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洗 再廢太子
易中天中華史:女皇武則天 作者:易中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李賢是當了五年太子之後被廢的。[10]
這是高宗朝第二次廢黜太子。不過,上次被廢的李忠是庶子,本次被廢的李賢卻是嫡子。而且,李賢是在嫡長子李弘去世後順序接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因此,一種無風不起浪的說法便在宮廷內外廣為流傳:李賢不是武皇後的兒子,而是姐姐韓國夫人和高宗皇帝李治的私生。[11]
當然,也隻是交頭接耳和竊竊私語。
沒人知道這些流言蜚語從何而來。就算我們想保護其著作權,結果也隻能是查無此人。傳播者當然照例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宮女。考慮到此類人物在昭儀時代的作用,未免讓人懷疑源頭就在武後,卻又想不出這對她有什麽好處。
武皇後,總不會為了廢黜李賢而造此輿論吧?
應該不會。
李賢就更不可能是傳言的製造者和散布者。相反,他被這風聲弄得惴惴不安。然而即便貴為太子也無可奈何,隻能疑神疑鬼東張西望。母後卻似乎存心跟他過不去,各種訓斥和指責接二連三劈頭蓋臉,直到這位太子被廢。
緣由,卻是一起謀殺案。
被殺的叫明崇儼。這是一個妖孽,或邪教人物,據說精通種種妖術,因此深受天皇和天後信任,得以出入宮廷幹預朝政,還被授予官職。由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這個裝神弄鬼的家夥興風作浪,聲稱太子李賢不堪承繼,李顯和李旦才有帝王之資。這當然是嚴重的挑撥離間和煽風點火。因此他被謀殺,太子幾乎在第一時間就成為懷疑對象。[12]
不過,李賢有動機,武後無證據。
沒有證據就隻能按兵不動。事實上,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風四年(679)五月,李賢被廢則在次年八月,其間有一年三個月的時間差。而且就在明崇儼被殺五天之後,太子李賢便受命監國,此案的審理應該也在這個時候。[13]
主管部門和偵查過程已無從知曉,隻知道最後以“為盜所殺”結案。至於真相是盜賊謀財害命,還是那家夥與黑道中人結了梁子,一概不知。但這不等於武後不再懷疑。種種跡象表明,她已經決定廢掉太子,隻不過要等待時機。
機會是李賢自己創造,又由太子黨提供的。
李賢原本優秀。甚至可以說,武則天四個兒子,最優秀的是前兩個:哥哥李弘孝悌仁愛,弟弟李賢聰明好學。由他組織名儒所作的《後漢書》注,至今仍是史學名著。再加上監國用心,施政寬厚,其實很得父皇欣賞,臣民擁戴。[14]
然而李賢跟那些紈絝子弟一樣,也喜歡聲色犬馬,甚至可能與家奴有同性戀關係,其他方麵的行為也不檢點。太子手下一位正六品的諫官看不下去,便上書勸諫。這位諫官和他的父親都是進士出身,品學兼優。而且他父親任正八品的監察禦史時,還彈劾過正三品的中書令褚遂良。[15]
父子倆既然都是正派人,批評就肯定屬實。如獲至寶的武皇後立即讓皇帝下令,由中書侍郎薛元超、門下侍郎裴炎和禦史大夫高智周聯合辦公,三堂會審,徹查。[16]
結果,正如當年長孫無忌把民事案變成了政治案,這次也由情色案審出了謀殺案和謀反案。李賢的那個同性戀家奴供認,明崇儼是自己受太子指使暗殺的,有關部門又在馬房裏搜出了數百件盔甲。李賢百口莫辯,隻能等死。
高宗皇帝當然不敢相信。公主謀反,舅舅謀反,廢太子謀反,現任太子也謀反,李唐皇室謀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會辯誣隻會求情,結果當然被天後駁回。她說:為人子而謀弑逆,天理不容。大義滅親,哪有寬赦餘地!
於是,李賢被廢為庶人。
這一天,是調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後,改名為李哲的李顯被立為太子,同時改元永隆。從李賢那裏搜出的盔甲則在洛陽城外的天津橋南焚燒,以昭告天下。一起駭人聽聞的驚天大案就這樣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橋位於洛陽城內的核心地帶,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樞紐,人流如織,繁華熱鬧。武周時期天津橋南成為重要的社會公共場所,也是諸多政治事件的發生地。如後來張氏兄弟案發,正是梟首於此處。將盔甲焚毀於天津橋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征意義。
但,此案疑雲重重。
首先,明崇儼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殺的嗎?不知,因為隻有口供沒有證據。何況這口供也來得蹊蹺。審判官要問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關係,為什麽供詞卻是殺人?如此答非所問,是主動交代還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動,則不倫變成殺人,豈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誘供,請問是誰誘使?
其次,馬房裏藏著兵器武備,是誰提供的線索?難道又是那同性戀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殺人比不倫罪過大,謀反罪更大;而謀殺一個明崇儼,是用不著私藏幾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沒有線索,有關部門怎麽會去搜,又怎麽敢搜?現任太子的官邸,難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
第三,也最可疑的,是此案為什麽要三堂會審?由中書和門下兩省副長官,會同監察部門長官組成合議庭,而且三位主審官都兼任或曾任國務委員,這種陣仗要審的可是大案要案。對付生活糜爛,犯得著如此大動幹戈嗎?[18]
也隻有一種解釋:武後存心要小題大做。
但,為什麽呢?
恐怕不是為了明崇儼,至少不僅僅是。如果是,早就該動手。這一回,也是項莊舞劍。事實上,即便明崇儼確為那家奴所殺,盔甲也確係李賢所藏,那也隻是犯了教唆殺人罪和私藏兵器罪,而非造反謀逆罪。何況數百件盔甲,能謀什麽反?身為太子,又何必要謀反?除非即將被廢。
那麽,天皇和天後表示出要廢他嗎?
沒有。
既然如此,李賢又謀的哪家子反?
然而天後認定他謀反,他也隻好“被謀反”。謀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保住性命也許僅因“未遂”。不過可憐兮兮的廢太子最後還是死於非命。被廢三年半以後,他的母後突然派了一位將軍去加強軟禁的戒備,那將軍卻把李賢關押起來逼他自盡。李賢隻好告別人世,享年三十一歲。[19]
武則天當然不會承認這是她的指使,於是將那個“自作主張”的將軍貶到外地,又追封李賢為雍王。
這是不折不扣的假惺惺。因為那個被貶的將軍很快就官複原職,李賢的家人卻繼續受到迫害。他的一個後來封為邠王(邠讀如賓)的兒子甚至“學會了”天氣預報:說下雨就下雨,哪怕晴空萬裏;說天晴就天晴,哪怕烏雲滿天。隻不過邠王表現出這本事,是在二三十年後的玄宗時代。
四川廣元皇澤寺的唐代石窟中可見一個別具特色的供養人形象,著官服,戴官帽,合掌跪於大佛腳邊,形象微小、神情虔誠。有觀點認為這一形象代表了李賢,他曾主理石窟開鑿,以供養人形象出現,以求神佛護佑。
於是玄宗皇帝問:邠哥難道有什麽奇術嗎?
臣沒有,邠王答。由於先父的原因,臣在宮中被關押了十幾年,每年都要被痛打好幾頓。因此每到下雨前,背上就會疼痛,快放晴時就輕鬆,屢試不爽。臣遍體傷痕,以此而知晴雨,非有奇術也。說完,淚流滿麵。
玄宗聞言,也潸然淚下。[20]
顯然,這裏麵有太多的讓人想不通。
照理說,李賢與天後的關係,應該比李弘好。因為李弘頂撞和批評過她,李賢卻沒有。何況李賢既然被廢,無論武後動機為何,目的都已達到,為什麽還要在軟禁多年之後實施肉體消滅,而且對李賢的兒子(其實也是她的孫子)如此殘忍?難道賢兒真是韓國夫人私生?[21]
不過當真如此,下手就該是明崇儼被殺之日。反正證據真偽並不重要,何不趁熱打鐵?李賢之死又為什麽要拖到三年半以後?隻能有一種解釋:武則天首先是政治動物,然後才是女人和母親。私情之於她,從來就不是最重要的。因此這一係列謎團,也隻有放到政治背景下才能破譯。
[10]李賢,上元二年(675)四月立,永隆元年(680)八月廢。
[11]以下所述無另注者,均見兩《唐書》之章懷太子李賢傳。
[12]明崇儼事亦見《舊唐書·明崇儼傳》。
[13]據《舊唐書·高宗紀》,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鳳四年五月壬午。五天之後太子李賢監國。六月辛亥改元調露。
[14]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5]見《舊唐書·韋思謙傳》及所附韋承慶傳。
[16]當時裴炎的職位是黃門侍郎,其實就是門下侍郎。
[17]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二永隆元年八月條。
[18]據《舊唐書·高宗紀下》,三人兼任宰相(同中書門下三品)的時間是:薛元超,儀鳳元年(676)三月;高智周,同年六月;裴炎,調露二年(680)四月。但高智周在調露元年(679)罷相。
[19]關於李賢的死期和享年,有不同說法,此據雷家驥《武則天傳》。
[20]見兩《唐書》章懷太子李賢傳所附邠王守禮傳。
[21]呂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稱:武後雖殘,亦未聞自殺其子,然則謂賢為韓國所生,其事或不誣也。
這是高宗朝第二次廢黜太子。不過,上次被廢的李忠是庶子,本次被廢的李賢卻是嫡子。而且,李賢是在嫡長子李弘去世後順序接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因此,一種無風不起浪的說法便在宮廷內外廣為流傳:李賢不是武皇後的兒子,而是姐姐韓國夫人和高宗皇帝李治的私生。[11]
當然,也隻是交頭接耳和竊竊私語。
沒人知道這些流言蜚語從何而來。就算我們想保護其著作權,結果也隻能是查無此人。傳播者當然照例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宮女。考慮到此類人物在昭儀時代的作用,未免讓人懷疑源頭就在武後,卻又想不出這對她有什麽好處。
武皇後,總不會為了廢黜李賢而造此輿論吧?
應該不會。
李賢就更不可能是傳言的製造者和散布者。相反,他被這風聲弄得惴惴不安。然而即便貴為太子也無可奈何,隻能疑神疑鬼東張西望。母後卻似乎存心跟他過不去,各種訓斥和指責接二連三劈頭蓋臉,直到這位太子被廢。
緣由,卻是一起謀殺案。
被殺的叫明崇儼。這是一個妖孽,或邪教人物,據說精通種種妖術,因此深受天皇和天後信任,得以出入宮廷幹預朝政,還被授予官職。由於我們不知道的原因,這個裝神弄鬼的家夥興風作浪,聲稱太子李賢不堪承繼,李顯和李旦才有帝王之資。這當然是嚴重的挑撥離間和煽風點火。因此他被謀殺,太子幾乎在第一時間就成為懷疑對象。[12]
不過,李賢有動機,武後無證據。
沒有證據就隻能按兵不動。事實上,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風四年(679)五月,李賢被廢則在次年八月,其間有一年三個月的時間差。而且就在明崇儼被殺五天之後,太子李賢便受命監國,此案的審理應該也在這個時候。[13]
主管部門和偵查過程已無從知曉,隻知道最後以“為盜所殺”結案。至於真相是盜賊謀財害命,還是那家夥與黑道中人結了梁子,一概不知。但這不等於武後不再懷疑。種種跡象表明,她已經決定廢掉太子,隻不過要等待時機。
機會是李賢自己創造,又由太子黨提供的。
李賢原本優秀。甚至可以說,武則天四個兒子,最優秀的是前兩個:哥哥李弘孝悌仁愛,弟弟李賢聰明好學。由他組織名儒所作的《後漢書》注,至今仍是史學名著。再加上監國用心,施政寬厚,其實很得父皇欣賞,臣民擁戴。[14]
然而李賢跟那些紈絝子弟一樣,也喜歡聲色犬馬,甚至可能與家奴有同性戀關係,其他方麵的行為也不檢點。太子手下一位正六品的諫官看不下去,便上書勸諫。這位諫官和他的父親都是進士出身,品學兼優。而且他父親任正八品的監察禦史時,還彈劾過正三品的中書令褚遂良。[15]
父子倆既然都是正派人,批評就肯定屬實。如獲至寶的武皇後立即讓皇帝下令,由中書侍郎薛元超、門下侍郎裴炎和禦史大夫高智周聯合辦公,三堂會審,徹查。[16]
結果,正如當年長孫無忌把民事案變成了政治案,這次也由情色案審出了謀殺案和謀反案。李賢的那個同性戀家奴供認,明崇儼是自己受太子指使暗殺的,有關部門又在馬房裏搜出了數百件盔甲。李賢百口莫辯,隻能等死。
高宗皇帝當然不敢相信。公主謀反,舅舅謀反,廢太子謀反,現任太子也謀反,李唐皇室謀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會辯誣隻會求情,結果當然被天後駁回。她說:為人子而謀弑逆,天理不容。大義滅親,哪有寬赦餘地!
於是,李賢被廢為庶人。
這一天,是調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後,改名為李哲的李顯被立為太子,同時改元永隆。從李賢那裏搜出的盔甲則在洛陽城外的天津橋南焚燒,以昭告天下。一起駭人聽聞的驚天大案就這樣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橋位於洛陽城內的核心地帶,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樞紐,人流如織,繁華熱鬧。武周時期天津橋南成為重要的社會公共場所,也是諸多政治事件的發生地。如後來張氏兄弟案發,正是梟首於此處。將盔甲焚毀於天津橋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征意義。
但,此案疑雲重重。
首先,明崇儼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殺的嗎?不知,因為隻有口供沒有證據。何況這口供也來得蹊蹺。審判官要問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關係,為什麽供詞卻是殺人?如此答非所問,是主動交代還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動,則不倫變成殺人,豈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誘供,請問是誰誘使?
其次,馬房裏藏著兵器武備,是誰提供的線索?難道又是那同性戀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殺人比不倫罪過大,謀反罪更大;而謀殺一個明崇儼,是用不著私藏幾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沒有線索,有關部門怎麽會去搜,又怎麽敢搜?現任太子的官邸,難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
第三,也最可疑的,是此案為什麽要三堂會審?由中書和門下兩省副長官,會同監察部門長官組成合議庭,而且三位主審官都兼任或曾任國務委員,這種陣仗要審的可是大案要案。對付生活糜爛,犯得著如此大動幹戈嗎?[18]
也隻有一種解釋:武後存心要小題大做。
但,為什麽呢?
恐怕不是為了明崇儼,至少不僅僅是。如果是,早就該動手。這一回,也是項莊舞劍。事實上,即便明崇儼確為那家奴所殺,盔甲也確係李賢所藏,那也隻是犯了教唆殺人罪和私藏兵器罪,而非造反謀逆罪。何況數百件盔甲,能謀什麽反?身為太子,又何必要謀反?除非即將被廢。
那麽,天皇和天後表示出要廢他嗎?
沒有。
既然如此,李賢又謀的哪家子反?
然而天後認定他謀反,他也隻好“被謀反”。謀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保住性命也許僅因“未遂”。不過可憐兮兮的廢太子最後還是死於非命。被廢三年半以後,他的母後突然派了一位將軍去加強軟禁的戒備,那將軍卻把李賢關押起來逼他自盡。李賢隻好告別人世,享年三十一歲。[19]
武則天當然不會承認這是她的指使,於是將那個“自作主張”的將軍貶到外地,又追封李賢為雍王。
這是不折不扣的假惺惺。因為那個被貶的將軍很快就官複原職,李賢的家人卻繼續受到迫害。他的一個後來封為邠王(邠讀如賓)的兒子甚至“學會了”天氣預報:說下雨就下雨,哪怕晴空萬裏;說天晴就天晴,哪怕烏雲滿天。隻不過邠王表現出這本事,是在二三十年後的玄宗時代。
四川廣元皇澤寺的唐代石窟中可見一個別具特色的供養人形象,著官服,戴官帽,合掌跪於大佛腳邊,形象微小、神情虔誠。有觀點認為這一形象代表了李賢,他曾主理石窟開鑿,以供養人形象出現,以求神佛護佑。
於是玄宗皇帝問:邠哥難道有什麽奇術嗎?
臣沒有,邠王答。由於先父的原因,臣在宮中被關押了十幾年,每年都要被痛打好幾頓。因此每到下雨前,背上就會疼痛,快放晴時就輕鬆,屢試不爽。臣遍體傷痕,以此而知晴雨,非有奇術也。說完,淚流滿麵。
玄宗聞言,也潸然淚下。[20]
顯然,這裏麵有太多的讓人想不通。
照理說,李賢與天後的關係,應該比李弘好。因為李弘頂撞和批評過她,李賢卻沒有。何況李賢既然被廢,無論武後動機為何,目的都已達到,為什麽還要在軟禁多年之後實施肉體消滅,而且對李賢的兒子(其實也是她的孫子)如此殘忍?難道賢兒真是韓國夫人私生?[21]
不過當真如此,下手就該是明崇儼被殺之日。反正證據真偽並不重要,何不趁熱打鐵?李賢之死又為什麽要拖到三年半以後?隻能有一種解釋:武則天首先是政治動物,然後才是女人和母親。私情之於她,從來就不是最重要的。因此這一係列謎團,也隻有放到政治背景下才能破譯。
[10]李賢,上元二年(675)四月立,永隆元年(680)八月廢。
[11]以下所述無另注者,均見兩《唐書》之章懷太子李賢傳。
[12]明崇儼事亦見《舊唐書·明崇儼傳》。
[13]據《舊唐書·高宗紀》,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鳳四年五月壬午。五天之後太子李賢監國。六月辛亥改元調露。
[14]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5]見《舊唐書·韋思謙傳》及所附韋承慶傳。
[16]當時裴炎的職位是黃門侍郎,其實就是門下侍郎。
[17]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二永隆元年八月條。
[18]據《舊唐書·高宗紀下》,三人兼任宰相(同中書門下三品)的時間是:薛元超,儀鳳元年(676)三月;高智周,同年六月;裴炎,調露二年(680)四月。但高智周在調露元年(679)罷相。
[19]關於李賢的死期和享年,有不同說法,此據雷家驥《武則天傳》。
[20]見兩《唐書》章懷太子李賢傳所附邠王守禮傳。
[21]呂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稱:武後雖殘,亦未聞自殺其子,然則謂賢為韓國所生,其事或不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