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黃帝正昏姻而父子定,周禮,父在為母服齊,以體黃帝之精義,而正性以節情,非聖人莫能製也。


    武氏崇婦以亢夫,而改為斬裏,於是三從之義毀,而宮闈播醜,禍及宗社。開元七年,敕五服並從禮傳,乃士大夫議論紛起,各從其意,迷先聖之典,逆時王之命,褚無量歏曰:“俗情膚淺,一紊其製,誰能正之?”傷哉!


    言之而無能知也,知之而無能信也,信之而無能從也,聖人不足以垂訓,天子不能以行法,天下之錮人心、悖天理者,莫甚於俗,莫惡於膚淺,而奸邪悖道者不與焉,有如是哉!


    奸邪悖逆之壞法亂紀也,其惡著,其辨不能堅,勢盡情窮,及身而止,無以亂天下後世也。俗則異是。其始為之倡者,亦懷奸耳,亦行邪耳,亦悖王章、逆天理、以逞其私耳;乃相沿而成,末流之氾濫,則見以為非而亦有其是也,見以為逆而亦有其順也。


    其似是而順乎人情者,何也?人莫不所溺而利以為歸也。夫人之用愛也易,而用敬也難;知情者眾,而知性者少;於養也見恩,而於德見憚;皆弱也。


    而不但此也。出而議禮於大庭,入而謀可否於妻子,於是而父之得與母同其尊親,亦僅存之法紀使然耳。不然,伸母以抑父,父齊而母斬,又豈非其所可為、所忍為者哉?


    於是親繼父而薄繼母,怙母黨以賊本支,茫然幾不知為誰氏之子。“何知仁義,以享其利者為有德”,猶且自詡孝慈以倡率天下,中國之不狄、人之不禽也,幾何哉?


    天性者,藏密者也,非引聞見以歸心、潛心以體性、順性以窮理者,不能喻也。膚淺以交於人倫,十姓百家浮動之誌氣,違天理而與奸邪悖逆者之情相合,所必然已。


    故曰:惡莫大於俗,俗莫偷於膚淺。無量之歡,垂之千年,而帝王不能正,士大夫不能行,嗚呼!人道之淪亡,吾不知其所終已!


    九


    論魯莊公者曰:“母不可製,製其侍禦之人。”以此而事不順之父母,未盡善也,以施之不令之兄弟,則義正而恩全,道莫尚焉。舜使吏治象國,而不得暴其民,聖人亦如是而已。不謂玄宗之能及此也。


    駙馬都尉裴虛己私從岐王遊,挾圖識,坐流新州,離其婚,法嚴而無所貸;於岐王則不以此懷疑,而慰安之如故。夫虛己挾邪說以私交,而岐王客之,王豈無罪乎?


    而虛已之辟既伸,則遊王門者鹹知畏忌。以生長深宮之帝子,居宦官宮妾之閑,旦歌夕飲以其邪心,固不待加威而自安侯服矣。


    無左吳、趙賢,則淮南不能謀逆,無宇文述、楊素,則楊廣不能奪嫡;無張公謹、尉遲敬德,則太宗不能殺兄;天下之亂,釀成於徼幸功名者之從臾者類然也。


    博望啟,而戾太子之項縣於湖城;天策開,而隱太子之血流於玄武;事成則禍及於國,不成則殃及於身。玄宗日遊諸王於雞吹笛之閑,而以雷霆之威,亟施之挑激之小人,諸王保其令祚,王室無所震驚,不亦休乎!


    不能殛逐爚亂之奸,繼乃摧殘其同氣,睿宗所以縱竇懷貞而僅存一妹,終以傷心也。周公以頑民授管叔,固不如舜之與象以天子之吏治其國,而永保其恩也。


    故曰:“聖人人倫之至也。”法其一端,可以盡倫,可以已亂,堯、舜之道,人皆可學,亦為之而已矣。


    十


    漢之太守,去古諸侯也無幾,辟除賞罰兵刑賦役皆得以專製,而縣令聽命如其臣,故宣帝詔曰:“與我共天下者,其一千石乎!”太守之權重,則縣令之任輕,故天子詳於二千石之予奪,而治道畢舉矣。


    唐、宋以降,雖有府州以統縣,有稟承稽核之任,而誅賞廢置之權不得而專,縣令皆可自行其意以令其民,於是天下之治亂,生民之生死,惟縣令之仁暴貪廉是視,而縣令之重也甚矣。


    玄宗敕在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誠重之也。重之於舉之之始,必將以保任分功罪,其得也,但得文飾治具之士,葸弱免咎,而無以利民;其失也,舉主畏連坐之罰,而互相揜蔽以蓋其奸;則保舉之法,不足以肅官常、澤min生,固已。重之者,豈徒在選舉之日乎?


    夫縣令之任重矣,而其秩則卑,故後世多以為筮仕之官,才不才非有前效之可驗,欲先辨而使克副其職,雖具知人之鑒者未易也。


    然士當初受一命,初試一邑,苟非繇胥史異途而升,則其不畏清議、廿為敗類、以病國虐民者,固鮮矣。無以激之,其濁不懲;無以揚之,其清不展;軋於上官,其用不登;責以奔趨,其節不立;夫亦存乎上之所以用之者耳。重憲紀以糾其不若,則有所戒也;縣清要以待其拔擢,則有所勸也。


    成法之外,許以因地而便民,則權可任也;供頓驛遞之役,委之簿尉,而弗效褻役之勞,則節可礪也。夫然,則賢者誌得,而不才者亦勉而自惜;若其尤不肖者,固比類相形,愆尤易見,持法以議其後,亦不患稂莠之難除矣。何事於未試之前,以不可保之始終繩薦舉者,而責以所難知哉?


    開元之製,乍行之以昭示上意之所重,可也;據以為法,而弊即在焉。重者,用之重也,非一選舉而可畢任賢養民之道也,用之重而治可幾矣。


    十一


    罷兵必有所歸,兵罷而無所歸,則為盜、為亂。張說平麟州叛胡,奏罷邊兵二十萬人,而天下帖然,蓋其所罷者府兵也,府兵故農人也,歸而田其田、廬其廬,父子夫婦相保於穹窒栗薪之閑,故帖然也。於是而知府兵之徒以毒天下而無救於國之危亂,審矣。


    說之言曰:“臣久在疆場,具知其情,將帥苟以自衛及役使營私而已。”夫民之任為兵者,必佻宕不戢、輕於死而憚於勞之徒,然後貪釃酒椎牛之利、而可任之以效死。夫府兵之初,利租庸之免,而自樂為兵,或亦其材勇之可堪也。


    迨其後著籍而不可委卸,則視為不獲已之役,而柔弱願樸者,皆垂涕就道以赴行伍。若此者,其鈍懦之材,既任為役,而不任為兵,畏死而不憚勞,則樂為役以避鋒鏑,役之而無不受命,驕貪之將領,何所恤而不役以營私邪?


    團隊之長役之矣,偏裨役之矣,大將役之矣,行邊之大臣役之矣;乃至紈袴之子弟、元戎之仆妾役之矣;幕府之墨客,過從之遊士,彈箏擊築、六博投瓊、調鷹飼犬之徒,皆得而役之。


    為兵者,亦欣然願為奴隸以偷一日之生。嗚呼!府兵者,惡得有兵哉?舉百萬井疆耕耨之丁壯為奴隸而已矣。縱遣歸田,如奴隸之得為良人,而何弗帖然邪?


    無彊悍不受役之氣,有偷安不恤役之情,因其有可役之資,而幸收其效役之利,行則役於邊臣,居則役於長吏,一時不審,役以終身,先世不謀,役及後裔,天下之苦兵也,不待矢石相加、骴骼不返、而後怨毒填胸矣。


    是張說所奏罷之二十萬人,無一人可供戰守之用,徒苦此二十萬之農民於奉拚除、執虎子、築毬場、供負荷之下。故軍一罷,而玄宗知其勞民而弱國也,而募兵分隸之議行,漸改為長從漸改為獷騎。窮之必變,尚可須臾待哉?而論者猶責玄宗、張說之改製異於古法,從事於君子之道以垂法定製而保國安民者,不宜如此之鹵莽也。


    所患者,法弊已極,習相沿而難革,雖與更張,害猶相襲。故自說罷邊兵而邊空,長從彍騎製未定而不收其用,邊將承之,畜私人,養番兵,自立軍府,以釀天寶之亂。


    蓋自府兵調戍之日,早已睥睨天下之無兵,而一旦撤歸,芻糧贏餘,唯其所為,而朝廷固莫之能詰也。數十年府兵之流禍,而改製之初受之,乃舉而歸過於召募,胡不度人情、循事理,而充耳塞目以任浮遊之說輕談天下事邪?


    十二


    一議也,而以私與其閑,則成乎私而害道。唐、宋以下所稱持大體、務遠圖之大臣,未有不雜公私以議國事者,故忮主奸臣倒持之以相撓而相脅。


    玄宗與宰相議廣州刺史裴伷先之罪,張嘉貞請杖之,張說曰:“刑不上大夫,為其近於君也,且所以養廉恥也。”其言韙矣,允為存國體、勸臣節之訏謨矣。


    既而又曰:“宰相時來則為之,大臣皆可笞辱,行及吾輩。”此與宋人“勿使人主手滑”之說同。苟懷此心以倡此說,傳之上下,垂之史策,人主將曰:士大夫自護其類以抗上而避害,蓋古今之通習,其為存國體、獎士節,皆假為之辭,不可信也。


    賈誼以不辱貴大臣諫文帝,亦與說略同,而誼以新進小臣,非絳、灌之伍,自可昌言而無諱。說懷“行及我輩”之心,與同官噂遝以語,則不可令人主聞,而開後世臣主猜防之釁。念一移而言隨得咎,過豈在大哉?


    且夫士之可殺不可辱者在己也,非挾持以覬上之寬我於法也。居之以淡泊,行之以寧靜,絕賄賂之門,飭子弟之汰,謝遊客之邪,息黨同之爭,卓然於朝右,而奚笞辱之足憂?誠有過也,則引身以待罪;言不庸也,則辭祿以歸耕。


    萬一遇昏暴之主,觸婦寺權奸之忌,而辱在不免,則如高忠憲攀龍之池水明心,全肢體以見先人於地下。又其不幸,固義命之適然,雖辱而榮者。


    規規然計及他日之見及,而製人主以不我辱,士大夫有門庭,而君不能有其喜怒,無怪乎暴君之益其猜忌,偏以其所不欲者加之也。


    說自詡其識之及遠,而自君子觀之,何以異於胥史之雄,鉗製其長吏為不可拔之根株也乎?


    天下之公理,以私亂之,則公理奪矣。君臣之道喪,唐、宋之大臣自喪之也。於是而廷杖詔獄之禍,燎原而不可撲矣。


    十三


    春秋紀晉盟諸侯於商任,以錮欒氏,譏其不能撫有,而又重禁之於人國,為已甚也。封建之天下,國各私其人,去其國則非其人,於是而有封疆之界以域之。


    而碩鼠之詩曰:“逝將去女,適彼樂士。”亦挾去以抗其君。上下交相疑貳,衰世之風,不可止矣。


    天下而一王矣,何郡何縣而非一王之土?為守令者,暫相事使而固非其民,民無非天子之民也。土或瘠而不給於養,吏或虐而不恤其生,政或不任其土之肥瘠,而一概行之,以困其瘠,於是乎有去故土、脫版籍而之於他者。


    要使耕者耕、工者工、賈者賈,何損於大同之世,而目之曰逃人,有司者之詖辭也,惡足聽哉?


    民不可使有不服籍者也,客勝而主疲,不公也;而新集之民,不可驟役者也。生未定而力不堪也。若夫撿括之而押還故土,尤苛政也。民不得已而遠徙,抑之使還,致之死也。


    開元十年,敕州縣安集逃人,得之矣,特未問其所以安集之者奚若也。安集之法,必令供所從來,而除其故籍,以免比閭宗族之代輸,然後因所業而徐定其賦役,則四海之內,均為王民,實不損,而逃人之名奚足以立乎?


    然則邑有逃亡,可罪其守令乎?曰:未可也。地之肥磽,既其固然矣;征徭之繁簡,所從來者非一日也。轉徙多,則相其陂池堤防之便而化其土,問其徭役墮積之敞而平其政,非守令之能專,乃撫治大臣所任也。


    邑多新附之民,可賞其守令乎?曰:未可也。守令之賢不肯,能及於版籍之民,而不能加之新附,若其以小惠誘人之來徙者,又非法之所許也。


    無曠土,無曠民,解法禁以任所在,而土者仕、農者氓,安集之令,猶為贅設也乎!


    十四


    唐多才臣,唯其知通也。裴耀卿之於漕運,非可為萬世法者乎?壅水以行舟,莫如易舟以就水;冒險以求便,莫如囚時而避險;徑行以求速,莫如轉遞以相續。


    江河各一其理,南北舟工各一其習,水之漲落各一其時,舟之大小各一其製。唯不知通也,以一舟而曆數千裏之曲折,崖闊水深,而限之以少載;灘危磧淺,而強之以巨艘。


    於是而有修閘之勞;撥淺之擾,守凍之需遲,決陽之阻困;引洪流以蝕地,亂水性以逆天,勞攰生民,縻費國帑,強遂其徑行直致之拙算,如近世漕渠,曆江、淮、汶、泗、河、濟、漳、沽,曠日持久,疲民耗國,其害不可勝言,皆唯意是師,而不達物理者也。


    於天下之務者,因天之雨暘,就地之險易,任人之智力,為其所可為,不強物以自任;則以理繁難、試艱危、通盈虛、督偷窳、禁盜侵,無不勝也,自宋以後,議論猥多,而不可用者,唯欲以一切之術,求勝於天時、人事、物力,而強以從己而已矣。唯唐有才臣,方之後世,何足述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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