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2點30分


    我和馬卡姆以及班斯,在俱樂部吃了一頓午餐。三個人似乎很有默契似的都不提起命案的事。但是當我們飯後休息,馬卡姆靠在椅背上,鄭重其事的看著班斯說道:“你是怎麽知道鞋套在洗滌物的櫃子裏?”


    “其實,說來很簡單,”班斯微笑著說道:“我根本不相信是什麽殺人搶劫的案子。所以我能從任何的角度去重新組合這個問題。”


    班斯再點燃一根雪茄,並倒滿咖啡。


    “你仔細想一想,馬卡姆。朱麗亞和亞達中彈的那次,我們發現了往返的足跡。當晚11點時,雪已經停了,足跡一定是在西斯12點趕到現場之間前留下的。傑斯達被殺的那一晚也有相同的足跡,也是在雪停後立即印下去的。也就是說凶手從正門進去作案後,再走出去雪地上留下腳印。我們都知道雪停下了之後足跡才看得清楚。這雖然不能硬說是巧合,但也相當吸引我的注意力。當今早史密特報告說陽台的樓梯上發現足跡,更使我感興趣。我可以斷定這位謹慎而凡事策劃好的凶手,有意留下這條線索誤導我們的邏輯思考。他在每次作案後,都故意選在一個足跡不會消失,並且不至於和其他足跡混在一起的時刻裏……你在聽嗎?”


    “我在聽,你繼續說下去。”馬卡姆說道。


    “在這三次的足跡裏,都有這個共同的巧合。最初的那一次雪是繽紛的下著,先從格林家裏出去再回來,或是說先從路上走向格林家再走出來,這兩種推測似乎都不大可能。在傑斯達死去的那一晚也不可能留下清楚的腳印,到這裏又發生了相同的問題。而且足跡是留在正麵通路的兩側上,來往都沒有重疊,這真是很難得。完全不合理。不管怎麽說,走在狹窄的通路上,從門出入,有重疊是很平常的事。來回兩道足跡之間的間隔相當大,簡直可以說是刻意安排的。再說今早所找到的足跡,隻有進去的,沒有出來的。我們可下結論凶手是從正門出來,從那條清潔的通路逃走。但這也不過是我們的推定。”


    班斯喝了口咖啡,再吸口煙。


    “我認為那些足跡全都隻是這個家庭中的某一個人製造出來的,想要使我們以為凶手是來自外部。當然,這是我這個外行人的看法。……”


    “到目前為止,你所說的都相當合理。但你還是沒有說清楚你怎麽知道鞋套放在洗滌物的櫃子裏?”


    “是的,我還有很多需要補充的。例如史密特在傑斯達的衣櫃中發現的鞋套和那些足跡完全吻合。我本來以為那鞋套是凶手故布疑陣的道具。但是當我們把那鞋套帶回本部之後,又出現了相同的足跡——也就是今早所發現的足跡。所以我修正一下自己的想法,結論出傑斯達有兩隻鞋套。一雙可能已經不穿了,隻是還沒丟掉。所以我等著傑萊姆主任的報告,想知道新的和舊的是不是相同的鞋套。”


    “即使是相同的話,”馬卡姆插嘴道,“你斷定足跡是來自格林家內部,理由還是不夠充分。還有其他的根據嗎?”


    “那正是我現在要說的,”班斯責難似的回答,“現在對你說這些似乎早了點。你把我想成是個法官,我的推論都要令人窒息了。”


    “我也不過是站在審判官的立場。”


    “是的,”班斯微笑了一下,繼續說道。“我們先來討論一下菜麗亞和亞達受到槍擊後,凶手的逃走路線。史布魯特在聽到亞達房裏的槍聲後,馬上來到二樓的大廳。但接下來什麽也沒聽到。大廳裏沒有腳步聲,樓下大門也沒有關閉聲。馬卡姆,你說穿著鞋套,走在黑暗的大理石階梯上,會不發出聲音嗎?如果說在那種狀況下凶手逃出去的話,史布魯應該能夠聽到一些聲音。所以我斷定凶手並沒有逃出格林家。”


    “那麽外麵的足跡該作何解釋?”


    “那是某個人先前走到大門又走回來所留下的——我想起了傑斯達被殺那晚的事了。你一定也記得。雷格斯說大約在槍聲的15分鍾前,在大廳裏有關門聲及一種用力聲。關於關門聲亞達也確認了。要注意的是那時雪已停了。所聽到的聲音也許是凶手穿著鞋套,走到門口再走回來,印上二道足跡後,在大廳脫鞋套的聲音。而所謂的關門聲,隻是凶手在把鞋套放入洗滌物的櫥櫃時,關門所發出的聲音也說不定。”


    “可能是這樣沒錯。這樣解釋雷格斯和亞達所聽到的聲音滿合理的。”馬卡姆說道。


    “所以對於今天的足跡便可一目了然。陽台樓梯上的腳印是在9點至12點之間印上的。然而監視的人對於進進出出的人並不認識。史布魯特在聽到槍聲時正在餐廳裏,如果有人下樓梯,走出去的話,他一定可以聽到。或者說史布魯特走傭人專用的樓梯時,凶手也從另一個樓梯下來,也是有可能的。但究竟事情是不是這樣呢?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凶手知道槍聲響時,必定會有人進到雷格斯房裏,所以躲在樓上的大廳中等待著。但是監視人員並沒有發現有人走出那幢房子。所以我再斷言雷格斯死後,並沒有人從主樓梯下來,我也斷定足跡在作案之前已經印好了。這一次之所以沒有反方向的足跡是因為怕被監視人員發現。而且大門外的通路打掃得很清潔,所以足跡就由大門出去,走到轉角再爬上陽台的樓梯,通過亞達的房間,進入樓上的大廳。”


    “沒錯,”馬卡姆起身子,彈掉雪茄上的煙灰,“所以你知道鞋套是在這幢房子裏的某處?”


    “正是這樣。坦白講,最初我並沒有想到會是在洗滌物的櫥子裏。我先找傑斯達的房間,接著找朱麗亞房間。接著想到傭人的房間去時,想起了雷格斯所說的關門聲。因此我巡視二樓每個房門。也開開看洗滌物的櫃子。不管怎麽說,那裏是藏東西的好地方。果然在一條舊毛巾底下藏著鞋套。也許凶手已經在那裏藏了兩次也說不定,正在尋覓更好的場所掩藏。”


    “為什麽檢查官先前沒有發現呢?”


    “關於這一點我也不知道。或許藏到屋子以外的地方。”


    兩人都沉默了數分鍾,還是馬卡姆先開口。


    “班斯,現在找出了鞋套,對於你的理論相當可信。但是我們接下來所麵臨的問題便是找出凶手究竟是這幢房子中的那個人。即使將每個人都好好考慮一番,我還是想不出誰那麽的狠心殺了這麽多人。”


    “這都是由於你道德上的偏見,”班斯的語調中帶著嘲笑的語氣。“我懷疑除了廚娘之外,每個人都有嫌疑。因為廚娘連計劃殺人的想像力都沒有。除此之外,每個人都可能正躲在某處逍遙。你如果以為殺人犯臉上都是殺氣很重,那可是大錯特錯了。馬卡姆,無論是那個殺人犯,臉上絕不會寫著他就是殺人犯這三個字。真正的凶手看起來都是些好人,不是嗎?就拿肯布裏的裏傑遜牧師來說好了,他是個英俊的男人,平日為人又正直,但是他卻要他女朋友吃了毒藥。再說阿姆斯壯少校,他看起來是個溫文的紳士,也用砒霜加害他的太太。哈布特的維斯德教授雖不是個犯罪型的人物,但每當他想到他的對手巴克曼博士時,便可看出他殘忍的殺氣。還有拉姆遜博士,看人的眼神相當慈祥,平日高唱人道主義,竟然很稀鬆平常的將他殘廢的哥哥下毒害死。要說起來我真可以例舉一大堆名人給你聽。再說女人殺犯吧!衛蒂斯-朵姆遜平日一副自信十足的老師麵孔,但她承認她在她丈夫的麥片粥中加入碎玻璃。馬蓮-史密斯既有高尚的品格,長得又美而非凡,任何人都喜愛她,但她卻用極為殘酷的方法害死她年幼的弟弟。格普裏耶娜、魯特瑪-懷維怎麽說都是貴婦,她不但用自己的絲帶勒死她的情人,並且用小刀子殺死她母親。還有布提魯夫人——”


    “你舉的例子很多了,”馬卡姆製止他再說下去,“我真服了你的記憶。對於由鞋套而推測的結論,我一直很想去相信那個說法。”馬卡姆的語氣上有股沉重感。“你應該有個辦法走出這一團迷霧中。到底會是誰在大白天裏到雷格斯-格林房裏去殺人呢?”


    “這我也不知道。”班斯對於這件殘忍的事件,心裏也頗為不安。“我隻能說是個令他們絕對想不到的人所做的。”


    “從朱麗亞和傑斯達吃驚的表情看來,正如你所說的,他們絕沒有想到那個進房裏的人會射殺他們。當他們知道他的意圖時已經太遲了。對吧?至此你的理論還很合理。”


    “但還有一個不合理的地方,”班斯雙眼注視著桌子。“雷格斯死時的表情顯示出他並沒有發現凶手。他的臉上沒有恐怖的神色。無論如何,他當時是站立著麵對著進來的人。這一點我就無法說明。”


    班斯鎖緊眉頭,神經質地在桌上輕敲著。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說不通的。他的門開著,但在二樓上的任何人都沒有聽到槍聲。而在樓下餐廳旁的史布魯特卻清楚地聽到槍聲。”


    “若說這隻是偶然呢?”馬卡姆很自動地接著說道。


    班斯搖搖頭。


    “這絕非偶然。整件事都在周密的計劃中,隻要能找出一個關鍵,我們才能進入這恐怖的內情中。”


    這時馬卡姆接到一個電話。


    “事務所來電話,說豐-布隆醫生來到事務所,有事情要說明。”


    “這可真有意思。”班斯感興趣地說道。


    我們回到地檢處後,豐-布隆馬上被找過來。


    “或許我所要講的事是微不足道的。”他一坐下後便開始說道。“今天早上所發生的事我認為該讓你們知道。本來我想告訴警方,但想一想,還是來告訴你們,由你們做適當的處置。”


    豐-布隆停頓下來,似乎不知該如何開口是好。馬卡姆很有耐心地等他說話。


    “我本來打電話到格林家給你們——就在我想起這件事時。”豐-布隆緊張的說著,“但是你們已經回事務所了,所以午飯後我很快地便趕來這裏。”


    “是什麽事這麽重要呢?”馬卡姆冷靜地說。


    “事實上,馬卡姆先生,我和往常一樣,無論走到那裏,都隨身攜帶著急救藥……”


    “急救藥?然後呢?”


    “那是有點類似安眠藥、鎮定製之類的藥物,非常重要的東西。”


    “你所要說明的事和這些藥物有關?”


    “有間接的關係,”他中止了話,想把話講得好一點。“今早我放入一支加了嗎啡鎮定劑的管子以及四支番柯臉的管子到皮包裏去……”


    “這些藥物出了什麽問題嗎?”


    “這些藥物都遺失了。”馬卡姆眼裏閃爍出好奇的光輝,身體往前傾。


    “我確定今早出門時都放入皮包裏麵。”豐-布隆說明,“中途我在兩處病患家中稍做停留後就到格林家去了。回家後,我發覺管子不見了。”


    馬卡姆感興趣地看著豐-布隆醫生。


    “你想會不會是在其他的應診處藥物被盜呢?”


    “不會的,我的皮包一直放在手邊。”


    “在格林家也是如此?”


    “我一到格林家馬上進到格林太太的房裏。大約待了30分鍾。出來時……”


    “在那30分鍾之內你曾離開過房間嗎?”


    “我一直在房裏。”


    “醫生,我插個嘴。”班斯很有禮貌的說道。“護士小姐說你曾去叫她拿格林太太的湯。你在那裏叫她?”


    豐-布隆點點頭。“是的,我曾去叫克雷文小姐。我走到房門口,朝著傭人專用的樓梯口叫她。”


    “然後呢?”


    “在護士來到之前,我都在格林太太身邊。接著走過大廳去希貝拉房裏。”


    “那時皮包在那裏?”馬卡姆說道。


    “放在大廳裏,就在主樓梯裏麵的欄杆處。”


    “在史布魯特的叫喊之前,都在希貝拉的房裏?”


    “是的。”


    “在11點你要回去時,才從二樓的大廳裏拿出皮包?”


    “是的,和你們在樓下客廳裏道別之後,我上二樓拿皮包。”


    “你也對希貝拉道別了嗎?”班斯問道。


    豐-布隆有點吃驚似的揚起眉毛。


    “當然。”


    “那些遺失的藥量有多少呢?”馬卡姆接下去問他。


    “番柯鹼的四支管子共有3格令——正確的說法是3格令又1/3。另一隻管子還有6格令又1/4的嗎啡。”


    “那些可以致命嗎?醫生。”


    “這很難講,”他以一種專業化的口吻說道。“對於嗎啡,依人的耐藥力的不同,有的人可以攝取很多仍無大礙,但是6格令已經足以使人喪命。而番柯檢,對於不同體質和年齡的人,致命量差很多。成人的話,2格令可以致命。但也有人吃了一格令便死亡。另外,吃了10格令仍然活著的情形也不是沒有。一般說來,3格令又1/3是普通人的致命量。”


    豐-布隆醫生走後,馬卡姆憂心忡忡地望著班斯。


    “你的看法如何?”他問班斯。


    “情況好得不得了。”班斯自嘲地說著。“真奇怪,這一切事情。我看得出醫生相當緊張,雖然他盡量保持鎮靜,其實他內心亂糟糟。藥物搞丟,事態非常嚴重。他的眼裏布滿緊張的神色,臉色也發白了。”


    “難道你不認為他帶著那麽多的毒藥很奇怪嗎?”


    “我不認為,醫生帶著毒藥是常有的事。而且許多歐洲的醫生都喜歡這麽做。你別忘了豐-布隆曾到德國留學……”


    班斯眼珠一動,問道:“遺書打聽得如何?”


    馬卡姆銳利的凝視中顯示他並不意外班斯提出的這個問題。但他隻回答說:“今天中午以前會有消息。巴克維雖然身體有點不舒服,但他答應要送來複印本。”


    “我真希望我手上有個水晶球。”班斯打趣地說。“或許那兩封遺書有助於解開豐-布隆醫生所遺失的毒藥的謎題。”班斯穿上外套,拿起了帽子和手杖。“我會把這個可怕的事件好好地在腦子裏整理一番。走吧,範。今天下午還有一場精彩的室內音樂會,就在伊裏凡大廳中,快點的話,還來得及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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