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良聽盧植這麽一分析,恍然記起後世那些基層的寄生幹部,他們拿著那個所謂的國策當做斂財的法寶,扒房拆屋非法拘禁無所不為,嚴重玷汙了政府的形象。


    金良雖然想不到那些基層官吏會如何挖空心思從這兩條罰款規定裏斂財,但他知道一旦那些官吏找到空子可鑽,到時候喪盡民心的是他金良而不是那些厚顏無恥貪得無厭的官吏。


    金良聽盧植指正,開始認真地麵對自己政策頒布之後的種種不利的後果,臉色凝重,認真地問詢道:“恩師,學生該如何調整,才能把這個政策趨向完美?”


    盧植陷入沉思,他眉頭緊鎖了好一陣子,等他開口說話時眉頭還是緊鎖著道:“賢霆,那些郡縣官吏清正廉潔之輩屈指可數,即便原來是清正之人,久而久之也會成為貪腐之輩,朝廷任何政策若想執行下去,還必須依靠這些官吏,若是不能讓這些官吏得到好處,他們是不會積極地推行的,到時這項政策的執行效力必定大打折扣,甚至會成為一紙空文。”


    盧植在宦海浮沉數十年,他的政治經驗非常豐富,政治眼光很是精到。他這番話,並非是空話,這個國度任何政策能否執行貫徹都取決於各地官吏,若是在推行這個政策的同時又能讓官吏得到利益,即便那政策再腦殘再混蛋,各地官吏還是會趨之如騖地嚴格執行下去,比如後世那個拆房扒屋亂罰款的寄生政策;若是在執行這個政策的時候不能讓官吏得到好處甚至會削弱他們的利益,那個政策便會被地方官吏束之高閣,像後世很多惠民、反腐的政策都半途夭折無法推行就是明證。


    這個執行問題是這個國度政治生活比較陰暗猥瑣的一麵,地方官吏往往遵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法寶,將當政者用心良好的政策搞得一塌糊塗,諸如王安石變法。這個問題說起來並不複雜。有過多年宦海浮沉經驗的官僚都門清,但對於金良而言,卻非常複雜。


    金良身體內兩個融合的靈魂裏。後世那個是大學剛畢業涉世未深的吊絲,吊絲隻關注三國遊戲、美女,他不是官二代。不但自己沒有政治經驗,來自父輩的熏陶也沒有;而東漢末年這個是驍勇善戰卻沒有多少政治謀略的莽夫,指望他偶爾閃動一些軍事謀略來對付敵人還算靠譜,若是讓他在政治上搞定對手,對他就太強人所難了,正是因為他缺乏政治謀略,所以才被王允、曹操、陳珪等人玩弄於股掌之中。


    金良甚是無語地望著盧植道:“恩師的意思是,還是要罰款?”


    盧植無奈地點點頭道:“若是想讓下麵的官吏幫助你把這項政策落實到實處。還必須要把一半的罰款留給地方官吏作為獎賞,以激勵他們主動積極地推行這個政策。不過你可以稍微把把懲罰的範圍縮小一些,罰款的金額稍微調低一些,以減輕對普通民眾的壓力,可改為,男女若在二十二歲以上不婚嫁者,父母子女每年罰錢各二百錢。一個女子必須要生兩個孩子以上,結婚三年後仍隻有一個孩子,每年罰一百錢。”


    盧植隨後又對另外一點提出了質疑道:“按照規定,夫妻成婚後一年內未有生育者,必須接受官府醫療檢查。不論任何一方有疾病不能生育,都必須離異,讓能夠生育的一方再行婚配。賢霆,這一條似乎太過了,若是夫妻雙方恩愛有加,那豈不是強行拆散一對佳偶,豈不是有違仁義愛民之道?!再者,因為男方身體有問題,便逼著妻子離開那男子,也有違我們大漢的禮教。”


    華佗在一旁補充道:“賢霆公,您說成婚後一年內未有生育者,必須接受官府醫療檢查,這一點值得商榷。實際上,很多夫妻都是成婚好幾年才懷孕生子的,一年內不能懷孕生子並不能說明他們身體有問題,而讓人不孕不育的原因有許多種,以我們現在的經驗並不足以判斷清楚到底是男人有問題還是女人有問題,若是草草下了決定,對恩愛夫妻甚是不公平。”


    金良恍然想起,他是拿後世現代化的生殖醫療技術來推出這項不靠譜的規定,而在這個東漢末年,沒有任何先進的醫療器械,華佗、張仲景的醫術再神通也不能突破時代的局限,也不能達到後世的醫療技術。


    金良稍微想了一下道:“那就取消官府醫療檢查,給一對夫妻三年的時間,若是結婚了三年卻沒有產下任何子嗣,男方有權休妻再娶,女方被休後要另嫁他人。對於這樣的事情,有個底線,就是不能浪費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女,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女都有繁衍子孫增強大漢國力的義務。”


    華佗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張仲景亦補充道:“大漢治下,男女都要在十八歲以前完婚,這一點值得商榷,我認為不宜規定這麽早就成婚。”


    金良聽張仲景這麽一說,感到十分納悶,早婚早育在這舊社會不是很平常嗎。古人有早婚習俗,認為來了月經的女人就是成年人了,就可以擔負生育責任了,由於舊社會經濟生產力對人口的需求,封建宗法製度對子嗣的重視,古代早婚現象很普遍,文獻記載的一般女性婚齡始於13歲,男性始於15歲,特別是當時上層的皇帝和達官貴人,均以禦“未笄之女”即未滿16歲的少女為時尚,認為女人越年輕,陰氣越盛,男人與之交-合會吸收更多的**以滋補陽剛,對男人養生有利。而且,從當時的法律製度上也是保護一夫多妻的,有錢人可以養妾蓄婢,玩弄少女,甚至將窮人家的女孩子像奴隸一樣的買來賣去,當做禮品饋贈親友。


    不過既然是名醫張仲景提出質疑,想必是從他醫學角度來分析的,應該跟正常人的角度不同,金良便頜首笑道:“願聞仲景先生高見!”


    張機張仲景一臉嚴肅地說道:“男子二八而天癸至,女人二七而天癸至,交合太早,斫喪天元,乃夭之由。男二八精通,八八精絕;女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止。交合施泄不可太早,男三八,女三七為佳。古人少年遲婚,多得上壽。今人早婚縱欲,水枯火亢,精神垂盡,仙丹莫療,悔之晚矣,達者當知。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氣完實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壯強壽。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泄,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


    金良輕輕地搖搖頭,張仲景在拽什麽文啊,根本聽不懂。


    張仲景看出金良不通他們的有些醫學術語,便耐心地用比較白話的方式講述出來。


    金良這才聽懂了張仲景想表達的內容,男人16歲而天數到,有了****女人14歲天數到,有了月經,無論男女結婚太早都會大傷元氣,這就是短命的原因。男人16歲精氣已通,64歲精氣絕;女人14歲月經到,49歲絕經。男女交合**不可太早,男24歲,女21歲為最好。古時年輕人晚婚多能長壽,今天人們早婚縱欲,**枯竭陽火亢盛,精神耗盡,就是仙丹妙藥也不能療救,後悔已經晚了,有見識的人應當知曉這個道理。有的女孩子未到16歲而早嫁,甚至月經未來,衝脈任脈未充盛,血脈也發育不足,就與男人合房,後來雖然月經也來了,但是月經周期錯亂不調,不能懷孕生育。男女交-合一定要年齡適當,男人雖然16歲就通了精道,一定要30歲再娶妻,女子雖然14歲就來月經,一定要20歲再嫁,都要等到陰氣陽氣充實再交合,就會交而懷孕,孕而生育,生的孩子身體強壯壽命長。現今的未滿16歲少女,月經剛來,就接近男人過性生活,陰氣早泄,未發育完全而受傷害,即使生育了孩子也脆弱不長壽。


    金良將信將疑地望著華佗道:“元化先生,您怎麽看?”


    華佗笑道:“男子三十歲結婚,生理上已很成熟,陽剛之氣已很壯實,女子二十歲出嫁,**已很通暢,所以生子都很強壯。男三十女二十就是所謂大定之年,男女如果沒到大定之年就婚娶,男子剛陽之氣和女子柔陰之氣必然會有虧損。”


    盧植亦在一旁一臉沉痛地說道:“仲景和元化言之有理,想當年我年僅弱冠便娶妻生子,當時我妻年僅十五,陸續生得二子皆體弱多病,早夭而亡,而我四十歲才得小兒盧毓,毓兒的身子骨就明顯健壯許多。賢霆,仲景和元化乃當代神醫,他們的意見可不能不聽從啊。”


    金良這才想起,為什麽後世的婚姻法要求男子不得小於22歲女子不得小於20歲結婚,是很有科學根據的,男女青春期發育年齡並不是結婚生育的最佳年齡,隻有男**陽之氣充盛,適齡結婚,才能孕育體魄健全的後代,若陰陽之氣尚未完實就早婚早育,那對男女雙方和後代都會貽害無窮。


    而根據現代醫學,婦女生育太早對婦女和嬰兒的健康都不利,如子宮收縮無力,胎位不正,胎兒發育不良,臨產及分娩時容易發生難產、產程延長、出血量多、胎盤早期剝離等現象,生育過早的婦女,其先天性畸形兒出生率較24~28歲的產婦高50%,而所生嬰兒的死亡率高24倍。


    金良突然想起,大老婆蔡琰當初生下女兒金玲綺的時候,隻有十八歲,難產進而大出血,恐怕跟生育太早大有關係。


    金良腦門冒出冷汗,連忙把鼓勵早婚、嚴禁晚婚的法令改為道:“大漢治下,男子須在三十歲以前完婚,女子須得在二十二歲之前完婚,在此之後還不婚嫁者每年罰二百錢,男子在三十五歲以上、女子在二十五歲之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強製婚嫁;地主豪紳家蓄養的丫鬟女仆必須在二十二歲前擇人婚嫁。”


    金良出了太傅府,飛身上了赤兔馬,便要策馬回轉大將軍府。


    負責招賢館的崔琰一臉喜氣,飛馬奔來道:“主公,太史慈來了!”


    金良對太史慈渴慕已久,早在去年九月就派人去照料太史慈的母親,以求得到太史慈母親的認可,進而得到太史慈的認可,但太史慈一直在遼東避難尚未回轉青州,金良又想到太史慈在曆史上的主公劉繇本就是東萊人、孔融現在東萊西邊的北海,這兩人都是近水樓台先得月,若是他們稍微多些求才似渴的勁頭,他們得到太史慈效忠的機會就比遠在冀州的金良大得多。


    金良一開始的心態便是成敗五五開,沒有給予多大期望,卻沒想到太史慈真的來了,他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連忙策馬來到崔琰的近前道:“是那個箭法無雙的東萊人太史慈嗎?!”


    崔琰手裏有金良給他的大漢賢良冊,上麵重點提過太史慈的名字,他已經再三核實過了,嗬嗬笑道:“主公,正是東萊人太史慈。”


    金良二話不說,撥馬就往招賢館奔去,到了招賢館門前,金良翻身下馬,大步流星走入招賢館。


    最近幾個月裏,因為金良大破五州世家叛軍大破青州黃巾,慕名來投的賢士舉不勝舉,以至於招賢館裏熙熙攘攘擠滿了人,一眼望去,怕是不下五百人。


    而在這五百人裏,金良一眼就看到兩位英武之士。他們渾身散發出來的英氣,讓他們鶴立雞群,與眾不同,金良不由得眼前一亮。


    為首一人。身高約有八尺,身量修長,猿臂蜂腰,最讓金良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神淩厲如電,神光湛湛,讓金良恍然想起了黃忠的眼神,有這樣眼神的將領無一不是神射手。


    金良在一霎那就猜出此人應是自己渴求已久的良將太史慈,但金良不敢肯定。因為麵前這個人一臉美須髯,看其麵容眉目清朗皮膚白皙卻也隻有二十出頭,但配上頜下大胡子憑空老了七八歲。


    金良恍然想起曆史記載中太史慈正是美須髯,當然猿臂善射弦不虛發也是正史記載。羅灌水似乎在蜀漢的諸葛亮、關羽、趙雲之外不願再在其他人物身上多做演繹,轉述的都是曆史上真實的傳奇。


    跟正史記載稍作對應,金良肯定了,麵前這位毫無疑問,是太史慈。


    太史慈身邊站立一人。跟太史慈年紀相仿,卻麵白無須,身量不甚高大,但氣質硬朗。麵容剛毅,雙目冷峻。一身青色文士長袍,站在威震華夏的金良麵前。他沒有絲毫緊張,反而用眼神在審視著金良,似乎在考察麵前這個主公值不值得自己投效。


    金良大步走到兩人麵前,向太史慈拱手笑道:“閣下莫非便是昔日為郡太守劫州章而避難遼東的東萊義士太史子義?”


    太史慈臉上露出一絲慚愧,躬身謝道:“區區在下些許賤名何須賢霆公掛齒!”


    金良知道,太史慈臉上浮現出來的慚愧並不是一種矯飾,而是發自內心的慚愧,因為歸根結底太史慈辦的事情雖然符合道義,卻也算不上是什麽了不起的成就。


    太史慈為東萊郡劫州章而避難遼東的故事,發生在二年前。


    太史慈自幼十分好學,後被東萊郡太守舉薦,擔任本郡奏曹史。當時東萊郡與青州之間有嫌隙糾紛,是非曲直不能分辨,而結案的判決多以先讓洛陽有司知事者較有利。其時青州的奏章已先發去洛陽有司處,東萊郡守恐怕落後不利,於是求取可為使者的人。


    太史慈時年二十一歲,被選為東萊郡的使者,日夜兼程取道,抵達洛陽,先到公車門前等候,待見青州吏亦至,才開始求通上章。


    太史慈假意問州吏道:“君也是前來欲求通章的嗎?”州吏答道:“是的。”太史慈又問道:“奏章在哪裏?”州吏道:“在車上。”太史慈便說道:“奏章題署之處確然無誤嗎?可否取來一視。”州吏並不知道太史慈乃是東萊人,便取出奏章相與。誰知太史慈先已藏刀於懷,取過州章,便提刀截而毀之。州吏大驚高呼,叫道:“有人毀壞我的奏章!”


    太史慈便將州吏帶至車裏,跟他說道:“假使你沒有取出奏章給我,我也不能將其損壞,我們的吉凶禍福恐怕都會相等無免,不見得隻有我獨受此罪。與其坐而待斃,不若我們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無謂受刑。”州吏疑惑地問道:“你為本郡而毀壞我的奏章,已經成功,怎麽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道:“某初時受本郡所遣,隻是負責來視察你們的州章是否已經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卻太過激烈,以致損毀公章。如今即使見還,恐怕亦會因此見受譴責刑罰,因此希望一起逃去。”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於即日俱逃。但太史慈與州吏出城後,卻潛遁回城通傳郡章,完成使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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