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豔雲火了,準確地說應該是再一次火了。
在夜未央的一曲夜上海,讓方豔雲三個字再次響徹上海灘。
方豔雲之前被稱為上海灘第一交際花,這個名稱裏是包含著諷刺意味的,不僅“交際花”這三個字所含意思的諷刺,“第一”這兩個字詞同樣是諷刺。
舞女歌女這個行業,本身就讓那些正經人們瞧不起,而方豔雲,在舞女歌女行內,同行們對她也是頗有微詞,背後少不了一些風言風語。
同在就舊巢共做銜泥燕還好,可誰要是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那可就讓人受不了了。
方豔雲攀上馮敬堯,一下子從一個舞池中的小舞女搖身一變成了聞名上海灘的名媛,途中省卻努力拚搏,這實在難以讓同行們接受。
自然而然,她這個上海灘第一交際花的名頭便帶上了調侃諷刺意味。
要成為公認的第一交際花,那也是需要拿些真東西出來的,光是憑借男人,這在這個行業中也是讓人瞧不起的。
就跟那些影帝歌後一般,沒個拿得出手的作品,靠潛規則上位,即使有了影帝歌後的名頭,那也隻是徒增笑料爾!
這首夜上海,現在便成了方豔雲拿得出手的作品,而且是一曲封後的作品。就連夜未央也跟著這首歌,一下成為了上海灘最有名的歌舞廳。
夜未央的名頭不再局限於法租界,“最有名”三字之後也不帶上之一。
這已經是方豔雲登台唱歌後的第三天,這兩天,方豔雲的名字伴隨著夜上海這首歌頻繁登上上海的各大報紙,大晶報、上海報、明星日報上麵,都能見到她的名字,就連申報上麵,也曾出現過。
不過申報報道的主要是夜上海這首歌的歌詞,有關方豔雲的篇幅要少一些,這或許便是申報作為一方大報的底氣吧!倒是陳樂道的這位作詞人的名字,上麵稍稍報道了下。
在這之前,方豔雲頂著第一交際花的名頭,但有不少人的名聲都並不遜於她,比如電影界的兩位人物,胡蝶和阮玲玉!
這兩位都是拍電影為主,與方豔雲相比,這兩位是有自己作品的人。兩人中隨便拿出一位來,名聲都不比方豔雲小。隻因方豔雲身後站著馮敬堯這樣的人物,她才得以豔壓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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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夜上海》一出,方豔雲原本空泛的名氣似乎在轉實了,用未來的話便是,流量明星似乎要變成實力派了。
這著實是個好消息!
方豔雲現在算是接受她“交際花”這個身份,不再以曾經的經曆而自命清高。看開了也就輕鬆了,在見到自己的名字頻繁見於幾大報紙上後,她臉上笑容越發明媚。
這或許就跟後世明星見自己的名字天天掛在熱搜榜上一樣,他們看到的不是名字,而是源源不斷的鈔票。
方豔雲放下了心中的清高,對錢這種俗物也就不再那麽看著不順眼了。她現在出名,大洋同樣就會源源不斷地朝她湧來。
雖然陳樂道沒有跟她說過錢的事,她在夜未央的花銷也從沒人給她算過賬。但經曆馮敬堯一事,方豔雲也算是留了個心眼,不管怎麽說,錢隻有落到她自己手裏才能放心。
夜未央給她的是兩千大洋一個月,在韋正雲這裏,自然是不會出現分成這種剝削資本家的東西存在。
親兄弟明算賬,準老板娘自然也不能例外!這一點韋正雲拎得很清,他相信老板不會在這件事上對他有意見。
事業是事業,女人是女人!老板那點小心思,他韋正雲拿捏得死死的!
兩千大洋一個月,在歌女、舞女這行中已經是真正的頂薪,和方豔雲齊名的胡蝶、阮玲玉等影星,也都是這個價。方豔雲對現在這價,已經滿意。
現在她名聲漸漸坐實,在夜未央管理著一眾女服務員和那些歌女舞女,她也更有底氣了些。
處理完捕房中的雜事,陳樂道再次來了夜未央。
這兩天他是真忙,就連赫克托這個急於開歌舞廳的人都沒去打擾他。
陳翰林也好,他也好,兩人都從來沒有弄過捕房招新的事。他倆又都是通過非正規途徑的進的捕房,因此招新工作讓兩人幹得很是吃力。
好在現在已經弄得差不多,剩下的交給陳翰林便可,他隻需要進行最後那關“殿試”!
韋正雲敲門進了辦公室,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
每次見到韋正雲臉上這種笑容,陳樂道心情也會不由自主的變好。每次韋總經理露出這種笑容,就說明夜未央又在開始狠狠地賺錢了。
“老板,你那首歌也太神了!方小姐唱了那首歌,這兩天報紙上全是她的新聞,就連我們歌舞廳,也再一次打響了名頭。”
夜未央之前的名氣主要局限於法租界,至於其他地方,隻能說是略有名氣,有人知道有這麽個地方。
現在不同,知道這個名字,且具有消費能力的人,幾乎都會跑到夜未央來消遣消遣。
這年代凡是能執掌一個報社的,其文學水平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隨便揪一個出來,都是大神。絕不是未來那些娛樂小編能比的。
文字的魅力,就在它於能把死的說活了,活的說死了!
因為夜上海的詞,報紙上的報道幾乎全都是好評。當然,要除卻那麽一兩個文學噴子。
華麗的讚美也好,樸實的批評也罷,反正夜未央現在成功勾起了那些有錢人的興趣。
陳樂道平靜地點了點頭,和韋正雲的興奮激動形成鮮明的對比。他也很高興,但作為老板,總不能和員工一樣喜形於色。
“老板,下麵的人說現在已經有其他歌舞廳的人在唱我們這首歌,我們要不要采取點行動?這在西方,可都是要收取專利費的!”高興的事一說完,韋正雲立馬錙銖必較起來。
他自己都窮怕了,怎麽能讓別人從他這裏借雞生蛋薅羊毛呢!
陳樂道手指輕敲著桌麵,盜版啊,侵權啊!即使在這個時代,也是跳不過去的坎嗎!
“當然要,這事必須重視!”他斬釘截鐵地說道。
這事絕對不能聽之任之!
雖然他曾經也喜歡盜版,尤其喜歡看盜版小說,每看一章VIP章節,就跟賺了一個億一般。但世易時移,輪到他這,他是絕對不提倡侵權和盜版的!
“你讓丁力去那些唱過夜上海的歌舞廳走一趟,跟那些人好好講講什麽叫做專利權。但讓他別搞出什麽事來,不要好事辦事壞事,讓人說我們夜未央小氣!”陳樂道說道。
這種事交給丁力,他絕對是熟門熟路。陳樂道不擔心丁力辦不好這事,隻擔心他將這事辦得太好。
“嗯,我明白!”有了陳樂道這話,韋正雲頓時放下心來。
因為阿傑在訓練中對那些人的洗腦式訓練,加上訓練時陳樂道和那些人的“同甘共苦”,讓得手下那些人在這種大事情上隻聽陳樂道的,丁力想指揮動都難。有了陳樂道的首肯,這件事辦起來就容易了。
想到當初老板信誓旦旦地對他們說:夜未央是正經歌舞廳,我是正經商人!韋正雲就忍不住想吐槽。
訓練員工跟訓練軍人似的,還沒見過哪個正經商人是這麽幹的。
“對了,老板,你看過今天的申報沒!”韋正雲拿出手中一直捏著的報紙,差點就把這事給忘了。
一邊將報紙遞給陳樂道,韋正雲一邊道:
“上邊報道了夜上海這首歌跟你的關係,我要不要派人去報社那邊打聲招呼?”
老板現在是捕房的巡長,就這麽登上報紙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韋正雲不得不多此一慮。
陳樂道瞅了兩眼報紙上的話,笑了笑,擺頭道:
“不用,他們愛報道就報道吧!”
出名有出名的好處,雖說人怕出名豬怕壯,但陳樂道可以拍著胸膛堂堂正正的說,他就是個俗人。名聲這東西,他還是挺喜歡的。
再說人家申報也不是吃幹飯的,他們去打招呼,人家給不給麵子還是另一回事。
韋正雲點頭表示明白,心中大概知道了老板的意思,看來老板對名聲這東西很喜歡。他有心想掏出小本本記下來,但這樣似乎就顯得他韋總經理太市儈了。無奈隻得壓下掏小本本的心思。
想想也對,人家了卻君王天下事,也就隻為贏得生前身後名,老板怎們會不喜歡名聲呢!他心中後知後覺地明悟。
“還有其他事嗎?”這事說罷,陳樂道問道,韋總經理坐在那兒似乎沒有要走的意思。
“哦,還有一件事!”韋正雲想起了還沒說完的正事,趕緊道。
“關於方小姐的,方小姐一曲成名,現在很多人來夜未央,都是為了聽她一曲。我在想我們要不要將《夜上海》錄製成唱片。”他問道。
留聲機和唱片作為發明大王愛迪生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早就已經傳入了中國。不過這玩意屬於奢侈品,除卻富貴之家可以單獨置辦外,普通人根本買不起,稍好些的家庭買收音機,還可以從廣播中聽唱片。至於真正普通的家庭,卻是連收音機都買不起。隻能聽聽大喇叭廣播。
唱片早先在中國一直都是外商在經營,不過近幾年來,民族資本開始與外商展開競爭,中國人自己的唱片,也已經出現。
聽完韋正雲的話,陳樂道沉思了一會兒。
他對方豔雲的定位便是民國的大明星。原本唱夜上海這首歌的金嗓子周旋就是這時期的大明星,方豔雲以後肯定也是朝這方麵走。韋正雲這話,倒是給他提了個醒。
“隻有一首歌便出唱片?這會不會太少了些?”陳樂道問。
“老板,可以隻出單曲,方小姐和夜上海的配合現在是最受的歡迎的,肯定不愁賣!”
看著韋正雲此刻的模樣,陳樂道總感覺莫名的熟悉,這是像誰來著......
他點了點頭,這種事情還是交給專業的人去辦比較好。
“可以,這件事你和方小姐商量一下看著辦吧。借這個機會,你去了解一下上海現在的唱片行業和電影行業都怎麽樣,到時候給我寫一份分析報告上來。”陳樂道同意了韋正雲的提議,並且給他拓展了一下思路。
這時期上海灘的唱片行業和電影行業,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他們在全國的行業。他既然決定將方豔雲培養成大明星,那當然不能跟小孩子過家家似的。
這兩個行業現在或許賺不到太多的錢,至少肯定比不上倒騰軍火和藥品這些限製物品,不符合他這個要幹大事業的人的標準。陳樂道倒也想倒騰這兩個玩意,但跑之前,總得先學會走路。
再說,蚊子腿再小也是肉,這些行業搞好了,以後他陳樂道在曆史書上說不定也能背個“某某之父”的名頭。
“夜未央不是還有很多人都閑著沒事幹嗎?把他們派出去,給我找一個叫周旋的女——女孩!”陳樂道突然想了起來,這位奶奶現在應該還沒他大,應該才十多歲左右的樣子。
夜未央既然擺上了舞台,總不能隻有方豔雲一個人站在上麵唱歌,得給她找些同事來才行。對這時代的歌星,陳樂道熟悉的便是這位金嗓子了。畢竟《天涯歌女》和《夜上海》都是她的原唱。
周旋,女孩?
聽到陳樂道這話,韋正雲立馬琢磨起自家老板這話背後有沒有什麽深意。從老板以往的安排來看,他每走一步,都是有深刻意義的。
他沒敢多問,有些事自己琢磨就好,問出來那就是傻叉了,老板的事不是什麽都能瞎打聽的。
懷著疑惑,韋正雲點頭稱是。
不管老板到底此舉到底有什麽深意,他照著安排去辦便好!
“那老板,我先下去安排了?”韋正雲要說的事都說完了,老板的意思他也都明白了,好像可以出去了。
“沒什麽事就出去吧......哎,等等!”他話音剛落,立馬又叫住韋正雲,“那天那對夫妻之後又來過沒有?”
他說的自然是徐誌摩陸小曼夫妻兩人,自從那天分開後,兩人還沒跟他聯係過。對這位大才子,陳樂道還是挺在意的。
這兩天他特意去打聽了另一位名人林徽因的消息,聽說她去年剛和梁思成結婚。作為一個後世靈魂,毫不客氣的講,他對徐誌摩現在的心思,還挺八卦的。
“沒來過,他們要是來了,下麵的人肯定會告訴我的。”韋正雲肯定地講。
“行,你去吧。”陳樂道點頭。
韋正雲離開,陳樂道靠在椅背上,心中好奇那兩人在幹什麽居然不聯係他。按照那天他們之間熟絡關係,兩人應該會聯係他才對。
陳樂道百思不得其解。
在夜未央的一曲夜上海,讓方豔雲三個字再次響徹上海灘。
方豔雲之前被稱為上海灘第一交際花,這個名稱裏是包含著諷刺意味的,不僅“交際花”這三個字所含意思的諷刺,“第一”這兩個字詞同樣是諷刺。
舞女歌女這個行業,本身就讓那些正經人們瞧不起,而方豔雲,在舞女歌女行內,同行們對她也是頗有微詞,背後少不了一些風言風語。
同在就舊巢共做銜泥燕還好,可誰要是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那可就讓人受不了了。
方豔雲攀上馮敬堯,一下子從一個舞池中的小舞女搖身一變成了聞名上海灘的名媛,途中省卻努力拚搏,這實在難以讓同行們接受。
自然而然,她這個上海灘第一交際花的名頭便帶上了調侃諷刺意味。
要成為公認的第一交際花,那也是需要拿些真東西出來的,光是憑借男人,這在這個行業中也是讓人瞧不起的。
就跟那些影帝歌後一般,沒個拿得出手的作品,靠潛規則上位,即使有了影帝歌後的名頭,那也隻是徒增笑料爾!
這首夜上海,現在便成了方豔雲拿得出手的作品,而且是一曲封後的作品。就連夜未央也跟著這首歌,一下成為了上海灘最有名的歌舞廳。
夜未央的名頭不再局限於法租界,“最有名”三字之後也不帶上之一。
這已經是方豔雲登台唱歌後的第三天,這兩天,方豔雲的名字伴隨著夜上海這首歌頻繁登上上海的各大報紙,大晶報、上海報、明星日報上麵,都能見到她的名字,就連申報上麵,也曾出現過。
不過申報報道的主要是夜上海這首歌的歌詞,有關方豔雲的篇幅要少一些,這或許便是申報作為一方大報的底氣吧!倒是陳樂道的這位作詞人的名字,上麵稍稍報道了下。
在這之前,方豔雲頂著第一交際花的名頭,但有不少人的名聲都並不遜於她,比如電影界的兩位人物,胡蝶和阮玲玉!
這兩位都是拍電影為主,與方豔雲相比,這兩位是有自己作品的人。兩人中隨便拿出一位來,名聲都不比方豔雲小。隻因方豔雲身後站著馮敬堯這樣的人物,她才得以豔壓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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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或許就跟後世明星見自己的名字天天掛在熱搜榜上一樣,他們看到的不是名字,而是源源不斷的鈔票。
方豔雲放下了心中的清高,對錢這種俗物也就不再那麽看著不順眼了。她現在出名,大洋同樣就會源源不斷地朝她湧來。
雖然陳樂道沒有跟她說過錢的事,她在夜未央的花銷也從沒人給她算過賬。但經曆馮敬堯一事,方豔雲也算是留了個心眼,不管怎麽說,錢隻有落到她自己手裏才能放心。
夜未央給她的是兩千大洋一個月,在韋正雲這裏,自然是不會出現分成這種剝削資本家的東西存在。
親兄弟明算賬,準老板娘自然也不能例外!這一點韋正雲拎得很清,他相信老板不會在這件事上對他有意見。
事業是事業,女人是女人!老板那點小心思,他韋正雲拿捏得死死的!
兩千大洋一個月,在歌女、舞女這行中已經是真正的頂薪,和方豔雲齊名的胡蝶、阮玲玉等影星,也都是這個價。方豔雲對現在這價,已經滿意。
現在她名聲漸漸坐實,在夜未央管理著一眾女服務員和那些歌女舞女,她也更有底氣了些。
處理完捕房中的雜事,陳樂道再次來了夜未央。
這兩天他是真忙,就連赫克托這個急於開歌舞廳的人都沒去打擾他。
陳翰林也好,他也好,兩人都從來沒有弄過捕房招新的事。他倆又都是通過非正規途徑的進的捕房,因此招新工作讓兩人幹得很是吃力。
好在現在已經弄得差不多,剩下的交給陳翰林便可,他隻需要進行最後那關“殿試”!
韋正雲敲門進了辦公室,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
每次見到韋正雲臉上這種笑容,陳樂道心情也會不由自主的變好。每次韋總經理露出這種笑容,就說明夜未央又在開始狠狠地賺錢了。
“老板,你那首歌也太神了!方小姐唱了那首歌,這兩天報紙上全是她的新聞,就連我們歌舞廳,也再一次打響了名頭。”
夜未央之前的名氣主要局限於法租界,至於其他地方,隻能說是略有名氣,有人知道有這麽個地方。
現在不同,知道這個名字,且具有消費能力的人,幾乎都會跑到夜未央來消遣消遣。
這年代凡是能執掌一個報社的,其文學水平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隨便揪一個出來,都是大神。絕不是未來那些娛樂小編能比的。
文字的魅力,就在它於能把死的說活了,活的說死了!
因為夜上海的詞,報紙上的報道幾乎全都是好評。當然,要除卻那麽一兩個文學噴子。
華麗的讚美也好,樸實的批評也罷,反正夜未央現在成功勾起了那些有錢人的興趣。
陳樂道平靜地點了點頭,和韋正雲的興奮激動形成鮮明的對比。他也很高興,但作為老板,總不能和員工一樣喜形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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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曾經也喜歡盜版,尤其喜歡看盜版小說,每看一章VIP章節,就跟賺了一個億一般。但世易時移,輪到他這,他是絕對不提倡侵權和盜版的!
“你讓丁力去那些唱過夜上海的歌舞廳走一趟,跟那些人好好講講什麽叫做專利權。但讓他別搞出什麽事來,不要好事辦事壞事,讓人說我們夜未央小氣!”陳樂道說道。
這種事交給丁力,他絕對是熟門熟路。陳樂道不擔心丁力辦不好這事,隻擔心他將這事辦得太好。
“嗯,我明白!”有了陳樂道這話,韋正雲頓時放下心來。
因為阿傑在訓練中對那些人的洗腦式訓練,加上訓練時陳樂道和那些人的“同甘共苦”,讓得手下那些人在這種大事情上隻聽陳樂道的,丁力想指揮動都難。有了陳樂道的首肯,這件事辦起來就容易了。
想到當初老板信誓旦旦地對他們說:夜未央是正經歌舞廳,我是正經商人!韋正雲就忍不住想吐槽。
訓練員工跟訓練軍人似的,還沒見過哪個正經商人是這麽幹的。
“對了,老板,你看過今天的申報沒!”韋正雲拿出手中一直捏著的報紙,差點就把這事給忘了。
一邊將報紙遞給陳樂道,韋正雲一邊道:
“上邊報道了夜上海這首歌跟你的關係,我要不要派人去報社那邊打聲招呼?”
老板現在是捕房的巡長,就這麽登上報紙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韋正雲不得不多此一慮。
陳樂道瞅了兩眼報紙上的話,笑了笑,擺頭道:
“不用,他們愛報道就報道吧!”
出名有出名的好處,雖說人怕出名豬怕壯,但陳樂道可以拍著胸膛堂堂正正的說,他就是個俗人。名聲這東西,他還是挺喜歡的。
再說人家申報也不是吃幹飯的,他們去打招呼,人家給不給麵子還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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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行業現在或許賺不到太多的錢,至少肯定比不上倒騰軍火和藥品這些限製物品,不符合他這個要幹大事業的人的標準。陳樂道倒也想倒騰這兩個玩意,但跑之前,總得先學會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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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不是還有很多人都閑著沒事幹嗎?把他們派出去,給我找一個叫周旋的女——女孩!”陳樂道突然想了起來,這位奶奶現在應該還沒他大,應該才十多歲左右的樣子。
夜未央既然擺上了舞台,總不能隻有方豔雲一個人站在上麵唱歌,得給她找些同事來才行。對這時代的歌星,陳樂道熟悉的便是這位金嗓子了。畢竟《天涯歌女》和《夜上海》都是她的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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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陳樂道這話,韋正雲立馬琢磨起自家老板這話背後有沒有什麽深意。從老板以往的安排來看,他每走一步,都是有深刻意義的。
他沒敢多問,有些事自己琢磨就好,問出來那就是傻叉了,老板的事不是什麽都能瞎打聽的。
懷著疑惑,韋正雲點頭稱是。
不管老板到底此舉到底有什麽深意,他照著安排去辦便好!
“那老板,我先下去安排了?”韋正雲要說的事都說完了,老板的意思他也都明白了,好像可以出去了。
“沒什麽事就出去吧......哎,等等!”他話音剛落,立馬又叫住韋正雲,“那天那對夫妻之後又來過沒有?”
他說的自然是徐誌摩陸小曼夫妻兩人,自從那天分開後,兩人還沒跟他聯係過。對這位大才子,陳樂道還是挺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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