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間,沈雲黎把今天的工作梳理了一下,正要關上電腦,房門被敲響了。
灰色的地毯上,沈雲黎穿著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緩步走到玄關,隔著房門就聽到了同事聊天的聲音,他打開門。
“沈總,明天要回國了,所以我們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嗎?”門外的同事,都已經換上了休閑便服。
“我這裏還有一點工作,你們去吧。”不出意料的,沈雲黎像往常一樣拒絕了。
“嗯好的,您注意休息按時吃飯,要不然frank會罵我們的!”其中一個比較活潑的同事笑著說。
沈雲黎唇角微抿:“給同事帶禮物的話,算我賬上。”
“既然您這麽說我們就不客氣了!”門外的同事玩笑道,臨走又囑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時吃飯,我打電話讓他們送到你房間。”
“好,知道了。”扶著門框的手從深藍色襯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雲黎垂眸笑了,“有事打電話給我。”
“您放心沒事的,您一會兒好好休息吧。”
兩個同事離開,沈雲黎關上房門。他往玻璃杯裏倒了杯溫水,坐在沙發上安靜望著落地窗外的迷離夜景。
同事都挺不錯的,但不論是國內聚餐慶功宴,或者像這次的出差,沈雲黎幾乎不參加他們的活動。有他在,他們會不自在。
所謂高處不勝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燈光與月光的交織下,披了一身清輝的男人吧。
吃過晚飯,沈雲黎獨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總出差來法國,而她每次都不開心,鬧著要跟他一起來,但每次都害怕坐飛機。沈雲黎無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壓到最短,然後盡快回家陪她。
沈雲黎一個人走在街頭,很多地方他都給她拍過照,亞曆山大三世橋,巴黎聖母院,上次來的時候還沒被燒毀。
水中映著河畔兩側的燈光,沈雲黎站在橋上,晚風吹著男人墨色的頭發,一如他的雙眸那般深沉。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樣的地點,同樣的夜晚。她說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雲黎就和她在人來人往的橋上視頻。
她嬌嗔的笑,他現在都記得深刻。
或者說,她每個樣子他都記得。撒嬌的,胡鬧的,生氣的,乖巧的……明明沒有刻意想,她卻在他的心裏紮了根。
沈雲黎拿出手機,怔怔地望著手機屏幕上那個名字——
“甜甜,甜甜……”
那麽柔軟,那麽軟。
明明知道她的手機在家裏放著,在她書桌第一排抽屜的那個格子裏,但沈雲黎還是撥了視頻電話。
一個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長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運轉,隻剩下他在等她。
最後還是掛斷了,沈雲黎放下手臂,輕輕摸索著屏幕上那兩個字,甜甜,甜甜……
就這麽走著,沈雲黎忘了時間,等他意識到已經過了很久時,已經淩晨了,夜晚的風很舒適,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無論多麽繁華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會變得安靜寂寥。很多門店已經關門了,現在還熱鬧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雲黎望著霓虹閃爍的燈牌,慢慢走了進去。
.
喬眠坐在吧台前,喝了很多酒,但是還不到醉的地步,這種半醉的朦朧下,想沈雲黎沒那麽難受,因為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她可以告訴自己再喝幾杯,醉了就不疼了。
當年在學校總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現在長大了,從清水芙蓉變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喬眠身上,有人上來搭訕,喬眠都拒絕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隻男人的手。
喬眠眉頭微皺,隻不過下一瞬鼻間傳來男人熟悉的味道,她驚喜地回頭,望著他黑亮的雙眸。
“怎麽回來了?”
譚時將她從吧台的椅子上抱下來:“誤了航班。”
因為穿著高跟鞋不方便,喬眠順著他的力氣下來:“不是淩晨的嗎?”
將她手裏的酒杯放回吧台,譚時撫著她的唇:“從家裏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一點了。”
話裏話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嗎?”喬眠嬌嗔地躲進他懷裏。
“怪你。”譚時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後不準穿成這樣出來。”
喬眠笑了,她輕抬下顎,挑釁的意味很明顯:“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兩個月……你能管得著嗎?”
順勢抬起她的下巴,譚時輕輕摩挲著:“乖一點。”
喬眠輕哼一聲。
此時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譚時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喬眠忽然想起這個問題。
說來可能不信,兩個人相識一年,就算經常一個月不見,但待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也有兩個月了,更何況兩個人還有合作的關係。
但就是這麽讓人難以置信,他們彼此沒有對方的電話,而且都默契的誰都沒提。
每次他的出現,都沒有絲毫的預兆,要麽在她睡意朦朧的床邊,要麽是她從外麵回來時,發現他坐在沙發上的背影。
“我都已經在這裏找到你三次了。”譚時笑著說,“下次能不能換個地方。”
“換個地方你還能找到我嗎?”喬眠抱著他的手臂,她的意識已經恍惚了,有些站不穩。
“當然能,你在哪裏我都能找到。”譚時將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讓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譚時:“走吧,回家。”
喬眠笑著嚶嚀:“我沒有家。”
譚時微愣:“你喝醉了。”
她沒再說話,譚時低頭,發現她的目光已經恍惚了,還在低語,然而酒吧太吵他聽不清她在說什麽,隻抱著她朝門外走去。
沈雲黎低著頭緩緩走進酒吧,隻是剛進來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餘光中有一抹鮮紅。
譚時停住腳步,側了側身:“抱歉。”
沈雲黎微微扭頭,餘光中一個男人抱著一個衣著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剛剛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麵的腳。他們已經走過去了幾步,女人的身體被他擋住,披散的長發完全遮住了臉。
沈雲黎淡淡移開視線:“沒事。”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朋友的文:《晚晚》by何繾綣
正文已經完結了,可以大膽跳啦!
沈知晝第一次見到晚晚時,她還不叫晚晚。
小女孩兒穿了隻斷了半個底的塑料涼鞋,眨著一雙水靈清澈的眼,看著他一句話也不說,空洞的像是沒有生命。
那一日,毒梟清剿行動大獲全勝,他的戰利品卻是這個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後,別人總問:“晚晚啊,他是誰?”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晝哥哥。”
就這麽叫了沈知晝十年。
後來,他捏著小姑娘下巴,“晚晚,該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隻想做一個很愛你很愛你的壞蛋。”
*
年齡差8歲.緝毒臥底和他的小姑娘
腹黑壞男人x嬌軟少女;“愛她就像愛生命。”
第64章
命運的車輪轟隆隆的碾過, 不會因為兩顆流離失所的心停留。有人掙紮著想逃脫它的束縛,但最終都在厚重的車輪下被碾成枯骨。
女人在另一個懷抱被攜著融進月色,男人獨自走進喧囂。
兩顆千瘡百孔的心繼續各自流浪, 越來越遠。
.
沈雲黎坐在吧台前,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忽然就變得心神不寧。下飛機的那一刻?走進酒吧的那一刻?又或者是此刻坐在吧台的這一刻?
調酒師調了一杯酒放在沈雲黎麵前,他剛拿起放在唇邊, 忽然想到了醫生說的話。
百分之十的死亡率嗎?
手腕變得沉重, 他緩緩將酒杯放下,沈雲黎忽然很怕死, 或者說, 他很怕死之前都見不到她。
他們之間有六年的回憶,但讓沈雲黎最蒼白無力的,是他們最後都在吵架, 冷戰。
酒杯安放在吧台上,被折射出迷人的色彩,沈雲黎打開相冊,這個相冊他已經翻了很多遍,工作累的時候,需要商業談判的時候, 競標的時候,還有晚上躺在她床上失眠的時候……
一張一張的翻過去,從成熟明媚到青澀,再到稚嫩, 屏幕最後停留在一張安靜的睡顏上。沈雲黎的記憶忽然就回到了六年前那天早上。
她像一隻小老鼠似的,總在晚上溜進他的房間,然後在第二天早上再偷偷溜回去,以為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覺……
想到這裏沈雲黎忽然笑了。
那個無風無浪的清晨,在他床上,她從小女孩,變成了女孩。
沈雲黎嘴角掛著笑,很溫柔,那是在商界叱吒風雲了十年的男人心底最後的柔軟。
很多時候你都會看見這樣的畫麵,那個在會議室穩重自持帶著幾分冷漠的男人,他望著投影儀忽然就笑了,像三月的春風讓人舒服,又或者變得更冷,冷得隻想讓人離他越來越遠。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個叫甜甜的名字。
他的甜甜。
沈雲黎正看著照片手機忽然響了,是夏晟聞的,他緩緩收起笑容。手機屏幕亮著,在吧台上震動,這點動靜在酒吧一點都不明顯,直到掛斷沈雲黎都沒有接。
總有些東西會把你拉扯到現實中,一個名字,一句話,一段手機鈴聲。
而沈雲黎的現實,他的甜甜恨他。
灰色的地毯上,沈雲黎穿著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緩步走到玄關,隔著房門就聽到了同事聊天的聲音,他打開門。
“沈總,明天要回國了,所以我們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嗎?”門外的同事,都已經換上了休閑便服。
“我這裏還有一點工作,你們去吧。”不出意料的,沈雲黎像往常一樣拒絕了。
“嗯好的,您注意休息按時吃飯,要不然frank會罵我們的!”其中一個比較活潑的同事笑著說。
沈雲黎唇角微抿:“給同事帶禮物的話,算我賬上。”
“既然您這麽說我們就不客氣了!”門外的同事玩笑道,臨走又囑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時吃飯,我打電話讓他們送到你房間。”
“好,知道了。”扶著門框的手從深藍色襯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雲黎垂眸笑了,“有事打電話給我。”
“您放心沒事的,您一會兒好好休息吧。”
兩個同事離開,沈雲黎關上房門。他往玻璃杯裏倒了杯溫水,坐在沙發上安靜望著落地窗外的迷離夜景。
同事都挺不錯的,但不論是國內聚餐慶功宴,或者像這次的出差,沈雲黎幾乎不參加他們的活動。有他在,他們會不自在。
所謂高處不勝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燈光與月光的交織下,披了一身清輝的男人吧。
吃過晚飯,沈雲黎獨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總出差來法國,而她每次都不開心,鬧著要跟他一起來,但每次都害怕坐飛機。沈雲黎無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壓到最短,然後盡快回家陪她。
沈雲黎一個人走在街頭,很多地方他都給她拍過照,亞曆山大三世橋,巴黎聖母院,上次來的時候還沒被燒毀。
水中映著河畔兩側的燈光,沈雲黎站在橋上,晚風吹著男人墨色的頭發,一如他的雙眸那般深沉。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樣的地點,同樣的夜晚。她說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雲黎就和她在人來人往的橋上視頻。
她嬌嗔的笑,他現在都記得深刻。
或者說,她每個樣子他都記得。撒嬌的,胡鬧的,生氣的,乖巧的……明明沒有刻意想,她卻在他的心裏紮了根。
沈雲黎拿出手機,怔怔地望著手機屏幕上那個名字——
“甜甜,甜甜……”
那麽柔軟,那麽軟。
明明知道她的手機在家裏放著,在她書桌第一排抽屜的那個格子裏,但沈雲黎還是撥了視頻電話。
一個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長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運轉,隻剩下他在等她。
最後還是掛斷了,沈雲黎放下手臂,輕輕摸索著屏幕上那兩個字,甜甜,甜甜……
就這麽走著,沈雲黎忘了時間,等他意識到已經過了很久時,已經淩晨了,夜晚的風很舒適,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無論多麽繁華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會變得安靜寂寥。很多門店已經關門了,現在還熱鬧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雲黎望著霓虹閃爍的燈牌,慢慢走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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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眠坐在吧台前,喝了很多酒,但是還不到醉的地步,這種半醉的朦朧下,想沈雲黎沒那麽難受,因為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她可以告訴自己再喝幾杯,醉了就不疼了。
當年在學校總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現在長大了,從清水芙蓉變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喬眠身上,有人上來搭訕,喬眠都拒絕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隻男人的手。
喬眠眉頭微皺,隻不過下一瞬鼻間傳來男人熟悉的味道,她驚喜地回頭,望著他黑亮的雙眸。
“怎麽回來了?”
譚時將她從吧台的椅子上抱下來:“誤了航班。”
因為穿著高跟鞋不方便,喬眠順著他的力氣下來:“不是淩晨的嗎?”
將她手裏的酒杯放回吧台,譚時撫著她的唇:“從家裏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一點了。”
話裏話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嗎?”喬眠嬌嗔地躲進他懷裏。
“怪你。”譚時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後不準穿成這樣出來。”
喬眠笑了,她輕抬下顎,挑釁的意味很明顯:“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兩個月……你能管得著嗎?”
順勢抬起她的下巴,譚時輕輕摩挲著:“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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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譚時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喬眠忽然想起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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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這麽讓人難以置信,他們彼此沒有對方的電話,而且都默契的誰都沒提。
每次他的出現,都沒有絲毫的預兆,要麽在她睡意朦朧的床邊,要麽是她從外麵回來時,發現他坐在沙發上的背影。
“我都已經在這裏找到你三次了。”譚時笑著說,“下次能不能換個地方。”
“換個地方你還能找到我嗎?”喬眠抱著他的手臂,她的意識已經恍惚了,有些站不穩。
“當然能,你在哪裏我都能找到。”譚時將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讓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譚時:“走吧,回家。”
喬眠笑著嚶嚀:“我沒有家。”
譚時微愣:“你喝醉了。”
她沒再說話,譚時低頭,發現她的目光已經恍惚了,還在低語,然而酒吧太吵他聽不清她在說什麽,隻抱著她朝門外走去。
沈雲黎低著頭緩緩走進酒吧,隻是剛進來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餘光中有一抹鮮紅。
譚時停住腳步,側了側身:“抱歉。”
沈雲黎微微扭頭,餘光中一個男人抱著一個衣著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剛剛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麵的腳。他們已經走過去了幾步,女人的身體被他擋住,披散的長發完全遮住了臉。
沈雲黎淡淡移開視線:“沒事。”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朋友的文:《晚晚》by何繾綣
正文已經完結了,可以大膽跳啦!
沈知晝第一次見到晚晚時,她還不叫晚晚。
小女孩兒穿了隻斷了半個底的塑料涼鞋,眨著一雙水靈清澈的眼,看著他一句話也不說,空洞的像是沒有生命。
那一日,毒梟清剿行動大獲全勝,他的戰利品卻是這個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後,別人總問:“晚晚啊,他是誰?”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晝哥哥。”
就這麽叫了沈知晝十年。
後來,他捏著小姑娘下巴,“晚晚,該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隻想做一個很愛你很愛你的壞蛋。”
*
年齡差8歲.緝毒臥底和他的小姑娘
腹黑壞男人x嬌軟少女;“愛她就像愛生命。”
第64章
命運的車輪轟隆隆的碾過, 不會因為兩顆流離失所的心停留。有人掙紮著想逃脫它的束縛,但最終都在厚重的車輪下被碾成枯骨。
女人在另一個懷抱被攜著融進月色,男人獨自走進喧囂。
兩顆千瘡百孔的心繼續各自流浪, 越來越遠。
.
沈雲黎坐在吧台前,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忽然就變得心神不寧。下飛機的那一刻?走進酒吧的那一刻?又或者是此刻坐在吧台的這一刻?
調酒師調了一杯酒放在沈雲黎麵前,他剛拿起放在唇邊, 忽然想到了醫生說的話。
百分之十的死亡率嗎?
手腕變得沉重, 他緩緩將酒杯放下,沈雲黎忽然很怕死, 或者說, 他很怕死之前都見不到她。
他們之間有六年的回憶,但讓沈雲黎最蒼白無力的,是他們最後都在吵架, 冷戰。
酒杯安放在吧台上,被折射出迷人的色彩,沈雲黎打開相冊,這個相冊他已經翻了很多遍,工作累的時候,需要商業談判的時候, 競標的時候,還有晚上躺在她床上失眠的時候……
一張一張的翻過去,從成熟明媚到青澀,再到稚嫩, 屏幕最後停留在一張安靜的睡顏上。沈雲黎的記憶忽然就回到了六年前那天早上。
她像一隻小老鼠似的,總在晚上溜進他的房間,然後在第二天早上再偷偷溜回去,以為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覺……
想到這裏沈雲黎忽然笑了。
那個無風無浪的清晨,在他床上,她從小女孩,變成了女孩。
沈雲黎嘴角掛著笑,很溫柔,那是在商界叱吒風雲了十年的男人心底最後的柔軟。
很多時候你都會看見這樣的畫麵,那個在會議室穩重自持帶著幾分冷漠的男人,他望著投影儀忽然就笑了,像三月的春風讓人舒服,又或者變得更冷,冷得隻想讓人離他越來越遠。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個叫甜甜的名字。
他的甜甜。
沈雲黎正看著照片手機忽然響了,是夏晟聞的,他緩緩收起笑容。手機屏幕亮著,在吧台上震動,這點動靜在酒吧一點都不明顯,直到掛斷沈雲黎都沒有接。
總有些東西會把你拉扯到現實中,一個名字,一句話,一段手機鈴聲。
而沈雲黎的現實,他的甜甜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