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從申亥昭公十三年


    道有並建而各善者,必推之此而後以加諸彼;道有特建而統善者,則全於此而已備於彼矣,夫且不待推之而已無不統,則豈有欲全此而憂其妨彼乎?


    道莫大於孝矣,建以性,無與為偶焉;統以心,無有不括焉;故欲求與之並建者而不得。無已,其忠乎!乃人之必忠於君,惟其有事君之身也,乃此事君之身則親之身也。故曰:“不失其身,則能事其親。”


    出而事君,而隕越狂獝以陷於大惡,失身之尤者也。孰是孝子之身,而敢以試於逆哉?夫進則欲為君子之身,即退亦不敢為亂賊之身;進則使其身為君子之子,即退亦不敢為亂賊之子;進則推本其得為君子者為親之貽穀,即退亦不敢激成其為亂賊者以親為禍階。


    是以為人子者,當銜荼吞炭之日,亦弗獲已而死耳,弗忍毀天綱、裂人紀以泄其怨毒者也。


    觀起怙權之寵,富而逼上。楚子車裂之以謝國人,是所謂殺之當罪而不聽其仇者也。不聽其仇,則雖殺之者與為儔匹,抑且上祗吾君之法以忍其怨,況殺之者即其君乎!從以是結群不逞亂楚而弑君,夫從且自以為孝於其親矣,乃起雖惡,猶未至為弑逆之賊也。


    從倡弑而成乎賊,則是使吾親有亂賊之子矣。從推本於殺起之故,以為釁端,緣其親之故而為賊,則尤使其親為賊之主矣。以賊辱其親之身,且以賊辱親於既死,是起本無惡而從貽之也。夫孝子之事親,雖不避死,不辭紆曲以行其誌,無不備矣,然皆以守身而歸善於父母也,未聞其躬為賊而以事親者也。故孝道之大能統忠,而無與相悖之理;悖焉者必其不孝者矣。


    然則申亥其可乎?夫亥者,事親之心長,事君之節立,賢於從遠矣。雖然,未為得也。亥之因親而忠,君所謂推之此而以加諸彼者也。從不幸而父罹於轅,則緣親而賊矣;亥幸而父免於誅,則緣親而忠矣。


    使從若亥,吾知其必竭節於君也;則使亥而若從,吾不保其弗失身於賊也。亥之言曰:“惠不可棄”,則是因惠而報也。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壤之間,親與我均也,而但以其惠乎哉?惠之不可棄,則抑怨之不可忘。


    以惠致身,小人之懷惠而已矣;以怨仇君,則亂臣之逆節而已矣。以小人之道事親,其賢於以亂賊之道事親者,雖有差焉,尋丈之間焉耳矣。夫孝者,敦大仁,立大義,擇於天下之至美,安其心以奉親者也,而奚有於私怨與小惠乎?嗚呼,微矣。


    從以不義而仇其君,伍員以義而仇其君,從為尤逆,而員不可末減。何也?員能去而不能死也。


    亥懷惠而忠其君,嵇紹忘怨而忠其君,亥未為得焉,而紹幾於悖。何也?紹能死而不能不仕也。


    皆許之孝而不得,則許之忠而亦不得已。故曰:孝,道之大者也,非至德者其孰能凝之!


    晉人執季孫意如昭公十三年


    蜥蜴能為冰而不知有冰,螢能為火而不知有火,能為之而不知之者眾矣。故知小人之情狀者君子也,君子不能為小人之為者也。


    若夫小人恫喝狙詐,旦興夕變,不歡而笑有聲,不悲而泣有淚,方張而跼其足,方戢而搖其翼,皆工為之,則其肯綮條緒虛實反複之機,亦既心得之矣,而人之加於己,則覆若侗愨願謹者之輕信而不察。


    故即以其人之術窮其人,而其人窮矣。必待君子而後不窮,豈君子之固有於心而喻之哉?彼有不待逆億者存也。


    魯之脅荀吳曰:“‘臣一主二’,吾豈無大國?”晉之脅季孫曰:“將除館於西河,其若之何?”子服之智,樂王之智也;季孫之懼,即荀、韓之懼也。


    夫魯能以是術脅晉,則豈不習於相脅之利,而知晉之亦以是而脅己;晉能以是而脅魯,亦豈不察於相脅之幻,而知魯之亦以是而見脅。


    悲夫!此脅之,彼懼之,方懼之,旋即以此脅之,如飄風暴雨之倏驚而南、倏驚而北也。


    介然一觸,搖精蕩魄,即其所挾以欺人者,旋受麵欺而無假於術之變易。然則小人之智,固有而固忘之,其旦夕揣摩之勞,亦將奚用此為哉!


    使以君子而處此,則有道矣。君子之心,無小人之術者也。或以其術進,而必不屑為者也。然而知之也明,而處之也正矣,則或曰:“立於術之外而後見術之中。”


    君子之職為已曠與?而非也。君子非能曠觀於變詐之所自興,而能曠觀於生死利害之際也。不沒於利,雖魯之改事齊、楚也何傷?澹於望魯之事己,則魯之去留如飛鳥之過吾前而不驚其逝。不怵於害,雖徙於西河也何傷?


    安於見囚而不見免,則西河之累如飄屋之墜於吾首,而不待豫為之防。無沈於利,則脅我以改事者之無實露矣;無震於害,則脅我以西徙者之為諼章矣。


    然而君子雖知其詐諼為小人之必窮,而不恃小人之必窮以自全而弗之恐,小人窮而君子得矣,小人即不窮而君子亦不失矣。此文王之所以撫六州而無疑,係羑裏而自得者也。蜥與螢其何知焉!


    子產拒裨灶昭公十八年


    為國之道,有製而無爭。製者,貞淫之大防,所以已爭者也。立大貞以為防,而幾微之間,此一貞焉,彼一貞焉,於是而有眾論不同之致,乃擇而有所從違,則工瞽輿匠不嫌以其言進,辭說輻輳,而非以爭,如金錫之互成於一冶矣,唯其眾論不同之致,一本於貞,而淫者不與也。是以先王謹之於庠序,敕之於禮樂,斷之於密勿,詖佞之學不傳於師氏,術數之流斥之於賤工,人心正,國是一,奚待於爭哉,不知其跡之削而響之悶也。


    晉淫人於廷,國有大事,得與聞焉。及邪說之既昌,貞人誼士乃秉正以與之爭得失多寡之數,有貞勝焉,而其為勝者隱,若以簧鼓流俗於一旦之吉凶,則勝負未之有定。勝在貞者,而貞之勝亦僅矣,況其乘於不可知之數而未必勝者乎?


    毀其防而後爭之,是猶厭蛙之鳴而籠之於座右也。然恃其貞而爭之,抑猶良玉之競瓦礫而恃瓦礫之脆也。


    春秋之季,立國之防已毀,而士淫於學,巫祝之流淫於官。若裨灶、梓慎、萇弘、子韋之徒,皆得與坐論之師尹持長短而爭典禮,乃其言亦或驗矣。


    其或驗者,則貞士之與爭者既不勝也;即其或不驗者,抑爭者之與平分得失,而恃不可知之數以偶勝也。故後之不用罐斝玉瓚而鄭不複火,子產勝矣;前之不用罐斝玉瓚而鄭火,子產固不勝矣。相與貿於得失多寡之數,而勝不勝莫之能必。將貞人之論,亦惴惴栗栗若捧盈缶之水以趨,用力已勤而莫能繼也。


    然則若灶者流,惡足與爭是非哉?放之可矣;疏而賤之,勿使有言於廷可矣。撲蚊蠓者,不如閉其帷也;驅妖鳥者,不如斬其叢也。而猶未也,學校之教有經,官司之守有準,巫祝之詞有常,風角咒禁之術,火其書而竄流其人,乃以使經世之士專其心目,養其日月,以盡人道之所當為,又奚待其流而遏之哉!弗獲已而遏於其流,若李晟之立斬術士,猶庶幾也。雖然,大製立於大貞,則彼瑣瑣者之脰領,亦何足以試君子之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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