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昭陽大荒落(癸巳),盡屠維大淵獻(己亥),凡七年。
武皇帝泰始九年(癸巳、二七三年)
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鄭袤卒。
二月,癸巳,樂陵武公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為東海王。
吳以陸抗為大司馬、荊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鄧艾之死,人皆冤之,而朝廷無為之辨者。及帝卽位,議郎敦煌段灼上疏曰:“鄧艾心懷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三族之誅;艾性剛急,矜功伐善,不能協同朋類,故莫肯理之。臣竊以為艾本屯田掌犢人,寵位已極,功名已成,七十老公,複何所求。正以劉禪初降,遠郡未附,矯令承製,權安社稷。鍾會有悖逆之心,畏艾威名,因其疑似,構成其事。艾被詔書,卽遣強兵,束身就縛,不敢顧望,誠知奉見先帝,必無當死之理也。會受誅之後,艾官屬將吏,愚戇相聚,自共追艾,破壞檻車,解其囚執;艾在困地,狼狽失據,未嚐與腹心之人有平素之謀,獨受腹背之誅,豈不哀哉!陛下龍興,闡弘大度,謂可聽艾歸葬舊墓,還其田宅,以平蜀之功繼封其後,使艾闔棺定諡,死無所恨,則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湯火,樂為陛下死矣!”帝善其言而未能從。會帝問給事中樊建以諸葛亮之治蜀,曰:“吾獨不得如亮者而臣之乎?”建稽首曰:“陛下知鄧艾之冤而不能直,雖得亮,得無如馮唐之言乎!”帝笑曰:“卿言起我意。”乃以艾孫朗為郎中。
吳人多言祥瑞者,吳主以問侍中韋昭,昭曰:“此家人筐篋中物耳!”昭領左國史,吳主欲為其父作紀,昭曰:“文皇不登帝位,當為傳,不當為紀。”吳主不悅,漸見責怒。昭憂懼,自陳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不聽。時有疾病,醫藥監護,持之益急。吳主飲羣臣酒,不問能否,率以七升為限。至昭,獨以茶代之,後更見偪強。又酒後常使侍臣嘲弄公卿,發摘私短以為歡;時有愆失,輒見收縛,至於誅戮。昭以為外相毀傷,內長尤恨,使羣臣不睦,不為佳事,故但難問經義而已。吳主以為不奉詔命,意不忠盡,積前後嫌忿,遂收昭付獄。昭因獄上辭,獻所著書,冀以此求免。而吳主怪其書垢故,更被詰責;遂誅昭,徙其家於零陵。
五月,以何曾領司徒。
六月,乙未,東海王祗卒。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詔選公卿以下女備六宮,有蔽匿者以不敬論;采擇未畢,權禁天下嫁娶。帝使楊後擇之,後惟取潔白長大而舍其美者。帝愛卞氏女,欲留之。後曰:“卞氏三世後族,不可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擇之,中選者以絳紗係臂,公卿之女為三夫人、九嬪、二千石、將、校女補良人以下。
九月,吳主悉封其子弟為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
是歲,鄭衝以壽光公罷。
吳主愛姬遣人至市奪民物,司市中郎將陳聲素有寵於吳主,繩之以法。姬愬於吳主,吳主怒,假他事燒鋸斷聲頭,投其身於四望之下。
武帝泰始十年(甲午、二七四年)
春,正月,乙未,日有食之。
閏月,癸酉,壽光成公鄭衝卒。
丁亥,詔曰:“近世以來,多由內寵以登後妃,亂尊卑之序;自今不得以妾媵為正嫡。”
分幽州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詔又取良家及小將吏女五千人入宮選之,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於外。
夏,四月,己未,臨淮康公荀顗卒。
吳左夫人王氏卒。吳主哀念,數月不出,葬送甚盛。時何氏以太後故,宗族驕橫。吳主舅子何都貌類吳主,民間訛言:“吳主已死,立者何都也。”會稽又訛言:“章安侯奮當為天子。”奮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張俊為之掃除。臨海太守奚熙與會稽太守郭誕書,非議國政;誕但白熙書,不白妖言。吳主怒,收誕係獄,誕懼,功曹邵疇曰:“疇在,明府何憂!”遂詣吏自列曰:“疇廁身本郡,位極朝右,以噂{口遝}之語,本非事實,疾其醜聲,不忍聞見,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翰墨,鎮躁歸靜,使之自息。故誕屈其所是,默以見從。此之為愆,實由於疇,不敢逃死,歸罪有司。”因自殺。吳主乃免誕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熙發兵自守,其部曲殺熙,送首建業。又車裂張俊,皆夷三族;幷誅章安侯奮及其五子。
秋,七月,丙寅,皇後楊氏殂。初,帝以太子不慧,恐不堪為嗣,常密以訪後;後曰:“立子以長不以賢,豈可動也!”鎮軍大將軍胡奮女為貴嬪,有寵於帝,後疾篤,恐帝立貴嬪為後,致太子不安,枕帝膝泣曰:“叔父駿女芷有德色,願陛下以備六宮。”帝流涕許之。
以前太常山濤為吏部尚書。濤典選十餘年,每一官缺,輒擇才資可為者啟擬數人,得詔旨有所向,然後顯奏之。帝之所用,或非舉首,眾情不察,以濤輕重任意,言之於帝。帝益親愛之。濤甄拔人物,各為題目而奏之,時稱“山公啟事”。
濤薦嵇紹於帝,請以為秘書郎;帝發詔征之。紹以父康德罪,屏居私門,欲辭不就。濤謂之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況於人乎!”紹乃應命,帝以為秘書丞。
初,東關之敗,文帝問僚屬曰:“近日之事,誰任其咎?”安東司馬王儀,修之子也,對曰:“責在元帥。”文帝怒曰:“司馬欲委罪孤邪!”引出斬之。儀子裒痛父非命,隱居敎授,三征七辟,皆不就。未嚐西向而坐,廬於墓側,旦夕攀柏悲號,涕淚著樹,樹為之枯。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嚐不三複流涕,門人為之廢蓼莪。家貧,計口而田,度身而蠶;人或饋之,不受;助之,不聽。諸生密為刈麥,裒輒棄之,遂不仕而終。
臣光曰:昔舜誅鯀而禹事舜,不敢廢至公也。嵇康、王儀,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晉室可也;嵇紹苟無蕩陰之忠,殆不免於君子之譏乎!
吳大司馬陸抗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卽處上流,受敵二境。若敵泛舟順流,星奔電邁,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遜,昔在西垂上言,"西陵國之西門,雖雲易守,亦複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荊州非吳有也。如其有虞,當傾國爭之。"臣前乞屯精兵三萬,而主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今臣所統千裏,外禦強對,內懷百蠻,而上下見兵,財有數萬,羸敝日久,難以待變。臣愚以為諸王幼衝,無用兵馬以妨要務,又,黃門宦官開立占募,兵民避役,逋逃入占。乞特詔簡閱,一切料出,以補疆埸受敵常處,使臣所部足滿八萬,省息眾務,幷力備禦,庶幾無虞。若其不然,深可憂也!臣死之後,乞以西方為屬。”及卒,吳主使其子晏、景、玄、機、雲分將其兵。機、雲皆善屬文,名重於世。
初,周魴之子處,膂力絕人,不修細行,鄉裏患之。處嚐問父老曰:“今時和歲豐而人不樂,何邪?”父老歎曰:“三害不除,何樂之有!”處曰:“何謂也?”父老曰:“南山白額虎,長橋蛟,幷子為三矣。”處曰:“若所患止此,吾能除之。”乃入山求虎,射殺之,因投水,搏殺蛟;遂從機、雲受學,篤誌讀書,砥節礪行,比及期年,州府交辟。
八月,戊申,葬元皇後於峻陽陵。帝及羣臣除喪卽吉,博士陳逵議,以為“今時所行,漢帝權製;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尚書杜預以為“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旣葬除服,諒闇以居,心喪終製。故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雲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旣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子之於禮,存諸內而已;禮非玉帛之謂,喪豈衰麻之謂乎!太子出則撫軍,守則監國,不為無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諒闇終三年。”帝從之。
臣光曰:規矩主於方圓,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製也;衰麻主於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詩,正為是矣。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辯則辯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
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為太尉。
杜預以孟津渡險,請建河橋於富平津。議者以為“殷、周所都,曆聖賢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預固請為之。及橋成,帝從百寮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對曰:“非陛下之明,臣亦無所施其巧。”
武皇帝泰始九年(癸巳、二七三年)
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鄭袤卒。
二月,癸巳,樂陵武公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為東海王。
吳以陸抗為大司馬、荊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初,鄧艾之死,人皆冤之,而朝廷無為之辨者。及帝卽位,議郎敦煌段灼上疏曰:“鄧艾心懷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三族之誅;艾性剛急,矜功伐善,不能協同朋類,故莫肯理之。臣竊以為艾本屯田掌犢人,寵位已極,功名已成,七十老公,複何所求。正以劉禪初降,遠郡未附,矯令承製,權安社稷。鍾會有悖逆之心,畏艾威名,因其疑似,構成其事。艾被詔書,卽遣強兵,束身就縛,不敢顧望,誠知奉見先帝,必無當死之理也。會受誅之後,艾官屬將吏,愚戇相聚,自共追艾,破壞檻車,解其囚執;艾在困地,狼狽失據,未嚐與腹心之人有平素之謀,獨受腹背之誅,豈不哀哉!陛下龍興,闡弘大度,謂可聽艾歸葬舊墓,還其田宅,以平蜀之功繼封其後,使艾闔棺定諡,死無所恨,則天下徇名之士,思立功之臣,必投湯火,樂為陛下死矣!”帝善其言而未能從。會帝問給事中樊建以諸葛亮之治蜀,曰:“吾獨不得如亮者而臣之乎?”建稽首曰:“陛下知鄧艾之冤而不能直,雖得亮,得無如馮唐之言乎!”帝笑曰:“卿言起我意。”乃以艾孫朗為郎中。
吳人多言祥瑞者,吳主以問侍中韋昭,昭曰:“此家人筐篋中物耳!”昭領左國史,吳主欲為其父作紀,昭曰:“文皇不登帝位,當為傳,不當為紀。”吳主不悅,漸見責怒。昭憂懼,自陳衰老,求去侍、史二官,不聽。時有疾病,醫藥監護,持之益急。吳主飲羣臣酒,不問能否,率以七升為限。至昭,獨以茶代之,後更見偪強。又酒後常使侍臣嘲弄公卿,發摘私短以為歡;時有愆失,輒見收縛,至於誅戮。昭以為外相毀傷,內長尤恨,使羣臣不睦,不為佳事,故但難問經義而已。吳主以為不奉詔命,意不忠盡,積前後嫌忿,遂收昭付獄。昭因獄上辭,獻所著書,冀以此求免。而吳主怪其書垢故,更被詰責;遂誅昭,徙其家於零陵。
五月,以何曾領司徒。
六月,乙未,東海王祗卒。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詔選公卿以下女備六宮,有蔽匿者以不敬論;采擇未畢,權禁天下嫁娶。帝使楊後擇之,後惟取潔白長大而舍其美者。帝愛卞氏女,欲留之。後曰:“卞氏三世後族,不可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擇之,中選者以絳紗係臂,公卿之女為三夫人、九嬪、二千石、將、校女補良人以下。
九月,吳主悉封其子弟為十一王,王給三千兵,大赦。
是歲,鄭衝以壽光公罷。
吳主愛姬遣人至市奪民物,司市中郎將陳聲素有寵於吳主,繩之以法。姬愬於吳主,吳主怒,假他事燒鋸斷聲頭,投其身於四望之下。
武帝泰始十年(甲午、二七四年)
春,正月,乙未,日有食之。
閏月,癸酉,壽光成公鄭衝卒。
丁亥,詔曰:“近世以來,多由內寵以登後妃,亂尊卑之序;自今不得以妾媵為正嫡。”
分幽州置平州。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詔又取良家及小將吏女五千人入宮選之,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於外。
夏,四月,己未,臨淮康公荀顗卒。
吳左夫人王氏卒。吳主哀念,數月不出,葬送甚盛。時何氏以太後故,宗族驕橫。吳主舅子何都貌類吳主,民間訛言:“吳主已死,立者何都也。”會稽又訛言:“章安侯奮當為天子。”奮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太守張俊為之掃除。臨海太守奚熙與會稽太守郭誕書,非議國政;誕但白熙書,不白妖言。吳主怒,收誕係獄,誕懼,功曹邵疇曰:“疇在,明府何憂!”遂詣吏自列曰:“疇廁身本郡,位極朝右,以噂{口遝}之語,本非事實,疾其醜聲,不忍聞見,欲含垢藏疾,不彰之翰墨,鎮躁歸靜,使之自息。故誕屈其所是,默以見從。此之為愆,實由於疇,不敢逃死,歸罪有司。”因自殺。吳主乃免誕死,送付建安作船。遣其舅三郡督何植收奚熙。熙發兵自守,其部曲殺熙,送首建業。又車裂張俊,皆夷三族;幷誅章安侯奮及其五子。
秋,七月,丙寅,皇後楊氏殂。初,帝以太子不慧,恐不堪為嗣,常密以訪後;後曰:“立子以長不以賢,豈可動也!”鎮軍大將軍胡奮女為貴嬪,有寵於帝,後疾篤,恐帝立貴嬪為後,致太子不安,枕帝膝泣曰:“叔父駿女芷有德色,願陛下以備六宮。”帝流涕許之。
以前太常山濤為吏部尚書。濤典選十餘年,每一官缺,輒擇才資可為者啟擬數人,得詔旨有所向,然後顯奏之。帝之所用,或非舉首,眾情不察,以濤輕重任意,言之於帝。帝益親愛之。濤甄拔人物,各為題目而奏之,時稱“山公啟事”。
濤薦嵇紹於帝,請以為秘書郎;帝發詔征之。紹以父康德罪,屏居私門,欲辭不就。濤謂之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況於人乎!”紹乃應命,帝以為秘書丞。
初,東關之敗,文帝問僚屬曰:“近日之事,誰任其咎?”安東司馬王儀,修之子也,對曰:“責在元帥。”文帝怒曰:“司馬欲委罪孤邪!”引出斬之。儀子裒痛父非命,隱居敎授,三征七辟,皆不就。未嚐西向而坐,廬於墓側,旦夕攀柏悲號,涕淚著樹,樹為之枯。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嚐不三複流涕,門人為之廢蓼莪。家貧,計口而田,度身而蠶;人或饋之,不受;助之,不聽。諸生密為刈麥,裒輒棄之,遂不仕而終。
臣光曰:昔舜誅鯀而禹事舜,不敢廢至公也。嵇康、王儀,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晉室可也;嵇紹苟無蕩陰之忠,殆不免於君子之譏乎!
吳大司馬陸抗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卽處上流,受敵二境。若敵泛舟順流,星奔電邁,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遜,昔在西垂上言,"西陵國之西門,雖雲易守,亦複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荊州非吳有也。如其有虞,當傾國爭之。"臣前乞屯精兵三萬,而主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今臣所統千裏,外禦強對,內懷百蠻,而上下見兵,財有數萬,羸敝日久,難以待變。臣愚以為諸王幼衝,無用兵馬以妨要務,又,黃門宦官開立占募,兵民避役,逋逃入占。乞特詔簡閱,一切料出,以補疆埸受敵常處,使臣所部足滿八萬,省息眾務,幷力備禦,庶幾無虞。若其不然,深可憂也!臣死之後,乞以西方為屬。”及卒,吳主使其子晏、景、玄、機、雲分將其兵。機、雲皆善屬文,名重於世。
初,周魴之子處,膂力絕人,不修細行,鄉裏患之。處嚐問父老曰:“今時和歲豐而人不樂,何邪?”父老歎曰:“三害不除,何樂之有!”處曰:“何謂也?”父老曰:“南山白額虎,長橋蛟,幷子為三矣。”處曰:“若所患止此,吾能除之。”乃入山求虎,射殺之,因投水,搏殺蛟;遂從機、雲受學,篤誌讀書,砥節礪行,比及期年,州府交辟。
八月,戊申,葬元皇後於峻陽陵。帝及羣臣除喪卽吉,博士陳逵議,以為“今時所行,漢帝權製;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尚書杜預以為“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旣葬除服,諒闇以居,心喪終製。故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雲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旣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子之於禮,存諸內而已;禮非玉帛之謂,喪豈衰麻之謂乎!太子出則撫軍,守則監國,不為無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諒闇終三年。”帝從之。
臣光曰:規矩主於方圓,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製也;衰麻主於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詩,正為是矣。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辯則辯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
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為太尉。
杜預以孟津渡險,請建河橋於富平津。議者以為“殷、周所都,曆聖賢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預固請為之。及橋成,帝從百寮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對曰:“非陛下之明,臣亦無所施其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