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我的朋友唐德剛</h4>


    《胡適雜憶》,原題“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曆史”,曾在《傳記文學》上連載了十期多(第一八三至一九三期)。每期航郵寄來,我總先把《回憶》讀了,才去拆看其他的報章雜誌。記得讀完第一章,實在興奮,當晚就寫信給唐德剛、劉紹唐,向二位好友致賀:這樣文筆生動而饒有趣味的回憶錄實在難得在國內雜誌上見到的。翌晨授“中國現代文學”這門課,也不顧當天應講的題目,先講兩則胡適之太太的故事給學生聽。我同胡老太太僅有兩麵之緣,但讀了這兩則故事(大叫一聲“go!”嚇退“大黑賊”;返國定居前,囑咐德剛、王紀五二人搬運她那隻笨重的舊床到新澤西州碼頭),真覺得德剛兄把她寫活了。


    《胡適雜憶》我特別愛讀,當然不僅因為德剛兄記載了好多有關胡氏夫婦的掌故。1962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頓後,即同德剛交識,對他的學問見識早已佩服。隻可惜他封筆了二十年,近兩年來才能看到他的長篇撰述(德剛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憶錄》,連載香港《明報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適雜憶》不隻是篇回憶錄,它暢談曆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麵。胡適自承哲學是他的“職業”,曆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hobby)。德剛十幾歲時即已圈點了一遍《資治通鑒》,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國史、西洋史,近年來一直在紐約市立學院主講中國史、東亞近代史,“曆史”自是他的“職業”。他中西哲學的底子當然比不上胡適,但他受過“社會科學”這方麵的嚴格“訓練”。本書引錄了好幾首德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期寫的新詩、舊詩,表示他同留學生胡適一樣,功課愈忙碌,愈感到有寫詩、同朋友酬唱詩詞的需要:“文學”也是他的“娛樂”。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德剛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


    同胡適一樣,唐德剛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詩詞寫得更好。《胡適雜憶》出版後,我想他應被公認是當代中國別樹一幟的散文家。他倒沒有走胡適的老路,寫一清如水的純白話。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且舉一個小例為證:


    可別小視“跑龍套”!紐約市有京戲票房五家之多。平時公演,粉墨登場,鑼鼓冬倉,琴韻悠揚,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龍套”一出,則馬腳全露。那批華洋混編的“龍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寧死……好不熱鬧!筆者在紐約看國劇,最愛“龍套”,因為它能使你笑得前仰後合,煩惱全消!


    引文下半節,可說是段韻文(跑、鬧、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麵跟著就寫“好不熱鬧”,同韻字太多,讀起來反而單調。德剛在“各‘跑’其‘跑’”下麵,添了兩句三字經——“不自由,毋寧死……”真可謂是神來之筆。這種寫法,全憑作者一時的靈感和聯想的豐富。凡在紐約市看過票房演出京戲的,讀這段文字,想都會出聲大笑的。


    但看來是遊戲文字,“龍套”在本書七十二節裏是一個“有機”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學位的人才能在學術舞台上“井井有條”地跑龍套,沒有博士“訓練”的教員,跑跑龍套也會出洋相的。但真正在京劇、學術舞台上唱“大軸”的,如梅蘭芳、胡適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剛二十六年前寫的成名作是《梅蘭芳傳稿》,所以既提到了“龍套”,他會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聯在一起。最近重讀《梅蘭芳傳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樣,覺得“稍嫌渲染”,文筆太濃豔一點,雖然德剛兄的確參閱了不少資料,尤其關於梅氏美國演出的那段史實。封筆二十年後,文章的境界顯然大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聽,我覺得十分可喜。  <h4>50年代的胡適</h4>


    《胡適雜憶》我讀來特別有親切之感,因為書中提到好多50年代身在紐約的中外人士,這些人我來哥大後大半也認識。德剛為德國老教授魏複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講師角田柳這兩位突出人物作畫像,一點也沒有“渲染”,真可謂呼之欲出。《“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這一章專介紹德剛“白馬文藝社”裏的朋友,“新詩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會有讀者覺得喧賓奪主,不太合傳記文學的體例。但事實上,胡適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學日記》二書裏也講起他好多朋友,抄錄了他們的詩詞酬唱之作。蟄居紐約期間,他既愛參加白馬社的集會,德剛把社員一一點將,並選錄他們一部分詩作,我認為是應該的。我們也借此體會到這前後兩代的留學生處境多麽不同。胡適早期一批詩友——任叔永、梅光迪、楊杏佛、朱經農、陳衡哲——回國後都幹了一番事業。他晚年結交的那批文藝小友——唐德剛、周策縱、吳訥孫、周文中、黃伯飛——雖在美國學術界各有建樹,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教導美國學生;大陸變色,他們不可能回國大幹一番,真可說是國家的損失。白馬社裏三位新“莎菲”女士,我隻認識何靈琰,她是徐誌摩的幹女兒,在上海時期曾跟錢鍾書習寫詩詞,跟魏蓮芳學唱青衣,可惜這幾年不常寫詩,也難得登台一露身手了。其他兩位,心笛僅聞其詩名,不知人在何處;“才氣最高”的蔡寶瑜一年前我連她的名字也沒有聽見過。她短命而死,我讀到德剛的記載,也不免為之歎息。


    胡適在紐約做寓公期間,愛同年輕朋友來往,真如德剛所說的,年齡相等的朋友間,除了李書華先生外,可同胡適促膝長談的真的絕無僅有。魯迅在晚年,雖有文壇盟主之名,喜結交的也隻是蕭軍、蕭紅這輩比較純潔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報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憶胡適先生》文,深為感動,想不到張愛玲從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適這樣看重張愛玲。在我想象中,到了50年代中期,胡適早已同當代文學脫了節,也不太關心文學的前途了。1955年11月張愛玲抵達紐約後,曾去拜訪過胡先生兩次,可惜張不善辭令,為人木訥,談話並不投機。翌年感恩節,胡適還有意請她到中國館子吃飯,隔一陣還到一家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張愛玲跟胡適談,“確是如對神明”,不知如何逗他開心。二人關係,見麵後反而疏遠了。


    胡適同他的安徽小同鄉唐德剛一見如故,倒可說有緣。後來德剛身任胡適“口述曆史”的記錄員,更是日常見麵,無話不談。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德剛的回憶和當年自己日記上的記錄,給胡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1951年胡適才六十歲,其實不能算老,但到德剛所見的胡先生,顯然已開始衰老了。他當然在搞他的《水經注》,也寫了一部《丁文江的傳記》,且不斷關注共產國家的所作所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剛回國的二十年(1917—1937)來,紐約那幾年,他治學的成績實在太少了。張愛玲未去美國前,從香港寄給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讀了,還寫了封懇切的回信。同樣情形,薑貴從台灣寄給他一冊《今檮杌傳》(即《旋風》),他也真的讀了,也寫了很長的回信。胡適識拔張、薑二人,當然是文壇佳話,也證明他讀當代小說,確有卓見。但話說回來,對胡適而言,這兩位作家都是毫無名望的;他有時間讀他們的贈書,表示他手邊沒有急急要辦的正事。普通名學者,自己忙於著作,心有餘而力不足,收到的贈書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來,何況中國當代小說,並非胡適研究的主要對象(胡適晚清小說讀得極熟,他文章裏絕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說——少數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連茅盾、老舍、巴金的長篇他都沒有碰過)。最使我詫異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圖書館看中文報紙,連“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也看,而且把它們的“副刊”看得很仔細,而這些副刊,德剛說得一點也不錯,“實在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目今台灣《聯合報》、《中國時報》特別在編排副刊上用心計,可讀的文章、報道、小說實在不少。我平日沒有時間全讀,又舍不得把那些副刊丟掉,隻好把它們保存起來,日積月累,保存著想讀而未讀的文章實在多不勝言。胡先生有時間批閱紐約、舊金山出版的僑報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歲月,實在好不了多少。


    胡適這樣“遊手好閑”,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幾年他少了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curator)之職,那是一份閑差,每年領取幾千美金貼補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國著名學府做過短期講學,零星演講的機會當然更多,但這些都算不上是長期性的工作。“胡適之的確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並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啊!”德剛這句沉痛的感慨一點也沒有言過其實。50年代,胡適同林語堂先生(辭掉南洋大學校長之職以後)大半時期留在紐約,而且經常來哥大借書,假如哥大有意聘請他們為中日文係教授,他們是一定樂意接受的。但中日文係的主管人哪裏會有此度量,胡、林二人來了,那些美國漢學教授豈不相形見絀?所以美國著名學府樂於聘用趙元任、李方桂這等專門人才(語言學比較冷門,吸引的學生較少),而不敢聘用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適如能在中日文係開講中國哲學史、文學史的課程,一定特別賣力,很可能提起精神寫出一兩本英文著作來。當然他不可能再有時間去看中文僑報了。  <h4>胡江冬秀</h4>


    任何學人,除了家裏的書房外,總得有一間辦公室,不能老窩在家裏。偏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在家裏伴著老妻,事事得遷就她,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這也是一個原因。


    在表麵上看來,胡適夫婦恩愛白首,非常幸福,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早在1915年4月28日,胡適記了下麵這則日記:


    得冬秀一書,辭旨通暢,不知係渠自作,抑係他人所擬稿?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年,此大可喜也。


    胡適十三歲就訂了婚。他事母至孝,當時無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憑這段日記,我們顯然看出,胡適曾去信問他母親或江冬秀,纏足已放大了沒有?想來江女士以往給他的信,文字欠通,這封信“辭旨通暢”,雖不免疑心是別人“擬稿”的,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至少足已放大,他心裏是高興的。可是婚後三四十年,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傳記文學》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跡,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她都會用錯!)居留紐約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用人可使喚,家務不必胡適操心。住在紐約,胡太太既不懂英語,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實在是夠辛苦的。二老住“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裏客人多,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要靜心讀書寫文章,也不可能了。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誌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1958年秋,胡適返台任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他任內的秘書——王誌維先生——寫過一篇《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載《聯合副刊》(1977年2月24日),我讀後感慨很多。臨死前兩天,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囑咐王秘書“幫我買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這裏是台灣大學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不準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來,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幫我買一所房子,給我的太太住。


    胡適是愛麵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矩,公家宿舍不準打牌,院長寓所內卻常聽到牌聲,不免於心不安。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台北市區,老是坐出租車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長才有意在台北置屋。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


    早在民國九年,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的詩(《胡適的詩》,頁九七至九八):


    他幹涉我病裏看書,


    常說:“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惱他幹涉我,


    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麽詩了?”


    要不是我搶得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


    這雖是首幽默詩,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後精神上毫無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準他讀書了。胡適多麽希望他的太太能在“雙生日”那天,和他一首詩啊,但太太不會做詩,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永不吵嘴,“今天不許吵”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胡適的確是好脾氣,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傳》裏的李超女士一樣,立誌求學上進,婚後進學校或者在家裏自修,胡適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隻可惜江冬秀真是個舊式鄉下女子,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  <h4>女友韋蓮司</h4>


    德剛兄說得對:“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止乎禮的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麽‘大膽作風’。”但德剛認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江冬秀就隻好守活寡了。但事實上,胡適既是“止乎禮”的膽小君子,看樣子並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麽戀愛,雖然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台北地平線出版社,1970)這本書裏告訴我們,胡先生去世後三年,韋蓮司女士曾“將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一百幾十件)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幾封曾在‘胡適紀念館’分兩次(1965、1966)陳列過”(頁二九)。胡夫人去世後,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胡、韋二人有沒有談戀愛,真相也可大白。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劄,都應該收集成書,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魯迅去世才兩年,就有《魯迅全集》二十冊問世。胡適去世十六年了,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這是說不過去的。


    德剛認為在1915年那年,“胡氏顯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為韋女所峻拒。……她奉勸胡郎,斬斷情絲,懸崖勒馬;應著重較‘高級’的情性之交;勿岌岌於‘色欲之誘’(sex attraction)。……可是韋女士雖是止乎禮,她並沒有絕乎情。最後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守舊之習極深’的媽媽”。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設——胡適追韋女士遭拒;韋母“棒打鴛鴦”——都是站不住的。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他決不會“正色”嗬斥德剛的假設為“胡說”。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誌,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細讀《留學日記》,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通信,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嫁之意。韋蓮司的服飾儀表,德剛在書裏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ant),“業英文教授”,有兩個夏天來康奈爾大學暑期班進修,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她“年事稍長,更事多,故談論殊有趣味”。胡適哪裏會同她談戀愛?


    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主要證據是《留學日記》裏節錄的兩封英文信。一封是韋女士1915年2月3日寫給胡適的;一封是胡適自己1916年1月27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學日記》,頁五三五至五三七,八三五至八三六),一定也會同意,德剛誤解了它們的含義。


    1915年1月23日下午(《日記》頁五二四),胡適訪“韋蓮司女士於其寓,縱談極歡。女士室臨赫貞河,是日大霧,對岸景物掩映霧中,風景極佳。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於此間。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於中西樓。餘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心主張不爭主義(non-resistance)……女士大悅,以為此餘挽近第一大捷,且勉餘力持此誌勿懈。……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唯一人耳”。


    讀這段劄記,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但在一個“縱談極歡”的下午,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士,怎麽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見地之高”。這次縱談之後,想來隔不多天,胡適又去韋女士那裏“縱談”了一次。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鍾情於胡適。那次談話,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動手動腳,倒把我們的“膽小君子”嚇壞了。胡適招架不住,隻好直言早已訂了婚,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與“禮”(propriety)不合雲雲。事後韋女士很氣,也有些老羞成怒,2月3日寫了那封《論男女交際之禮》的信,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於“禮”(blocked by a“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來,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最高級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being),隻要“思無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為上的“非禮”(impropriety)倒是毫無關係的。德剛兄若細品此信,即可看出,韋女士采用的完全是璵姑在《老殘遊記》裏教訓申子平的口吻。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非禮勿動”的原則。他看了這封信後,對她的“卓識”更為佩服,認為“此論即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足駭人聽聞”。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以後隻同他論學問,談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別的男人了。


    韋蓮司一人在紐約“放浪形骸”,她母親有所聽聞,實在有些著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後,她寫信囑胡適去規勸她。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非禮勿動的“東方人”(an oriental),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吧?何不勸勸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適雖是“膽小君子”,對韋女士的“卓識”、“狂狷”原則上是佩服的,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既如此把她關起來,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德剛引譯那一段信裏的“我們”一詞(“我們為什麽要顧慮‘別人’對我們怎樣想法呢?……”),乃所謂editorial“we”,非胡適、韋蓮司二人。德剛看不出這一點,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  <h4>胡適與陳衡哲</h4>


    胡適同陳衡哲女士留學期間的關係,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讀後十分折服。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詩國革命”、“文學改良”的煙士披裏純(inspiration),“所以新文學、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過其實了。在《逼上梁山》文裏胡適說得明明白白,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鍾文鼇,他是清華學生監督處駐華府的書記。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


    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個“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莎菲女士既為任叔永所發現,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論才情任不如胡,看樣子莎菲也會嫁給胡適的。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也是他事業上最親信的左右手,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陳婚姻如此美滿,胡適自己家裏有個病中不準他看書、寫詩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豔羨他們的幸福。他騙過江冬秀,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sophia),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段舊情,至少也希望女兒長得像瓦莎學院優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的庸俗。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實在令人心折。


    胡、陳二人尚未見麵前,即可說已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有一次,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要他猜是何人寫的。(陳衡哲《小雨點》任序,則謂故意騙胡適“是我做的”。)胡適對其中一首詠“月”詩特別激賞(“初月曳輕雲,笑隱寒林裏。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寫道(《日記》,頁一○五八至一○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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