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野雞精在黑暗裏沿著牆角奔跑, 跑著跑著又歇會, 然後再換個方向。當野雞精再停下的時候, 長元看到了站在屋簷上的碧華, 她正用左手拎著彎刀,上下劃出一道道弧度。夜色很深,離遠了看不清她在幹什麽,長元見野雞精在原地踱步徘徊, 就過去湊近看了看。他發現, 碧華正閑閑削著一根白發。彎刀在夜色中沉寂地劃過一道道弧度, 在白發的兩端依次削下微末,一次, 兩次……次數多了,時間久了, 白發便自然從兩三尺到了巴掌長度。當白發隻餘拇指長短的時候, 野雞精跑到季府的一個洞前, 鑽進去了。碧華手裏的動作一頓。時間一點點過去, 野雞精從一個角落溜到另一個角落, 長元隨著碧華一起將目光次次聚在野雞精身上, 而後看到野雞精無知無覺繼續跑著, 直到從一個窗口要飛進去。又被一根披帛綁回來。彎刀被斜斜貼在脖子上,野雞精澄清:“我,我傳個口信!絕對不會做什麽事!”碧華麵無表情:“上上次是意外,飛著飛著被人抓去燉湯,非自願;上次是跑來偷食,不小心就被撿來養幾天,很無辜;這次是傳個口信,幫人甚至義務辦事而已,更是熱情——你怎麽這麽多事能和諸位仙君牽扯上?怎麽就這麽巧過來把事情攪得更亂?”野雞精:“這……其實真的是巧合。大概,是……嗬嗬……仙緣吧……嗬嗬……”把野雞精往院外一丟,碧華直接說:“滾啊!再來打斷腿!”野雞精扇翅膀落地,跑一會還是停在街中央:“真的有口信!別、別……”遠處傳來打更聲,野雞精停下話語,左右徘徊一會,最後還是跑中間繼續對著這邊。見此,碧華一指將野雞精定住,飄下來了問:“究竟何事?”野雞精瞅她好幾眼。碧華歪頭看他,一臉冷漠。於是野雞精妥協,仔細地把來龍去脈托出:“就是這樣,我吧,昨日……”絮絮叨叨總算是把事情講清楚之後,野雞精抬頭,看碧華的臉上起了點波瀾,不再是一副“再廢話弄死你”,稍稍鬆口氣。沉寂片刻,碧華似乎是在回憶,最後才問:“你說傳信的是誰?”野雞精又開始詳細描述當初三人——應該說是兩仙一雞——的初見,試圖幫碧華找回記憶。“哦。”碧華臉上的情緒消失,再次恢複成一臉冷漠,“回去說口信傳到了,以後有事讓你繼續過來。”話落,野雞精還在想太過順利,碧華就又飄回原位,繼續摸出一根白發。亂吧,亂吧!反正早亂了,反正不關我事,亂成一團麻都不關我事……刀風漸快,直接將白發斬落。野雞精還沒愣完,又見碧華凶殘起來,就立馬拔腿便跑。長元則瞧他幾眼,又回頭見碧華快速斬斷一根長發後繼續淩空瞎比劃著斬空氣,也回去了。長元比野雞精回來得早,所以當野雞精到到時候,葉思眠已經喊了早起的小二為他燒水、備食和整理房間。野雞精睡了一整天。晚上,他則在被投喂後繼續傳信。一晚,又一晚。當信傳完,葉思眠告訴他無事了並贈些銀兩,野雞精倒是猶豫並想了會,自己作勢要鑽回山裏,說:“人世好危險。”葉思眠聞此笑了一下,卻又見野雞精跑回來吱一聲:“當然,你要是將來沒什麽危險的事要我幫忙,隻是純屬錢多養著我的話,那我還是很樂意留在這個並不危險的人世。”說完,又飛快跑了。於是天明,葉思眠按原路返回。再兩日過去,季文瑜繞道而行。半個月後,當季文瑜終於在重重注視下趕到蕭縣,葉思眠已經從長元的眼睛知道了李誠明的處境:渾身傷痕,奄奄一息。據聞,常有獄卒奉命對他進行嚴刑拷打,李誠明很倔,對此的做法從來都是咬緊牙關。於是,他收受到的刑責總是很重,一次次鞭打,一次次丟回牢房中。當獄卒離開後,他偶爾昏迷著,小聲呢喃著什麽,偶爾醒著,隻窩在潮濕的稻草堆裏,對著外麵的一點光亮,說:“再熬一熬,很快了,一定很快了……”他偶爾會伸手,就像想抓住那些破碎的光一樣。可這偏僻地方裏哪有什麽光亮。不過是遙遙的幾盞小燈,又或者獄卒巡視時候打過來的火把,那些很遠的地方,不慎漏下的一點餘輝而已。他說:“很快就到了。”他說:“不會是永久的……”一次次自語中,他總是追尋著一點斜漏餘輝,期待能抓住什麽。可事實是,他們那一片,那麽的幽暗而封閉,就像角落裏不為人知道的縫隙一樣,處處透著陰冷和絕望。他等了一天又一天,終於等到季文瑜的到來。於是當他被提審的時候,他終於開懷笑了。長元在看到那個笑後也笑了,回去最後一次匯報消息,然後看葉思眠把李誠明的信息匯總,一項項記明從相識到如今的一切信息,再核對一遍。記錄整理完畢,他就在最後跟著作為欽差的季文瑜一同出庭,以隨從身份在旁聽審。於是,一個與蒼溪縣類似的大堂裏,正坐著一位季欽差,旁聽著一位邱知府,斜角有師爺提筆準備記錄堂上發言,葉思眠則站在師爺旁邊,在需要的時候助其磨墨,或者吹幹紙上筆墨。下方,李誠明作為犯人被帶上來。已經被按頭的罪名,讓他失去了特殊待遇,隻能跪著。季文瑜按照程序,先問:“堂下何人?”李誠明便答:“殿試三甲同進士,蕭縣現任知縣,李誠明。”邱知府聽後皺眉,深覺罪犯不配再論功名,但因為有突然到來的季文瑜在上,他便把話暫且按下。季文瑜又問:“所犯何事?”沉默片刻,李誠明直視而言:“未曾犯科作案!”邱知府搶著就拍板:“大膽!”季文瑜倒試著攔了他,但邱知府在這之後卻直指李誠明就論述他的罪行:“兩月前,蕭縣河水上漲,罪犯李誠明觀視後論修河提之必然,眾人深以為然並依其所言,廣征商戶,以減稅發匾為諾征集物資。是時,眾人均以為此舉有利於民!”說著一拍驚堂木,大歎,“以為啊!”這聲音激昂得厲害,季文瑜見邱知府這個大年紀還這樣激動,便拍拍邱知府,示意他稍微冷靜,不必搶著發言。他專程為此而來,一定會全力把此事做好。而正當季文瑜安撫邱知府不必過於激動,堂下的李誠明卻立刻接話:“但是誰知籌集過半,卻有人在坊間流言:說下官提議此事並非是為了預防水災,而是收取了一戶商戶的銀兩,為其在不肖子孫敗光家產前博個聲名,以求順勢用美名博官位:所謂先博美名後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