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報》編輯部:十四日來信及所附強立同誌的《沒有施耐庵這個人麽?》一稿均已讀悉。因為事忙,直到今日作複,十分抱歉。強立同誌對我的發表於《文藝報》14期的《談〈水滸〉的人物和結構》一文中的關於“如果寫定《水滸》的果真是施耐庵其人”一語,提出反對意見,——他這樣的討論精神,使人佩服。我歡迎他提意見,但是,他對於我那篇文章中的那句話(如上引)的論斷,是不能使我佩服的。


    首先,我那篇文章的那句話——“如果寫定水滸的果真……


    是施耐庵起人……“——主要是講”寫定“水滸這件事,而……


    不是講施耐庵之有無其人;施耐庵之有無其人,是一回事,而寫定水滸之果真是否施耐庵,又是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


    談。強立同誌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從我那文章中的這一句話得到了我是認為施耐庵並無起人的結論,又從此結論而得出了我的議論與胡適的見解一般的結論,——這是不能使人佩服的。


    其次,我那篇文章的第一段(就是強立同誌摘出了“如果寫定水滸的果真是施耐庵其人”這一句話的那一段),全段文字的論點是從假定施耐庵是“寫定”水滸出發的,因而,如……


    果強立同誌是貫通全段文學的意義,而不是斷章取義來作結論的話,便不會看不出我不但沒有象胡適那樣否認了施耐庵之實有其人,而且我是傾向於承認施耐庵是《水滸》的寫定……


    者。


    又次,最後“寫定”水滸的(這就是說,現今所存的那些舊刻本的祖本),到底是施耐庵呢?抑是羅貫中呢?這個問題,不但在我為《文藝報》14期寫那篇文章時還沒有定論,甚至到現在也還沒有足夠的可靠的證據來對這個問題作肯定的結論(在這封信中,不可能就這一點多作論證)。因此,我以為就這問題不作硬性的肯定的說法,而用“如果寫定水滸的……


    果真是施耐庵其人“,並沒有什麽不對(就強立同誌的《沒有……


    施耐庵這個人麽?》一稿看來,似乎他就沒有想到《水滸》由口頭文學發展到“寫定”的書麵文學的一大段過程,因而他完全沒有注意到我那一句話中的最關重要的“寫定”二字)。


    最後,我以為強立同誌的稿中引魯迅的話,以及將“魯迅”是筆名來比擬施耐庵之可能為筆名(他是注魯迅原文的“因疑施乃演為繁本者之托名”一句的“托名”二字發揮這樣的議論的)等等,立論都不科學。強立同誌倘把魯迅的原文(見中國小說史略)全麵地(不是斷章取義地)仔細研究一番,便可知道他在這稿子中發揮魯迅的話是和魯迅原意有出入的。


    我很歡迎任何人對於我所寫的任何文字提意見,如果是我錯了,我決不怕檢討。但是,對於強立同誌所提的批評,則我以為他是歪曲了我的原文,把兩個問題混為一談,他的批評近於無的放矢(如果說得直爽些,便是無的放矢,而不是“近於”了),因此,恕我不能如他所願地來檢討一番,卻反而要自辯一番。


    茲將強立同誌的《沒有施耐庵這個人嗎?》一稿奉還。


    順致敬禮!


    茅盾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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