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113] 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 [114]。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115]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為教父。


    【注釋】


    [113]什麽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老子》是一部闡述道德基本原則的書了。而且不是某種具體道德的演繹,如孔子,莊子。誠然後二者也是為政治服務的,但他們都是就道德而談道德,而老子則是探討一般的道德或說是道德一般。


    《老子》是闡述一般道德規律的書。這句含義萬千的話究竟包含了什麽意義呢?如果結合《道德經》一開始的闡述,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此明顯,為什麽這麽多年就沒有人直截了當地將它說出來。


    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就是說“道”經過墮落成為“德”,德者,一也。而德立刻分為上德和下德。下德,即所謂“二”,又分為“仁”、“義”、“禮”三個範疇。“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還要多麽清楚呢?


    那麽“三生萬物”怎麽解釋呢?所謂“三”,即可以理解為“仁、義、禮”,也可以理解為“禮”自己。但是還是理解為多數的三比較合理。“萬物”可以理解為意識形態的全部。


    需要解釋一下,這時也許會有人說什麽“仁”是儒家的專利等等。這種廢話其實不值一駁。在中國古典哲學中,“仁”其實就是道德最高境界的代名詞,就連孔子本人也隻是認為通過他所提倡的“禮”可以達到“仁”而已。至於孔子、孟子對“仁”的理解,除了受到儒學自己的瘋狂認可之外,並沒有得到其他派別的承認。隻有外在的武斷才能說什麽孔子的“仁”要比其他派別的要高明。在《老子》中,“仁”的標誌是“為之而無以為”,這顯然是道家。


    這樣我們知道,對應“仁、義、禮”分別是道、墨、儒三個派別。


    如果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是上麵理解的意思,那就等於說老子認為無論如何,構成全部道德學說的最多隻能分為三個大的流派,即道、墨、儒。這當然是一種非常嚴密的說法。 那麽,實際情況是不是這樣的呢?就中國來說,情況是這樣的。有關道德哲學的進一步討論,將在附錄繼續。


    莊子認為“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齊物》)這裏,莊子非常獨特地將主體、客體對立,然後再將二者以“道”(其實就是老子的“德”)貫穿。如果來這樣理解所謂“道生一、一生二……”的確是十分巧妙的。但既然莊子沒有聲明他就是這麽理解老子的。但這也不能說與這裏所討論的問題完全沒有一點關係。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對這句話理解所必須注意的不是對這句話的一般性的理解;而是涉及老子的體係,老子所真正強調的是什麽。


    [114]“負陰而抱陽”,萬物的特性。誠所謂“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而以“氣”貫穿之,調和陰陽,恬淡勻和。誠所謂“衝氣以為和”了。


    [115]“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這就是說,關鍵在於要遵循“道”的原則,至於人們一般的見識就未必了。並不是一定要“處眾人之所惡”。原則在於“無為”而已。所以下麵說“人之所教,我亦教之”。


    【譯文】


    “道”產生一個統一體(“一”),統一體分裂而產生陰陽二氣(“二”),陰陽二氣產生相互交合的形態(“三”),這一形態(“三”)的變化,便產生萬物。萬物背著陰氣又抱著陽氣,二氣湧搖交蕩而和合。人們所厭惡的是“孤、寡、不榖”,但王公卻以此自稱。所以事物有時減損它卻使它增益,有時增益它卻使它減損。別人教導我的,我也用來教導別人。強橫的人不能得到好死,我打算把它作為施教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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