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穿成豪門老男人[穿書] 作者:裁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江可凡甚至在那一大堆被摔在地上七零八落的碎片裏看到了自己一直以來很寶貝的相框。 那是他媽媽生前的照片。 江可凡每天早晚都要拿在手裏看上很久的,可此時這照片卻躺在地上,玻璃相框碎了,裏麵的照片也被劃破了。 好不容易擠出的笑意凝固在了臉上,江可凡手裏的文件散落在了地上。 顧向南發泄完了一通後,心情剛好一點,卻看到江可凡這笨手笨腳的樣子,好不容易壓下去的火氣頓時又躥了上來。 “你幹什麽呢!”顧向南壓著火,看著江可凡。 江可凡卻怔怔的看著地上的照片,一動也不動,像是沒有了靈魂的木偶一般。 見自己的話得不到回應,顧向南從床上站起來,走到江可凡麵前,扯了下他的肩膀:“文件都散了,撿一下啊。” 話音剛落,江可凡真的彎下了腰。 卻不是去撿地上的文件,而是推開顧向南往前走了兩步,將地上碎裂相框上的碎玻璃渣撥開,從中取出了那張已經被劃破的照片,照片裏的女人笑的溫婉,目光柔和。 江可凡抖著手摩挲著照片,像是能夠從照片裏汲取到力量一般。 看到他這幅樣子,顧向南頓時更生氣了,跟上去扯著江可凡的手臂就把他往上拽,想要讓他從地上站起來,卻不料他力氣太大,江可凡又十分抗拒,最終導致不但沒能將人拉起來,反倒是直接失重倒在了地上。 地上是尚未來得及清掃的碎玻璃渣和其他碎片。 江可凡的膝蓋和手都被劃出了口子,猩紅的血從傷口處流出,整個人看上去很是淒慘。 顧向南也有點被驚到,可要他就這麽跟江可凡低頭,他的自尊心又不允許他說什麽道歉的話。沉默了片刻後,終究還是心有不忍,又一次伸手想去拉地上維持跌倒時姿勢的江可凡。 可誰料還沒碰到他,手就已經被一股大力給拍開了。 顧向南不敢置信的看著自己的手,好不容易抑製住的怒氣頓時就爆發了,抓起江可凡的領子,將人從地上拎了起來:“你居然跟我動手?!” 江可凡被迫抬起頭看著顧向南,現在的顧向南麵色猙獰,看起來讓他陌生極了,就像是一個隨時都會吃人的野獸。 從沒有這麽一刻,江可凡發現自己一直以來喜歡的人居然會讓他感覺到害怕。 手裏的照片被奪走,撕了個粉碎。 看著被撕成碎片的照片,江可凡整個人都愣在了當場。 顧向南看著江可凡失魂落魄的樣子,冷笑:“如果不是因為你,我怎麽會和林思寧分手,可是你是怎麽回報我的,嗯?” 這句話就像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江可凡整個人都崩潰了。 眼淚像是開了閘的水龍頭,他劇烈的掙紮,掙脫了顧向南的桎梏,跪坐在地上一點點的將照片的碎片撿起來捧在手上,碎玻璃將他的手劃的血肉模糊,他卻像是感覺不到疼一樣,機械的重複著挑揀的動作。 直至將地上所有的照片碎片全都撿起來後,江可凡緩緩站起身,最後看了一眼顧向南,什麽話都沒說,可眼中的死寂卻讓顧向南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他忽然有了一個念頭,如果現在不做點什麽阻止的話,江可凡說不定真的會走,離開他,消失在他的生命中。 眼看江可凡轉身要離開,顧向南下意識的就伸手想去攔,可是手抬到一半卻就被人揮開了,看著江可凡離開的背影,顧向南張了張嘴,卻一挽留的話也說不出來。 這算什麽,他說的難道不是實話嗎。 如果不是因為江可凡,他怎麽可能會和林思寧分手? 現在不過砸了點東西吵了他兩句而已,江可凡居然就這麽走了? 江可凡從公寓離開的時候,除了那被撕的粉碎的照片以外,甚至連一件外套都沒有來得及穿,就跌跌撞撞的逃離了自己的公寓。 夜晚的b市溫度很低,一陣陣的寒風像是刀子一樣,本就因為剛才被推到在玻璃上造成的傷口,此時被風一吹更加刺痛了。 在黑夜裏江可凡搖搖晃晃的走著,沒有目的地,不知道要去哪裏,也不知道有哪裏可以去,偌大一個城市,卻找不到一個能夠容身的地方。 江可凡苦笑。 會有今天這樣的下場,除了埋怨自己,還能怨的了誰呢。 漫無目的的在路上走了一個多小時,思緒放空,回過神的時候忽然驚覺周圍的環境陌生,這才發現自己似乎迷路了。 在嚐試往回走和尋找路人求助都失敗了以後,江可凡緩緩蹲了下來,將頭埋在膝蓋當中,嗚咽聲斷斷續續傳出。 也不知過了多久,江可凡已經被凍得腦袋有些昏沉,恍惚間,忽然聽一道低沉悅耳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叫了自己的名字。 “江可凡?” 38.第三十八章 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淡淡的消毒水氣味, 有些刺鼻,不太好聞。 江可凡醒過來的時候, 發現自己躺在一張單人床上,床單和被子都是雪白的, 天花板也是。 頭痛的像是下一秒就會炸開一樣,他用了幾分鍾才緩過這股疼痛,在清醒後的第一件事情, 就是伸手去翻找母親的照片。 可抬起手卻發現雙手纏著白色的紗布, 一動便有陣陣刺痛傳來, 這才想起來他的手在與顧向南爭執的時候壓在了碎玻璃上, 鮮血淋漓。 傷口明顯已經被處理過了, 不止是雙手,還有腿上和腳上的全部纏著紗布, 看樣子也經過了處理。 他忍著疼想要繼續翻找母親的相片, 但忽然發現身上的衣服並不是他離開家穿的那套, 而是藍白條紋的病號服。 江可凡頓時就急了,顧不上身上的傷口, 撐著床就要坐起來尋找自己的衣服。 就在他快要下床的時候,一陣腳步聲從房間外響起,幾秒後,一個穿著黑色襯衣的青年從外麵走進來,那青年戴著一副黑框眼鏡, 身形高大, 看上去讓江可凡非常眼熟。 四目相對, 江可凡的動作微微停頓。 “醒了啊?”見到江可凡的動作,青年隨口問道。 江可凡坐直了身體,沉默片刻後,輕輕點了點頭。 “你找什麽?”戴眼鏡的青年繼續追問。 這次沒有得到什麽回應,江可凡維持著他剛進門時的動作,垂著頭,不言不語,默不作聲。 得不到回應青年也不生氣,在江可凡床位旁邊另外一張空著的床邊坐了下來,拿起床上沒翻完的厚重文件繼續看了起來。 江可凡看到他的舉動後,低著頭,片刻後張了張嘴,終於開口道:“是你,把我送到醫院的嗎?” 他的聲音因為發燒加上剛醒過來的緣故有些嘶啞,沒了往日的清朗,聽起有些刺耳,不算太好聽。 戴眼鏡的青年聞言,視線從資料上移開,伸手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鏡,搖了搖頭,果斷否認了:“不是。” “……那,是誰?”得到否定答案後,江可凡猶豫了一下,又問。 “我大哥。”青年如實說道。 聽到這個答案,江可凡的呼吸一窒,他想起來麵前這個戴著眼鏡的青年是誰了,他是林思寧的弟弟,那個從小被林家收養的繼子,陸遠舟。 而他口中的大哥,自然隻會有一個,就是林思寧。 林思寧,救了他……? 林思寧怎麽會救他,他和顧向南已經那樣了,林思寧為什麽要幫他。 江可凡想了半天也沒有想到林思寧會出手幫他的原因,是因為奚落嗎,還是嘲諷,亦或者是看笑話?同情? 無論哪一個,江可凡都不願意接受。 得到答案的江可凡加快了動作,忍著疼從病床上走下來,皺著眉在房間裏翻找,想要趕緊找到母親的相片,馬上離開這裏。可他越是焦急,就越是找不到自己的衣服。 本就還在發著高燒的江可凡因為自己的動作很快身上就出了一層冷汗,盡管他已經強迫自己忽略掉頭和傷口的疼痛,努力集中精神尋找自己的東西,可是這些客觀存在的東西根本不是江可凡想要忽視就能夠忽視的。 而陸遠舟就坐在那裏,冷眼看著江可凡掙紮著在房間裏翻找東西。 別說上前幫忙了,恐怕江可凡即便此時跌倒在地板上昏過去,陸遠舟都不一定樂意上前扶他起來,頂多也就幫他按個呼叫鈴,叫醫生過來而已。 今天是他的生日,陸遠舟早早的就把工作給處理完了,就是打算跟他大哥一起出去吃頓飯,什麽事情都已經準備好了,結果卻在餐廳門口不遠處遇到了那個和顧向南有一腿的小助理。 更可怕的是,這個小助理居然在他大哥麵前裝暈! 陸遠舟真是生氣啊,真的,眼睜睜看著自己精心準備的生日晚餐就這麽泡湯了,他大哥居然真的被這個小妖精給騙住了,要送他去醫院。 氣炸了。 於是原本的溫馨晚餐就變成了醫院一夜遊,他們連飯都沒吃就這麽在醫院坐了幾個小時。 陸遠舟能給江可凡這個小妖精好臉色才有鬼,不拔了他的輸液管都已經夠給麵子了好嗎。 刨除晚餐的事情不談,陸遠舟也對江可凡沒什麽好印象,他和顧向南的事情在圈裏鬧得人盡皆知,雖然是在林思寧宣布取消訂婚後才傳出來,可是訂婚儀式當天顧向南和江可凡之間的互動陸遠舟可是看在眼裏的。 要說兩人沒什麽貓膩,鬼才信。 在明知道顧向南有未婚夫的情況下依舊和他曖昧不清,這種行為不是插足是什麽,無論有什麽理由有什麽苦衷,都不足以成為破壞別人感情的借口。 執意要破壞,唯一的原因就是自私。 在這樣的前提下,陸遠舟自然對江可凡沒什麽好感。 雖然幾個月前剛知道這件事情的時候陸遠舟是抱著看好戲的心態,但最近兩個月以來林思寧對他的信任和幫助早就已經讓陸遠舟徹底倒戈,果斷站在他大哥的身邊。 眼看江可凡馬上就要支撐不住倒下了,門外再次響起了腳步聲。 耳尖的陸遠舟一把就將手裏的文件扔床上,站起來小跑著到江可凡身邊,一把扯住了他的胳膊,這才讓江可凡搖搖欲墜的身子暫時穩住了。 門被推開,從門外走進來的不是別人,正是林思寧。 他手裏拿著一個保溫杯,看樣子應該是剛剛去接水了。 林思寧今天穿了件藏青色的風衣,比起西裝革履少了幾分嚴肅,多了幾分隨性,唯一不變的是林思寧身上獨有的氣質,哪怕他隻是站在那裏什麽都不做,也依舊是人群中的焦點。 “已經醒了啊。” 如同陸遠舟一樣,進門後林思寧問的也是差不多的內容。 在林思寧聲音響起的時候,扶著江可凡的陸遠舟立刻就感覺到他的身子一僵,手臂上的肌肉緊緊繃在一起,垂在兩側的雙手攥成了拳。 如果不是林思寧在這裏,陸遠舟會立刻鬆手讓江可凡自生自滅。 他大哥不計前嫌的救了人,被救的人不但不感激,反倒是對他大哥生頗有敵意,真是可笑至極。 林思寧走進病房,將手裏的保溫杯放在了床頭櫃上,而陸遠舟也趁著這個時候把江可凡拎小雞崽一樣拎到了床上,當然,他的動作自然不會有多溫柔。 被扔在床上的江可凡垂著頭,沒有去看林思寧和陸遠舟,交握在一起的雙手因為過於用力指節已經泛白,原本白皙的手上青筋清晰可見。 “既然你醒了,我們就先走了。” 等待著嘲諷和奚落,以及更加不堪言語的江可凡,等了許久,最終卻等來了這樣一句平靜至極的話。 林思寧的聲音聽起來沒有絲毫起伏,就像是隨口問一句‘今天吃飯了嗎’這麽簡單,聽不出絲毫的情緒。 陸遠舟一聽,伸手看了眼手腕上的表,已經十一點鍾了,按照他大哥的生物鍾,往常這個時候已經入睡了,可今天卻連晚飯都還沒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