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夜裏睡在西北方向的小房間裏的,被江華府冷風吹著,我臉上掛著鼻涕,咳嗽了兩聲,覺得十分難受——不僅身上冷,心中也微微發寒。


    我曾在那時候給我親媽發過消息。


    似是向牤牤打聽的,她知道了我的唯信號,加了我。


    我對親媽懷揣著非常矛盾的心理。


    在轉學到五小之後,她探望過我兩次,一次給我買了防駝背的衣服,是在春天。一次給我買了冬衣,也就是我住在化工廠的時候。


    考上紹記之後,她也來看望過我一次,她帶我去她妹妹家裏住了一天,還帶著我到處玩,她妹妹是開小飯館的,我們在她家裏吃了好幾頓。我還把雨仔也叫來一起玩。最後我們都被大姑姑叫回去了。


    高中時,她也來過兩次,一次帶著我在倒周的街頭走一走,要給我兩百塊,我沒收,我聽牤牤說,她過得挺困難的,總之條件指定是比不上我們的。另一次她帶著她收養的女兒來看我,我聽牤牤說,這個女孩也是她撿來的,她當年丟了我,我被牤牤撿回去,這個女孩卻沒有哪位長輩把她撿回去,倒是讓我媽撿了個便宜。


    之後,我上高三,她又叫她妹妹的女兒來給我送核桃,我不喜歡吃核桃,吃完會有種腦子被油蒙住的感覺,當時表妹來得急,我又趕著上課,稀裏糊塗收下了,又找了個機會退了回去。


    表妹後來還責怪過我,說我退回核桃,傷了我媽的心。


    待我考上大學,收到了通知書之後,住在沙場的時候,她又來看我了。


    18年,她見我的次數屈指可數,小學3次(硬漢1次)初中1次高中2次,一共6次,淨時間不足5天。


    而雲水伯父的前妻,看她的女兒,每周至少一次,每次至少一天。


    很小的時候,我不知道什麽是母親,對父母離異毫無感覺。


    等我被人笑話沒有母親照顧,是個黑漆漆的小孩,我開始希望有一個母親。我很喜歡張老師,但是我現在慶幸她沒有成為我的母親,不然嫁給我爸這種人也不是什麽幸福的事。


    後來逐漸長大,經曆不同的後媽,我曾經希望她們會成為我的母親,薇薇姑姑和劉嬌姑姑倒是有這個可能,但是連芳姑姑不可能。或者說,由於年齡差距和一些曆史遺留問題,連芳姑姑成為我母親的可能非常之小,並且隨著我長大,日益變得更小。


    看見別人幸福的一家,團結的一家,我自然會感到自己是有所缺憾的。


    對比其他人離異後母親的表現,我對自己的親媽,忍不住產生了埋怨。


    這種埋怨在她平日裏找我時,我都不會表現,因為我以“聖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對她展現我的寬仁,我體諒她的難處,所有問題都是淺嚐輒止。換句話說,我根本從來不曾和她交心。


    如此,怎會告訴她,其實我很怨她拋棄了我?


    這次她來沙場看我,帶著她妹妹,兩人開著車,拿著六千塊錢給牤牤,然後私下裏說想要帶走我。


    牤牤把錢全給我,我又全部還給她們。


    母親和姨媽便不說話,眼神轉來轉去,顯然還是想提“帶走我”的事兒。


    牤牤便笑著說:“你想帶她走,隻問她願不願意。她要是願意跟你走,那你就帶走。”


    姨媽尷尬地笑了笑,又擔心牤牤在場我不好說話,便拉著牤牤去了別的地方,牤牤也不擔心,她自己養了十八年的孩子,她心裏清楚的很。


    那幾天陽光都很不錯,她來之前,我們的母雞剛剛下了一窩雞仔,其中有一個破蛋很困難,一直沒有出窩。母雞就拋下了那個孵化困難的蛋,牤牤說那個蛋不行了,遲早要丟掉的。


    我感覺小雞仔被母親丟棄然後死在蛋裏很可惜,拿起來聽,還能聽見裏麵微弱的小雞叫聲。我就把蛋捂在手心裏,有時間就捂。


    到了下午,那個蛋終於被小雞啄破了。


    但是隻碎開一點點,就沒了動靜。


    幾十分鍾過去了,我擔心小雞沒力氣要悶死在裏麵,就剝開了一點點蛋殼,裏麵的小雞嘰嘰喳喳的叫了幾聲,似乎是被空氣刺激到了,再次開始努力啄蛋殼。


    蛋殼碎裂的部分越來越多,我看見了裏麵的小雞仔,全身濕漉漉的,有點黏膩,根本不像其他小雞那麽漂亮。


    等它破殼差不多了,我就拿了張紙給它全身擦幹。


    本來我想喂水和米給它吃,但是它隻顧著叫,牤牤說它這是要母雞帶。


    我就給它送回母雞身邊去了。


    隻是它身體差,根本跟不上其他小雞仔,還被母雞不小心踩了好幾腳。最後腿一瘸一拐的,經常被母雞遺忘在某些角落裏,奄奄一息地趴著。若是人走過去,它又會驚慌地扇一扇小翅膀,強打精神。


    我看它可憐,又把它送回母雞和小雞們在的地方,但是它總是被落下。


    如此反複地過了兩天,這個小雞終於被遺忘在草窩裏,骨瘦嶙峋,渾身羽毛淒慘落魄,狀態還不如剛出生那時。


    我終於覺得自己做了件錯事。


    或許它根本不應該來這個世界上,我不應該給它強行孵化,不應該幫它開殼,或許直接在蛋裏麵悶死,它還能少受點罪。又或者,隻要我不孵化它,它逐漸就在蛋裏麵涼掉,連痛覺都不會有。


    思來想去,我從地裏撿了個破爛碗,找了個幹淨的沙地,把那隻生不如死的小雞輕輕撿了起來,放在沙地上,用碗把它蓋住了。它的聲音很微弱了,小小地叫了幾聲。


    我在碗前麵放了一束野花,就此離開。


    牤牤聽我說了之後,瞪了我一眼,怒問:“你把它放哪了?”


    “就在那邊下麵。”


    牤牤匆匆過去,回來的時候手上沒有帶著小雞。


    我剛剛還心存希望,覺得是不是小雞其實還有救,但是牤牤沒有帶著它回來,我就問:“那個雞仔呢?”


    “死了。”


    牤牤搖搖頭,去做其他事了。


    在殘酷的自然界,弱小的幼崽時常會被父母拋棄,因為它們先天體弱,很難存活。


    如果這隻小雞在孵化場,或者專業人士的手裏,或許會活下去。


    但可惜,我毫無養殖知識,而它,也並沒有天選之子一般的運氣活到長大。即使我不把它蓋在碗下,它也隻會死在荒草堆上。我給它破碗墳墓,蓋住的是我自己。


    我跟我媽講了這個故事,然後對她說:“我就是那隻雞仔,牤牤不撿我的話,我現在已經死了。”


    言下之意:你拋棄了我,相當於殺死了我,如何還有臉麵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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