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線索讓班利眼睛一亮。他彎下腰去,仔細觀察著,想要做進一步的研究。突然,他好像一個彈簧一樣跳了起來,滿臉的懊惱。


    “糊塗,我真是糊塗!”他簡直是在咆哮,“這不就是瓦第運送桶子進來時留下的嗎?”但他還是把這條線索記在了本子上。要想驗證這對腳印隻要去馬車出租行就可以了。


    查到這裏,班利想可以離開了。可是多年的警察生涯,養成了他追根究底的習慣,使得他沒有立刻就走。他眼睛盯著腳印,腦子在不停地思考著,為什麽步幅會那麽小。將腳跟之間的距離做一下測量,得出的結果是十九英寸。而瓦第這樣的男子的正常步幅應該在三十英寸以上,三十三英寸左右才合理。為什麽地上腳印的步幅會這麽小呢?


    突然,他的眼睛又亮了起來,並再次蹲下身去。


    “感謝上蒼!”他小聲地自言自語道,“我差點兒就漏掉了!這越看越覺得就是瓦第的。如果真是那樣,就對了。一定不會錯的。”他興奮的臉都紅了,兩眼放射出光芒,“或許事情的關鍵就在於此。”他激動地說。他看了看手表,這時已是早上七點了。


    他對這次的調查很滿意,對自己說道:“如果能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裏清查的話,這次的調查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班利又沿著小路仔細地勘察了一遍,但沒有新的收獲。他在第三道門前停住了,這道門與去往倫敦的方向相反,它在道路的左側,通向裏麵的一塊空地上。空地上長滿了雜草,按照慣例插著一塊牌子,上麵寫著:住宅用地。門內側的潮濕低地上有幾處馬車碾過的車印兒。這印跡引起了警官的注意,因為它是新的。門沒有鎖,打開門閂警官就來到了空地上。班利走出空地,返回聖馬羅山莊。他覺得這一夜的調查非常有收獲。先是成功地從菲利克斯那獲取了很多有用的信息,然後他本人也變得願意和警方合作破案了。盡管桶子突然失蹤,差點枉費了他們之前的調查,通過今天早上這三個小時的勘察,桶子很快就會被找回來。


    他剛回到門廊那兒,菲利克斯就問道:“你回來了?找到新的線索了嗎?”


    “嗯,有眉目了!”警官回答道,“現在我要趕回倫敦去。”


    “你走了,桶子怎麽辦?”


    “馬上就會有搜查行動展開,應該很快就能找到了!”


    “警官先生,我說你沒有必要瞞著我吧?你一定發現什麽了,告訴我好嗎?”


    班利笑著說:“好吧,我可以把我的發現告訴你!但是你要怎麽想,就隨便了!


    “首先,有人用鐵棍撬開了馬車房的鎖,但並沒有在附近發現類似的工具。不管怎樣,我得把鐵棍找出來,以便和留在鎖上的痕跡相對照。


    “其次,我知道了竊賊是如何進出庭門的。竊賊先把馬車拉到庭門前,再用特製的梯子越過圍牆,打開門,偷走桶子後,就把馬車拉回車道上,再退回來關上庭院的門。最後又用同樣的方法越牆出去。


    “那個桶子那麽笨重,怎樣能夠輕易把它取走呢?這個問題很好回答,隻要將車在桶子下方停好,再通過轉動滑輪把它降下來就可以了。一個人做足夠了。


    “我在馬車道上仔細勘察過,發現一對很有意思的腳印。你應該去看看那對腳印,如果方便的話,我們現在就去。根據我的推測,那腳印是瓦第牽著馬車向這幢房子走來時留下的。不過現在還不好下定論。


    “後來,我又走到小路那兒,發現那裏有三個地方留下的腳印是同屬一人的。最後我沿著大道往北走了兩百碼遠,在那裏的草地上發現了馬車倒車的車輪印兒,同樣旁邊還有那個人的腳印。


    “菲利克斯先生,請你將我說的這些綜合一下,相信你一定能發現其中暗藏的玄機。注意馬車道上的腳印,它非常關鍵!”這兩人往發現有腳印的地方走去,“就是這兒。你是怎麽看的?”


    “沒有什麽特別之處。”


    “請再仔細看看。”


    菲利克斯還是搖搖頭。


    “菲利克斯先生,請你過來一下,站在這裏的沙石上,把右腳放在與第一個腳印平行的位置。現在假設你是要往房屋的方向走去。好,請你向前邁一步,有什麽感覺嗎?”


    “隻是我的步子大了一些,其他沒什麽。”


    “你步伐的幅度隻算是中等吧?”


    “你是說,這個男子的步幅太小了?”


    “雖然我已經認定,這腳印就是瓦第的,但為了謹慎我們現在隻假定這是瓦第的腳印。你和他一起回來,應該看過他是怎麽走路的。”


    “等一下,警官先生,瓦第平常走路時,步伐不是這麽小的。”


    “你也覺得他的步幅不該這麽小,對吧?沒錯,最少也應該有三十英寸,可這裏隻有十九英寸。這不是太怪異了嗎?特別是他既沒被絆倒,又不是踏錯了腳,這不就更可疑了?”


    “可是你是根據什麽判斷,他沒被絆倒呢?”


    “看腳印就知道了。如果被絆倒或者踩錯了腳,就不會留下那麽清晰、均勻的腳印了。菲利克斯先生,你再好好看看這個腳印。”


    菲利克斯歎了口氣:“在我看來,這就是在拿兩隻腳做比較。那隻腳後跟很普通,沒有什麽特別之處。”然後他忽然喊道,“啊,警官先生,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說兩個腳印出自同一隻腳!”


    “這正是我要你看的。”警官彎下腰去,“請看左邊的第四個釘掉下來了,很明顯,這是同一隻鞋踩的腳印。”


    “就算兩個腳印是同一隻鞋的,那又能說明什麽問題?”


    “我們假定這是瓦第的,他怎麽做才能留下這樣的腳印呢?也許看你沒注意,他就收起一隻腳,用單腳蹦著走的路。可是這樣,留下的腳印也不會這麽清晰。另外,我真的想不出來,他為什麽要單腳跳著走。由此,上述的猜測全都不成立。他這樣怪異的腳印是用別的方法留下來的。”


    菲利克斯好像突然醒悟了,說:“我終於明白了!你是不是認為瓦第在這條道上走過兩趟?”


    “正是如此。將桶子送來是一次,拉著空車來偷走桶子是一次。如果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腳印是瓦第的,桶子丟失的事就很明了了!”


    “可是,瓦第為什麽要偷走這桶子?我沒有告訴他裏麵裝的是金幣啊?”


    “也許他不知道裏麵裝的是金幣,但可以肯定裏麵的東西很值錢。”


    “太好了,警官先生!本來我已經不抱什麽希望了,覺得就算找回桶子,也找不回金幣了。”


    “事情並沒有因此而變得簡單。現在還有一個問題,這件事是他一個人幹的嗎?”


    “還會有其他人嗎?”


    “你的法國朋友呢?說不定他還給別人寫了信,而那個人你並不認識。另外,你能確定去取桶子的時候,沒有其他人看到嗎?”


    “拜托,不要把事情越想越複雜了。與其在這裏做些沒根據的猜測,倒不如先去把瓦第找出來。”


    “當然。隻不過找出他來也並不容易,根據線索,從兩點可以推斷出做這件事的隻有他一個人。”


    “哪兩點?就是他兩次走過馬車道?”


    “第一是有個人曾在小路上徘徊。我在小路上找到三個腳印,其中一個在小門邊。從這個腳印的方向來看,他是麵衝籬笆這邊的,這一點印證了我的手下看到的監視者的狀況。第二就與馬和馬車相關了。根據這一點,我推測那個後來監視你的人就是瓦第。可是這時如果瓦第隻身來偷聽,他是怎麽安置馬和馬車的呢?如果他有同夥,那好說,由同夥看守著。但要是隻有他一個人的話,來窺探屋裏動靜之前,就一定要將馬和馬車藏好。剛才我已經說過,通過那塊空地上留下的痕跡,馬上就能看出他做了什麽。來到這塊空地上,他先把馬車藏在籬笆的陰影裏,將馬拴在樹上,然後去而複返。等你出門去了,他就回到陰影裏去牽馬車,趕緊把桶子取走了。沃卡去打電話的這段時間剛好夠他離開。我是這樣推理的。”


    “我覺有道理。關於那架梯子,你的推測也很合理。”


    “為什麽這樣說?”


    “那架梯子就綁在車廂底板下麵,裝載桶子時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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