生有幾個七年?


    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能夠繼續在一起,能跟你一起走過漫漫七年的男孩女孩,當他或她要揮手道別的時候,縱使痛苦,縱使想裝也笑不出來,也要給予祝福…吧?


    我跟毛毛狗之間,雖說已經分手,卻少了一個真正關鍵的再見。


    一直以來,都很排拒開車。


    老是覺得有人載就好,何必要費神養車。況且經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個多小時的車程我寧願在火車上舒舒服服地寫小說,而不是握方向盤在高速公路上超車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個性也很難讓自己放心。


    我總懷疑一旦踩下油門的我,一定不可能學會路邊停車,或是辨認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車屁股被撞也是必然,當路隊長更是在所難免。所以還是省省吧,專心朝地上最強的小說家邁進就對了。


    然而我這個人實在沒有原則,最後我還是在毛毛狗的說服下,在兩年前的夏天一起學了開車。那真是段甜蜜的記憶,那個夏天的主題曲是陳奕迅的〈十年〉跟〈十麵埋伏〉,我倆每天早上學車都一邊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記憶。


    但我始終沒有買車,一方麵沒錢,另一方麵,開車太像大人應該做的事,而我還想用小鬼的模樣多待幾年,算我幼稚吧。毛很體諒我,儘管毛因當了老師身上開始出現大人的氣味,而我還在科科科地乳臭未乾、覺得人生隻要熱血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好幾個月了,毛與我之間分分合合。


    原本我總以為,我跟毛之間的關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鬧鬧,隻要不鬆開手,無論誰拉贏了誰,兩人終究會抱在一起。


    但最後繩子竟然活生生斷了。


    毛終究還是離開了我,在我們感情出現重大挫敗的隔天去了美國。


    諸多因素。沒一個像樣的。


    「他有車又怎樣?是他自己買的嗎?!」我大聲對著手機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買一輛車啊!」毛的氣話從國際電話中向我襲來。


    於是,我真的咬牙買了輛車。


    眼巴巴盼著毛從美國回來時,感情能出現轉機…


    打從有記憶以來,我就是個生活低能兒。


    這麼說不是小說上的誇飾修辭,對於日常生活的諸多細節我都恬不知恥地打混過去,也很依賴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須由毛陪著,看電影很喜歡毛陪著,說故事好想有毛聽著。


    說無聊笑話,吃東西,喂狗,旅行,睡覺,買褲子,亂變無聊透頂的魔術,都很習慣要有毛在身邊。


    最後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戀愛的熱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愛情的踏實模樣。


    漸漸的,毛長大了,我並沒有。


    買了車,還得學著開。


    當作是不用投幣的大型遊戲賽車機,當毛在美國自助旅行的三個禮拜,我戒慎恐懼地握著方向盤,小心翼翼在彰化練車。


    隻要沒有簽書會或演講,每天深夜都去繞八卦山,晃直條條的中山路。


    心中隻有一個信念:「我要去中正機場接毛毛狗喔。」


    然後露出小鬼般的燦爛笑容。


    原本開車開得爆爛的我,在信念的支撐下終於非常習慣坐在車子裡頭的感覺。


    果然,隻要肯下功夫,開車上路這種長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幹得有模有樣。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與台北一點也不熟。


    要開車去中正機場,還要得繼續送毛回土城家裡,對我這白癡可是沉重的負擔,不須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緊張到胃痛。


    科技這種好東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場。


    我跑去nova買了gps衛星導航的pda,這兩天不斷操練一邊開車一邊看導航的反應速度,就是希望能夠在毛麵前有個大人的樣子。


    如果變成大人可以解決事情的話,我願意。殺手歐陽盆栽說:「喜歡一個人,就要偶而做些自己不喜歡的事。」想是如此,裝也要裝出來。


    隻是就在我逐漸習慣方向盤的快感時,越來越不快樂的毛從美國捎來一通電話,確認了我們最後的關係。


    …原來還是不行啊。


    暫時偽裝成大人的我,骨子裡,還是那個老愛嚷著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這個我,毛已不再需要。


    「對不起。」毛低語:「公公,就當我對不起你。」


    「那麼,就還是維持那句話吧。就在你幾乎忘記,所有我們一起做過的事的時候,隻要記得,我很愛你這件事就夠了。」我闔眼,全身縮塞在沙發上。


    掛掉電話,我無法克製地掉眼淚。一直一直掉眼淚。


    我知道,習慣開車,跟習慣沒有毛的人生,完全是兩回事。


    毛從美國回台灣那天晚上,有夠怕開錯路的我提早五個小時就出發,早早就出現在機場大廳,在二樓星巴克不知所謂寫著小說等她。


    我很惶恐,七上八下,小說寫了又刪,刪了又寫,其實都是一些廢物文。


    我很怕等一下我見到毛,又會捨不得她。


    但我更怕,如果我見到了毛卻一點捨不得她的感覺也沒有,那種情緒蒼白。


    該來的還是避不了。


    與三個禮拜不見的毛碰麵的瞬間,她看起來既陌生又清晰。


    「累嗎?」我隻有嘴唇在動,幫拿行李。


    「一點點。」毛有點倦容。


    我不曉得該怎麼跟這樣的毛告別,隻是靜靜地打開車門,請她坐上屬於她的位置,向她介紹這一台為了送她回家而買的車。


    遲來了,但至少還是來了。


    我無法用這一台車載毛毛狗到處去玩,上山,下海,上下班,吃宵夜。


    但至少可以送她一次,回家。


    一路上我們聊著我現在已經完全想不起來的事,可能聊些毛在美國的旅行,可能聊些puma的近況,彼此也沒有什麼特殊的情緒反應,平淡得讓我無力。


    直到我們的車駛進了小巷,停在她的家門口時,毛毛狗終於大哭。


    「公公,為什麼我們沒有辦法一直一直走下去?」毛崩潰。


    「…你不是不愛我,你隻是,更愛另一個人。」我抱住她。


    但我僅僅能祝福。


    虔心祝福毛平安快樂。因為在菩薩麵前,我們曾擁有七年的好緣。


    從那一個分離的畫麵開始,毛毛狗的人生快速往前進。


    我也要往前進了。


    我的幸福在哪裡,我不曉得,隻知道如果我一直注視著毛毛狗的背影,我無法快樂。毛毛狗需要的不是我溫柔的注視,而是我乾脆地放手,讓她自由。


    我知道,我懂,我了解。


    隻是做的時候,好痛。


    媽媽的化療終於在五月結束,全家人生命裡的一切也正待重新開始。


    七夕情人節前一天,我在台北參加電影《天國的戀火》媒體試映。


    電影的主題圍繞著浪漫的煙火,是個很奇幻的愛情故事。


    當時的經紀人小炘在我旁邊哭得超崩潰,而我完全無動於衷。


    看著大螢幕上五彩繽紛的煙火,我根本進入不了劇情,腦海裡都是三年前那場人擠人、車卡車、烏煙瘴氣的台中國慶煙火。


    賣到沒東西可賣的小販、取了一大堆吉祥名字的煙火、哭泣的排氣管、民眾的抱怨與咒罵、龜速前進的車龍、紛紛騎上人行道的機車、交通警察無可奈何的嗶嗶聲…


    但毛毛狗的雙手很緊。


    在媽媽生病的那一年,變故紛雜,心力交瘁,我沒有時間凝視毛毛狗臉上逐漸褪去的快樂。是我的無力,也是我的悔恨。


    離開電影院搭火車回彰化,我寫了一封信給毛毛狗。


    內容寫了好多好多,但信裡真正想寫,隻有兩句話。


    情人節,快樂。


    那年的煙火,其實是在你的臉上。


    否極泰來。


    結束全部的化療療程,媽媽出院了,以後隻要每個月到醫院複檢就行了。


    同一個夏天,大哥的博士論文通過了,三三的碩士論文也通過了,我的碩士論文竟然也奇蹟似地通過了,家裡一下子多了一個博士、兩個碩士,爸媽都很高興,傻傻的puma則持續沒什麼感覺。


    除了寫小說,我整天開著我那突然失去用途的車,在八卦山上跑來跑去。


    老實說一個人在八卦山上兜風還蠻能排遣寂寞的心情。


    有很多女讀者是一回事,想找到能在一起快樂的女孩又是另一回事,我渴求的是愛情,而不是一個崇拜我的女孩。


    很難想像下一個女孩會是什麼樣子,她長得像小球嗎?喜歡偶而綁馬尾讓我開心一下嗎?是氣質型還是可愛型?笑起來臉上有沒有酒窩?是不是超正的?我是不是第一眼就會被電得很慘?


    重度失戀的我,整天就靠著幻想捱過那一段超崩潰的日子。


    人生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意義,車子買了卻沒有妹可載,一定還有它的意義。


    從國高中時將puma放在腳踏車的籃子裡載著兜風,到大學研究所時將puma放在機車踏墊上載來載去。然後,現在我開了車…當然還是要用汽車載puma啊。


    我將puma放在我腿上,小心翼翼地開車。


    「這是二哥哥的車喔,很酷吼!」


    我感覺著puma在懷中好奇的蠕動,說:「你老了,站不穩了,以後二哥哥會用車子載你去玩,你就不用怕在機車上跌倒了。」


    puma兩隻腳踩在我肚子上,兩隻腳架在我左手上,興奮地看著車窗外。


    「二哥哥有什麼,你都有一份啊。」我覺得很幸福。


    雖然車子的頭期款幾乎花掉了我這些年所有的存款,幸好我的小說漸漸被大家認識,隻要我勤奮寫作,每期都付得出分期付款…靠,應該沒問題吧!


    終於拿到了博士學位,大哥要結婚了。


    很扯的是,我未來的大嫂跟他從國小一年級就認識了,打高中二年級就開始在一起,這種「長度」不是愛情長跑足以形容,根本就是愛情極限馬拉鬆。真讓人羨慕,從小紅線就牢牢地綁在一起的感覺。


    全家忙著準備婚禮時,我時不時都會碎碎念:「要讓puma去婚禮喔,不要把牠一條狗丟在家裏,再怎麼說牠也是我們的弟弟啊。」


    大哥聽了,總是說:「我ok啊,不過那天你要自己管好牠,我一定沒空啊。」


    爸爸的麵子很大,朋友很多,大哥結婚那天人來人往的,塞爆了彰化最好的宴客餐廳。除了早早到餐廳幫忙外,坐在門口收紅包登記禮金也是我當天的任務,不過即使我再忙,我都一直很注意puma怎麼遲遲沒有出現。


    「puma呢?」我皺眉,到處問。


    「今天很忙沒辦法啦,牠又都是毛,到處掉。」奶奶也沒好氣。


    「媽,不是說好了嗎?不是要帶puma來嗎?」我不斷抓著頭。


    「我沒注意到puma沒有被帶來啊,大家都很忙啊。」媽也一頭霧水。


    這件事我超生氣的!


    一度我想立刻開車衝回家、把孤零零一條狗守在家裏的puma抱到婚禮上,但為了不想把氣氛搞壞我隻好強忍。


    我真的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如果puma有來的話,也不會打擾到大家用餐啊,隻要把繩子綁在我的腳上,讓牠陪我坐櫃台收紅包就好了啊,又不難。


    一想到當大家要從家裏開車移動到餐廳時,全家人居然沒有一個願意、或堅持把puma帶在身邊,真的是太讓人傷心。


    從小一起玩到大的大哥要結婚了,為什麼puma不能去呢?


    每次一想到puma沒有去大哥的婚禮我就快要發瘋了。


    婚禮過後我超怒的,發誓道:「以後我結婚,一定從頭到尾把puma跟我的腳一起綁住,走紅毯也一起走啦!你們誰也不準反對!」


    我的怒,後來成了永遠的遺憾。


    二○○五年年底,我連續十四個月出版十四本新書的計畫也到了尾聲。


    這個超強意誌力的計畫壓箱底的最後一本書,就是紀錄了我們全家人陪伴我媽媽戰鬥疾病的家族生命史《媽,親一下》,格外有意義。出版社預計在二○○六年的一月十五日,為我們家在全世界最大的書店,台北誠品信義店舉辦簽書會。


    這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家裏所有人都會出席。


    「可是…能夠幫我跟誠品請求一件事嗎?」我在電話裡跟編輯溝通。


    「什麼事?」編輯好奇。


    「我想帶puma去。」我看著在腳邊呼呼大睡中的puma。


    當時puma的體力越來越差,有時帶牠出去散步,走不到二十公尺牠就累到趴在地上不願前進。我用腳逗牠幹我,牠試了幾下未果也就意興闌珊不搞了,為避免刺激牠的自尊心,後來我也不主動逗puma了。


    晚上,我將牠抱在懷裡睡覺,半夜總要醒來確認好幾次,因為puma不像以前那樣在床上走來走去換姿勢、換位置,而是靜靜躺在我的手臂上。


    到底…為什麼一動也不動?我戒慎恐懼地將手指放在puma的胸口,慢慢感受牠微小虛弱的胸口起伏,才能放心地繼續睡。


    我說過了,如果那個時間該來了,隻要puma就在我身邊,縱使傷心,但還是能用幸福的心情去接受。但我們全家都要從彰化開車到台北,這一段當天來回的旅程如果隻有puma一條狗在家,我真的很不放心。


    萬一,萬一puma孤孤單單死在家裏,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自己的。


    窗明幾淨的誠品無論如何不能帶寵物進去,任何人都理解。但我想帶puma一起去簽書會,不是想要耍可愛,而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在沒人陪的寂寞中死掉n掖鷯過牠的?br />


    「這個我無法保證,不過我會盡量幫你溝通。」編輯也沒把握。


    「拜託,puma這幾天情況真的很不好,請誠品務必通融我!」我懇求:「如果puma在我簽書會的時候死掉,我會發瘋的。」


    誠懇是我的強項,溝通是編輯的強項,信義誠品竟然答應破例。


    我超興奮。簽書會當天我們超開心地全家人開車北上,遇到休息站就下來吃點東西、讓puma稍微走動跟尿尿,很有全家出遊的感覺。


    到了誠品,我們將puma放在竹籃子裡提著,原本是想讓puma一直待在員工休息室直到簽書會結束,但不知道為什麼等到簽書會正式登場時,裝著puma的竹籃子也被放在現場的角落地上。


    我拿著麥克風說些感謝大家支持的話,但眼睛卻不由自主飄到puma身上。


    才不管這裡是哪裡,才不管有多少人在聽我說話,最喜歡當跟屁蟲的puma奮力掙紮著牠虛弱的小身體、拚命想爬出竹籃子到我身邊,模樣好可愛好可愛。


    後來簽書會結束我乾脆抱著puma跟大家合照,留下難能可貴的紀念。


    「puma,二哥哥現在是一個很厲害的人喔。」


    我抱著終於安心了的puma,鎂光燈此起彼落,讓牠分享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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