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節
法醫秦明(1-5部) 作者: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話音還未落,另一張解剖台邊的林濤叫道:“快看!這具屍體上也有!”
原來林濤看見我們發現了這一特征性的痕跡後,立即聯想到其他的屍體,於是走到另一張解剖台邊觀察。果不其然,在7歲男孩的背部,也發現了類似的痕跡。不過男孩身上的痕跡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時想不出原因,我們隻有繼續解剖。
7歲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發現了塊狀的出血痕跡,但都不是非常明顯。
“有這樣的損傷,能不能斷定死者生前遭受過侵害?”陳法醫問。
我說:“還是剛才說的那樣,如果凶手和孩子體力對比懸殊,有可能這種約束、壓迫性損傷不重。但是,畢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鬧形成,或者在入水的時候掙紮形成。很多溺水的屍體,肩胛附近都會有肌肉出血,是掙紮所致。”
“也就是說,現在還是什麽都不能確定?”林濤問。
我點點頭,說:“我覺得還是不好說。如果背部的壓跡和肌肉內的出血有關係,則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現在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巧合。畢竟,凶手侵害孩子無須用溺死這種不保險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輕易地殺死他們。”
又發現了疑點,我實在放心不下,繼續對孩子的四肢進行了解剖觀察,可是並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我又對女孩的會陰部進行了檢查,因為入水的緣故,會陰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讓林濤拍照後,對會陰部進行了檢查。會陰部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處女膜也是完整的。看來,女孩也沒有遭受過性侵害。
兩具屍體解剖完了,心裏還是沒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們繼續默默地解剖完3歲和5歲男孩的屍體,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點兒可疑的損傷。
“若不是你提出這麽多疑點,通過屍體解剖,我們絕對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意外案件。”陳法醫說,“四具屍體的口鼻腔都有蕈狀泡沫,手指間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內大量液體,水性肺氣腫,胃內也有水草和溺液。這是標準的溺死屍體啊。”
我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我也認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時間和現場距離之間的矛盾、孩子背後的損傷,都是疑點,不解釋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們刑事技術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林濤安慰我道,“小羽毛還在和朱大隊他們進行調查,偵查部門說不準能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呢。”
四具屍體的解剖,進行了將近六個小時。縫合工作全部完成後,已經夜幕降臨。秋冬交替的季節,位於山裏的殯儀館,異常陰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車裏,發現放在車裏的手機有十幾個未接來電。
最害怕多個未接來電,我連忙解鎖手機,發現電話都是陳詩羽打來的。不知道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趕緊回撥過去。
“我的手機調靜音了,放在車上沒帶。”我說。
我的話還沒有落音,陳詩羽就打斷了我,說:“快來現場吧,我們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來的好消息讓我有些措手不及,連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濤和韓亮,頂著夜色,一路呼嘯著重新回到現場。
因為還沒有確定案件性質,所以刑警大隊並沒有成立專案組。負責本案的偵查人員,都聚集在轄區派出所內,還有一些技術人員正在圍著一輛電動三輪車進行勘查。
“什麽情況?”我—進門就問朱大隊。
朱大隊斜靠在派出所所長辦公室的椅子上,叼著一支煙,一副悠閑的模樣,說:“案子破了。
“什麽?真的是殺人案件嗎?”我問。
“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叫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為人也很老實,因為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受村裏孩子們的歡迎。”
“怎麽確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動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為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動三輪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輪車後廂欄杆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信息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麽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麽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麽回事。”
“怎麽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裏整理玉米稈。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著鬧著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裏。因為他不會遊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為什麽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唄,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麽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恤吧。”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裏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麽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麽問題。”朱大隊說,“浸濕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著電腦裏三輪車的照片。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並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跡的東西。
“那倒沒有。”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跡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
“什麽定啥罪?”朱大隊說,“案件事實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幫助了我們破案。當然,這些疑問也都順利解決了。現在你還有什麽疑問嗎?”
“我也說不出來有什麽疑問,但我就是心裏覺得有些不對勁。”我說,“給我一晚上的時間捋一捋,你也暫時別結束此案。”
“好吧。”朱大隊表麵上應允了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已經把這個包袱給放下了。
我卻無法丟下這個包袱。
晚上回到賓館,我就開始在腦海裏回顧今天的工作內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結:究竟是什麽讓我覺得不對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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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林濤看見我們發現了這一特征性的痕跡後,立即聯想到其他的屍體,於是走到另一張解剖台邊觀察。果不其然,在7歲男孩的背部,也發現了類似的痕跡。不過男孩身上的痕跡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時想不出原因,我們隻有繼續解剖。
7歲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發現了塊狀的出血痕跡,但都不是非常明顯。
“有這樣的損傷,能不能斷定死者生前遭受過侵害?”陳法醫問。
我說:“還是剛才說的那樣,如果凶手和孩子體力對比懸殊,有可能這種約束、壓迫性損傷不重。但是,畢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鬧形成,或者在入水的時候掙紮形成。很多溺水的屍體,肩胛附近都會有肌肉出血,是掙紮所致。”
“也就是說,現在還是什麽都不能確定?”林濤問。
我點點頭,說:“我覺得還是不好說。如果背部的壓跡和肌肉內的出血有關係,則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現在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巧合。畢竟,凶手侵害孩子無須用溺死這種不保險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輕易地殺死他們。”
又發現了疑點,我實在放心不下,繼續對孩子的四肢進行了解剖觀察,可是並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我又對女孩的會陰部進行了檢查,因為入水的緣故,會陰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讓林濤拍照後,對會陰部進行了檢查。會陰部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處女膜也是完整的。看來,女孩也沒有遭受過性侵害。
兩具屍體解剖完了,心裏還是沒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們繼續默默地解剖完3歲和5歲男孩的屍體,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點兒可疑的損傷。
“若不是你提出這麽多疑點,通過屍體解剖,我們絕對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意外案件。”陳法醫說,“四具屍體的口鼻腔都有蕈狀泡沫,手指間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內大量液體,水性肺氣腫,胃內也有水草和溺液。這是標準的溺死屍體啊。”
我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我也認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時間和現場距離之間的矛盾、孩子背後的損傷,都是疑點,不解釋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們刑事技術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林濤安慰我道,“小羽毛還在和朱大隊他們進行調查,偵查部門說不準能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呢。”
四具屍體的解剖,進行了將近六個小時。縫合工作全部完成後,已經夜幕降臨。秋冬交替的季節,位於山裏的殯儀館,異常陰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車裏,發現放在車裏的手機有十幾個未接來電。
最害怕多個未接來電,我連忙解鎖手機,發現電話都是陳詩羽打來的。不知道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趕緊回撥過去。
“我的手機調靜音了,放在車上沒帶。”我說。
我的話還沒有落音,陳詩羽就打斷了我,說:“快來現場吧,我們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來的好消息讓我有些措手不及,連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濤和韓亮,頂著夜色,一路呼嘯著重新回到現場。
因為還沒有確定案件性質,所以刑警大隊並沒有成立專案組。負責本案的偵查人員,都聚集在轄區派出所內,還有一些技術人員正在圍著一輛電動三輪車進行勘查。
“什麽情況?”我—進門就問朱大隊。
朱大隊斜靠在派出所所長辦公室的椅子上,叼著一支煙,一副悠閑的模樣,說:“案子破了。
“什麽?真的是殺人案件嗎?”我問。
“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叫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為人也很老實,因為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受村裏孩子們的歡迎。”
“怎麽確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動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為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動三輪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輪車後廂欄杆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信息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麽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麽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麽回事。”
“怎麽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裏整理玉米稈。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著鬧著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裏。因為他不會遊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為什麽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唄,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麽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恤吧。”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裏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麽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麽問題。”朱大隊說,“浸濕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著電腦裏三輪車的照片。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並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跡的東西。
“那倒沒有。”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跡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
“什麽定啥罪?”朱大隊說,“案件事實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幫助了我們破案。當然,這些疑問也都順利解決了。現在你還有什麽疑問嗎?”
“我也說不出來有什麽疑問,但我就是心裏覺得有些不對勁。”我說,“給我一晚上的時間捋一捋,你也暫時別結束此案。”
“好吧。”朱大隊表麵上應允了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已經把這個包袱給放下了。
我卻無法丟下這個包袱。
晚上回到賓館,我就開始在腦海裏回顧今天的工作內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結:究竟是什麽讓我覺得不對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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