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當官的在三時季節不理事而造成農民荒廢農業,就是在要百姓的命,把他們往死路上趕。
勸課農桑的具體措施是:一、各州郡縣,年初要敦促百姓無論長幼凡是能夠操作農具的人全部去耕田,及時耕種,不能耽誤了農時。二、下種完了,還要敦促大家搞好田間管理,鋤草施肥澆水一樣不能少,等到了麥子熟蠶成繭的收獲季節,同樣要老少出力,男女同做去搶收,搶手就像救援落水的人、救火、賊寇將至時一樣緊急,隻有這樣才能使農夫一年的耕種有收獲,蠶婦的勞動看到成果。
三、有的人家缺乏勞動力,有的人家沒有耕牛,應該勸他們相互幫忙,互通有無,共同有個好收成。四、農作的空隙,趕上陰雨天不能下地幹活的時候,可以引導大家可以種桑植果、種菜修園、養雞養豬發展副業輔助主業。
五、若是有遊手好閑,早歸晚出,好逸惡勞,四體不勤的人,正長把名字報到郡縣,太守縣令根據情況嚴厲處罰,罰一儆百。這五條是賢明的宰守應該做的事情。另外,蘇綽還對官員們的日常政務提出了要求。
為政不能過於瑣碎,過於瑣碎了百姓就覺得太煩。勸課也不能太簡單,太簡單了百姓就會懈怠。善於為政的一定會簡凡適中。詩經說: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求。
這就是蘇綽製定的發展國家經濟支柱產業—農業的綱領性指導文件,文件講得非常具體,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的確是各級官員發展農業生產的指南。但是。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政策再好必須靠優秀的官吏來執行,那麽當時的選官製度能把好官選上來嗎?
答案是否定的,自魏晉以來,官員選拔任用製度是九品中正製。由各級官員和專門的人才辦推薦德才兼備的人做官,但是正如歪嘴和尚念經,過於主觀的推薦設計給謀取私利的人鑽了空子,職位成為官員的私物,由此造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準貴族階層的出現,世家大族把持朝政。門第成為選官第一條件。
你再有才,出身寒微同樣不得重用,你再愚笨,隻要出身高門,政府的大門依然向你敞開著。靠這種人執政。蘇綽的敦教化、盡地利必然會成為一紙空文,蘇綽對此有清醒的認識。
因此,六條詔書的第四條專門就選官提出了新的觀點。事實上,當時的有識之士早已對門閥製度的危害有所認識,在東魏,渤海王世子高澄已經開始了以反腐為旗幟的打老虎行動,他親自主持吏部,把一大批賢能之人充到了各級政府要害部門。
左廂大都督李虎明確表示反對。李虎。字文彬,也是賀拔嶽武川老鄉會的一名重要成員。按照李家的族譜,他們家出自世家大族隴西李氏。李虎的祖父李熙起家金門鎮將,以良家子鎮武川,從此在武川安家,他的父親李天賜做過武川鎮的下級軍官,李虎少有大誌,喜讀書。善騎射,為人輕財仗義。深受賀拔嶽的喜愛,很早就跟在賀拔嶽左右。曾經跟隨賀拔嶽平定元顥獲取了爵位,後賀拔嶽經略關中,李虎以功授......標記一下,以後慢慢看。這段曆史對以後的隋唐有深遠的影響
六條詔書第四條:擢賢良。(任賢用能,與網上流傳的蘇綽用貪官的謬論大不相同,那個是如真包換的假冒偽劣產品)蘇綽向魏晉以來主流的選官製度開刀了。
蘇綽認為,民眾就是一盤散沙,他們沒有能力搞什麽自治(民主鬥士不樂意了,蘇綽就一古人,甭跟他較勁),所以需要有人來進行管理,擁立君主就是為了管理百姓,但是被管理的人太多,事務太繁忙,君主能力再大水平再高也忙不過來,為解決這個問題君主設置了大臣的職位來協助自己,上至朝廷,下至郡國,得到賢明大臣的協助就會大治,失去賢臣的幫助就會大亂,這是再自然不過的道理,無論經曆多少君王的更迭都不能改變這樣的規律。
再看看當前的現狀,刺史守令下邊都有一幫子具體辦事的下屬官吏,他們是幫助長官統治一方的。刺史府官由朝廷任命,州吏以下則由長官自己設置。
長久以來,州郡大吏隻看門第資曆,不管本人是否賢良,末曹小吏隻看文筆不管其人品。先不說蘇綽對統治集團存在的必要性所進行的辯護對不對,也不說他針對吏員不針對宰守是不是有局限性,僅就他觀察到的官員選擇胥吏的做法而言,可以說後果很嚴重,卻是有漢以來的通行做法。
(事實上,蘇綽避重就輕隻是談到州吏以下官員的問題主要是為了減輕各級官員們對改革的阻力,事實上,朝廷大員的選拔任命何嚐不是這樣一種模式,不過,如果直接指出了,不但有打擊一大片之嫌,甚至觸到了統治階級的最高層,那樣做的結果隻有一個,即毀掉自己。)
社會上很多人崇拜世家大族,認為隻有他們才有資格出任管理百姓的官吏,而有些官員們為了自己不為公務所累,更喜歡找一些文筆好的人來幫自己處理文書。直到今天,這種現象依然無處不在,家族政治的影子一直幽魂不散。
當然,吏的*也可能超過官的*,他們是具體辦事的,《紅樓夢》中葫蘆僧判葫蘆案中的那個門子正是這類人的典型代表,正是他的出現,賈雨村開始胡亂判案。所以從吏的選拔任用入手整頓吏治也不是沒有道理。
蘇綽具有強烈的批判意識和創新精神,他擺事實講道理,毫不留情地抨擊了這種隻看重門第和重才不重德的選吏方式,看看他對門第和才藝的看法:門第資曆?
那是你爺爺甚至爺爺的爺爺努力工作而得到獎勵,門第高說明你的先人們曾經很牛。但不能保證你也很牛,賢良的父親生出一個愚蠢的兒子並不稀奇,而文筆是身外才藝,是一種可以學會的技術活,文筆好與你的品行毫無關聯。(
後世很多無良作家寫出了驚為天人的文字。漢奸一樣可以成為文學大家,他們以行動證明了蘇綽的先見之明)當然,蘇綽也不排斥世家大族(他自己就出身於關中大族),若從門第高的世家大族中得到賢良之人,則如騎駿馬行千裏,自會一路順風地到達目的地;若從門第高的世家大族中得到的是庸才。則如土牛木馬,外形相似,卻無法騎著去奔馳千裏。同樣,若選上來的人文筆不錯德行又好,則如金相玉質。裏外都美,這樣的人實為人中龍鳳,上等人才。
若選上來的人文筆好但品行不佳,則如朽木之上的裝飾,雖然一時可以看著悅目,不能做棟梁之用,品行不好的人必然有私心,有私心就會幹壞事。
對此。蘇綽亮出了自己的用人觀。選官應當不限門第,選拔人才是第一位的。若得到上佳人才,自可如伊尹、傅說。雖然出身低微一樣可以提拔為卿相,何況是州郡裏的小小官位。
若不是人才,即使是丹朱、商均這樣的帝王後代一樣也不能守住百裏的封地,與他們相比,公卿們的後代又算得了什麽。選拔人才,首先要重視德行。
為什麽要尋求有才能的人。是因為他們的才能可以用來更好地管理百姓。有才能又正直的人,一定會自覺把他們的才能用來更好地治理百姓。如
果一個人有才卻為人奸詐。讓他做官就是大亂的開始,更談不上治理好百姓了。所以。要想得到人才,一定要先看他的德行。
德行好的人就舉薦,德行不好的人即使才能再好也要丟棄。蘇綽說得很好,讓人無可辯駁,但那些官員們仍然找到了問題反詰蘇綽。
有人反駁道:報告蘇大人,我們這裏沒有賢人,不知道該舉薦誰。蘇綽回答:這是極端不負責任的一種說法。人才不是沒有,而是你們不細心去發現。
為了說明這個道理,蘇綽開始引經據典。為什麽說你們不負責任?
古人說:明主將興,不向上蒼祈求人才;大人開基,不會向後世選拔人才。一輩人做一輩的事,所以殷周的帝王不會去等待稷、契,魏晉不需要蕭何、曹參來輔佐。孔子說過:隻有十戶的鄉村,必有像我孔丘這樣忠信之人。聖人都說十戶八戶的鄉村裏都有人才,在我們這些萬戶聚集的大城市裏卻說找不到人才,有這樣的道理嗎?
出現這種狀況隻能說明或者沒有用心去尋找,或者沒有好好去選拔,或者用錯了地方,或者沒有量才使用,人才被埋沒了,所以說沒有人才。(按照後世韓文正公的說法就是:千裏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因為沒有慧眼識才的伯樂,千裏馬同劣馬混在一起,終究被埋沒了。)
蘇綽又說:古人雲,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英曰雋。現在那些因為才智被授予官職,德行聞名全國的人,豈不接近英雋之士?隻要能勤觀察,去虛取實,各得州郡之最優秀的人而任用,則不管民有多少,都不足以治理。看到這裏,我也要提出一個疑問,世上名不副實的大有人在,有的人會裝,沒人搭理的時候做高潔的隱士,一旦做官就原形畢露,所以僅憑一個人過去積攢下的名望就認定人才的做法是不是不夠全麵科學?
對此,蘇綽提出了一種解決方案,大膽試用和用心考察。他說,美玉沒有剖開的時候,外觀上跟瓦塊石頭沒有什麽區別。駿馬沒有奔跑起來的時候,跟劣馬混在一塊無法分辨。等到將玉石剖開,讓馬跑起來,玉跟石頭,劣馬跟良駒才分得清。賢士未用之時,混跡於普通人之間,看不出有什麽不同。
所以要把賢能的人選上來,先試用試用,考察考察,那麽是不是稱職就明顯了。從前薑太公在那裏垂釣,百裏奚在那裏喂牛,寧戚扣牛角,管夷吾三敗。這個時候,天下悠悠之口,誰能說他們是賢者?等到薑太公輔佐武王建立周朝,管夷吾幫助桓公成就霸業,數十年的時間。功成名就,人們才識別出他們原來都是當世奇才,於是後世對他們讚不絕口。
像他們這些不世英才,尚且不能在機會沒有來的時候從普通人中脫穎而出,何況不如他們的人。但是,如果一定要等待太公出現了再去用。必然出現千年過去了還看不到太公的影子。一定等待管夷吾出現才任用,必然出現百世過去也等不到管夷吾了。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士必從卑微到顯著,功必積小以成多,哪裏有還沒有做事就有了成就。不經過曆練就發達的。如果能夠明白這個道理,那麽賢人可求,士人可選拔。得到賢人而用,得到士人而使用,則天下大治,有什麽不能成功的。總之,給官員設定一個試用期,讓實踐去檢驗人才的真偽。這是一個創舉。直到今天,設置試用期依然是考察人才的重要方法。另外,對於治理地方。蘇綽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說,善於做官的人一定會先精簡官位,官位少了,有德行的人容易當官,則事情沒有辦不好的,官位多了。其中一定會混入壞人,則一定會出現問題。所以說:當官的少了事情少。事情少百姓們落得清靜;官位多了事情多,事情多百姓們就會不勝其煩。是讓百姓清靜還是混亂。在於官員的簡繁。
現在的的胥吏的數量不少,從前人多事多,還看不出人多,現在戶口減少,還按照原來的編製配備,還覺得人手不夠。
例如聽說州郡裏還有兼職的代理的,他們侵擾百姓,甚為無禮,這樣的人,都應該裁掉,不能習以為常。不僅僅州郡的官員應該選擇有德之人,至於黨族閭裏正長這些官員,也應當審慎選擇,選上一方之賢才,管理好一方。裏正、三長是治理民眾的基礎,基礎牢固,上麵才會安定。
求賢之路,不是隻有一種途徑,然而為了審慎,一定要試用,做好試用期的考察。訪問其居家所為,打聽其同鄉之人,考察他的過去,用人之道很清楚了,是賢人還是不肖就區別開了。以這種方法求賢,一定不會後悔。
簡評:蘇綽的用人之道帶著理想主義,事實上,即使采用九品中正製也是打著任人唯賢的旗號的,蘇綽的貢獻在於他明確反對把門第、文筆看做人才的唯一標準,而把德放在第一位,從有德的人中挑選能做事的官,為此他提出了選拔人才的新方法,即觀察他過去的所為,給他一個實踐的機會,最終把德才兼備的人充實到各級政府中。
蘇綽作為世家子弟,能有這番見識的確不簡單,當然,有想法不一定能行得通,他也隻是提出了州吏以下小官們的選拔,還未觸及世家大族的切身利益,當然,後知後覺的我們知道,真正不分貴賤地選人一直到隋唐科舉製度的實施才固化下來。六條詔書第五條,恤獄訟。(慎用刑罰)審案用刑是官員政治生活中的一項重要業務,也是體現社會公正與否的標誌
刑律運用得當,能夠起到打擊犯罪,褒揚正氣的作用。反之,刑律運用失當,甚至人為製造冤獄,百姓怨聲載道,造成社會的不穩定。為此,蘇綽從刑罰的目的、審案的方法、判決的結果等方麵加以論述,批判了崇尚嚴刑峻法的酷吏作風,提出了寧肯放過壞人也不冤枉好人的獄訟新觀點。蘇綽認為,各級官員在審案斷案的時候一定要慎用刑罰,隻有公正判決,賞罰得當,才能起到止惡揚善的作用。
他在六條詔書中寫道,人受陰陽之氣而生,有本性有情緒,本性雖然善良,情感卻可使人為惡,善惡既然分明,賞罰就得跟上。如果賞罰合理,就能起到揚善止惡,反之,民眾就會陷入無所適從的境地,隨之產生怨恨叛亂之心。正因為這樣,先世的賢王們重視賞罰之事,特別提出要戒慎。
何謂戒慎?即負責斷案的官員要全心全力地弄清楚案情,找到問題背後的問題,還原案件的真相。對此,蘇綽提出審案判決要分三步走:首先,要運用五聽之法審訊犯罪嫌疑人,獲取犯罪分子的口供,得出基本結論。
筆者按:五聽是《周官》中提出的古代斷案方法之一,這套體係包括了“五聽”、“八議”、“三刺”、“三宥”、“三赦”,所謂“五聽”,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就是要從嫌疑犯的語音語調、麵部表情、呼吸急緩、聽覺和眼神這五個方麵進行偵破。其次,用獲取的證據驗證審訊得出的結論,以此推究出案情的過程,找到隱藏的秘密,讓奸惡行為藏無所藏,犯罪分子無可逃匿。
第三,案情掌握後,根據犯罪事實適用的律法條款判決,對主犯判刑要輕重適宜,對從犯要盡量輕判,不要自以為推斷出案情而沾沾自喜,以從嚴審判而後快。對於官員審案和判決的結果,蘇綽認為不外乎有三種情況:
上等:判案入情入理,能夠仔細斟酌禮製和法律,判決結果大合人心,宣揚教化,罪犯罪有應得。中等:宰守們不可能人人都見識非凡,因此大家在推究案情的時候,肯定也有想不到或者疏忽的地方。(未完待續)
勸課農桑的具體措施是:一、各州郡縣,年初要敦促百姓無論長幼凡是能夠操作農具的人全部去耕田,及時耕種,不能耽誤了農時。二、下種完了,還要敦促大家搞好田間管理,鋤草施肥澆水一樣不能少,等到了麥子熟蠶成繭的收獲季節,同樣要老少出力,男女同做去搶收,搶手就像救援落水的人、救火、賊寇將至時一樣緊急,隻有這樣才能使農夫一年的耕種有收獲,蠶婦的勞動看到成果。
三、有的人家缺乏勞動力,有的人家沒有耕牛,應該勸他們相互幫忙,互通有無,共同有個好收成。四、農作的空隙,趕上陰雨天不能下地幹活的時候,可以引導大家可以種桑植果、種菜修園、養雞養豬發展副業輔助主業。
五、若是有遊手好閑,早歸晚出,好逸惡勞,四體不勤的人,正長把名字報到郡縣,太守縣令根據情況嚴厲處罰,罰一儆百。這五條是賢明的宰守應該做的事情。另外,蘇綽還對官員們的日常政務提出了要求。
為政不能過於瑣碎,過於瑣碎了百姓就覺得太煩。勸課也不能太簡單,太簡單了百姓就會懈怠。善於為政的一定會簡凡適中。詩經說: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求。
這就是蘇綽製定的發展國家經濟支柱產業—農業的綱領性指導文件,文件講得非常具體,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的確是各級官員發展農業生產的指南。但是。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政策再好必須靠優秀的官吏來執行,那麽當時的選官製度能把好官選上來嗎?
答案是否定的,自魏晉以來,官員選拔任用製度是九品中正製。由各級官員和專門的人才辦推薦德才兼備的人做官,但是正如歪嘴和尚念經,過於主觀的推薦設計給謀取私利的人鑽了空子,職位成為官員的私物,由此造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準貴族階層的出現,世家大族把持朝政。門第成為選官第一條件。
你再有才,出身寒微同樣不得重用,你再愚笨,隻要出身高門,政府的大門依然向你敞開著。靠這種人執政。蘇綽的敦教化、盡地利必然會成為一紙空文,蘇綽對此有清醒的認識。
因此,六條詔書的第四條專門就選官提出了新的觀點。事實上,當時的有識之士早已對門閥製度的危害有所認識,在東魏,渤海王世子高澄已經開始了以反腐為旗幟的打老虎行動,他親自主持吏部,把一大批賢能之人充到了各級政府要害部門。
左廂大都督李虎明確表示反對。李虎。字文彬,也是賀拔嶽武川老鄉會的一名重要成員。按照李家的族譜,他們家出自世家大族隴西李氏。李虎的祖父李熙起家金門鎮將,以良家子鎮武川,從此在武川安家,他的父親李天賜做過武川鎮的下級軍官,李虎少有大誌,喜讀書。善騎射,為人輕財仗義。深受賀拔嶽的喜愛,很早就跟在賀拔嶽左右。曾經跟隨賀拔嶽平定元顥獲取了爵位,後賀拔嶽經略關中,李虎以功授......標記一下,以後慢慢看。這段曆史對以後的隋唐有深遠的影響
六條詔書第四條:擢賢良。(任賢用能,與網上流傳的蘇綽用貪官的謬論大不相同,那個是如真包換的假冒偽劣產品)蘇綽向魏晉以來主流的選官製度開刀了。
蘇綽認為,民眾就是一盤散沙,他們沒有能力搞什麽自治(民主鬥士不樂意了,蘇綽就一古人,甭跟他較勁),所以需要有人來進行管理,擁立君主就是為了管理百姓,但是被管理的人太多,事務太繁忙,君主能力再大水平再高也忙不過來,為解決這個問題君主設置了大臣的職位來協助自己,上至朝廷,下至郡國,得到賢明大臣的協助就會大治,失去賢臣的幫助就會大亂,這是再自然不過的道理,無論經曆多少君王的更迭都不能改變這樣的規律。
再看看當前的現狀,刺史守令下邊都有一幫子具體辦事的下屬官吏,他們是幫助長官統治一方的。刺史府官由朝廷任命,州吏以下則由長官自己設置。
長久以來,州郡大吏隻看門第資曆,不管本人是否賢良,末曹小吏隻看文筆不管其人品。先不說蘇綽對統治集團存在的必要性所進行的辯護對不對,也不說他針對吏員不針對宰守是不是有局限性,僅就他觀察到的官員選擇胥吏的做法而言,可以說後果很嚴重,卻是有漢以來的通行做法。
(事實上,蘇綽避重就輕隻是談到州吏以下官員的問題主要是為了減輕各級官員們對改革的阻力,事實上,朝廷大員的選拔任命何嚐不是這樣一種模式,不過,如果直接指出了,不但有打擊一大片之嫌,甚至觸到了統治階級的最高層,那樣做的結果隻有一個,即毀掉自己。)
社會上很多人崇拜世家大族,認為隻有他們才有資格出任管理百姓的官吏,而有些官員們為了自己不為公務所累,更喜歡找一些文筆好的人來幫自己處理文書。直到今天,這種現象依然無處不在,家族政治的影子一直幽魂不散。
當然,吏的*也可能超過官的*,他們是具體辦事的,《紅樓夢》中葫蘆僧判葫蘆案中的那個門子正是這類人的典型代表,正是他的出現,賈雨村開始胡亂判案。所以從吏的選拔任用入手整頓吏治也不是沒有道理。
蘇綽具有強烈的批判意識和創新精神,他擺事實講道理,毫不留情地抨擊了這種隻看重門第和重才不重德的選吏方式,看看他對門第和才藝的看法:門第資曆?
那是你爺爺甚至爺爺的爺爺努力工作而得到獎勵,門第高說明你的先人們曾經很牛。但不能保證你也很牛,賢良的父親生出一個愚蠢的兒子並不稀奇,而文筆是身外才藝,是一種可以學會的技術活,文筆好與你的品行毫無關聯。(
後世很多無良作家寫出了驚為天人的文字。漢奸一樣可以成為文學大家,他們以行動證明了蘇綽的先見之明)當然,蘇綽也不排斥世家大族(他自己就出身於關中大族),若從門第高的世家大族中得到賢良之人,則如騎駿馬行千裏,自會一路順風地到達目的地;若從門第高的世家大族中得到的是庸才。則如土牛木馬,外形相似,卻無法騎著去奔馳千裏。同樣,若選上來的人文筆不錯德行又好,則如金相玉質。裏外都美,這樣的人實為人中龍鳳,上等人才。
若選上來的人文筆好但品行不佳,則如朽木之上的裝飾,雖然一時可以看著悅目,不能做棟梁之用,品行不好的人必然有私心,有私心就會幹壞事。
對此。蘇綽亮出了自己的用人觀。選官應當不限門第,選拔人才是第一位的。若得到上佳人才,自可如伊尹、傅說。雖然出身低微一樣可以提拔為卿相,何況是州郡裏的小小官位。
若不是人才,即使是丹朱、商均這樣的帝王後代一樣也不能守住百裏的封地,與他們相比,公卿們的後代又算得了什麽。選拔人才,首先要重視德行。
為什麽要尋求有才能的人。是因為他們的才能可以用來更好地管理百姓。有才能又正直的人,一定會自覺把他們的才能用來更好地治理百姓。如
果一個人有才卻為人奸詐。讓他做官就是大亂的開始,更談不上治理好百姓了。所以。要想得到人才,一定要先看他的德行。
德行好的人就舉薦,德行不好的人即使才能再好也要丟棄。蘇綽說得很好,讓人無可辯駁,但那些官員們仍然找到了問題反詰蘇綽。
有人反駁道:報告蘇大人,我們這裏沒有賢人,不知道該舉薦誰。蘇綽回答:這是極端不負責任的一種說法。人才不是沒有,而是你們不細心去發現。
為了說明這個道理,蘇綽開始引經據典。為什麽說你們不負責任?
古人說:明主將興,不向上蒼祈求人才;大人開基,不會向後世選拔人才。一輩人做一輩的事,所以殷周的帝王不會去等待稷、契,魏晉不需要蕭何、曹參來輔佐。孔子說過:隻有十戶的鄉村,必有像我孔丘這樣忠信之人。聖人都說十戶八戶的鄉村裏都有人才,在我們這些萬戶聚集的大城市裏卻說找不到人才,有這樣的道理嗎?
出現這種狀況隻能說明或者沒有用心去尋找,或者沒有好好去選拔,或者用錯了地方,或者沒有量才使用,人才被埋沒了,所以說沒有人才。(按照後世韓文正公的說法就是:千裏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因為沒有慧眼識才的伯樂,千裏馬同劣馬混在一起,終究被埋沒了。)
蘇綽又說:古人雲,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英曰雋。現在那些因為才智被授予官職,德行聞名全國的人,豈不接近英雋之士?隻要能勤觀察,去虛取實,各得州郡之最優秀的人而任用,則不管民有多少,都不足以治理。看到這裏,我也要提出一個疑問,世上名不副實的大有人在,有的人會裝,沒人搭理的時候做高潔的隱士,一旦做官就原形畢露,所以僅憑一個人過去積攢下的名望就認定人才的做法是不是不夠全麵科學?
對此,蘇綽提出了一種解決方案,大膽試用和用心考察。他說,美玉沒有剖開的時候,外觀上跟瓦塊石頭沒有什麽區別。駿馬沒有奔跑起來的時候,跟劣馬混在一塊無法分辨。等到將玉石剖開,讓馬跑起來,玉跟石頭,劣馬跟良駒才分得清。賢士未用之時,混跡於普通人之間,看不出有什麽不同。
所以要把賢能的人選上來,先試用試用,考察考察,那麽是不是稱職就明顯了。從前薑太公在那裏垂釣,百裏奚在那裏喂牛,寧戚扣牛角,管夷吾三敗。這個時候,天下悠悠之口,誰能說他們是賢者?等到薑太公輔佐武王建立周朝,管夷吾幫助桓公成就霸業,數十年的時間。功成名就,人們才識別出他們原來都是當世奇才,於是後世對他們讚不絕口。
像他們這些不世英才,尚且不能在機會沒有來的時候從普通人中脫穎而出,何況不如他們的人。但是,如果一定要等待太公出現了再去用。必然出現千年過去了還看不到太公的影子。一定等待管夷吾出現才任用,必然出現百世過去也等不到管夷吾了。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士必從卑微到顯著,功必積小以成多,哪裏有還沒有做事就有了成就。不經過曆練就發達的。如果能夠明白這個道理,那麽賢人可求,士人可選拔。得到賢人而用,得到士人而使用,則天下大治,有什麽不能成功的。總之,給官員設定一個試用期,讓實踐去檢驗人才的真偽。這是一個創舉。直到今天,設置試用期依然是考察人才的重要方法。另外,對於治理地方。蘇綽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說,善於做官的人一定會先精簡官位,官位少了,有德行的人容易當官,則事情沒有辦不好的,官位多了。其中一定會混入壞人,則一定會出現問題。所以說:當官的少了事情少。事情少百姓們落得清靜;官位多了事情多,事情多百姓們就會不勝其煩。是讓百姓清靜還是混亂。在於官員的簡繁。
現在的的胥吏的數量不少,從前人多事多,還看不出人多,現在戶口減少,還按照原來的編製配備,還覺得人手不夠。
例如聽說州郡裏還有兼職的代理的,他們侵擾百姓,甚為無禮,這樣的人,都應該裁掉,不能習以為常。不僅僅州郡的官員應該選擇有德之人,至於黨族閭裏正長這些官員,也應當審慎選擇,選上一方之賢才,管理好一方。裏正、三長是治理民眾的基礎,基礎牢固,上麵才會安定。
求賢之路,不是隻有一種途徑,然而為了審慎,一定要試用,做好試用期的考察。訪問其居家所為,打聽其同鄉之人,考察他的過去,用人之道很清楚了,是賢人還是不肖就區別開了。以這種方法求賢,一定不會後悔。
簡評:蘇綽的用人之道帶著理想主義,事實上,即使采用九品中正製也是打著任人唯賢的旗號的,蘇綽的貢獻在於他明確反對把門第、文筆看做人才的唯一標準,而把德放在第一位,從有德的人中挑選能做事的官,為此他提出了選拔人才的新方法,即觀察他過去的所為,給他一個實踐的機會,最終把德才兼備的人充實到各級政府中。
蘇綽作為世家子弟,能有這番見識的確不簡單,當然,有想法不一定能行得通,他也隻是提出了州吏以下小官們的選拔,還未觸及世家大族的切身利益,當然,後知後覺的我們知道,真正不分貴賤地選人一直到隋唐科舉製度的實施才固化下來。六條詔書第五條,恤獄訟。(慎用刑罰)審案用刑是官員政治生活中的一項重要業務,也是體現社會公正與否的標誌
刑律運用得當,能夠起到打擊犯罪,褒揚正氣的作用。反之,刑律運用失當,甚至人為製造冤獄,百姓怨聲載道,造成社會的不穩定。為此,蘇綽從刑罰的目的、審案的方法、判決的結果等方麵加以論述,批判了崇尚嚴刑峻法的酷吏作風,提出了寧肯放過壞人也不冤枉好人的獄訟新觀點。蘇綽認為,各級官員在審案斷案的時候一定要慎用刑罰,隻有公正判決,賞罰得當,才能起到止惡揚善的作用。
他在六條詔書中寫道,人受陰陽之氣而生,有本性有情緒,本性雖然善良,情感卻可使人為惡,善惡既然分明,賞罰就得跟上。如果賞罰合理,就能起到揚善止惡,反之,民眾就會陷入無所適從的境地,隨之產生怨恨叛亂之心。正因為這樣,先世的賢王們重視賞罰之事,特別提出要戒慎。
何謂戒慎?即負責斷案的官員要全心全力地弄清楚案情,找到問題背後的問題,還原案件的真相。對此,蘇綽提出審案判決要分三步走:首先,要運用五聽之法審訊犯罪嫌疑人,獲取犯罪分子的口供,得出基本結論。
筆者按:五聽是《周官》中提出的古代斷案方法之一,這套體係包括了“五聽”、“八議”、“三刺”、“三宥”、“三赦”,所謂“五聽”,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就是要從嫌疑犯的語音語調、麵部表情、呼吸急緩、聽覺和眼神這五個方麵進行偵破。其次,用獲取的證據驗證審訊得出的結論,以此推究出案情的過程,找到隱藏的秘密,讓奸惡行為藏無所藏,犯罪分子無可逃匿。
第三,案情掌握後,根據犯罪事實適用的律法條款判決,對主犯判刑要輕重適宜,對從犯要盡量輕判,不要自以為推斷出案情而沾沾自喜,以從嚴審判而後快。對於官員審案和判決的結果,蘇綽認為不外乎有三種情況:
上等:判案入情入理,能夠仔細斟酌禮製和法律,判決結果大合人心,宣揚教化,罪犯罪有應得。中等:宰守們不可能人人都見識非凡,因此大家在推究案情的時候,肯定也有想不到或者疏忽的地方。(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