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告訴我,狗的命名絕非想象中的簡單。名字和我們一輩子形影不離,一旦成為可怕的錯誤,必引人發噱。


    我就常想起兩個朋友,一個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個則是叫“毒牙”的哈巴狗。從人類的觀點來看,當然滑稽有趣;但對吾等狗族而言,可謂無時無刻不難為情。終身成為別人恥笑的對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話了。不但遭人指指點點的,還成為低級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這種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樂不可支,被譏笑的另一方心中卻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來說,忍受多年的嘲諷後,他幾乎成為不折不扣的隱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內急,或是輕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見時,才會現身。


    幸好,“老板”在為我命名時,似乎已有一些正確的觀念。


    在那個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裏,女主人輕輕摸我的腹部。他們提出好幾個值得考慮的名字;我無法主動參與這個命名的過程,不過卻相當有興趣,因此精神奕奕。


    過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連罵人的三字經都出籠了,因此有個正式的名銜對我來說,真是件大新鮮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單音節的稱呼,我才想到名字長度的問題。他說,這樣大老遠狗兒就會豎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亞裏斯多德”,在用力呼喚之際,簡直和自己的唇舌過不去。更冗長的名字通堂都簡化了。記得那隻冠軍獵犬——弗辛格托裏克斯-亞維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嗎?最後,大家還不是隻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極其溫柔,說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搖尾,提起腳掌來回應她。突然間,摸著我的手停了下來,傾身向前,麵對著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顯然,她不是在對她的另一半說話。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遠的曆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搖擺,並禮貌地向她點頭示意,我想這是應對進退之道。這麽做似乎沒錯。


    “你瞧”,女主人說:“它喜歡這個名字。我們就叫它‘仔仔’好了。”


    說實話,不管叫我什麽名字,對我來說沒什麽兩樣。不管是叫我“希斯克裏夫”、“凱薩大帝”、“奧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隻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還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們似乎很高興做了這個決定,從此我就叫“仔仔”了。說真的,多虧他們的巧思,我才有這麽一個既簡潔又好叫的名字,不過,聽來有點像是在叫那身長腿短的德國臘腸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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