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戰,若敵人居近草莽,營舍茅竹,積芻聚糧,天時燥旱,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其軍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


    漢靈帝中平元年,皇甫嵩討黃巾,漢將朱雋與賊波才戰,敗,賊遂圍嵩於長社。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敕軍束苣乘城,使銳卒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因鼓而奔其陣,賊驚亂奔走。會帝遣曹操將兵適至,合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


    【譯文】


    大凡作戰中,如果敵人駐紮在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其營舍是用茅竹搭蓋而成,又囤積大批馬草和糧食,如遇燥熱幹旱天氣,就可借助風力放火焚燒它,選派精銳部隊進攻它。這樣,敵人便可以被打敗。誠如兵法所說:“對敵采用火攻戰法,必須具備一定客觀條件。”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84年),左中郎將皇甫嵩(與右中郎將朱儁各統一軍),進討黃巾軍(於潁川),朱儁與黃巾軍首領波才所部交戰而失敗,波才遂乘勝揮軍包圍了退保長社的皇甫嵩。波才軍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安營紮寨。是時,正趕上刮大風,皇甫嵩便命令部隊捆好火把登上城牆,又派精銳士卒偷偷越出包圍圈,於城外黃巾軍營地縱放大火並狂呼亂叫,城上的漢軍則點燃火把與之緊密策應,皇甫嵩乘機率軍擊鼓而出城,直奔波才營陣衝殺過去,波才軍猝不及防,驚慌四散。此時,漢靈帝所派曹操援兵恰好趕到,與皇甫嵩、朱儁所部協力合戰,大敗波才,擊斬其軍數萬人。


    【賞析】


    本篇以《火戰》為題,旨在闡述在何種條件下采用火攻戰法擊敵的問題。它認為,對於在草莽地帶紮營之敵,或者對敵人的糧草屯所,可利用幹燥天氣“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就可以打敗敵人。實施火攻擊敵,這在冷兵器時代是常為兵家所采用的一種對敵作戰手段。本篇這裏所說的“火攻”,實際上是用火焚之法輔助部隊攻擊敵人的問題,也就是《孫子兵法·火攻篇》所闡明的“以火佐攻”的意思。用火來輔助部隊進攻,其效果雖然特別顯著,但它與火器大量出現並廣泛用於戰爭後的熱兵器時代所講的“火攻”,非同一義。這是必須加以明確的問題。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84年)四月,漢將皇甫嵩、朱儁共率步騎兵四萬餘人,進攻潁川郡的黃巾軍波才所部。朱儁所統部隊被波才打敗,皇甫嵩則率所部退保長社。波才乘勝揮軍包圍了長社。從當時雙方兵力對比的情況看,波才軍明顯優於皇甫嵩軍。但是,處於“兵少,軍中皆恐”(見《後漢書·皇甫嵩朱儁列傳》,下同)態勢下的皇甫嵩,並沒有為此被動不利的形勢所嚇倒,相反,他從“兵有奇變,不在眾寡”的正確認識出發,緊緊抓住波才“依草結營,易為風火”的軍事弱點,利用大風天氣,乘夜派人出城縱火配合部隊作戰,又與曹操援軍密切協同,“合兵更戰”,因而能夠取得擊敗波才、“斬首數萬級”的重大勝利。這在作戰指導上是不無可取之處的。而黃巾軍將領波才,在大敗朱儁之後又包圍皇甫嵩於長社,這本來已使自己處於優勢而主動的有利地位,然而,由於其喪失警惕和缺乏經驗,竟“依草結營”而為敵人火攻所乘。此種主觀指導上的失誤,不能不是造成波才慘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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