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六</h4>


    胡適之先生既然基本上是一位恂恂儒雅、有為有守的白麵書生,他是不能搞政治的,因為他缺乏搞中國政治主觀和客觀的一切條件。


    在主觀條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沒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級官僚的臉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他甚至也沒有足夠做政論家的眼光!


    做個大政治家,在主觀條件上像胡先生所具有的那種“信道不移”的精神,隻是最起碼的條件。更重要的是還要有鐵一般的肩膀,如此他才能頂住政治上的驚濤駭浪,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地負荷起天降大任,然後任勞任怨,為國為民,死而後已。但是在胡先生的個性上是沒有這種擔當和魄力的。


    有一次我問李宗仁先生對胡先生的看法,李說:“適之先生,愛惜羽毛。”吾人如不以人廢言,則這四個字倒是對胡先生很恰當的評語。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愛惜羽毛”的。愛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畏首畏尾的白麵書生,則生也不能五鼎食,死也不夠資格受五鼎烹,那還能做什麽大政治家呢?


    胡先生也沒有做官僚的臉皮。民國以後有清望的學者們下海從政是需要相當臉皮的,因為這些名學者出山之前,一個個都是以帝王之師自命的,認為“吾曹不出,如蒼生何”?!這樣才應征辟,乘安車,入朝為官的。但是官場亦另有官場的一套啊!一旦做了官,這批高人隱士,對上就不得不搞逢迎,對中層就不得不結黨羽,對下也難免不作威作福。本來,官場中這些惡習和陋規,也不算什麽天大的壞事,因為那本是我國兩千年來,自上而下的單線官僚體係中的必然現象,同時也是講求傳統政治效能不可或缺的朝儀和官箴。我國古代的政治家有見及此,乃因勢利導,幹脆把它們製度化起來,以禮節之,使其發而中節。


    民國肇建,這些原也是煞費苦心的製度,被目為封建殘餘,通盤廢除,但是製造這些陋規和惡習的單線官僚體係,反因科舉之廢除而變本加厲地單線化,因而那些原先尚有些製度性的東西,至此反變成無原則和規章可循的官僚主義,俗語所謂上拍下壓。


    30年代的初中期,適之先生的朋友們,一個個脫青衫、換紅袍,都當起官僚來了。初入官場做學徒,有時還有點臉紅,出師之後,就樂此不疲了。“乍回跡以心染,或先貞而後黷!”試問“獨立評論社”這個山洞出身的“幹員”和“能吏”,有幾個是例外的?


    胡適之先生本人,倒的確是個例外。他老人家雖然也曾下海,卻仍能保持了他的清譽,而沒有淪為官僚。“看他風裏盡低昂,這樣腰肢我沒有!”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缺少那種“終始參差,蒼黃反複”的臉皮!所以胡先生縱想做官,也隻能做個“泛舟於赤壁之下”、吟風弄月的閑太守,做個太平盛世的點綴罷了。


    不特此也。胡氏縱有心為國為民,真想當一員“循吏”,他也辦不到。他不特對自己的私交好友,抹不下臉皮,他甚至不是個搞行政管理的幹才。像胡先生那樣溫情主義極重的人,他怎能搞“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怨”呢?以他的盛名卵翼了一點小小“庚款”的管理權,已經被梅貽琦先生等所包圍,而弄到“跳進黃河洗不清”的程度,遑論其他?當胡先生的令名為“庚款問題”的流言所累之時,筆者在一個偶然場合之下,問了問顧維鈞先生的意見。顧先生說:“胡先生一定不知道其中複雜的問題。”其實胡先生何嚐不知?他隻是門戶之見在作祟,拉不下臉皮去約束那些捧他的老朋友罷了。


    再者,一位學者如變成了“政客”,他就必然有“政敵”。如果政敵一旦背信棄義,那麽兵來將擋,大家耍起政治手腕來,他自己的道德也就顧不得許多了。胡適之先生是位老實人,一般政客的手腕他不屑於耍。事實上,以胡氏的稟賦,他縱想耍,也無此天才;勉強一試,他也耍不到令人拍案叫絕的程度。這兒筆者不是說,胡適之是怎樣的一個天大好人。坦白地說,胡先生也並不就那樣老實,不過他始終沒有不老實到做政客的程度罷了。“不怕不識貨,隻怕貨比貨!”以胡適來遍比時賢,則“山高水長”,先生的風範,也就是百年難一遇的了!  <h4>七</h4>


    胡先生不但不會耍那些他所不應該耍的政治手腕,縱使是那些正當的——有時也是應該的——政治手腕,如外交使節,為著母國利益而在駐在國的政潮中,投機取巧地活動,亦非胡氏之所長。他做大使時每向友好傾吐他那一番“行萬裏路,講百次演”的苦差事。胡先生後來亦常向筆者提到。其實那種“苦差事”,如行之者為“胡適教授”,政府對這種成績斐然的國民外交,自然要傳令嘉獎。但如行之者為“胡適大使”,那政府就應把他撤職才對。胡先生故鄉的農民就有一句土話說:“撈魚摸蝦,耽誤莊稼!”胡氏身為中國抗戰期中的駐美大使,好多外交上重要的“莊稼”他丟下不做,而拚命去“撈魚摸蝦”,豈不該撤職?


    幸好胡先生是個福人,在他做大使期中,正是美國孤立派最囂張之時。胡氏在華盛頓的“莊稼”也不會太多。所以他和當年十四條失敗後的威爾遜總統一樣,在華府“道不得行”,乃直接訴諸美國人民,因而他的撈魚摸蝦的外交,也就功不可沒了。


    可是一旦珍珠港事件爆發,中美成為正式盟友,並肩作戰。為著扭轉盟邦外交上的“重歐輕亞”的策略,為著與英蘇等國爭搶“租借法案”裏的美援物資,為著促進美國國會通過更多的親華立法,那樣,華府內的莊稼就忙不勝忙了。你不耍外交手腕——甚至跡近下流的外交手腕,那你的母國,立刻就要吃眼前虧,因而這位不習於耍手腕的學者大使就丟官了。


    有一次我告訴胡先生一件趣事:那便是一位反戰的史學家也是前哥大名教授的查理·畢爾在他的名著《羅斯福總統與大戰之序幕》一書中,竟把胡適說成日軍偷襲珍珠港的罪魁禍首。畢爾大意是說美日之戰本來是可以避免的,而羅氏為著維護美國資本家在亞洲的利益,不幸地上了那位頗為幹練的中國大使胡適的圈套,才惹起日軍前來偷襲的。[1]胡先生聽了這故事大為高興。他連忙要我把這本書借來,並在對他“不虞之譽”的那一段下麵,畫了一道道的紅線。但是當我問他當年究竟是耍了些什麽圈套終於使羅斯福總統上鉤的,他想來想去也無法對我的問題作圓滿的交代。其實畢爾先生的那一頂帽子,實在是對我們胡老師的“求全之毀”。我們這位“言忠信,行篤敬”的學者大使,哪裏會玩什麽了不起的外交圈套呢?羅斯福何等滑頭!我們胡先生哪有這樣的本領來請他入甕啊!


    總之胡先生天生是個“教書料”。大學的講堂和圖書館才是他最感到樂趣和最該去的地方,官僚衙門裏本是沒有他的份的。事實上早年的胡適之也是反對搞政治的。他認為他和陳獨秀的基本區別也在此。陳獨秀和當年的“新文化運動”,在胡適看來,都是“政治”的犧牲品。胡先生是反對五四運動的。他認為新文化運動的“夭折”,便是五四運動把它政治化了的結果。胡氏顯然不了解,文化運動和政治運動,本來就是一個銅元的兩麵,二者是分不開的。


    事實上胡適之這位大文化人之與政治,情形也是相同的。在他的四十年不衰的盛名之下,政治終於變成胡適的兒子,弄成個“不要兒子,兒子來了”的局麵。晚年的胡適之真是“愛其少子,甚於婦人”!他對搞政治的興趣,確是老而彌篤的。


    國府行憲之初,胡先生真有可能要做總統了。但他終於做不成。主觀的條件之外,他還缺少搞政治最起碼的客觀條件——與執政黨實力派的曆史淵源。胡氏做了一輩子政治票友。他對執政黨的諍言固多,閑話也不少。如今無功受祿,以票友登台來領導科班,揆諸情理,豈可謂平?“你們國民黨反對我!”難道還有什麽不應該的嗎?胡先生是聰明的。他自知可以做總統而不能做行政院院長。讀曆史的人,讀到胡適婉卻做閣揆這一段,真也要鬆口氣,胡適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長,豈不天下大亂?!  <h4>八</h4>


    或者有人要說,胡適做個政論家,應該是沒話說的吧!的確,“談”政治原是胡先生的最大嗜好。筆者在紐約出入絳帳的時間也不算太短。平時就很少聽到胡先生和他同輩的朋友或訪客們談過多少學問。他們所談所論的幾乎全是政治,而且多半是雞毛蒜皮的政治。學問似乎隻是他老人家教導後輩的東西。


    其實胡先生的政治言論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是相當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沒有經過“小心求證”的“大膽假設”!所以從方法學上說,他那種“有疑處不疑”的政論,正是他“無征不信”的治學方法的反麵。所以胡適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上的貢獻,與其說是他的學術“理論”和政治“行為”,倒不如說是他篤信自由主義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國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會聯想到“胡適”。胡適那一臉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無恐怖自由”——的象征。而崇尚獨裁專政的人們,一聞胡適之名,也就忸怩卻步;一碰到他的“反動言論”和“毒素思想”,也恍如接觸原子輻射塵,逃避唯恐不及,封鎖唯恐不周!死諸葛嚇走生仲達,他羽扇一搖,真是“詞組能傾百萬師”!好不壯哉!


    胡適之就真有這麽大的魔力嗎?非也。他隻是個近代中國的“時勢”和勤勞偉大的老百姓所製造出來的、文化交遞時代裏學術思想上的“英雄”。適之先生常常勉勵後輩說:有一分熱,發一分光;隻要耕耘,必有收獲。他強調“社會對一個人的報酬,實遠大於這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司馬遷那個刑餘之人,就不相信這句話,說:“倘所謂天道,是邪?非邪?”但是胡適之這個樂觀主義者,對“天道”的公正,倒是篤信不移的。


    社會對胡適的報酬既然遠大於胡適對於社會的貢獻,則社會對胡適的需要,將不因胡氏之死而結束。他的真正的影響力,現在可能還沒有完全發揮。等到全中國人民“衣食足,禮義興”,從而憧憬“人權”的時候,胡適的幽靈,恐怕又要大叫“還我頭來”,而開始在雲端“顯聖”了。


    所以從主觀條件上看,就事論事,胡氏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上,那種自由神像式的崇高地位,他本身是不足以當之的。但是四周環顧,學術思想界芸芸眾生之中,胡適而外,又誰能當之?就憑這一點,適之!適之!也就足垂不朽了!  <h4>九</h4>


    胡適之對中國政治的影響既然是廣泛的、深遠的、間接的和無形的,他自己在政治上,赤膊上陣,拚起老命來,就一無是處了。大的政治運動他既鼓吹不起,小的政治改革他也策動不來。以他老人家一言九鼎的身份,不合時勢、不洽身份地一吹一策,就可能把天下搞得更亂,而使民主退潮。因為討論大政治——像國體一類的問題——則論者必須有像孫中山先生所說的“高深的學問”。可是胡先生在這方麵的“學問”,卻不太“高深”(這兒筆者所著重的當然是胡適之那一階層的“學問”,自鄶以下,那自然又當別論)。


    討論小政治——如張季鸞、王芸生一夥人在《大公報》上所談的“小罵大幫忙”的政治,則論者必定要對政情民隱有極深刻的體驗和觀察,然後下筆才能入木三分。胡氏成名太早,二十幾歲的小夥子,便已名滿全國,飛向枝頭做鳳凰了,他是不了解真正民間疾苦和裏巷輿情的。像抗戰期間《大公報》上,那種“看重慶、念中原”,感人肺腑、一字一淚的社論,胡適之是一輩子也未寫過的。不是他無此才華,而是他無此體驗!


    胡適之——不成問題的——是近代中國最偉大的學者。但是偉大的學者們也有很多是一通百不通的。把物理研究到登峰造極的學者,對人理不一定也就同樣精通。相反的,偉大的“通儒”們,有的也是百通一不通的,他們可能倒背“十通”,但是對應有的一通之學,有時反而一竅不通。


    在這方麵胡適倒的確是個例外。他真是個百通一通的大才。不過一個人的精力究竟有限。在胡氏無所不通的學問裏,有許多方麵在專業人士看來,隻不過是各該專業範圍內相當高度的常識罷了。而胡先生親手“拿繡花針”的專業——如他中年所搞的“禪宗”,晚年所搞的《水經注》——則又與政治科學無關。因而胡先生談起大的政治問題來,事實上是以常識論政。“國體”和“組黨”一類的問題,又豈是常識可以應付得了的?


    早年的胡適之和李大釗諸先生有關“問題與主義”的辯論,其關鍵亦在此。他們辯者雙方事實上都是以小常識談大問題,要不是那時是個“啟蒙時代”,這批大教授的誇誇之談,實在是貽笑方家的!


    胡先生那時“少談些主義”的論調一出,對方抓住這個小辮子,很快就給他戴上一頂帽子,說他是個“實驗主義者”。加以那時杜威大師的法駕初臨中國,黃麵皮的弟子們執禮甚恭,師徒相映,站在大師背後的胡適就真的成為杜學東傳的一世祖了。


    後來那對“實驗主義”一無所知的魯迅和瞿秋白,被實驗師徒嚇得手足無措,而內心又醋意盎然,因此說出些“此理今憑實驗傳”一類完全不通的酸話。而他們居然也能以這種不通之論,咒罵胡適,領導文化反對派而揚名天下,這也可想見我國當年知識界,對現代知識之貧乏!


    最可惜的當然還是胡先生自己。這位風度翩翩、“中西之學俱粹”的少年學者,被扣上這頂洋帽子,不但不以為忤,有時且麵有喜色,並且一戴就戴了一輩子,也是同樣不可思議的。試問“實驗”這個“主義者”所戴的白帽子,哪裏就比“馬克思”那個“主義者”所戴的紅帽子更漂亮呢?市井少年偶一戴之,再配上黑眼鏡、力士鞋、牛仔褲,招搖過市,或不失為風流瀟灑。如果我們的“文藝複興之父”在一襲八卦道袍之上,也加上這頂網球帽,那就有點不倫不類了。


    按說,杜威東來之時,我們的胡先生應該把傅斯年、羅家倫、段錫朋等眾兒郎喚齊,兩班侍立,自己升帳設座,“口吟六藝之文,手披百家之編”,人分賓主,學辨東西,和杜威來個分庭抗禮,才是正軌。而胡氏不此之圖,在杜行者一葦渡江之後,竟然率眾弟子,夾道匍匐,頂禮膜拜,使杜和尚飄飄然,認為孺子可教,吾道東矣。何其懦哉!


    胡先生既然甘心自囿於一家之學,如此非楊即墨,難免也就助長了他情感裏本已十分濃厚的門戶之見。杜家的子弟們,認為隻有杜氏之學才是科學化的哲學,所以他們是三句不離科學的。據胡先生告訴我,中央研究院在籌辦之初,籌備人等第一個想到的便是該院那個拉丁文名字academia sinica。這個洋名字的正確譯文應該是“中央科學研究院”。它“研究”的方向和對學術衡量的標準,亦以“科學”為依歸,而“科學”一詞的界說,當然也就憑服膺科學的歐美留學生的舉手為斷。所以後來胡氏在紐約請客,那些“服膺科學”的客人,便相率“敬陪”,那不“服膺科學”的國故大師,也就怫然“敬謝”了。


    胡先生由於牢固的科學觀而示人以不廣,他在中國新文化啟蒙運動史中,就難免退處於蔡元培先生之下了。在“兼容並包”的啟蒙學風裏,孑民先生是置身於“兼容”之上的,而適之先生則局處於“並包”之下了。  <h4>一○</h4>


    “實驗主義”究竟是個什麽東西?為什麽我們這樣有才學的胡適,也被它“牽著鼻子”走了一輩子而不能脫韁而馳呢?


    其實“實驗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在西洋哲學史上的地位是沒有太大的軒輊的。杜威和馬克思這兩位開山大師,年齡雖然相差四十歲,他二人的思想卻是屬於同一個時代的。他二人都生在那個玄學將死未死、科學(尤其是社會科學)方興未興的時代裏。這個時代的思想家,一麵舍不得放棄他們所精通的玄學——如馬克思就接受了黑格爾的“辯證法”;一方麵又要掌握那方興未艾的社會科學——如馬克思就極力推崇美國人類學家摩根對印第安人社會結構的研究。此書馬氏以年老不能卒讀為憾。[2]所以他們那個時代所搞的哲學,事實上是一種非科非玄的學問。也是一種小腳放大、兩代鹹宜而新舊兩無是處的半老徐娘過渡時期的學問。


    馬克思是歐洲人。他目擊西歐在工業革命時期社會上所起的變化,因而他把兩千年來歐洲白種人所創造的社會變遷史,作了一個有十分功利的總結,然後從其總結裏抽出一個他認為合乎宇宙“實在”演變的半玄學的法則。千慮一得之後,他就根據西方白種人的曆史經驗主義,來替全人類算命了。


    天下哲學家沒有哪一個是能脫離他的文化傳統而從事思考的。馬氏也有他特殊的傳統。他是個日耳曼,日耳曼是西歐脫離封建社會最晚的一個民族。終馬克思之世,日耳曼的社會仍是階級森嚴的,同時其傳統的民性雖然極其篤實卻也是剛愎自用的。因而那反映日耳曼民族生活方式的日耳曼意識形態,也是人世間最武斷的東西。它說一就不許你說二。在傳統德意誌的學派裏,不用說黑格爾和馬克思了,就連那個搞性心理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和今日在美國以半途脫黨的共產黨員轉而為反馬克思權威的魏複古,那種學術上獨斷專橫的作風,和他們的日耳曼前輩們都是一脈相承的。


    胡適之也是反對馬克思的。他反對馬學思想倒似乎是次要的。他不能容忍馬克思學派的專斷。所以大陸上《胡適思想批判》百餘萬字的長文,胡先生是一篇篇看過的。有時他還在那些文章上寫了些有趣的眉批。但他看過,也就認為“不值一駁”丟在一邊。


    有一次我指著那七八本巨著,戲問胡先生:“這幾十萬字的巨著裏,難道就沒有一點學問和真理?!”


    “沒有學術自由,哪裏談得到學問?”胡氏一語帶過。


    “那至少也可搞點自然科學。”我說。


    “自然科學也搞不好!”胡先生說這句話時的態度,簡直有點橫蠻,同時也可看出他對自由主義信道之篤!


    胡先生後來又在他那個亂書堆中找出羅爾綱所寫的小冊子《師門辱教記》[3]給我看說:“你看爾綱會那樣地批判我?”


    “說不定羅爾綱的思想真正搞通了呢!”


    “胡說!胡說!”胡先生直是搖頭,“不可能!不可能!”


    胡適之是真的相信“為著自由故,一切皆可拋”。他與那些把“自由、民主”喊得震天價響的所謂“民主人士”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胡適相信比他大三十四歲的杜威。杜威能容忍,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但是我們這位胡老師的老師,又是怎麽回事呢?


    杜威比馬克思小四十歲。他和馬克思一樣,把北美洲兩百年來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和變遷的史實,作了個總結(雖然他沒有寫出一部《資本論》),然後再根據他在玄學和粗淺的科學上雙重的訓練,從這總結裏抽出個法則,再以這半科學的法則,來推斷北美洲白人社會今後社會文化發展的方向和原則。


    杜威是不承認人類社會生活的演變是依照什麽“客觀實在”而發展的。所謂“實在”也者——引用他大弟子胡適的一句話——“隻是個百依百順的女孩子!”哲學家要把她如何打扮,她就如何打扮。如果這個女孩子就是“道”,則“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所以唯物主義者把“實在”看成一成不變的天道,而認為社會改革家的任務便是“替天行道”的說法是機械論,是不合乎科學的。


    人類社會進化既然沒有個“客觀實在”來做其主宰,則人類進化程序中所發生的隻是一係列無從逆料的“問題”,以曆史的“經驗”和“實驗”的“方法”來解決不斷發生的“問題”——再引用胡適的一句話“從事一點一滴的改革”——才是人類社會進化,最正當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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