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淩依舊蹲坐在薛謹的肩膀上,隨著他的腳步,很快就感到自己沒入了純粹的黑暗。


    古老的石磚沙沙作響,牆壁上的青苔閃著幽幽的綠光。


    但她不怎麽怕黑,旁邊又是熟悉的氣息,所以完全沒關係。


    ……這裏,就是阿謹曾待過的地方?


    阿謹以前也走過這麽一段路嗎?


    為什麽他以前要把家建在這種地方?


    有人陪他走過這段路嗎?


    應該沒人,阿謹說過我是他第一次喜歡的對象。


    那一個人在這種黑暗裏回家的感覺,是什麽樣的?


    沈淩想直接問出來,但又覺得這似乎不是什麽適合直接問出口的問題。


    她仔細思考了一下。


    ……想不通啊,光是在c國明亮的小家裏蹲坐著等待他三十分鍾,都覺得難熬寂寞。


    “喵喵喵,喵?”


    阿謹,我不做你第一次喜歡的對象了,這樣你以前走這種路的時候就有人陪了吧?


    ——這句貓語,薛謹沒有聽懂。


    他理解貓語從來靠的是沈淩豐富的肢體語言和什麽都寫在臉上的表情,此時四周完全黑暗,忙著找到過去那扇門的他可不會動用變態的視覺去看妻子。


    大抵是催促我的意思吧。


    薛先生應道:“嗯,很快就到了,別害怕。啊,門就在這兒。”


    沈淩:“……喵。”


    我沒有害怕,你陪著我呢。


    門把手轉動,某扇隱在黑暗裏的門緩緩打開,周圍積灰的石磚與蔓延的植物都微微顫動起來。


    自這裏的主人上次歸來,已過了很久。


    “啪嗒。”


    沈淩眼前驟然亮起了暖黃色的燈光,她眯了眯眼睛。


    祭司大人唯一不算突出的就是視覺,每逢光暗切換,眼睛瞳孔的變化總是讓她覺得怪怪的。


    所以她索性直接從薛謹的肩膀上躍下,踏在地板上,伸個懶腰重新變成了人類的模樣。


    嗯,眼睛舒服多啦。


    麵前是一間空間顯得很小的屋子,因為它被主人用最富有生活氣息的擁擠風格,擺滿了東西。


    廚灶緊鄰著木製的正方形小餐桌,平底鍋與砧板並肩掛在書架下的掛鉤上,旁邊的瓷磚台子上是洗碗用的餐布,擦布上墊著一隻碗,一副筷子。


    小餐桌中心擺著一隻威士忌玻璃杯,杯身上雕著薰衣草的圖案,杯子裏則盛了三分之一的清水,水裏斜斜插著一束鐵線蓮。


    鐵線蓮上方懸著的就是散發出暖黃色燈光的光源——那是一盞被鐵絲掛起來的煤油燈,隻不過燈裏點的不是煤油,而是一枚通透晶瑩的符文水晶。


    燈罩上也刻著薰衣草的圖案,燈下除了鐵線蓮還有滿牆的書架,從左到右。


    雖說是書架,但那上麵一本書也沒有,準確來說,應該是“用書架改造成的擱物架”。


    放著不倒翁、八音盒、水晶球、懷表(沈淩甚至還看到了好幾個首飾盒)、望遠鏡筒……各種各樣奇怪的東西。


    除此之外,擺在最高一層的架子上的是各式各樣的樂器,從長笛、短笛、單簧管一直到口琴、尤克裏裏、大提琴、小提琴、小提琴……


    哦,後麵全是各式各樣的小提琴。


    白色的小提琴,黑色的小提琴,木頭的小提琴,上了紅漆的小提琴。


    沈淩看得眼花繚亂,目光卻在那些小提琴裏頓住了。


    那裏麵還有一把格格不入的木吉他。


    “臥室在這邊。”


    薛謹領著她往擱物架深處走,示意她注意腳下的錯層地板。


    “因為這裏地勢是個有點長的上斜坡,所以我修的時候不得不在地板上用各種台階把空間錯開了……小心。”


    之前書架上本應該存在的書本,都成摞堆在這些錯層台階的兩層,起到標識的作用。


    “這裏的東西都是一人份……而且建的時候人類沒有發明冰箱。”


    丈夫歎了口氣,“你先將就一下,明天工作結束我買點日用品回來,椅子和筷子都要添一副,碗也是……”


    對了,還有盛菜用的碟子。


    ……以前在這裏做菜都是直接放平底鍋裏炒個雜燴,他一個人吃直接用鍋就可以,也不用洗盤子(。)


    沈淩愣愣點頭。


    她現在腦子裏隻有一個問題。


    “阿謹,牆上那些樂器,你都會嗎?”


    “嗯?”


    薛謹順著她的目光,便看到了那些樂器,有點微妙的無奈。


    “以前年輕……總是換武器,還喜歡收藏。”


    他用被妻子看到幹脆麵收集卡的尷尬說,“短笛長笛用來獵魔都太招搖了,真不知道我當時怎麽想的。”


    什麽“把笛當劍使”很帥啊。


    人(鳥)不中二枉少年嗎。


    沈淩想知道的不是這個。


    她又問了一遍。


    “那些樂器,你都會嗎?”


    “嗯?當然。”


    薛先生有點莫名:“不過是些樂器而已。淩淩,怎麽了?”


    用一個普通的物品執行獵殺之前,當然要熟悉它普通的用法,才能把它作為趁手武器。


    “那邊的吉他,你也會彈?”


    “會是會……”


    薛謹看了眼那把吉他,眼睛深處浮現了一點笑意。


    “但那把吉他不是我的,我隻是代為保管。”


    再怎麽中二用用長笛過把幹癮也就算了,吉他可就是赤|裸裸的“耍帥”啊。


    沈淩固執地追問:“那是誰的?”


    “一個小姑娘……”


    他細細想了一下,認真回答,“一個挺可愛的姑娘。”


    沈淩:……


    “哦。”因為不知道該怎麽反應,她幹巴巴地搭腔,“是嗎。”


    是自己執著問出來的問題,所以自己突然表達不想聽好像很任性。


    ……不過她就是莫名不想聽了,但又莫名豎起了耳朵。


    “嗯,因為弄丟了羽毛書簽,所以纏著我要聽搖籃曲,聽不到就一個勁的哭。”


    七歲還是八歲,一點點大的人類,不知天高地厚,撿到他的羽毛就像撿到了寶。


    ……哪知道那是人類沾都不能沾的詛咒呢。


    治好她之後卻因為找不到書簽發脾氣,大哭的樣子似乎下一秒就要倒過氣——大病初愈,哭成那樣怕是又要病倒——所以他隻能說“拜托你別哭了,小姑娘,除了我身上的東西以外你想要什麽都可以。”


    對方就擤著鼻子,嗡嗡地說要聽搖籃曲。


    ……他哪會唱。


    於是手裏莫名其妙就被塞了把吉他,說不會唱彈也可以——好吧,彈曲子是挺簡單的——


    那還是把壞掉的木吉他,估計也是小孩從哪個垃圾箱裏翻出來的,他不得不用符文能力把音調好、把弦接上。


    結果在鳥嘴麵具和藥箱旁彈了段《小星星變奏曲》,他就得到了那把吉他。


    小孩嗡嗡地說送給他,因為很好聽,唯一的附加要求是每個星期都要來她家給她彈曲子。


    ……孩子的諾言他當然不會當真,也不可能再接近那個人類。


    薛謹隻打算等那小孩長大嫁人時偷偷混進婚禮,把吉他當作賀禮混進馬車裏還回去——結果卻不得不保管到現在。


    沈淩抿著嘴問:“那後來呢?你為什麽不還給那個人類?”


    薛謹推開了臥室的門,臥室裏也掛著一隻點著水晶的煤油燈。


    他回頭看了看她,語氣很平靜。


    “因為木吉他和馬蹄蓮一起放在墓碑前,是會被雨水淋壞的。我答應她要保管好。”


    因為那不過是個脆弱的人類而已。


    作者有話要說:  這與任何戀愛感情無關,不過是一個把孤獨刻進骨子的異類照顧了一個脆弱的小孩,而對方想送點什麽禮物溫暖他。


    雖然是很短暫很微小的插曲,但吉他一直擺在異類許許多多的武器之間。


    而他現在不用從葬禮回來一個人穿過那條漆黑的甬道了。


    第76章 第七十六隻爪爪


    第七十六隻爪爪


    和沈淩想象中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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