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知樂沒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隻覺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裏聽到過。長得也眼熟,俞知樂盯著苟昌平的臉看了好久,終於從腦海裏翻出了相關記憶:“你是那個誰,見義勇為,搗毀了傳銷組織的那個。”  前兩天才看過新聞,隻不過新聞上為了不暴露當事人隱私,當時說的是苟某,所以他對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過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傳銷者臉上全都打了碼。反倒是救人的,隻有名字打了個碼,臉直接暴露在鏡頭麵前,連點遮掩都沒有。這也是為什麽,俞知樂能認出來人。  那會很多看到新聞的人,大家一度很擔心苟某被人報複。好在最後在觀眾的強烈要求下,發布新聞視頻的人最終給苟某臉上補了碼。雖然很可能無濟於事,該看到的人說不準都看到了,不過有總比沒有好。  俞知樂那會也為對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現在的樣子,顯然沒受到什麽迫害。或者說是,他確實被打擊報複了,不過由於武力值懸殊,所以對方不僅沒能打擊報複成功,不出意外,說不準還會被反教訓。  畢竟人和妖打起來,最後贏的會是誰,結果還用得著說?!第13章 第十三個求職者  被俞知樂這麽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掃,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連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沒你想的那麽偉大。”  苟昌平解釋了一通,俞知樂這才知道事情的經過。原來養苟昌平的那戶人家,有個小孫女。女孩兒才四五歲,長得特別可愛,十分討人喜歡,家裏人也很疼愛。不過小家夥貪玩,去遊樂場的時候,旁邊有個賣棉花糖的小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對她千依百順的家長當然就給買了。結果付錢的時候,家長一個沒注意,小姑娘就被旁邊變魔術的人吸引去了。  在遊樂場這種人多的地方,一個四五歲的小孩脫離了家長身邊會發生什麽事,簡直不用猜都知道。運氣好點的,會很快被家長找到,教育一頓讓記住教訓也就好了。運氣差的,說不準就被人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運氣就不太好。人販子其實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機會。小女孩和家長的疏忽,讓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們犬科的聽覺和嗅覺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見,家長就報警了。家長打電話通知家裏人的時候,這事也就被苟昌平聽見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這能忍?  “我跟著一起出去找。”雖然遊樂場人多,氣味駁雜,不過苟昌平畢竟不是隻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話來說,就是進化過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經過訓練的警犬還要靈敏,能順利地分辨出各種氣味,從中找到屬於小女孩的:“那個人販子抱走小孩後就把小家夥迷暈了,她假裝是小孩的媽媽,說孩子玩累了,睡著了,就這麽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這在遊樂場是常有的事,畢竟孩子們雖然精力旺盛,但年紀小也是不爭的事實。再加上那人販子是老手,做事謹慎,演技也過關,以至於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沒人懷疑她。  “我是在離遊樂場幾條街的一家燒烤店後麵找到她的。”因為車站第一時間就被警方控製住了,所以人販子壓根沒打算馬上離開。秉承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她不僅沒走遠,考慮到警察可能會出動警犬,她還特意找了人流量多的地方落腳。  這家燒烤店其實是人販子的一個小據點,專門給他們打掩護用的。店裏主打羊肉串,也賣點別的烤串。羊肉串味道大,那邊又是夜市一條街,到處都人來人往,警犬要想找到地方,還真的不容易。尤其是,人販子在把人帶到燒烤店之前,還特意給小女孩換過衣服。  a市的馬路邊,經常會有人臨時停車。人販子挑了幾輛沒關窗戶的汽車,分別把換下來的,還帶著小女孩氣味的舊衣服扔了進去,用來誤導有可能追上來的警犬。怕衣服上的氣味散得太快,她還剪掉了小女孩的頭發,裹在衣服裏一起扔了。  心思可以說特別的細膩,方方麵麵都考慮到了。要不是苟昌平,警察也許能找到人,但絕對不會這麽快。小女孩多多少少都要受一些罪。  “我當時心裏著急,就跑得快了點,把警察給甩到後麵了。抓人販子的時候,又不好變成人形。”跑過去一隻狗,變出來一個人,這麽明目張膽,得多不怕人懷疑。  一隻狗要想救人,還不能表現出太超凡的能力。人販子和幫凶給苟昌平造成了不少麻煩,捅了苟昌平好幾刀。雖然這幾刀沒什麽妨礙,但苟昌平不能表現出來。  一隻普通的狗被捅了,不流血能說得過去?  “作為一條狗,那會我年紀也大了,幹脆就借著傷重,直接假死了。”死是死了,不過人販子和幫凶全都被苟昌平咬殘了。警察來了之後,輕易就把他們製服住。救下了小女孩不說,連帶著人販子從其他地方拐來的,還沒來得及轉移,一直關在房間裏的其他兩個小孩,也一起被救了出來。  把人救出來,人販子落網後,這事本來就了了。苟昌平說得有些口幹,忍不住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潤了潤嗓子後,他這才繼續說道:“不過警方給力,順著人販子這條線,他們挖出了不少線索。”  “我比較關注這件事,”作為妖精,苟昌平想打聽些事情還是挺容易的:“我也沒犯法,我就是找警局裏的蟑螂聊了聊。”蟑螂雖然沒開靈智,不過同為動物,簡單的交流還是可以的。  一隻蟑螂爬過去,警局的人就是警惕性再高也不會懷疑。怕被踩死,蟑螂還特意躲在櫃子後麵偷聽。靠著蟑螂,苟昌平掌握了第一手資料。  “那些人販子拐小孩,並不是為了帶去山溝裏賣。也不能這麽說,”苟昌平思考了一下,終於找出了合適的措辭:“準確地說,這個人販子本來確實是人販子,但是她中途又被傳銷給洗腦了,於是開始一心一意地用自己的方法,來給傳銷集團做貢獻。”  被傳銷以前,人販子拐到的人,小孩賣給山溝裏想要孩子的人,或者幹脆打折腿腳,賣給那些乞丐集團,專門用來博取同情乞討。大人她就隻拐女的,一般都賣給那些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被傳銷以後,人販子也不拐大人了,她有了一個自認為絕妙的想法。這個想法一被提出來,就得到了傳銷頭子的讚同。  “人販子改為專門拐賣小孩,家境太差,小孩不受寵的她都看不上。她要拐那種受寵,家裏條件也還行的,然後年紀還特別小的孩子。把這些孩子拐回來後,也不賣,全交給傳銷集團,從小洗腦。怎麽洗腦都不聽話的孩子,就過段時間,找個機會轉手賣了。聽話的孩子,就養大一點,讓他們幹活,再大一點,就送他們回去借機斂財。”  捧在手心寵的孩子,因為自己的一時疏忽被拐了。多年以後孩子憑靠自己的努力,千辛萬苦找了回來,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們又愧疚又心疼,隻要孩子提要求,哪還會拒絕。尤其是用出國學習,需要大筆留學費用,或者有了固定交往的對象,但是對方家裏嫌棄他沒買婚房,不肯答應結婚。  這都是大事,有正經的理由,不是亂花錢,家長們還不急忙把自己一輩子的積蓄掏出來。更何況他們挑的還是受寵的孩子,撈起錢來就更容易了。說不準家長們還會擔心拿出來的錢孩子不夠用,於是拚命地去賺錢。  家長賺來的錢全都交給孩子,孩子再把大部分錢交給集團,這豈不是養了一堆不用吃飼料,就會下金蛋的母雞。  這樣弄來的錢,可比賣一個孩子的收入要多得多。尤其是小孩六七歲以後就能幫著幹活了,養一個孩子的成本幾近於無,完全就是純利潤。人販子一提出來,傳銷集團就心動了。因為這,傳銷頭子還特意把人販子提拔成高層,全權負責這件事。  “人類都害怕妖魔鬼怪,覺得可怕。偏偏我活了這麽多年,越活越覺得,有些人類的心思,可怖到比他們嘴裏的妖魔更可怕。”妖怪怎麽了,多少妖怪單純到被別人賣了還幫著數錢。不過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苟昌平感歎道:“不管是人還是妖魔鬼怪,全都有好的,也有壞的。”像收留他的那一家子,還有以前遇到過的很多人,就都很好。  苟昌平繼續說道:“人販子被洗腦的很徹底,雖然其他事情都說了,但她怎麽都不肯說傳銷集團的大本營在哪裏。我沒辦法,隻好順著人販子身上的氣味,一點點地往回找。”  也是他運氣好,傳銷集團的大本營居然離a市不遠,人販子才從那裏出來沒多久,而最近又沒下雨,氣味雖然因為時間的關係散了很多,還剩下的那些也斷斷續續的,不過憑著好鼻子,再加上一些運氣,最後還真讓苟昌平找到了。  “找到大本營後,我就假裝無意間路過,結果卻發現不對的路人報警了。不過我估計是好運氣都用完了,報警的時候,傳銷集團的人剛好出來倒垃圾。被撞見了,沒辦法,隻好打起來,免得對方回去報信。”  “其實我就隻製服了一個人,”就是那個出來倒垃圾的倒黴蛋,苟昌平有些無奈地說道:“誰知道新聞報道的時候,就變成了我一個人搗毀了傳銷組織。”明明是後麵的警察趕過來搗毀的。  苟昌平謙虛,但其實真要說起來,發現傳銷的人是他,說是他搗毀的也不算離譜。功勞確實有屬於他的一部分,再加上現在的新聞都喜歡博眼球,出現這樣的結果十分正常。  這劇情,聽得顧長生目瞪口呆的同時,也忍不住心生敬佩:“你這也叫有私心?”  雖然起因是因為小女孩,但最後的結果,還不知道受益了多少人。這要是叫有私心,估計國家巴不得像苟昌平這樣有私心的人再更多一點。  像苟昌平這種一身正氣,就算是私心,也是做好事的人,俞知樂覺得有個工作特別適合他:“你覺得,你去當警察怎麽樣?”第14章 第十四個求職者  “當警察?”這倒是個好選擇,不過苟昌平很有自知之明:“我並不會查案子。”  “每次都求助小動物也不現實。”他不是大妖,還沒強到能讓小動物無償為他服務的地步。說到這,苟昌平不無羨慕地看了俞知樂一眼,妖界強者為尊,他要是有大妖這樣的威壓氣勢,哪還用得著那麽麻煩。別說當警察了,就是要他像電影裏演得那樣拯救世界都可以。  說這話的苟昌平,沒注意到俞知樂不明所以的眼神,他繼續順著之前的話頭往下說:“上次讓蟑螂幫我探聽消息,我足足付出了兩年的靈氣。”兩年都白修煉了,苟昌平滿臉心疼。  現代社會靈氣貧瘠,他修煉起來多艱難啊。結果辛辛苦苦修煉出來的靈氣,最後還要笑著送給別的動物做嫁衣,硬生生把一隻普通蟑螂,給灌到開了靈智。  “我要是真去當警察,估計案子沒破多少,自個身上的靈氣就得先被榨幹。”哪怕苟昌平有心想要幫別人,可也不是這麽個幫法。靈氣對妖精有多重要就不用說了,真要被榨幹,他是會變成普通動物的。從身到心地變,連靈智都會跟著退化。這對妖精來說,比死,比灰飛煙滅還令妖難以接受。  俞知樂聞言,理解地點了點頭。上崗之前,他也是經過培訓的,再加上從自家發小那邊耳濡目染來的有關於妖精的常識,俞知樂對事情的嚴重性十分明白。完全失去靈氣的妖,這就好比一個正常人,還是個十分聰明的正常人,一下子變成了傻子。任誰也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自己:“那還是換一個吧。”別做警察了。  作為犬妖,苟昌平的優點還是很明顯的。比起一些生活中不常見的動物,貓貓狗狗幾乎可以說是人們最經常相處的動物了,俞知樂也許不知道其他寵物的特長和能力,但狗麽,狗的嗅覺和視覺都很好,這是常識。不止是俞知樂,換做其他人來也知道這點。  俞知樂覺得,苟昌平可以從這方麵下手來找工作。  “你覺得機場安檢員怎麽樣?”翻了翻資料庫,俞知樂認為這項工作也很適合苟昌平:“除了安檢員之外,海關檢查也不錯。不過要當海關檢查,你得先考個公務員才行。”  公務員這座大山沒能攔住苟昌平,了解過工作內容以後,經過慎重的思考,苟昌平最終選擇了後者。作為根正苗紅的華國妖精,成精以來又做過不少好事,苟昌平的政審很容易就過了,憑借著犬妖的天賦,針對性地苦讀過後,苟昌平順利地考上了公務員,光榮地成為了一名海關檢查員。  因為嗅覺好,出入境的物品裏隻要夾帶了東西,不管是文物還是貨幣,是奢侈品還是別的什麽,全都瞞不過苟昌平的好鼻子。苟昌平才上崗沒多久,就立下了功勞。他成功地攔截了一批走私毒品。  那些毒品並沒有偽裝成貨物,而是被小心地放在用來裝貨物的紙箱夾層裏。也不知道走私販對紙箱做了什麽特殊處理,反正貨物掃描的時候完全看不出來問題。而手動隨機檢查,不把紙箱裁開,根本沒辦法發現不對。  走私販對自己信心滿滿,覺得這回肯定能順利過關。然而不幸的是,今天在崗的工作人員裏,剛好有苟昌平這隻犬妖。警犬還沒出動,隔著老遠,苟昌平就已經嗅到了毒品那股子刺鼻的氣味。哪怕毒品被包裝隱藏得很好,氣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也一樣。對於犬妖來說,一切的密封隱藏都是浮雲。不管走私販再怎麽費盡心機做手腳,都和直接把毒品大咧咧地擺到苟昌平麵前沒差。  因此,工作沒多久,苟昌平就得到了一個外號,業內人稱‘狗鼻子’。他的名氣甚至大到連俞知樂這個不怎麽關注海關的人都有聽說。不過很少有人知道苟昌平的鼻子,是真的狗鼻子也就是了。  事業順心的苟昌平,生活上卻還有點不如意。路過小樓的時候,苟昌平難得有了傾訴的欲望,對著俞知樂訴苦道:“我現在什麽都好,就是工作性質容易引來麻煩,可能會給身邊親近的人帶來危險。本來我想買下我前主人對門的那套房子,和前主人做個鄰居,到時候還能再相處幾十年。結果現在這樣,我完全不能回去。”  有家不能回,苟昌平心裏別提多苦了。雖然即使這樣,他也沒後悔選擇考海關檢查這個公務員就是了,但是到底有些遺憾。  這算什麽問題?!  聯想到天天換臉,甚至偶爾為了業務需要,還會給自己換個性別的胡歡。俞知樂給苟昌平出了個主意:“你可以在其他地方也買一套房子,下班以後先回這套房子,然後變身跑出來,再變回人形,換張臉回去不就行了。”  臉都換了,那些走私販連他人都找不到,更別提去報複他親近的人。  苟昌平覺得很有道理。畢竟修煉了這麽多年,雖然天賦一般,不過勤能補拙,他的修為也不算低,變個臉的能力還是有的,哪怕他從來都沒變過也一樣。  苟昌平做事一向精益求精,為此,他還特意向胡歡學了變臉的方法。  林菱家對麵的房子空置了很久,今天終於迎來了新住戶。近幾年,城市鄰裏之間的關係雖然越來越冷漠,但還是有很多人一直保持著遠親不如近鄰的舊觀念,會和鄰居打好交道。林菱家就是這樣。知道新鄰居就隻有一個人,家裏一直沒怎麽開火以後,有著一手好廚藝的林菱媽媽,特意做了一桌子的飯,邀請新鄰居來家裏做客。  請人之前,林菱媽媽他們還擔心新鄰居會不好相處,誰知道兩家人意外地合得來。尤其是小林菱,自從被人販子拐過一回,家裏的狗又為了救她去世以後,小林菱就變得沒那麽活潑了,一直有些內向。  誰知道全家人裏,最後最先和新鄰居混熟的人,竟然不是年紀和鄰居差不多的林爸爸,而是才四五歲的小林菱。在鄰居的影響下,沒多久,小林菱就恢複了原本活潑的性子,這讓之前隱隱擔心新鄰居有壞心眼的林家人,又高興又羞愧。  搬到林菱家對麵的人就是苟昌平。和林家人一起生活過二十幾年,看著林爸爸長大,又娶妻生子,苟昌平對林家人的性格喜好再了解不過,想相處不好都難。兩家人越走越近,最後還認了幹親。  有一天,看著乖女兒親近苟昌平,林爸爸吃醋地抱走女兒,疑惑地問她:“都是爸爸,你為什麽更喜歡昌平爸爸?”明明苟昌平對女兒喜歡歸喜歡,但是教育起孩子來,絕對是嚴父那一掛的。什麽一天隻能吃一顆糖啊,每天看動畫片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個小時,吃飯的時候不可以挑食之類的,管的比他們當親爹媽的都嚴。  雖然這些都是為孩子好,不過以小孩子的性格,比起這樣嚴格的幹爸,難道不是會更喜歡他這個,不能說是對孩子完全百依百順,但有求基本都會應的親爸?  小林菱抱著親爸的脖子想了想,又看了幹爸一眼,確定苟昌平沒注意她這邊以後,這才趴在林爸爸的耳邊,小聲地說道:“爸爸你不覺得,幹爸很像咱們家的阿汪嗎?阿汪還在的時候,就是這麽管我的。”阿汪是苟昌平以前用原形待在林家時,林家人給取的名字。  這孩子,林爸爸哭笑不得,怎麽能把長輩比喻成狗?!雖然那是條好狗,是他們家的救命恩狗。但其他人不知道啊,正常人被這樣說,肯定會不高興的。  不過,林爸爸回想了下,還真是這樣。以前阿汪在的時候,小閨女想要偷吃糖,糖果都會被阿汪生氣地拍到地上,用爪子壓住不讓吃。想到那條渾身是血,拚命把女兒救下來的狗,林爸爸忍不住歎了口氣:“不好這麽比喻,阿汪是阿汪,你幹爸是幹爸。你也不喜歡被爸爸當成其他人對不對?上回我都怎麽教你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小林菱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教育過孩子後,林爸爸又抱著女兒說道:“爸爸明天帶你去看阿汪。”這個月他們還沒去祭拜過,明天剛好是周末,也該過去了。  聽力驚人的苟昌平摸了摸耳朵,最後還是假裝什麽都沒聽見。小孩子真的是敏銳,幸好犬妖什麽的,太離奇了,沒人會往這邊想。起碼林爸爸聽完以後,就隻以為是巧合。  除了苟昌平之外,俞知樂又陸陸續續知道了其他幾個妖精的發展。在一次例行投喂中,想給祖師爺做新神龕的顧長生問俞知樂:“最近新出了一個雕刻大師你知不知道。這大師聽說很年輕,但是有一手和年紀完全不相符的好雕工。不管是玉雕還是石雕,全都信手拈來。不過他雕得最好的還是木雕,前段時間的木雕展覽會上,他送了一版清明上河圖,一舉成名,把幾個國手都驚動了。”第15章 第十五個求職者  怎麽可能不知道!  聽到顧長生的話,一直埋頭吃魚的俞知樂暗道,他不僅知道這件事,就連這個人,都是他找關係推薦去參展的。  “也不知道他雕了多久。”清明上河圖光是畫出來就十分複雜,更別提雕了,還要雕得栩栩如生,花的精力可想而知。顧長生給俞知樂夾了筷子菜:“偶爾你也吃點別的。知道你喜歡吃魚,但也不能總是埋頭吃魚。”  夾完菜,顧長生又像是問俞知樂,又像是自言自語地說道:“不曉得大師還有沒有空,你說我去預約大師給祖師爺雕一個神龕怎麽樣?或許還可以雕個新神像。不過得先準備好木材,聽說這個大師什麽都好,長得好脾氣好,雕工也好,就是有個怪癖,客人找上門,除了要準備雕東西所用的木材之外,還需要準備些普通木材當報酬,光給錢的話,大師不樂意接這樣的委托。”  顧長生考慮起了買木頭的事。  這魚,俞知樂終於吃不下了。  別人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他還不知道麽。之所以有這麽個怪癖,估計是白翼那隻白蟻擔心工作的時候,木屑不夠吃,一個嘴饞再把雕刻品給塞嘴裏,所以特意提前給自己要的零食。  揣了一肚子的料,但是因為個人隱私問題,而不能爆出來的俞知樂,想了想,最後還是沒重新拿起筷子吃飯。別的不能說,但他和白翼認識這一點倒是沒問題:“其實前段時間我送你的那個屏風,就是他雕的。”  那個屏風打從一擺出來,就收到了無數好評。不止一個顧客在過來吃飯的時候,順嘴問過顧長生屏風是從哪兒買的,表示也想買一個。除了顧客,顧長生自己也很喜歡,可以說是近幾年收到的最滿意的禮物了。  聞言,顧長生眼睛一亮。  有了俞知樂這個中間人牽線,顧長生又成功認識了一名雕刻大師,雖然見麵後,對大師的身份有些意外,不過他還是心滿意足地下了訂單。  接到新訂單的白翼:嚇人,大妖不愧是大妖,居然和專門抓鬼降妖的術士做兄弟!我輩楷模啊這是!  白翼懷著敬佩做起了木工活。除了白翼之外,俞知樂還從他大哥的助理那邊聽了一耳朵百靈鳥的消息。雖然俞知樂目前接待的求職者不多,但從他這邊介紹出去的每一個妖精,事業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  白翼闖出了雕刻大師的名聲不說,白林也在為自己的夢想做努力。作為百靈鳥,白林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有天賦又刻苦,要出道白林其實是可以馬上出的。甚至在公司的熱捧下,爆紅也不是不可能。  不過白林對自己的要求非常高,進入專業的娛樂公司以後,白林很快就發現了自己的不足。他會唱各種中文歌,無論是古風還是現代,全都能駕馭得住。粵語歌、閩南語等方言歌曲也難不倒他。就連戲劇,他都能甩著水袖開嗓唱一段。  然而作為一隻土生土長的華國妖,白林從來沒邁出過國門一步。即使現在國內早已經普及了英語教育,甚至學習其他語種的人也不少。但這些人裏,絕對不包括白林。畢竟說實話,義務教育還沒教育到一隻鳥身上。  在這樣的大環境裏,白林是能說一兩句外語,不過要讓他唱外語歌,這就有些強鳥所難了。可真要出道了,總不可能一直回避外語歌。這樣不僅會限製住白林在樂壇的發展,也和白林的夢想互相矛盾。  想要讓更多的人聽到他的歌,和更多的優秀歌手同台競技,就不能把自己禁錮在國內。  外國人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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