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稅收與鎮壓
曆史直播: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作者:今天有貓了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總之,在有了嚴格的編戶齊民之後,收取人頭稅就變得更加順利起來。】
【賦錢,作為成丁稅,麵向的是滿十五歲、五十六歲以下的百姓,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向朝廷繳納一百二十錢——當然,這個也並不完全是固定的,有些皇帝在位期間會進行減免。】
【而針對不同人群,賦錢也會有所不同:如商人和奴婢,需要翻倍繳納。】
【口錢,作為兒童稅,麵向七歲至十四歲的兒童,每人每年繳納二十錢。】
【這個同樣會隨著不同的情況有所變動,如武帝時期,繳納的年齡下限被降低到了三歲——當然,要是比拚下限的話,隻有更低,沒有最低,東漢末年,一歲就需要繳納口錢,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和中央那一堆的幼帝達成一致的腳步。】
【如此算來,西漢雖然田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降低,但是隨之冒出來的各種新的稅種和收稅方式,實際上一點也沒有讓百姓的負擔有什麽減輕。】
【——幾乎可以說,這不過是統治者所玩的文字和數字遊戲,看起來田租是少了,但是要繳納的賦稅一點也不少,甚至有可能會更多。】
【而貫穿西漢乃至東漢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公賦既重,同時,私斂又深。】
【官員們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要求百姓繳納不知名的賦稅,還時常在律法之外自己設立名目。】
【同時,官員不僅是貪得無厭,甚至還可以說是如強盜一般,無惡不作。】
不少百姓如同被驚雷擊中,震驚不已的同時,又仿若撥雲見日,一下子看明白了一些真相。
原來,朝廷一直宣稱的減免田租,其實並沒有真的減輕他們所承擔的賦稅嗎?
——過往的時候,朝廷也有過皇帝宣稱要減免一部分田租,大家聽到這個消息之後都歡天喜地,真心實意地覺得皇帝實在是一位明君。
但是現在想來,當年他們所繳納的賦稅,好像也沒有怎麽少?
當時確實沒有特別明確地察覺出來,可是現在再回過頭一想——真的沒怎麽少!
原來,宣稱減免的那些個賦稅,都用其他名目照舊收走了啊。
這些想法,是在之前沒有察覺賦稅並未真正減輕的百姓們的想法。
但實際上,同樣有不少百姓早已察覺到所謂的“減免賦稅”並沒有真正減免的事實。
隻不過,他們當時基本上都將這些情況背後的原因歸結到了縣令老爺、郡守等等貪婪無度、私自搜刮錢財上麵——“咱們命苦,攤上了這麽一個貪官,還額外給咱們增加賦稅……”
“就是,朝廷明明都已經說了今年要減免賦稅,結果到頭來咱們這裏還是收的一樣的錢!”
“豈止是一樣的錢,明明比往年收的還要多!”
“……怎麽辦,我家扛不住了……要是換個地方,找個清廉的官府,是不是能夠好過一些?”
……
以上種種,都是往年他們的言論。
但是他們如今才明白,原來不僅是地方上貪官汙吏橫行,橫征暴斂,還有朝廷!
朝廷自己製定的賦稅,其實就根本沒有給他們留下什麽減輕的餘地!
田租減輕了?沒關係,還有其他名目的賦稅要交,這一來二去,因為田租減輕的缺口不就填上了嗎。
【那麽,有沒有人對此提出意見呢?】
【當然有——這裏指的不是備受壓迫的悲慘的百姓,他們當然對此極為不滿。】
【在東漢建國前期,王充就這樣認為:“每年要求百姓們服一個月的徭役,依據在哪裏?憑什麽呢?”】
“是啊,憑什麽呢?這天下是皇帝的天下,與我們有什麽關係呢?”一個壯年男子喃喃道,這個想法其實已經在他心中盤桓許久,在他的兄弟因徭役而死後,“這不是我的天下,也不是我兄弟家人的天下啊。”
他回想起過往家中和樂融融的場景,心中的悲痛和憤怒就越發濃重。
——憑什麽呢?我們為什麽就需要去服徭役呢?若是修築的東西,是我們能夠用到的也就罷了,就像是灌溉工程、通往縣城的道路……這些總也和我們有關係。
但是其他的呢?其他的,與我們有什麽關係?那分明是官老爺們享樂奢靡的需求!
天下,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是那些官員大族的天下!
是我這樣的命比草賤的草民的天下嗎?
-
也有人對說出這樣的話的王充很感興趣:“官老爺裏麵居然也會有這樣幫我們說話的人嗎?”
語氣中既充滿了不可置信,但又隱隱含著那麽一點期冀。
要是官老爺中有人願意給我們說話……那是不是我們的日子能夠好過一點?是不是,是不是就不會走到不得不起義的地步?
抱著這樣的期待,他向身邊的人問道。畢竟,他的這名好友雖然也不是什麽官宦,但是好歹識得幾個字,見識要比他多多了。
但是身邊之人卻徑直給他潑了一盆冷水:“能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就算能夠出仕為官,大約也當不了什麽高官,說話也沒有什麽分量……甚至,可能他很快就不會是官員了。”
不是他對此有什麽悲觀的情緒,實在是王充說的話,完全不是朝中的那些個官員能夠說出來的。
——官員中有沒有對百姓抱有同情的人?有沒有真的懷揣著一片丹心想要為民請命的人?
有的。雖然數量不多,占比極少,但是是有的。
——有沒有雖然同樣貪汙、並不完全光明,但是在做事情的時候好好做事,讓百姓生活的更好的人?
有的,這樣的人數量要比上麵那種完全清白的人,要多得多。
而若是能夠碰到這樣的官員,也已經是百姓們的幸事了。
但是,這兩種官員,不論是哪一種,都不會去質問百姓每年服徭役的合理性、不會質問這樣做的依據到底在哪裏——對於他們而言,百姓要服徭役,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就算是心懷憐憫、心中有著蒼生的官員,也不過是認為,“要減輕百姓的徭役負擔”“減少徭役天數和次數”“沒事兒就不要征發徭役了”……
沒有人!沒有人會質問,百姓們憑什麽要服徭役。
而能夠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如王充——他在官場上,必然是混不上去,也混不久的。
-
民間對此議論紛紛,王充之前的秦漢百姓對他非常感興趣,王充之後的東漢和後世王朝的百姓,同樣對他很感興趣——畢竟,雖然王充已經留名青史,但是不識字不知曆史的百姓,又如何知道他呢?
但是,凡是官員勳貴、世家大族,包括皇帝們,對於王充的觀感就都不如何了。
不論朝代,他們對於“王充”這個人,都是統一的憤怒和咒罵:“給朝廷服徭役,就是百姓的義務,自三代先賢以來就明確的義務,還有什麽憑什麽?!”
難道,王充這個人,還要去質疑先賢,質疑上古聖君嗎?
他有這個資格嗎?他怎麽能夠、怎麽敢這麽問?!
對於王充之前的時期的官員大族們,他們的指責對象已經一路順延到了王充的父祖師長——到底是什麽人,教養出來了這麽一個家夥?不論是哪個學派,都沒有這麽質疑的啊!
而王充出現之後的朝廷,同樣有部分人對於王充並不知曉;知曉王充的人,大多也並不清楚王充的具體思想文章。
剩餘的了解王充所言著書的人,對於王充的態度則堪稱兩極分化——咒罵者不絕,但是稱頌之人同樣源源不斷。
至於與王充同時期的人,對於王充此人倒是有所了解,而這些人中,亦有人對王充持有讚賞態度:王充的才華,縱使司馬遷也“不能過也”。
-
若說對王充的言論最為驚訝的,應當是劉秀了。
——東漢建國前期……這不就是自己乃至自己的兒子,最多加上一個孫輩的時間段嗎?
大漢,他自認為自己重建的大漢,整體還是可以稱道的;而自己的兒孫兩輩,也不至於將大漢徹底敗壞吧。
所以,究竟是為什麽,能夠讓這個王充在建國前期,說出這樣的話來?
【講完徭役賦稅,我們再來談談西漢的刑法問題。】
【雖然說秦朝的刑法過於嚴苛,劉邦在進入鹹陽的時候,與民眾“約法三章”,除了殺人者死、傷人和偷盜要抵罪外,其餘的秦法盡數作廢。】
【但是當西漢建立,邁入統一王朝的節奏之後,西漢的法律也漸漸越來越多、越來越細。】
【雖然這其中的大量罪名,在大部分時間中與普通百姓扯不上什麽關係,大多時候是存在於朝堂爭鬥之中,但是如果需要、如果條件符合,普通百姓也難以逃脫。】
【除了常規的“大不敬罪”之外,西漢在朝堂發展、權力鬥爭之中,於武帝時期還創造性的發明了“腹誹罪”,也就是“腹中誹謗非議”罪。這一罪名的定罪方式,大家可以自行想象。】
【而關於農民起義的罪行,也花樣翻新,比對農民起義沒有經驗的秦朝更加豐富。】
【首先,一旦有起義發生,那麽統一定名為“盜賊”“危害社稷”;其次,起義的人,本人腰斬,父母妻兒一律棄市,祖父母同樣也要遭到處刑。】
【至於非起義軍但與起義軍有接觸的人,或是被定為“首匿罪”,即藏匿義軍,全部處以死刑棄市;或是被定為“通行飲食罪”,即給義軍提供情報、飲食,充當向導等,處以死刑。】
【因此,在西漢時期,如果看到有關“盜賊蜂起”“多地盜賊”之類的記載,多半並非是常規意義上的盜賊,而是被定義為“盜賊”的起義軍;而因為首匿或者通行飲食而被處死的百姓,也有數千之數。】
“嗬,盜賊……”宋朝,一名起義軍冷笑道,“過了這麽多年還用這個方法,也不覺得過時。”
一旦反對朝廷,朝堂上和民間的那些士人就統統將他們稱呼為所謂的盜賊,還真不覺得自己是在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好像隻要他們不承認,自己、自己的同伴、以及其他的起義軍,就不存在一樣;
隻要他們否認,朝廷出現的種種問題、中央對地方的管控問題、地方上官員的肆意妄為,就全部不存在一樣。
實在可笑!
他的同伴見怪不怪,已經不會為這種問題感到憤怒不滿了,隻是平靜地安慰他道:“沒什麽,他們不願意承認就不願意承認吧,等我們打入京城,他們就會承認了。”
嘴硬,不願意承認,那就隨他們唄。
反正,等到大軍突入京城,等到那些朝堂上的大人們見到兵鋒,等到他們無力抵抗之時,他們總會承認的。
【此外,為了督促官員嚴格鎮壓農民起義,西漢還有兩條專門的針對鎮壓不力的官員的罪名。】
【首先是“沈命法”,於武帝時期創立。該法規定,如果沒有及時發現治下的盜賊,或者發現了沒有及時處理,或者處理了但是沒有處理到位,那麽該地區俸祿在兩千石以下的官員和小吏全部處死。】
【那麽,西漢地方官員中,兩千石是對應什麽官職呢?是郡守。】
【這個法律,一定程度上可以等同於一旦沒有處理好盜賊,那麽當地除了郡守之外的官員和小吏們將會被盡數處死。】
【非常苛刻,非常狠厲,而這樣的法律也並沒有起到多少正麵作用,反而助推了盜賊的增長——
小吏畏懼被處死,畢竟就算全力處理,但也真的不能保證一定沒有漏網之魚,於是幹脆瞞報;等到中層官員知道小吏瞞報時,已經無力回天,他們同樣畏懼處死,於是同樣瞞報;上層郡守等官員在下麵瞞報下知道真實情況時時間更晚,還能幹什麽?幹脆也瞞了算了。】
【另一個法律,叫做見知故縱法,同樣於武帝時期創立。】
【這個法律規定,官吏在看到或知道有人犯法的時候,——特別是“盜賊活動”,必須舉報,否則就是故意放縱;對於應當判刑的罪犯,也必須要判刑,否則就是故意放縱。
而故意放縱之人,與罪犯是同罪處理。】
看到這裏,後麵朝代的官員們繃不住了,特別是備受優待的宋朝文人們。
“暴君!窮兵黷武,不修德行,驕奢淫逸,如此無道之君!”
還有人對於漢武帝劉徹的廟號世宗頗為不滿:“祖有功,宗有德,漢武如何評以世宗名號?”
居然搞出來什麽腹誹罪,還讓官員們一旦不能處理那些盜賊的問題,就要被處死或者同罪——憑什麽?!這不是暴君,還有什麽是暴君?
當然,他們的憤怒是針對劉徹對官員的罪名和法律,而不是針對百姓和起義軍的相關懲處。
天子要愛民,要有德行,那就要對士人官員善待。
民,就是指士人學子啊!
至於說所謂的百姓……很多時候,在士大夫眼中,這些百姓並不是士大夫們言論中的“民”。
因此,說那些起義軍是盜賊,實在是再正確不過的事情了,而判處與這些盜賊有牽涉的人員死刑,當然也是正當之舉。
————
++王充在古代算是一個非常超前的人了
【賦錢,作為成丁稅,麵向的是滿十五歲、五十六歲以下的百姓,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向朝廷繳納一百二十錢——當然,這個也並不完全是固定的,有些皇帝在位期間會進行減免。】
【而針對不同人群,賦錢也會有所不同:如商人和奴婢,需要翻倍繳納。】
【口錢,作為兒童稅,麵向七歲至十四歲的兒童,每人每年繳納二十錢。】
【這個同樣會隨著不同的情況有所變動,如武帝時期,繳納的年齡下限被降低到了三歲——當然,要是比拚下限的話,隻有更低,沒有最低,東漢末年,一歲就需要繳納口錢,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和中央那一堆的幼帝達成一致的腳步。】
【如此算來,西漢雖然田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降低,但是隨之冒出來的各種新的稅種和收稅方式,實際上一點也沒有讓百姓的負擔有什麽減輕。】
【——幾乎可以說,這不過是統治者所玩的文字和數字遊戲,看起來田租是少了,但是要繳納的賦稅一點也不少,甚至有可能會更多。】
【而貫穿西漢乃至東漢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公賦既重,同時,私斂又深。】
【官員們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要求百姓繳納不知名的賦稅,還時常在律法之外自己設立名目。】
【同時,官員不僅是貪得無厭,甚至還可以說是如強盜一般,無惡不作。】
不少百姓如同被驚雷擊中,震驚不已的同時,又仿若撥雲見日,一下子看明白了一些真相。
原來,朝廷一直宣稱的減免田租,其實並沒有真的減輕他們所承擔的賦稅嗎?
——過往的時候,朝廷也有過皇帝宣稱要減免一部分田租,大家聽到這個消息之後都歡天喜地,真心實意地覺得皇帝實在是一位明君。
但是現在想來,當年他們所繳納的賦稅,好像也沒有怎麽少?
當時確實沒有特別明確地察覺出來,可是現在再回過頭一想——真的沒怎麽少!
原來,宣稱減免的那些個賦稅,都用其他名目照舊收走了啊。
這些想法,是在之前沒有察覺賦稅並未真正減輕的百姓們的想法。
但實際上,同樣有不少百姓早已察覺到所謂的“減免賦稅”並沒有真正減免的事實。
隻不過,他們當時基本上都將這些情況背後的原因歸結到了縣令老爺、郡守等等貪婪無度、私自搜刮錢財上麵——“咱們命苦,攤上了這麽一個貪官,還額外給咱們增加賦稅……”
“就是,朝廷明明都已經說了今年要減免賦稅,結果到頭來咱們這裏還是收的一樣的錢!”
“豈止是一樣的錢,明明比往年收的還要多!”
“……怎麽辦,我家扛不住了……要是換個地方,找個清廉的官府,是不是能夠好過一些?”
……
以上種種,都是往年他們的言論。
但是他們如今才明白,原來不僅是地方上貪官汙吏橫行,橫征暴斂,還有朝廷!
朝廷自己製定的賦稅,其實就根本沒有給他們留下什麽減輕的餘地!
田租減輕了?沒關係,還有其他名目的賦稅要交,這一來二去,因為田租減輕的缺口不就填上了嗎。
【那麽,有沒有人對此提出意見呢?】
【當然有——這裏指的不是備受壓迫的悲慘的百姓,他們當然對此極為不滿。】
【在東漢建國前期,王充就這樣認為:“每年要求百姓們服一個月的徭役,依據在哪裏?憑什麽呢?”】
“是啊,憑什麽呢?這天下是皇帝的天下,與我們有什麽關係呢?”一個壯年男子喃喃道,這個想法其實已經在他心中盤桓許久,在他的兄弟因徭役而死後,“這不是我的天下,也不是我兄弟家人的天下啊。”
他回想起過往家中和樂融融的場景,心中的悲痛和憤怒就越發濃重。
——憑什麽呢?我們為什麽就需要去服徭役呢?若是修築的東西,是我們能夠用到的也就罷了,就像是灌溉工程、通往縣城的道路……這些總也和我們有關係。
但是其他的呢?其他的,與我們有什麽關係?那分明是官老爺們享樂奢靡的需求!
天下,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是那些官員大族的天下!
是我這樣的命比草賤的草民的天下嗎?
-
也有人對說出這樣的話的王充很感興趣:“官老爺裏麵居然也會有這樣幫我們說話的人嗎?”
語氣中既充滿了不可置信,但又隱隱含著那麽一點期冀。
要是官老爺中有人願意給我們說話……那是不是我們的日子能夠好過一點?是不是,是不是就不會走到不得不起義的地步?
抱著這樣的期待,他向身邊的人問道。畢竟,他的這名好友雖然也不是什麽官宦,但是好歹識得幾個字,見識要比他多多了。
但是身邊之人卻徑直給他潑了一盆冷水:“能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就算能夠出仕為官,大約也當不了什麽高官,說話也沒有什麽分量……甚至,可能他很快就不會是官員了。”
不是他對此有什麽悲觀的情緒,實在是王充說的話,完全不是朝中的那些個官員能夠說出來的。
——官員中有沒有對百姓抱有同情的人?有沒有真的懷揣著一片丹心想要為民請命的人?
有的。雖然數量不多,占比極少,但是是有的。
——有沒有雖然同樣貪汙、並不完全光明,但是在做事情的時候好好做事,讓百姓生活的更好的人?
有的,這樣的人數量要比上麵那種完全清白的人,要多得多。
而若是能夠碰到這樣的官員,也已經是百姓們的幸事了。
但是,這兩種官員,不論是哪一種,都不會去質問百姓每年服徭役的合理性、不會質問這樣做的依據到底在哪裏——對於他們而言,百姓要服徭役,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就算是心懷憐憫、心中有著蒼生的官員,也不過是認為,“要減輕百姓的徭役負擔”“減少徭役天數和次數”“沒事兒就不要征發徭役了”……
沒有人!沒有人會質問,百姓們憑什麽要服徭役。
而能夠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如王充——他在官場上,必然是混不上去,也混不久的。
-
民間對此議論紛紛,王充之前的秦漢百姓對他非常感興趣,王充之後的東漢和後世王朝的百姓,同樣對他很感興趣——畢竟,雖然王充已經留名青史,但是不識字不知曆史的百姓,又如何知道他呢?
但是,凡是官員勳貴、世家大族,包括皇帝們,對於王充的觀感就都不如何了。
不論朝代,他們對於“王充”這個人,都是統一的憤怒和咒罵:“給朝廷服徭役,就是百姓的義務,自三代先賢以來就明確的義務,還有什麽憑什麽?!”
難道,王充這個人,還要去質疑先賢,質疑上古聖君嗎?
他有這個資格嗎?他怎麽能夠、怎麽敢這麽問?!
對於王充之前的時期的官員大族們,他們的指責對象已經一路順延到了王充的父祖師長——到底是什麽人,教養出來了這麽一個家夥?不論是哪個學派,都沒有這麽質疑的啊!
而王充出現之後的朝廷,同樣有部分人對於王充並不知曉;知曉王充的人,大多也並不清楚王充的具體思想文章。
剩餘的了解王充所言著書的人,對於王充的態度則堪稱兩極分化——咒罵者不絕,但是稱頌之人同樣源源不斷。
至於與王充同時期的人,對於王充此人倒是有所了解,而這些人中,亦有人對王充持有讚賞態度:王充的才華,縱使司馬遷也“不能過也”。
-
若說對王充的言論最為驚訝的,應當是劉秀了。
——東漢建國前期……這不就是自己乃至自己的兒子,最多加上一個孫輩的時間段嗎?
大漢,他自認為自己重建的大漢,整體還是可以稱道的;而自己的兒孫兩輩,也不至於將大漢徹底敗壞吧。
所以,究竟是為什麽,能夠讓這個王充在建國前期,說出這樣的話來?
【講完徭役賦稅,我們再來談談西漢的刑法問題。】
【雖然說秦朝的刑法過於嚴苛,劉邦在進入鹹陽的時候,與民眾“約法三章”,除了殺人者死、傷人和偷盜要抵罪外,其餘的秦法盡數作廢。】
【但是當西漢建立,邁入統一王朝的節奏之後,西漢的法律也漸漸越來越多、越來越細。】
【雖然這其中的大量罪名,在大部分時間中與普通百姓扯不上什麽關係,大多時候是存在於朝堂爭鬥之中,但是如果需要、如果條件符合,普通百姓也難以逃脫。】
【除了常規的“大不敬罪”之外,西漢在朝堂發展、權力鬥爭之中,於武帝時期還創造性的發明了“腹誹罪”,也就是“腹中誹謗非議”罪。這一罪名的定罪方式,大家可以自行想象。】
【而關於農民起義的罪行,也花樣翻新,比對農民起義沒有經驗的秦朝更加豐富。】
【首先,一旦有起義發生,那麽統一定名為“盜賊”“危害社稷”;其次,起義的人,本人腰斬,父母妻兒一律棄市,祖父母同樣也要遭到處刑。】
【至於非起義軍但與起義軍有接觸的人,或是被定為“首匿罪”,即藏匿義軍,全部處以死刑棄市;或是被定為“通行飲食罪”,即給義軍提供情報、飲食,充當向導等,處以死刑。】
【因此,在西漢時期,如果看到有關“盜賊蜂起”“多地盜賊”之類的記載,多半並非是常規意義上的盜賊,而是被定義為“盜賊”的起義軍;而因為首匿或者通行飲食而被處死的百姓,也有數千之數。】
“嗬,盜賊……”宋朝,一名起義軍冷笑道,“過了這麽多年還用這個方法,也不覺得過時。”
一旦反對朝廷,朝堂上和民間的那些士人就統統將他們稱呼為所謂的盜賊,還真不覺得自己是在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好像隻要他們不承認,自己、自己的同伴、以及其他的起義軍,就不存在一樣;
隻要他們否認,朝廷出現的種種問題、中央對地方的管控問題、地方上官員的肆意妄為,就全部不存在一樣。
實在可笑!
他的同伴見怪不怪,已經不會為這種問題感到憤怒不滿了,隻是平靜地安慰他道:“沒什麽,他們不願意承認就不願意承認吧,等我們打入京城,他們就會承認了。”
嘴硬,不願意承認,那就隨他們唄。
反正,等到大軍突入京城,等到那些朝堂上的大人們見到兵鋒,等到他們無力抵抗之時,他們總會承認的。
【此外,為了督促官員嚴格鎮壓農民起義,西漢還有兩條專門的針對鎮壓不力的官員的罪名。】
【首先是“沈命法”,於武帝時期創立。該法規定,如果沒有及時發現治下的盜賊,或者發現了沒有及時處理,或者處理了但是沒有處理到位,那麽該地區俸祿在兩千石以下的官員和小吏全部處死。】
【那麽,西漢地方官員中,兩千石是對應什麽官職呢?是郡守。】
【這個法律,一定程度上可以等同於一旦沒有處理好盜賊,那麽當地除了郡守之外的官員和小吏們將會被盡數處死。】
【非常苛刻,非常狠厲,而這樣的法律也並沒有起到多少正麵作用,反而助推了盜賊的增長——
小吏畏懼被處死,畢竟就算全力處理,但也真的不能保證一定沒有漏網之魚,於是幹脆瞞報;等到中層官員知道小吏瞞報時,已經無力回天,他們同樣畏懼處死,於是同樣瞞報;上層郡守等官員在下麵瞞報下知道真實情況時時間更晚,還能幹什麽?幹脆也瞞了算了。】
【另一個法律,叫做見知故縱法,同樣於武帝時期創立。】
【這個法律規定,官吏在看到或知道有人犯法的時候,——特別是“盜賊活動”,必須舉報,否則就是故意放縱;對於應當判刑的罪犯,也必須要判刑,否則就是故意放縱。
而故意放縱之人,與罪犯是同罪處理。】
看到這裏,後麵朝代的官員們繃不住了,特別是備受優待的宋朝文人們。
“暴君!窮兵黷武,不修德行,驕奢淫逸,如此無道之君!”
還有人對於漢武帝劉徹的廟號世宗頗為不滿:“祖有功,宗有德,漢武如何評以世宗名號?”
居然搞出來什麽腹誹罪,還讓官員們一旦不能處理那些盜賊的問題,就要被處死或者同罪——憑什麽?!這不是暴君,還有什麽是暴君?
當然,他們的憤怒是針對劉徹對官員的罪名和法律,而不是針對百姓和起義軍的相關懲處。
天子要愛民,要有德行,那就要對士人官員善待。
民,就是指士人學子啊!
至於說所謂的百姓……很多時候,在士大夫眼中,這些百姓並不是士大夫們言論中的“民”。
因此,說那些起義軍是盜賊,實在是再正確不過的事情了,而判處與這些盜賊有牽涉的人員死刑,當然也是正當之舉。
————
++王充在古代算是一個非常超前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